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
秦桧是个千人唾、万人骂的权奸、刽子手、卖国贼、投降路线的代表。千百年来,已有定论。然而却说“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是毛泽东故作惊人之论么?毛泽东的依据是什么呢?
毛泽东评点原文
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幕后是宋高宗。秦桧不过是执行皇帝的旨意。高宗不想打,要先“安内”,不能不投降金人。文徵明有首词,可以读一读。……是赵构自己承认:“讲和之策,断自朕意,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后来的史家是为“圣君讳耳”。[1]
秦桧简介
秦桧(1090~1155),南宋权奸、投降派代表人物。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历官太学学正、职方员外郎、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朝宗室为帝,反对成立张邦昌伪楚政权,遂被金军俘到北方,旋即降敌,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秦桧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被金将完颜昌放归南宋,诈称杀死防守兵士,夺船逃回。秦桧得到宋高宗赵构的信用,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被罢相闲居。绍兴七年(1137),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绍兴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绍兴十年,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绍兴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即绍兴和约)。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朝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十八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倡导和奖励歌颂和议的诗文。他密令地方政府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家破人亡。绍兴二十五年病死。终年65岁。
试析
毛泽东作为一个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从不囿于已有的历史结论,从不盲从前人的是非,而是注重在大量史料中(包括野史、稗史、通俗历史小说等)去芜存菁,去伪存真,分析研究,得出自己的独到见解。例如秦桧,千百年来为人鄙视、唾骂,是遗臭万年的权奸、刽子手、卖国贼,投降路线的代表,这是公认的历史定案,但毛泽东作了深层剖析后,得出新的结论。情况是这样的:
1957年6月的一天深夜,中南海派人来接冒广生(鹤亭),舒湮奉命陪他父亲去见毛泽东。在座的有李维汉、胡乔木、吴冷西。毛泽东谈《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字《对目前整风的一点意见》,于是话题便从整风开始。毛泽东说:“老先生讲得好啊!你讲,如果说共产党员没有偏差,那何必整风?批评是帮助党员纠正错误。我们这次整风,正如你所说,是‘爱人以德,相见以诚’。”谈话中,朱德信步踱入。毛泽东向朱德介绍冒广生。冒广生指着舒湮说:“我儿子访问山西八路军总部时,总司令款待过他。他后来在上海写了个话剧《精忠报国》,把秦桧影射汪精卫。汪精卫向我要人,幸亏他早跑了。”这时,毛泽东目视着舒湮,发表评论:“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幕后是宋高宗。秦桧不过是执行皇帝的旨意。高宗不想打,要先‘安内’,不能不投降金人。文徵明有首词,可以读一读。我们从前在‘安内攘外’的口号下,呃,呃……”后来,他们转到谈词的话题上去了。
毛泽东这里说的“文徵明有首词”,指的是明朝文徵明的《满江红》。原词写道: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岂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
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刻有这首词的石碑,陈列在西湖岳飞陵园前院廊下。该词上阕慨叹岳飞的命运,对制造岳飞冤狱的投降派表示了作者的愤慨。下阕分析秦桧当时的处境,有为难之处,他的那一套所以能推行,不过是迎合了当朝皇帝宋高宗的意图罢了。
毛泽东引证文徵明这首词,说明自己的看法是有所依据的,前人也有比较客观的评价。毛泽东说“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并不是说秦桧一点责任也没有,秦桧还是有责任的。同在宋高宗的统治下,岳飞、韩世忠等人都不投降,力主抗金。个人的品质和思想认识、主张还是起作用的。毛泽东并不是想给秦桧摘帽,故作惊人之论,而是对前人做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连秦桧这个万夫所指的千古罪人也不例外,充分体现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
【注释】
[1]舒湮:《一九五七年夏季,我又见到了毛主席》。见《我眼中的毛泽东》,第106~108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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