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价值体系的历史合理性
通过对价值体系历史形态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价值体系作为一种历史的范畴,它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着自己的形态,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价值和价值观念。价值体系的演进,遵从着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道路,具有着发展的方向一致性。价值体系的发展,一方面如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一样,表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自己的规律和节奏,带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特征;另一方面又是人们选择的结果。人们为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进行生产,生产和交换的实践既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又激发了、创造了新的需要,也发展了人的能力,于是又开始了新的生产和交换实践。正如马克思所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5]正是这种需要的不断分化和丰富化,能力的不断发展包括新的工具和新的分工协作形式的出现,奠定了价值体系向广度和深度扩展的现实基础和永不衰竭的动力。人们的活动总是围绕着利益旋转的,总是试图选择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目标,选择更有利于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案。当一定的价值体系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时,这种价值体系的历史合理性就完结了,就会让位给能够满足人们要求和需要的新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历史演进并非是脱离了人的自然性过程,相反,它是与人的发展相联系并受着人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是通过价值主体的选择而实现的。没有主体的选择,就不会有价值体系的发展和演进,不会有价值体系的丰富多样性,离开了主体选择,价值体系的历史性更替就会带有一种神秘的性质。
确实,在历史上相当长的一个阶段,天、帝、上帝等在被看作是各种价值的根据,人间的各种价值似乎是天国的价值体系的一种“倒影”、一种“副本”。但这恰恰是与人的发展程度不高相联系的,是人依赖于自然的一种表现,也是历史处在人对人的依赖的生活状态在理论上的反映。宗教对世俗生活的统治,国家权力对社会、对人的整个生活世界的控制,不过是自然经济时代人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从而不得不寻求一种外在的权威并接受这种权威为自己的统治者的结果。恩格斯曾经说过,专制的君主是与愚昧的臣民相适应的。专制制度的根源,恰恰就在于经济的落后以及人们的愚昧无知,在于人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民主权利。所以,这些建立在专制政治制度基础上的价值体系,如果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它们也有自己的一定的合理性、一定的历史合理性。缺乏了这个环节,就不会出现后来的民主社会的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总是一定民族主体根据自己的实际生活需要而构建起来的,其制度、礼仪和价值观念都是为着他们的现实生活而服务的。不同的地理环境、不同的文化传统,造成了不同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所以,即使在经济上处于同一水平,不同民族各自的价值体系也会有相当的差异。社会内部的交往和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使得能够对不同的价值体系进行一定的比较,从而为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一定的价值体系提供了条件。价值体系的决定性的转变,总与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相一致。价值关系的演化,植根于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表现形式的人的能力的提高和与社会分工、交往形式相一致的人的需要的发展,从而也与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和阶级相联系。而随着社会阶级关系和政治力量对比的变化,导致旧的腐朽的统治阶级的没落和下台,新的阶级在掌握权柄之后,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宣传本阶级的价值观念,建立和维护以本阶级需要和利益为中心的政治经济制度,使得价值体系从旧的形态过渡到新的形态。
每一次价值体系的选择更替往往都伴随着一定的冲突,既是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冲突,也是持有不同立场不同观点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有时就演化为革命和战争、国内的战争和民族之间的战争,战争摧毁了旧的既有的价值体系,为新的价值体系腾出了地盘。这是一个很痛苦的甚至具有相当程度的破坏性的过程,有时还需持续很长的时间,各种力量反复较量,战争持续不断,整个社会变得动荡不安。可若是没有这种过程,一定的反对势力的能量就难以得到较充分的释放,许多社会矛盾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这种变乱,尽管它会带来许多价值的破坏,但这是具有某种必要性和必然性的。作为一种代价,这是必须付出的,是不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
综观价值体系的历史演变和历史选择,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第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意义上的价值主体,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与合乎人民大众的需要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人心所向就是大势所趋。当体现社会价值运动和价值取向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即价值观念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相对符合,也即是说社会对价值,包括财富、荣誉和地位的分配体制能够适当地满足主要价值生产者的需要时,整个社会的价值运动总体上就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这种价值体系就是具有历史合理性的,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的。相反,当一种价值体系中价值生产与享受被割裂并对立起来时,少数人不劳而获、穷奢极欲,垄断了社会荣誉和地位,而大多数人即使拼命劳作也不能得到适当的报酬,甚至连基本生存需要都得不到满足,他们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必然就会降低和萎缩,或者干脆就起来反对和破坏现存的体制,导致社会经济衰败秩序混乱,直至发生革命,摧毁旧的社会制度。中国古人讲“民为邦本”“民富国安”,其实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应该指出的是,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是一个定值,它是随着人的能力(最主要的体现为劳动能力即社会生产力,同时也包括认识能力)的发展而发展的,一种价值体系若无足够的自调节能力,到一定阶段,就必然与人民群众的需要相背驰,为人民所否定,无论统治阶级怎样竭力维护,也避免不了被抛弃的命运。
