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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险的分类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广义上看,社会风险可分为四类: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和公共风险。就经济风险而言,马克思曾以资本主义生产为视角来论述这一问题。就生产风险而言,马克思曾以括号的形式对其进行了明确定义。在马克思之后,列宁也对经济风险问题也有一定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风险当中。就政治风险而言,马克思主义对该问题的探索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的年代就已经展开。

从广义上看,社会风险可分为四类: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和公共风险。就经济风险而言,马克思曾以资本主义生产为视角来论述这一问题。由于资本家要攫取剩余价值,必须经历彼此连接的两个环节,即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因此,经济风险也可以划分为生产风险和流通风险。

就生产风险而言,马克思曾以括号的形式对其进行了明确定义。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诞生以前,剩余生产并不重要。因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都不太发达,剩余生产的最终目的是获取剩余产品和贮藏货币。同时,由于在这样的生产方式下,存在各种各样的传统社会组织,因而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中相当大的一部分被花在了担任国家和宗教职务的非生产人员身上,这种情况在古代的亚洲和非洲极为普遍。但是,“在任何一种比较发达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这种剩余生产或积累都是再生产的内在因素”,[1]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生产过程的继续扩大被人口的自然增长状况所决定;二是“因为必须建立准备金以防现有生产资料遭到危险、意外等情况(生产风险),生产资料不能自己补偿自己,而必须由追加的生产来补偿”。[2]在这里,马克思不仅指明生产风险是剩余生产重要性凸显的一个原因,而且以括号的形式定义了“生产风险”概念,即现有生产资料可能会遭到的危险和意外。

就流通风险而言,资本在由生产过程进入流通过程之后,往往第一个买者不是实际的消费者,而是牟利的商人。商人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售卖,于是,商品在这里便会经历两次转化为货币的风险,第一次风险产生于商人是否会购买该商品,而在商人出售该商品时,“它现在要遭受商品第二次转化为货币的风险,遭受包含在商品使用价值中的价值转化为这同一价值的货币形式的风险”,[3]尽管这种经济风险并不是所有社会形式都必然会经历的风险,但是“这是任何商品生产都会遭受的风险,而不管它是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种任何商品生产所固有的风险”。[4]紧接着,马克思还分析了流通风险的本质,他认为流通风险实质上是资本家的风险:“在这里实质上表现为资本的风险,因而表现为资本家的风险”。[5]那么,为什么流通风险不是工人的风险呢?马克思这样认为:“因为工人自己的产品(及生产条件)作为资本和他相对立,从而工人所遭遇的偶然性必定表现为与他相异化的财产的偶然性,而且只表现为与他相异化的并不以他为转移的运动。”[6]工人只能把握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例如按操作规程和工艺劳动以避免生产事故,于是,工人事实上承担了部分生产风险;但是,由于商品的流通已经完全交给了资本家,所以工人在这里事实上“不在场”。所以,资本家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攫取导致商品的流通风险完全落到了资本家的头上。只不过,由于流通风险可能转化为流通危机,商品卖不出去会造成生产的停滞,这种后果便导致资本家将流通风险部分转嫁给了工人。

在马克思之后,列宁也对经济风险问题也有一定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风险当中。他在《论所谓市场问题》中认为俄国农民的生产是自担风险的:“我国农民实际上是各自经营而不依赖他人的;他们各自担着风险生产归他们私有的产品;他们独自和‘市场’来往。”[7]之后,列宁在《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中提出,农民由于其自身的生产关系,单独承担自己的经济风险,所以不可能理解“单干”和商品经济的缺陷:“既然我们的劳动农民一只脚还站在正是应予改变的那个基础上,他们怎么能改变这种关系呢?既然他们自己单干,冒着风险经营,为市场经营;既然这些生活条件使他们具有单独为市场而生产的人所特有的‘思想和感情’”;[8]与此同时,既然农民向来被自身的经济条件、规模以及生产性质所分散,那么,他们同资本的对立就远没有发展。农民还不能理解什么是资本,于是,他们就不可能知晓单干与商品经济的异同。当然,研究农业风险并不是列宁考察经济风险问题的唯一视角,在《致格·瓦·契切林(1921年5月19日)》里,列宁具体分析了向国外资本家租让土地、矿藏和企业的经济风险。他指出,对国外的资本家而言,最为有利的要算彼得格勒、乌拉尔、库兹涅茨克煤田、顿巴斯和巴库的电气化等项目,因为五座超大型电站就决定了一切。因此,对于双方而言,最有利的形式应当是租让:“他们想既给予帮助,又为自己捞到好处吗?我们也同样。最好是采取租让形式。法律上靠得住。”[9]因为租让制既能给承租人提供业务、生产与使用产品等方面的自由,又能给政府提供充分的经济保证。资本家的股份占50%,国家的也占50%。“租让是风险最小的形式。私人资本。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反对。”[10]因此,租让制可以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常设机制。

