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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理论境界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问题上一直在进行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希望通过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为子孙后代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强调“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

开拓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理论境界

曾丽雅

内容提要: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问题上形成了新的理论。其中,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揭示了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既是对现代化发展规律认识深化的理论创新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开辟了运用唯物史观解决当代发展问题的新境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及其所蕴涵的内容,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创新性,则表现为其所具有的价值追求及精神境界的超越,“一元”与“多样”、传统与时代的统一,以达到保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十六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新境界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率领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国情及社会发展特征的基础上,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关系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中国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创造性的回答,不断丰富了中国现代化的理论,完善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拓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理论境界。

一、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创新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刻揭示了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既是对现代化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又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首先,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全面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全面发展思想的传承和创新。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孜孜以求的重大课题。其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又反过来影响生产力发展的思想,奠定了社会全面发展的理论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问题上一直在进行探索。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论述,就十分强调统筹兼顾的重要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把工作重心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邓小平主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现代化全面协调发展的内涵有了深刻的认识;江泽民集中全党智慧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深刻论述,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也不可否认,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对客观规律认识的局限,在发展目标问题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从而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

科学发展观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全面发展的思想的基础上,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进一步阐明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有机性和整体性,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它不是对发展过程的某些领域或某些问题的个别解释,而是对现代化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基本规律的全面把握。也就是说,它不仅仅进一步强调了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不仅仅对全面发展的含义作出了更为明确的概括,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且它以更加系统的思想方法来认识发展的规律和发展的实践,将发展所包含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系统来进行观察和分析,从而深化了对现代化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并揭示了中国现代化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规律。

第二,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永续发展原则认识的深化,也是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升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人类社会发展进行了最具长远眼光的论述和设想。他们不仅批判资本主义对人的剥削,也批判资本主义对自然的掠夺,进而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美好未来作出了科学预测。其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可以说就是对社会永续发展的经典描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希望通过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为子孙后代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由于对客观规律认识不够,特别是对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缺乏科学把握,结果出现了国民经济以及人口、资源、环境严重失调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方面,党中央认真总结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逐步认识到发展经济必须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开始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另一方面,由于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是加快发展,把过去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尽快实现民富国强,因而更加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在资源开发上实行“有水快流”的政策,加上有关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结果导致了比较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现象。对此,党中央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与国际同步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科学发展观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这些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对自然界的依赖性和社会历史连续性理论的运用和阐发,体现了在发展问题上的长远眼光和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崇高追求,是遵循社会永续发展原则的必然要求及对其认识的深化,也是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升华。同时为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找到了一条现实路径。

第三,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中国共产党重视人的思想的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没有人便没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曾经指出,人受物的统治是一种社会异化现象,并指出未来社会的发展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强调“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1]强调把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党的重要奋斗目标。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明确要求,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科学发展观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及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特别是在继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注重人的思想的基础上,更为鲜明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并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正如胡锦涛所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发展的本质、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更为深刻、更为科学: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创造物质财富也是为了人的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发展的意义在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也就是全体人民能够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上分享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

第四,它开辟了运用唯物史观解决当代发展问题的新境界。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3]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而它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用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观察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用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丰富了唯物史观的内容。其一,它着眼于回答中国现代化现实发展中提出的新问题,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坚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坚持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统一,实现了唯物史观与中国现代化发展实际的创造性结合,实现了唯物史观在当代中国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运用;其二,它是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形成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观,是唯物史观与中国现代化发展实际相结合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唯物史观的普遍理论在中国所处历史阶段的具体化,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观的形成;其三,它实现了唯物史观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唯物史观的创立不仅是为了解释社会,更重要的是改造社会。发展问题本质上是实践问题,是人类为了自身目的自觉改变现状产生的问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都为把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实际运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创造了社会政治条件。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人自觉运用历史发展规律改造世界的理论创新成果。

理论来源于实践,丰富的实践形成丰富的理论。中国经济社会及现代化发展过程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独特性,决定了科学发展观内涵的丰富性。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化发展,使我们面临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矛盾、新问题,迫切需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正是发展实践的迫切要求,使科学发展观具有了统领全局的理论意义。因此,科学发展观既是对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社会实践需求的产物。它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开辟了指导中国现代化实践的新的理论境界。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创新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比较系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系列问题,是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成果,是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

首先,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及社会结构的理论。实现社会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个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对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有关主张给予了肯定,明确指出:“提倡社会和谐”,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4]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曾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文明走向高级文明、从单面发展走向全面发展的过程;社会的基本结构可以分为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只有作为社会系统组成部分的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才能使整个社会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2005年初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它们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提供重要条件。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5]这种关于和谐社会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关系的观点,既立足于唯物史观社会结构理论的基础,又对其有所创新和发展。

同时,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因此,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回避矛盾,相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视矛盾,利用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积极寻求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这种对新时期社会矛盾运动的理解和处理矛盾的方法,既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的社会发展理论,也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理论。

