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讨实践活动的负态效应和异态化世界,首先需要从实践角度对直面于人的“世界”进行分类。因为,与人的实践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原始自然界,根本谈不上什么负态化效应、异态化现象;只有经人类改造过的人为化世界,才会有负态化效应和异态化现象。
自有人类文明以来,我们人类与其说是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倒不如说是愈来愈生活在一个自己创造的人为世界里。我们周围的现实世界,就是一个日趋膨胀着的人为的,或说是人工的、人造的复杂系统。人类的文明发展史,实质上就是人为世界的进化史。
哲学是站在人类理性智慧之巅从整体上把握人和周围世界及其关系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一定时代的哲学,应该为相应时代的人类提供一幅完整而不应是零散的世界图景;哲学的视野不仅要触及尚未与人类发生现实关系的自在的大自然,而且更应关注这个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人化世界。然而,我们的哲学却往往忽视甚至无视对这个现实的、感性的人化世界的研究。
大千世界本无“天然”与“人为”之分,只是在世界上造化出了有意识、有目的的文明人之后,“自然之网”才出现了“缺口”并一分为二:在天然世界的基础上叠加了一个既对立而又统一的人化世界。正如列宁指出的,“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1]。自觉的文明人不但把自己与无理性的天然自然区别和对立起来,而且还通过实践活动,处处依据外界对象固有的客观尺度和自身的本性、需要、意志等内在的主体尺度去改造对象世界,创造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的人为世界。
天然世界是指未经人的实践活动所触及过和改变过的原始自然界,它自生自变、自存自在、自满自足,不受或尚未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例如,人的足迹尚未能涉及的天穹星辰,人迹未至的原始森林或深山峡谷,自生自灭的野生植物和动物以及电闪雷鸣、狂风暴雨等自然现象,都属于天然世界范畴。此外,那些虽然已经成了人类的认识的对象,但人类却尚无法影响和改造的自然对象,也仍然应归属于天然世界。
因此,我们不赞成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这类仅仅是认识对象或审美对象的自然界,也是人为的或人化的自然。这实际上抹去了“人化”与“人知”的界限,混淆了实践对象和认识对象的区别。一般说来,“人知”的对象、认识的对象要大于“人化”的对象和实践的对象,而人为对象和实践对象必定是认识着、“人知着”或认识了、“人知了”的对象;但却不能反过来说,凡认识、“人知”的对象就必定是实践的、人化的、改造的对象。
事实上,认识的对象未必同时就是实践的对象。在当代,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实践活动正越来越需要科学技术的认识活动来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实践对象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认识对象的开拓。怎样由认识对象转化为实践对象,已成了现时代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核心问题和基本的特征。正是认识对象与实践对象、人为对象的差异性,认识对象相对于实践对象、人为对象的超前性,保证了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合意识性、合科学性和可发展性,充分体现了人的认识的能动性和思维、智能的创造性,也为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重要提供了基本的哲学根据。
天然世界是人化世界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没有天然世界,当然也就不会有人为世界(人化世界)。这是不言而喻的常识。但是,对人来说,纯粹的客观世界只具有自在性而无合人的目的性,天然世界远远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所有需要;维系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属人的对象物,并不是在自然界中直接呈现出来的。正如列宁所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或者像黑格尔所指出的,“人为了自己的需要,通过实践和外部自然界发生关系;他借助自然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征服自然界”[2]。
人所以要使天然世界的“自在之物”转化为人化世界的“为我之物”,还因为:人是有自觉意识的能动存在物。人能够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需要、自己的生命、自己的活动及其活动的结果。“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因此,“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他还是属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己本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的存在物”[3]。
但是,人只有依靠自身之外的对象物才能生活下去,因而人又有受动性。然而,人能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受动性”,并积极地通过自身的活动去克服它:“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而由于这个存在物感受到自己的苦恼,所以它是有情欲的存在物。情欲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4]正是由于人的属人的需要以及与客观世界对象的自在性的矛盾,以及人能够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属人的需要和属人需要只能由外界对象来满足的受动性的矛盾,才激发和焕起了人自身中的强烈“情欲”,调动起了人自身中的本质力量,去通过积极的实践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5],实现自己的目的,并由此而创造出一个人化的世界或说人造的系统。