就政治风险而言,马克思主义对该问题的探索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的年代就已经展开。1847的11月初,恩格斯撰写了《法国的改革运动》一文,他在文中把“行贿丑闻”导致政府下台的可能性危险归入“政治风险”范畴。恩格斯说:“在最近一次的两院会议上,艾米尔·德·日拉丹先生揭发了无数的行贿丑闻,以为这样就会把政府推翻,可是政府仍然熬过了这场风险;臭名远扬的那225位议员表示‘满意’,相信内阁是清白的,这时似乎已经天下太平。”[11]同年11月10日左右,恩格斯撰写了政论性文章《瑞士的内战》,他在文中评论了1848年欧洲革命前夕瑞士的政治状况,其中就有关于“政治风险”的论述。恩格斯认为,在瑞士内战的各派别中,“激进派自身也担着风险”。[12]

在资本主义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以后,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沿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开辟的思想道路对政治风险问题继续进行着探索。他在《你会听到蠢人的评判……(社会民主党政论家札记)》中初次论述了“政治风险”,他提出,“我们说:‘要迫使小市民作出选择。’就是要迫使世界上任何一个社会主义政党,要使群众摆脱以小市民心理为基础的自由派或激进派的资产阶级政党的影响,不能不受到一些震动,不遭到一些反抗,不冒一下初试的风险,看看谁真正在捍卫自由,是立宪民主党呢,还是我们?”[13]不冒一定的政治风险,就无法使群众摆脱自由派和激进派资产阶级的影响,从而认同无产阶级政党。在《在辩论对中央委员当选人进行复选问题时发表的意见》中,列宁对“政治风险”问题进行了继续探讨。他认为,选举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党和国家的大事,必须选出能够代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正确人选。当两个候选人票数相等时,必须进行再次选举,不然就会给整个无产阶级政党埋下重大的政治风险:“我们在这里解决的是政治问题,原则问题。用碰运气的办法即抽签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就等于是进行赌博。决不能让党冒一年赌博的风险。我预先警告你们,如果——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我们党用抽签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那么责任由你们负。因此,这次会议应该进行复选。”[14]

