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不仅仅表现为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由对立统一规律派生出来的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还包含着另外一些规律。这些规律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化表现形态,它们以成对的范畴为形式反映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同侧面之间的联系。
那么什么是范畴呢?各种具体的科学有范畴吗?各个具体科学的范畴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又有哪些不同呢?
所谓范畴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人们的实践过程中,会多次地接触到同一种类的事物,久而久之,在人们头脑中就会形成、积累某一类事物的共性、特征、联系等印象。当人们开始对头脑中的这些联系、特征进行归纳、概括、总结时,某类事物的普遍的、共有的本质联系就会被抽象出来,形成了概念。在所有的概念中,那些较为普遍的、较为深刻的概念就是范畴。在这样的逻辑性思维活动下,人们不断地揭示、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不断地达成改造世界的目的。
各个科学领域都有自己学科独具特色的范畴,例如,前面提到过的数学中的微分与积分、正数与负数,物理学科中的压力与压强、质量与速度,化学中化合与分解、中和,生物学中的遗传与变异、同化与异化,政治经济学中的商品与货币等,这些范畴以最直接、最简约的形式反映着本学科特有研究对象的本质联系。当然,正是由于每个科学领域的范畴都具有自身的特色,所以其适用范围也是本科学领域内。与这些具体科学的范畴不同,唯有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原因在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反应的不是某一具体科学研究对象的联系,而是整个世界最普遍的、本质的联系,适用于一切具体的、特殊的领域。因此,在生活中,无论我们所学的内容归属于哪一门科学,如果遇到了问题就可以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来解决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可能有的被解决了,有的未被解决,关键在于是否正确、恰当地使用了唯物辩证法的各种范畴。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学会正确地、恰当地使用唯物辩证法的各种范畴对于不断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有哪些呢?其实,在前面几章的内容中,已经提到了一些范畴,如质、量、肯定、否定,在本章内容中即将提到的五大范畴——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形式与内容、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是作为对立统一规律补充和具体化形态的主要成对范畴,而不是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之所以要重点提到这些范畴是因为它们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对立统一规律,更加深刻、具体地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逻辑,反映了事物发展过程中最普遍的矛盾。因此,要在理解对立统一规律的基础上来理解和运用本章即将提到的五大规律。
第一节 现象与本质
春秋时期的楚国,有一个珠宝商人来到齐国销售自己的珠宝,为了多招揽顾客,使得自己的珠宝畅销,他特地利用名贵的木材制作了许多精致的盒子,这些盒子由于木材名贵因而能自然地散发出一种香味。珠宝商人认为,用这些盒子来装珠宝的话,珠宝定能畅销。有一个郑国人看见精致的盒子,非常喜欢,于是问明价钱之后便买了一个。但是在购买之后,这个郑国人便将盒子内的珠宝退还给了商人,将盒子抱走了。之所以会出现买椟还珠的故事,就是因为这个郑国人不懂得现象与本质。那么什么是现象?什么是本质呢?
一、什么是本质和现象
本质和现象作为事物存在、发展的同一客观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现象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个别的、多变的,人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知观察到。本质则是在不同的现象背后反映出来的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内部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人的感官感知不到,只能通过理性思维来把握。就像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地看到树叶漂浮在河流中,看到木块漂浮在水上,我们只是通过感官的感知总结出某一类东西能够在水上漂浮,某一类东西会下沉。至于为什么某些东西会漂浮而另一些会下沉就不能够凭借感官感知从而得到问题的答案,必须依靠理性思维的介入。这也正是人类较之于动物的高明之处,人类总是能够透过复杂多变的各种现象寻找位于这些现象背后的稳定的联系,探索出事物的本质,进而规划自己的行动,以达到预期效果。为人类服务的科学的任务当然不仅仅停留在对各种现象进行分类整理,更重要的是通过整理,最终透过这些现象揭示出居于事物内部的本质。如果否定事物的本质,否定认识本质的必要性也就等于否定了人类特点,将人类降低为与动物同一水平。
是否所有的现象都能反映本质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有些现象与事物的本质正好相反,我们将这一类现象称为假象;将那些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现象称为真相。例如,声东击西、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欲擒故纵,在这些事例中,“声东”、“明修栈道”放纵都是假象,“击西”、“暗渡陈仓”擒拿才是真相。因此,在科学研究中,在生活工作中,要仔细地区分看到的现象,辨别真相和假象,避免被假象误导最终遭受损失。
二、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
前面提到的关于现象与本质的含义中已经间接地解释了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简洁地说,本质与现象之间是对立统一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本质总是通过许多的现象体现出来,现象离不开本质,本质也离不开现象。例如,地球的公转总是通过春夏秋冬的四季交替表现出来,地球的自转总是通过黑夜与白天的更替表现出来。同时,本质与现象之间的联系不仅仅表现在现象体现本质,本质也在不断地显现为现象。
但是,现象虽然是本质的表现,但是现象并不等于本质,大量现象的堆砌也不等于本质。假设所有的本质都是大量现象的堆砌和复合,那么人类仅仅凭借感官就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也没有必要进行科学研究。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现象和本质之间是存在区别的,是对立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第一,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是变幻不定的,而本质则是事物内部的联系,相对稳定;第二,认识现象通过感官感知就可以,而把握本质则需要理性思维;第三,现象表现的是事物不同的侧面,而本质则是现象中共同的、一般的东西;第四,正因为事物存在着多个侧面,现象表现的是事物的不同侧面,因此现象是丰富的、多样的,而本质则比现象要深刻。例如,某位同学在生活中各个方面的言行都得体恰当,这些言行是多方面的,而最终原因则是因为这位同学的品质不错。
三、方法论要求
本质与现象之间的辩证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本质与现象之间对立关系充分地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人类无法通过感官认识现象背后的本质,因此,科学研究对于人类社会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科学研究也是能够揭示事物真相的。人类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表层,需要在感知现象的基础上认识事物的本质,更需要透过现象与本质之间统一关系看到本质。当然,透过事物的现象能够追寻到事物的本质,当然,这里的现象并非指所有的现象,而是通过仔细辨识之后的真相。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才能辨识生活,人类才能真正地认识世界。
既然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此重要,我们要怎样做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呢?
第一,要深入实际,反复实践。《两小儿辩日》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其中一个小孩儿认为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大得就像是车盖一样,所以离我们近一些,等到了中午太阳就像一个盘子一样,所以离我们远一些;而另外一个小孩儿认为,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感受到凉风飕飕,所以离我们远一些,而中午的时候太阳像火球一样使人觉得暖暖的,所以离我们近一些。这两个小孩儿的理由看似都很充分。到底太阳什么时候离我们远一些,什么时候离我们近一些呢?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够仅仅凭借我们的感官感知而轻率地下结论,更不能凭借某个或者某几个现象就推断事物的本质,而是要在占有大量现象的基础上深入实践、反复实践才能探索出事物的本质。
第二,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研究众多现象之间的联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他们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最终把握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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