第二,价值作为一种主体性事实,一种属人的、为人的现象,始终是与人的发展程度相一致的。一定时期为什么盛行某种价值体系,只有结合人在当时所达到的发展水平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理解。一定价值体系的历史合理性,说到底是持有或赞同这种价值体系的主体的历史合理性,是人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特定阶段的历史必要性和必然性。人是类、群体和个体的辩证统一,人的发展既在宏观上体现为整个族类的发展,在微观上体现为个人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为群体和个体、社会性和个性关系所达到的状态。在自然经济时代,人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为了群体的生存发展便尽量压抑个体,只把个体当作是自己的分子,而根本不把个体也看作是相对独立相对完整的主体,整体主义是那个时代价值体系的主旋律。就这一点而言,它是具有一定历史合理性的。但随着人的生产能力的发展,这种价值体系就丧失了自己的历史合理性而变成了不合理的东西。商品经济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在强调人能胜天的同时也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资本主义价值体系以个人主义反对封建社会压制甚至敌视否定个人价值的整体主义,是有其历史进步意义的,也是促进了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的。但个人主义的泛滥又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人的畸形发展。社会主义扬弃了资本主义,它既反对片面的个人主义,也反对无视个人、压抑个性的整体主义,它坚持个人和集体协调发展基础上的集体发展优先的集体主义原则,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原则,这才是现时代最合乎人性的,也是最合理的。
第三,价值体系从纵向看具有时代性,从横向看又具有民族性,同一时代的不同民族,即使是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民族,其价值体系也会有不同的特点。一个民族很看重赋予很高价值的东西,另一个民族可能并不看重认为没有什么价值,把这种区别或对立当作是先进与腐朽、文明与野蛮、合理与不合理的对立,是一种简单化的错误的观点。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和生活习惯,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和价值心理,有自己的一套价值观,在处理民族关系和国际交往中,合理的方式是彼此充分尊重对方的习惯,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对于彼此间实际利益的冲突,也要尽可能通过对话,通过和平的方式来寻求解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现代实际上不仅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会使矛盾尖锐化和复杂化。当然,无视价值体系的时代性差别,拒绝别的民族的先进的价值观念,在维护民族传统的旗号下抱残守缺,也不是科学的态度。在现代民族间国际间的经济文化交往都十分普遍,交通通信十分发达的条件下,如何既保持自己民族的传统和特色,又广泛吸取其他民族的先进的文化和各种管理经验,建立起既符合本国国情又具有现代性的价值体系,实在是任何民族特别是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十分迫切的任务。
第四,价值体系的选择中总会遇到矛盾和冲突的情况,涉及一些利弊相连、优劣参半的问题,简而言之是选择的历史代价问题。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比较复杂的,一些对象、一些措施、一些新的东西,一方面对主体有利、有价值,另一方面又有害,是负价值,这是就功利价值的比较方面说;有时是就功利价值而言是有利的值得大力提倡的,但就道德价值来说又是需要批判的,如此等等。历史上的进步往往伴有道德上的退步,如奴隶制就曾经是如此;资本主义的价值体系向落后民族的扩张,以血腥的手段打破已经过时已经腐朽的封建帝国的大门强行推行商品经济及其价值观念,从历史演进的角度看,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但从道德方面讲,却又是不道德的。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和民族,公平和效率的矛盾也常常困扰着人们,成为价值选择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这些场合和情况下,选择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得其利必受其弊,有得就得有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扭转了以往重公平轻效率的选择原则,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践证明,这是符合我国实际符合人民利益的。
我们正在努力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意味着中华民族将彻底告别几千年来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基础上的价值体系,探索、设计、创造出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既保障各种价值主体的选择自由,从而能充分发挥其创造力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又具有相当的自调节能力,有利于保持社会整体稳定健康发展的价值体系。这种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建立需要我们长期努力,甚至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不管这个过程中还会出现多少曲折和困难,只要我们始终把握住人民主体论的基本原则,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就不会为任何困难任何敌人所征服。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优越性和合理性说到底还是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历史合理性的问题,是因为这种价值体系代表了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能够解决异化问题,使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有机统一,使价值创造具有更高的效率,价值分配和享受更加公平合理,从而使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拥戴这种价值体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也必然会对其他民族起到极大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对各国人民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本文系作者与李德顺合著的《价值论原理》中的一节)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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