而人化世界的产生和存在,就使得原来的天然世界一分为二,世界从此有了天然世界和人化世界之分。因此,马克思把世界划分为“人类世界和自然界”两个系统(马克思曾广泛使用“人的世界”、“感性世界”、“属人对象”等概念,以区别于天然的自然界),并不是毫无根据和意义的。
所谓“人化世界”,是一个与天然世界相对称的概念。它指的是人类改造过的或者人创造的那个对象世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与人为世界相对应的“天然世界”,实际上直接等同于“天然的自然界”。但是,“人为世界”却不能直接等同于“人工自然”、“人化自然”、“第二自然”。人们往往简单地把“人工自然”等同于“人化世界”,或者只提“人工自然”、“人化自然”而不提“人为世界”、“人化世界”。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包括人自身在内的整个感性的世界,作为一个有机的、完整的人为系统,除了人为自然外,还应该包括人为的社会和人为的人。
也就是说,自从出现了自觉的文明人以来,人就是一个自我创造着的存在物,它既创造了属人的人为自然,又创造了家庭、氏族、社团、军队、政党、政府、国家等人为的社会和作为人的人为人。人通过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地使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外在于人的自然界转化为属人的、对象化的自然界,使外界纯粹自在着的“自在之物”成为人自己的现实“作品”,成为自己生命和生活的对象物。但是,人的社会也不是什么神秘莫测的怪物,它同样是人自己创造的属人的现实“作品”。“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6]
人们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命和生活,就必须劳动生产,但任何生产劳动都“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7]。的确,人们如果不以一定的社会方式结合起来,就不可能从事人的生产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成果。只有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方式的范围内,才会有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因此,人在自己的生命和生产活动中,即“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8]。
人不但创造了属人的人工自然和属人的人为社会,而且同时也创造了属人的人为人。那么,人如何创造人——他自己和别人呢?作为生物体意义上的人,当然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是自然的存在物。但是,作为文明的、自觉的、自由的人为人(包括人在活动中引起的生物机体的变化),则是人通过自己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历史活动而创造的。因而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劳动创造了人”。文明的人为人有着自己的“生产过程即历史”,正像属人的对象不是在自然界中直接呈现出来的那个样子的自然对象一样,人的感觉,就它作为对象而直接存在着的那个样子而言,也不是属人的感性、属人的对象性。无论是作为客体的自然界(指人之外的自然界),还是作为主体的自然界(指人自身的自然界),都不是现成地直接呈现在属人的存在物面前的。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过程即历史——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9]。
由于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下,按照自己的一定需要、目的、智慧、意志和主体能力去改变或创造对象世界的,因此,人总是以自觉的人、社会的人、主体的人的角色出现在对象物面前,并现实地改变它们使其成为属人的对象。人的创造对象的活动及其结果,不但确证着属人的人的本质,而且反过来又推进和丰富了属人的人的本质,使人越来越脱离其自然性和动物性,而成为不断被人化着的人为人、文明人;人的自觉性、自由性、需求性、社会性、文化性、主体性等属人的人的本性和本质力量,愈来愈得到强化和丰富化。如此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这就是在属人的现实活动基础上人为人、文明人形成、进化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毫无疑问,人化自然、人化社会和人化人是人类在同一个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中同时态地生成和创造的;它们是人类创造的这个人化的对象世界的不可分离的三大领域;它们彼此共存又互生,离开任何一方,其他两方面都不可能生成和创造出来。正如马克思指出:“正像社会本身创造着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创造着社会……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对人说来是人与人间联系的纽带,才对别人说来是他的存在和对他说来是别人的存在,才是属人的现实的生命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才成为人的属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成为人。”[10]
总之,人化世界应该包括人化自然、人化社会和人化人三大部分,是三者的有机统一。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有这样的说法:既要改造自然,又要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主要指人的主观世界、智力);人应该“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1]。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哲学不仅要关注自然世界,还应该关注人为世界;不仅要关注人为自然,而且还必须把人为社会、人为人纳入自己的批判视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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