就文化风险而言,在马克思主义社会风险思想中,这主要是指落后腐朽思想对社会主义国家思想文化领域安全稳定的可能性威胁与挑战。尽管这种挑战不一定会动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基,但是它给人民群众正常精神生活带来的危险却从未消除过。因此,应对和防范文化风险成为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分析和探讨的课题。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毛泽东首先指出外来腐朽文化对于中国文化的风险威胁:“外国文化也一样,其中有我们必须接受的、进步的好东西,而另一方面,也有我们必须摒弃的腐败的东西,如法西斯主义。”[15]对待外来文化必须一分为二,采取“扬弃”的态度,在批判的基础上借鉴,达到繁荣中国文化的目的。在抗日战争的进程中,毛泽东还指明了文化风险的现实后果,那就是军心涣散,影响战争的结果,“鉴于目前抗战形势之危急,而国内一般情况远未走上适合抗战需要之轨道,不论在军事上、经济上、文化上、政治上到处都存在着严重的危机,政府与人民之间、军队与人民之间、军官与兵士之间、军官与军官之间、军队与军队之间无一不发生异常严重的脱节现象”,[16]这种由经济、文化等风险导致的危机使得“全国人民惶惶不可终日,烦闷、苦恼与怨恨的情绪与日俱增,大家感觉没有出路,在此种种情况下,以致军心动摇,民心离异,以致不能停止敌人的进攻,不能配合盟国的反攻”。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包括文化在内的各方面的危机,就无法阻止日寇的进攻,实现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在解放战争时期,邓颖超也曾论述由文化风险、政治风险等风险因素所引发的社会危机:“因为美国反动派支持中国反动派打内战,于是更鼓励了中国反动的好战分子,使内战日益扩大下去,同时便利中国反动派坚持一党独裁,给予中国人民更大更重的灾难,陷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使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危机愈加严重恶化,毫无和平民主可言。”[17]当时,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国支持蒋介石打内战造成的,要走出危机、化解风险,必须彻底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多年的风险实践,认识到社会主义文化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封建社会思想残余与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正如江泽民所说:“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法制和各方面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再加上我国历史上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残余思想仍然存在,对外开放也容易使国外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18]这些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通过西方敌对势力的西化和分化政治策略进入中国社会,从而试图腐蚀某些意志较为薄弱的领导干部。丁关根早在1996年1月26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就指出:“对国际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要有应有的警觉和正确的态度,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渗透。”[19]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渗透企图是其“西化”和“分化”中国社会的具体策略之一。罗干也认为,文化风险问题的时代背景在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宗教与文化冲突同经济与政治领域的利益纠葛相互作用,从而给西方敌对势力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创造了机会:“从国际上看,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等因素相互交织,地缘、宗教和文化冲突同政治、经济矛盾相互作用,国际上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都有可能对我国社会稳定产生影响。”[20]这一状况使得中国与西方国家除了在综合国力、经济、科技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之外,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也被凸显出来。并且,经济全球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样的竞争。胡锦涛说:“由于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带来挑战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军事等方面面临着严峻压力。”[21]文化竞争已经与其他领域的竞争交织在一起,软实力和硬实力的较量成为相辅相成、互为依赖的竞争形式。越是在这种情况下,文化风险的防范问题就越为重要。胡锦涛提出,政治、军事、文化方面的风险与安全问题从未像现在一样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对世界各国繁荣稳定的整体性挑战:“在人类历史上,各国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安全内涵不断扩大,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对各国构成共同挑战……安全不是孤立的、零和的、绝对的,没有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就没有一国安全稳定。”[22]于是,世界各国应当联起手来应对包括文化风险在内的整体风险问题,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

就公共风险而言,对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来说,这个问题是其关注的焦点之一。所谓“公共风险”,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发社会公共秩序失调、形成一定程度混乱的可能性。其中,自然因素包括洪水、飓风、海啸、地震等自然灾难;人为因素包括经济发展造成环境污染、管理缺位造成的社会混乱等。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贾英健认为,在面对当代社会的公共风险问题时,“人们不仅要确立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公共的风险责任意识,而且也要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公共的风险责任意识。”[23]公共风险的类型极其多样,包括威胁人民群众的各种犯罪活动、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各种恐怖或邪教活动、食品安全隐患、疾病传播危险等等。在风险实践中,对于民族分裂分子进行恐怖活动以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活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有较多论述。对于各种“东突”势力的侵扰,江泽民认为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近年来,在国际敌对势力支持下,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新疆制造了一连串的骚乱和暴力恐怖事件,给全区社会稳定和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国内其他地区也造成了不良影响。”[24]于是,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明确认为:“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促进和谐世界建设的过程中,面对国际敌对势力利用所谓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在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25]对于维护社会公共领域的和谐与稳定而言,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应当合理把握。对广大拥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各族人民群众,要实行民主,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形成统一战线;而对于那些分裂祖国、制造恐怖事件的反动势力理应进行专政,充分运用国家机器的力量进行打击,实现社会公共秩序的协调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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