第二,它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先后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应当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应当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社会主义;应当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应当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应当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永不称霸的社会主义。这些年的实践,又使中国共产党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应当是和谐的社会主义。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入。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属性的观点,但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不和谐的根源,在于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6]这一重要论断,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丰富和发展了有关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它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过一些重要的思想观点,如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帮助农民解决城乡对立,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加强社会管理等。但他们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全部现成的答案。中共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发展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思想,创造性地解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的、发展战略、发展道路、发展动力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强调发展要有新思路,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有了新的升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已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科学总结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鲜经验,科学把握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的各种共同性问题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定位。这些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第三,它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根本宗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从党的执政使命和执政理念的高度,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这个重大课题作出了进一步回答,丰富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使命,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这就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全党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使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具体化了,也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理念和治理社会理念进一步深化了。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入认识发展规律,正确把握中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所处的发展阶段,正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正确把握最高社会理想与现阶段纲领的统一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半个多世纪来,经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探索后确立的新的治国理政理念和治理社会理念。这一理念所蕴涵的内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论。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创新性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7]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决定》并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质内涵,便在于构建共同的社会理想和共同的道德标准,“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以保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创新性,主要表现为其具有两大超越性和两大统一性。

第一,实现了价值追求对于制度安排的超越。社会主义不仅是制度,而且是一整套价值体系。所谓“文化是制度之母”,就是说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不仅要创立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而且必须在文化意识上确立一整套适应并主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离开合理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指引,市场经济自身发展不可能克服资源生态危机和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风险。毋容置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包含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也包含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马克思主义从人的解放意义出发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传承了自古希腊到文艺复兴以来的世界人文主义精神。而“以人为本”思想则蕴含着一切以人民的需要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当代中国人文意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个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历史互动过程。从本质上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超越性,并不由于任何外在制度因素限制而被消解,而会随着制度历史的曲折发展一再被提上人类精神生活的议事日程,并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这种价值精神对于时空局限和制度安排的超越,呈现出思想精神上价值追求的恒久,从而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

第二,实现了精神境界对于利益纷争的超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体目标,无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大价值目标,而其主要价值目标则是实现社会和谐。所谓“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主要就是指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领导人民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目标,并没有一党一派的私利,更没有所谓的“特殊利益集团”。实际上,和谐的本质在于社会公平和正义,没有社会公正便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社会公正是一种精神境界,这就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又一重要内涵:精神境界对于利益纷争和政治派别的超越,构建共同的社会理想和共同的道德标准。

从当代西方左翼执政党核心价值观的调整趋势来看,无论是英国工党还是法国社会党或德国社会民主党,都十分注重扩大价值意识的包容性,尽量吸纳全球意识和普世价值,淡化政治意识,采取意识形态“中间化”道路,以适应社会整合的需求。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8]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必须开始实施的治国方略所需。制度选择如此,价值选择更是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超越现阶段社会的利益纷争和政治派别的对立做起,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涵。

第三,实现了“一元性”与“多样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明确了认识和评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标准和取向,既凸显其主导性,又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一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多样化的社会价值观念是矛盾统一的有机体。社会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为促进创造活力的竞相迸发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社会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存在着一定的无序性和逆反性,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统摄、整合多样化的价值观念,通过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观念,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下的社会思想文化的和谐。这种核心价值体系与多样化价值观念之间,既有“一元统领”、“协调有序”,又有“兼容共生”、“和而不同”的一元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主导性与包容性的统一,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思想文化的本质特征。当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作用和统领作用是更为重要的。实现这种有机体的统一,既能保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国家的文化安全,又能赢得全社会广泛而深刻的认同,从而增强社会成员的向心力,凝聚全民族建设中国现代化的精神力量。

第四,实现了传统性与时代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实质上是一种文化建构。它体现了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即既继承了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立足于时代发展要求,反映了时代发展特点。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既反映了中华民族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则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道德。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含了传统的因子,融汇了传统的精华。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是具有与时俱进品格、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反映时代发展特点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包含其中,鲜明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民不断创造崭新业绩的力量源泉及其面向时代的精神气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强大动力;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时代的诉求、时代的召唤,又体现了传统美德、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传统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承接了传统的精华,又富有时代生机与活力,既是传统的,又是现代的。这样,就为其建构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使其内涵更具科学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观念范畴,它所具有的创新意义虽然有别于理论创新,但从意识形态层面来看,它的主流导向、价值引领作用与理论的意义一样,能指导社会、引领社会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能联结民族的精神纽带、凝聚社会发展的合力,在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道路上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此,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

2006年8月15日,胡锦涛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就是我们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取得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思想。“这样,一整套新的理论创新成果便在实践中形成了,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9]

(作者简介: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当代江西研究所 研究员)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2页。

[2]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当前政治理论教育读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7页。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一1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3页。

[5]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当前政治理论教育读本》,第263页。

[6]《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政治理论教育读本》,第497页。

[7]《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政治理论教育读本》,第514页。

[8]《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政治理论教育读本》,第515页。

[9]引自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组:《中国1978—2008》,中央文献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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