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合作社的类型
合作社类型是合作社在内容、形式、存在方式和特点上的划分,是一类合作社区别于另一类合作社的鲜明依据。自欧洲合作社运动伊始,合作社的类型不断丰富和发展,涉及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一、早期合作社类型
19世纪后期工人运动不断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世界各国合作社运动的壮大,合作社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渐形成了以英国为代表的消费合作、以法国为代表的生产合作、以德国为代表的信用合作的雏形,并逐步演化为消费合作、生产合作和信用合作这三大合作流派。
(一)消费合作社。1844年,英格兰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即“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由此开创了合作社发展的新时代。罗虚代尔原则的确立,不仅促进了英国消费合作的发展,也影响了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消费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尽管各国的合作社思想来源不同,但各国的消费合作思想都一致认为合作是劳动者阶级摆脱商人剥削,通过消费者的和平自救消除贫困的主要手段。
(二)生产合作社。法国是世界生产合作的发源地,产生了傅立叶、圣西门两个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并在生产合作社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法国的生产合作社运动,是从19世纪30年代毕舍创办手工合作社开始的。毕舍在19世纪30年代提出建立由工人掌握生产资料的工业合作社的主张。随后的白朗也是生产合作的积极倡导者。法国成为世界生产合作运动的发源地,与生产合作社思想在法国广泛传播及法国独特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分不开的。法国合作社理论以及合作社运动创始人的指导思想是生产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基础。法国几位著名合作社理论家的思想,如傅立叶的“法郎吉”、圣西门的“实业制度”等都是主张组织生产合作社的理论。继傅立叶、圣西门后,毕舍、白朗等继续发展和实践生产合作思想。
(三)信用合作社。世界信用合作运动的发源地在德国,随后,在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广泛传播开来。19世纪30年代,德国进入了工业革命准备阶段。当时,德国走的是由封建地主经济逐渐转变为资产阶级地主经济的改良主义道路,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农业相对落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受阻。农民要用“赎买”方式才能部分摆脱封建义务,有的出卖自己的小块土地,有的介入高利贷。这使得很多农民失去土地,深受封建地主和高利贷的双重盘剥,从而造成小农对资金的渴求。此时,成立信用合作社无疑有了强烈的必要性,而德国信用合作的理论家们积极地倡导并制定了比较灵活的组织和经营管理原则,给信用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二、当代合作社类型
当代合作社是在早期合作社的基础上不断演化和发展而来,并不断丰富和扩展了早期合作社的类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合作社类型不尽相同,并呈现多样性的特点。
按照生产环节分为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服务合作社等。
按照合作社功能分为生产类合作社和服务类合作社。其中服务类合作社主要包括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运销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医疗合作社、公用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
按照产权结构分为股份合作社和非股份合作社等。
按着合作社的规模、层次分为基层合作社、地方联社、全国总社(或称为中央联社)和国际合作社联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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