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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与城市文明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严重地毁坏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曾是欧洲人的一个沉痛教训。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实践证明,城市文化遗产不仅不是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障碍,而且保护城市文化遗产与建设城市现代化可以同存共荣、相得益彰。另外的原因在于一些人小农意识的短视与无知,急功近利,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巴西利亚成为一座空城,由此引发一大堆相关的城市治安和管理问题。

一、城市文化的繁荣才是城市现代化的真正标志

城市现代化旨在使城市变得更具魅力和吸引力,更适宜现代人居住和生活。许多城市在现代化过程中大兴土木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各种破旧的古建筑被推倒,座座洋气的高楼拔地而起,以为这就是现代化城市的标志。其实不然,一座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主要靠的是文化。城市文化的繁荣才是城市现代化的真正标志!今天的文化就是明天的经济,未来的理想家园。可是我国的一些城市在现代化建设中忽视城市文化底蕴,片面注重物质环境改善,甚至将原有的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些街区、胡同、古建筑夷为平地,破坏殆尽,大肆建造毫无文化品位的钢筋水泥高楼,一味突出洋派和新潮,追求所谓的“政绩”,造成千城一面的状况,其实这是对城市文化和传统的严重破坏。

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严重地毁坏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曾是欧洲人的一个沉痛教训。19世纪工业革命初期,欧洲人热衷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和崇尚现代建筑,大批珍贵的古建筑和历史文物被粗暴地毁坏。后来他们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及时改弦更张,立法订规严加保护。其中经典之作是20世纪制定并公布的“三大宪章一个公约”,即《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华盛顿宪章》和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公约》)。

《公约》的主要目的,就是将世界范围内被公认的,最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使之成为全人类共同的遗产,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与共同的保护。世界遗产享有全球知名度、接受国际援助、免受战争或人为破坏等等一系列的优惠待遇。由于有了这些保护法规,从而使历史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过程中免遭毁坏的命运。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实践证明,城市文化遗产不仅不是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障碍,而且保护城市文化遗产与建设城市现代化可以同存共荣、相得益彰。

如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就不是截然对立的。被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的山西省平遥市,古城边上建设了新城,有很多现代化的建筑,而古城内却没有这样做。当地人说:“古城里面盖新楼,就破坏了,就不是平遥了。”这朴素的话语,道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基本常识:要做好名城的保护工作,就必须在城市规划上做到新旧分开、新旧两利,而不是新旧叠加、新旧矛盾。

考察国内外各大历史文化名城,许多城市的规划都是以旧城为核心,向四周发展的。

20世纪60年代,法国巴黎曾在古城中心区建设几幢高楼,遭到众多市民的强烈反对,巴黎市政府根据市民意见及时调整建设方案,在距古城5公里之外的德方斯建设现代化的商务中心区,此举既保护了城市的历史风貌,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那么,古城区就一点儿都不能动了吗?那些危破的街区就不需要改造了吗?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说:“古城区并非一点儿也不能动,关键是要立足于整治,而不是大规模拆除或改造。”[1]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在大力发展新区的同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应立足于小规模整治,是降低城市改造成本,最大限度保持城市文化个性的成功模式。

为什么一些城市在开发中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屡禁不止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如何看待“政绩”的问题。客观上,一些当政的“父母官”有压力,总想在任期内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和市容市貌。这当然是好事。我们不但不反对,而且要大力支持,问题是怎样正确认识并把握所谓的“政绩”。著名历史学家毛昭晰认为,建设新城是政绩,保护古城、留住中华民族的优秀城市文化遗产也是政绩,后者做起来更不容易,更需要有远见。另外的原因在于一些人小农意识的短视与无知,急功近利,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造成严重的破坏。新华社的一则报道援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的话说,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是一种责任,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如果急功近利,盲目开发,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个人的“跳板”或地方的一棵“摇钱树”,不仅不是对遗产的保护,甚至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一些城市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或旅游城市的发展指标亟待完善。片面追求发展速度,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于不顾必然酿成苦酒,国家亟须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发展指标及评价标准。这些城市的发展通过什么来评价?是经济发展的各类硬指标,还是引了多少资招了多少商,是游客数量,还是旅游总产值?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朱铁臻先生也对这种在城市建设中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进行了批评:“有些城市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片面重视物质环境的改善,而忽视文化内涵。大兴土木,大拆大建,外表看起来,座座高楼拔地而起,旧貌换新颜,实际上缺少文化底蕴,千城一面,毫无城市文化品位。有的城市甚至将原有的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街区、胡同、建筑物大肆拆毁。以新为好,以洋为美,追求所谓‘政绩’,其实是对城市文化和传统的破坏。”[2]这些破坏文化遗产搞城市建设的行为就不是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为子孙后代着想的好政绩,对此,我们应该坚决反对。

