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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对思想道德教育的强权制控

时间:2023-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把思想道德教育要求法制化,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的强制性。明太祖大诰天下目的是“警戒愚顽”、“惩戒奸顽”,可见其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放在防范民众作乱上,因此一遇思想问题往往把它放在政治层面、法律层面去权衡,易于使思想矛盾激化。明太祖自己直接参与思想道德教育以增强教育的权威性,以《大诰》形式公示思想道德规范以彰显其法制性,并组织大规模宣讲活动以形成社会舆论的互动效应,其思想道德教育可谓是强有力的。

第二节 明初对思想道德教育的强权制控

一、直接掌握思想道德教化的主导权

朱元璋出身寒微,不过是一个和尚、一个游丐,本为布衣,一跃而为天子,生怕天下不服,其自尊意识极强甚至有些过敏,他强权制导思想道德教育,以凸现其独尊地位、一统意识,强化其对天下的思想制控。据《国榷》卷三载,朱元璋曾征询臣下:“卿等知朕训民意乎?”翰林王祎回答:“三代下人主,知政不知教,自古帝王身兼君师。陛下训民,天下师也。”朱元璋亲自参与思想道德教化活动,组织宣传教育资料的编写,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并带动臣下与地方官自觉履行“宣教化”的职责,以善导民,敦笃教化,牢牢掌握思想道德教化的主导权,千方百计运用权力驱民从教。

二、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深入广泛宣讲《律令》、《大诰》

与汉唐只重对读书人的儒家经典教育不同,明朝思想道德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相当重视对社会大众的法制意识的宣传灌输,把它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以统一社会舆论,形成稳定的社会思想与政治秩序。

明朝制订《大明律令》,编制《大诰》,形成《御制大诰》(74条)、《御制大诰续编》(87条)、《御制大诰三编》(43条)。诰,即告诫文;大诰,即告诫天下,明太祖认为忠君、孝亲、治人、修己,尽在于此矣,要“颁之臣民,永以为训”。他颁布《大诰》,“申明我中国先王之旧章,务必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朋友有信”,“今后若有犯先王之教,罪不容诛”,其所申述的是权力意志的绝对性。把思想道德教育要求法制化,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的强制性。一方面,明太祖强制性要求天下生员必须熟读“律”、“诰”;另一方面,明太祖为此组织强大的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性的宣讲教育活动。洪武年间几次要各府、州、县举荐一人年五十以上的、有德有识的、言貌相称的到京都,组织大型宣讲团,他们直接向臣民宣讲大诰,并要求各府县派人直接向民众通俗宣讲大诰。

明太祖大诰天下目的是“警戒愚顽”、“惩戒奸顽”,可见其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放在防范民众作乱上,因此一遇思想问题往往把它放在政治层面、法律层面去权衡,易于使思想矛盾激化。明太祖还说:“朕出是诰,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当时还规定,囚有“大诰”可减罪,赴京上诉者有“大诰”即是通行证,而“不敬不收《大诰》者,非吾治化之民,迁居化外,永不令归”,强制人们接受《大诰》规定的思想戒律。有关《大诰》的思想宣传教育真可谓深入每个家庭,达到“家传人诵”的程度,是一次很有声势也很有成效的普法教育。据史载洪武十三年,“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三),可见其思想道德宣传声势之大。

明太祖自己直接参与思想道德教育以增强教育的权威性,以《大诰》形式公示思想道德规范以彰显其法制性,并组织大规模宣讲活动以形成社会舆论的互动效应,其思想道德教育可谓是强有力的。但明太祖的晚年意识到思想道德意识方面的问题不宜以恐、以刑、以死相吓来解决。洪武二十三年,明太祖对刑部尚书杨靖说,“愚民犯法,如啗饮食,嗜之不止;设法防之,犯益众。推恕行仁,或能感化”。他已有醒悟,思想道德教育只想凭借权力的威严、刑法的压力,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人,造成刚柔失度,效果并不好,应该以仁义导引与感化为上策。

三、对学术思想施行政治制控

明朝统治者思想控制意识较强,蔑视权力之外的真理性存在,强调学术思想要为巩固中央集权服务。从个性看,作为一个开国皇帝的朱元璋没有唐太宗的大度,没有元世祖的英武,毕竟没有读过什么书,缺少文化修养,且极权心重,粗暴对待学术思想问题。朱元璋不满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思想,拿孟子开刀,撤去在孔庙中配享的孟子牌位。他对君臣关系上的论述几乎过敏,他反对君要承担道德表率的社会责任,删去“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上》);他反对对君应行仁义的道德制约,删去“行一不义,杀一无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他否定对抗暴君的合理性,删去“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孟子·梁惠王下》);他反对道德义务的双向性,删去“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总之他不允许对君权的蔑视,不承认权力之外的真理存在,不惜以治统抑制道统,他曾狠狠地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一共删了《孟子》的三分之一之多,可见其思想专制意识何等强烈。

从朱元璋有意抬朱开始,形成了“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的局面,这已不只是一种思想倡导,而是一种思想垄断,不仅不允许有不同声音,更要压制反对声音。有个儒士朱季友曾上书批评程朱思想,触怒了皇上。皇上说朱季友是“德之贼也”,为了让他“无误后人”,将其声罪杖遣,悉焚其书,以维护理学的道德规范,保证了朱学的政治权威。随着朱学独尊的确立,元朝宽松的思想文化氛围因之彻底消失,社会上特别是士人中的思想由驳杂走向纯一。这种思想规范化的努力,虽拒绝了一切对程朱思想的非议与干扰,维护了儒学的主导地位,但已近乎思想专制;虽收到了统一思想的社会效果,但也禁锢了士人,抑制了人们的思想创造活力,社会陷入了千口一词的尴尬。

四、以维护权力安全为教育首务

明初基于对政治不合作意识,政治反对派势力看得过重,在其思想道德教育中政治性特强,对权力安危问题保持高度政治戒备,把维护权力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任务,这在明朝开国初期应该是必要的,但因此而出现的政治过敏,模糊政治冷漠与政治对抗的界线,盲目地以惩罚代替教育,使思想教育走向思想专制的歧途。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以为“‘生’者僧也,以我为僧也,‘光’则剃发也,‘则’字音贼也”,结果是徐一夔屈死于朱元璋的一怒之下。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作《谢增俸表》,因文中有“作则垂宪”而受诛。钱塘止庵和尚有首《夏日丁园》诗,其中有“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之句,朱元璋大为不满,“汝诗热时无处乘凉,以我刑法太严耶?”因而“罪之不得善终”。另外如北平的赵伯宁、福州的林伯璟、桂林的蒋质等,都因文字屈死,因此而受牵连的士人更多。虽然其本意是向社会传递权力安全至高无上的信息,但这种思想猜疑酿成政治过敏心理和妄加诛杀行为,使思想教育蜕变为政治恐怖,造成社会性的思想恐惧与压抑。

朱元璋推行的权力主导的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色彩,呈现给社会的是一种强悍性的教育风格,不仅赢得了明初的政权巩固与社会稳定,而且也为大明王朝近三百年的政治稳定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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