二、城市现代化应立足于城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城市现代化并不等于只要高楼大厦。高楼林立是一种初级的东西,不是我们今天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要刻意去追求的。罗哲文先生指出:“现代化不等于简单化,也不是一律化。人的思维活动是复杂的,人的生活方式也是要求有变化的。因此,人们对建筑的要求,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是希望多样化的。”[3]在国际上,过去巴西政府倾巨资建设新首都巴西利亚,对于今天正在大规模进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我国不无借鉴。20世纪60年代,巴西政府建成一座全新的首都巴西利亚,其近乎完美的规划设计曾经赢得世界的一片赞扬。然而巴西人对这座由钢筋水泥叠加起来的新城并不领情,特别是当80年代巴西实行双休制后,一到周末,人们就像逃避瘟疫一样离开这座现代化城市,回到虽然破旧,但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内涵的旧都里约热内卢。巴西利亚成为一座空城,由此引发一大堆相关的城市治安和管理问题。可见,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生活在现代化的“水泥森林”中的人类来说,具有何等巨大的吸引力!

城市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文化是一个城市的魅力所在,因为文化能展示城市的价值品位和精神风貌,它是城市的凝聚力和自信心的源泉。城市文化是城市现代化的推动力。优秀的城市文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和广泛的智力支持。城市文化还是城市的形象基础、综合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代表。因此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城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城市的现代化要立足于城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对自己的城市文化进行正确的定位。对一个城市的文化定位应该恰如其分,着重突出其他地区所没有的东西。不该好高骛远地去模仿别人,刻意追求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如建设所谓的“东方威尼斯”、“东方鹿特丹”等。摹本不管它的水平有多高,都永远落后于原作。因此,城市建设应立足于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特色。其次,整合、利用城市文化遗产建设城市的“大文化”。著名作家冯骥才先生说,一个城市的文化积淀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个性,它一般包含四大内容,即一个城市的形象特征、人文内涵、地域性格和精神气质,所以一个城市的文化不能光靠几个文化名人、几处文博景点等,它应该是“大文化”的概念,展示的是一个城市最具特色的一面。再次,城市文化建设应满足广大城市居民的多元文化需求,在追求现代生活方式的同时保留传统生活方式。现代生活方式并不是全体城市居民的唯一选择,也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因为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不应该千篇一律。例如,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进入后现代社会以来,人们越来越多地厌倦现代生活而重新选择传统生活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现象。

对待城市文化遗产的态度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越是现代化的社会,越是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我们应该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制定出积极稳妥的保护和利用政策,决不能因城市现代化而破坏不可再生的城市文化遗产。我们应当主动地珍惜城市中的历史街区和胡同小巷,它是一座城市生命的遗存,因为城市和人一样有记忆,有完整的生命历程,而这些记忆就在它的历史文化遗产中。我们要把城市文化遗产与城市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寻找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契合点,对传统的文化资源不断扬弃、整合、推陈出新,促使城市特色文化发扬光大。

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应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城市的进步、文明的提高关键取决于市民文明素质的普遍提升。城市保留和发展自己的特色文化就能有效发挥教化功能,充分体现城市素质,成为通向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桥梁和纽带。鲜明的城市文化特色还能使广大市民更加热爱自己的城市,他们为拥有这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文化而自豪,为生活在这座城市而骄傲,加深对这座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有利于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等。在保留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特色方面,没有比完整、真实地保护自己的历史文化遗产更能赢得市民和世人的赞同了。因为城市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载体和见证,体现了各个城市积淀的历史文化特色,构成城市基本面貌和特征;并且它还是古代城市人民勤劳、智慧的象征,作为一种世代相传的宝贵精神财富不断激励现代城市居民构筑美好家园的信心,为城市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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