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建理论的实质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也不是着眼于推进现代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而是为了深入地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问题寻找有效的解释模式。由此可以看出,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怎样的理论。
从总体上讲,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包含了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体系性[1]。他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导论》开头说道:“这本书中包括的文章是过去两三年间写成的。……即使这样,这些文章的共同点也是可以辨认的,而且,这本书的标题表明了它们的共同点。问题是这些文章以不同的起点去研究一种理论观点,我把这种理论观点理解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2]换言之,他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表面上是分散的,但是在思想逻辑上是自成体系的。托马斯·默伽塞先生在《交往与社会进化·英译本序》中写道:“哈贝马斯勾画出一种社会进化理论,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3],它的整体架构由三大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一般的交往理论,也叫“普遍语用学”;第二层次,基于第一层次,通过“交往能力”理论建构一般社会化理论;第三层次,基于前两个层次,是社会进化理论,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理论[4]。这就告诉人们,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具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它在整体特征上表现为:重建的逻辑起点是交往行为,重建的理论重心是重绘人类社会史的演变路线图和诊断现代资本主义危机,重建的理论目标是建构一种新社会进化理论,重建的逻辑方法奠基于认知发生学、精神分析学和批判解释学原理。
第二,原创性。法国学者洛克莫尔说过,哈贝马斯是一位原创性很强的现代理论家。的确,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包含了许多新理论、新思想,比如,交往行为理论、劳动与相互作用的关系理论、学习机制理论、社会组织原则理论、合法化危机理论、社会非政治化理论、批判解释学等等。
第三,整合性。哈贝马斯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汲取了现代西方哲学、文化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语言学以及自然科学等领域的最新资源,从方法、对象、内容、价值、效能上看他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一种包容性比较强的新社会理论。
第四,时代性。哈贝马斯认为,传统历史唯物主义为人们认识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提供了实质性解释,却没有为人们准备认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有效的阐释资源,这就需要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使它适用于对现代社会的新情况和新变化的阐释。在他看来,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需要汲取现时代的新资源,创新自身的研究方式,拓展自身的问题域,只有如此,才能激活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潜力,使之成为现时代的新理论。
从实质上看,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虽然适应了那个时代的理论诉求,但是它不是为了揭示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而寻找新的分析方法,而是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之名来创立新社会进化理论,正因此,他的重建理论最后连“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称都被所谓“新社会进化理论”所取代。可见,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不是创新而是修改历史唯物主义。正如洛克莫尔所说,“如果已经不相信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还可以以一种令人满意的方式加以重建的话,那么对这种理论的本质和表象所作出的区分也就消失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有史以来第一次,哈贝马斯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不是为了指出以一种更好的形式就能够加以克服的这种理论的弱点,而是为了找出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交付给历史的理由,找出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丢弃给研究哲学的历史学家的理由。总之,哈贝马斯现在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所作出的批判,是为了否定历史唯物主义。”[5]
从分析方法上看,哈贝马斯一再申明他的重建不是恢复原始风貌,而是拆开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理论并用新形式把它重新组织起来。这不仅反映他的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创新历史唯物主义,而且暴露他的重建路径带有机械组合之嫌疑。前文分析也显示,虽然他的重建建立在广泛地整合其他学科资源的基础上,但是他的整合式重建却包含了明显的机械揉合特征。比如,用认知心理学方法、社会达尔文主义原理、语言分析法以及人类学方法来解读人类社会史的演变特征,这种研究方式有机械套用其他学科方法之嫌疑,损伤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有机构成性和结构完整性,因为它忽视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他的重建理论不可能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再比如,哈贝马斯宣称重建之后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新的社会进化理论,之所以如此,就在于这种理论已经不具备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逻辑,反倒带有黑格尔式的概念逻辑,并在这一逻辑层面上重新演绎人类社会史,虽然它不再是黑格尔式的概念史,但它却属于语言文化史,根本不是马克思的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基础的人类社会史。可以说,黑格尔理论的抽象的机械组合性又重新出现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中。
从分析方式上看,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还陷入对个别结论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的纠缠,以局部否定整体、以个别取消一般,以及轻视历史唯物主义的总体性特征和辩证性品质。人们知道,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于19世纪中叶,其个别结论出现错误,属于正常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法,区别个别结论与一般原理,不以个别结论否定一般原理。如果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被否定了,那么你再怎么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都是不可能成功地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总而言之,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无意传承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精神,尽管他使用“历史唯物主义”名称,也肯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潜力。可是他的重建既不是发展也不是创新历史唯物主义,甚至连乔治·莱尔茵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都不如,后者的重建并不想抽掉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内容,只想用新的理论形式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内在平衡。后者自己也说过:“摆脱马克思著作中的困境,既不需要对马克思学说的本义是什么进行独断的肯定,也不需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根本的和系统的修改,而只需要用同样的要素建立起新的平衡,这些要素有的是含蓄地存在于马克思著作中,有的是通过马克思思想的一般逻辑推导出来的。摆脱困境也需要变化一下所强调的重点,排除不适宜的解释成分……这就是为什么科恩既要保卫马克思又要不断地调整他保卫马克思的想法的原因。这种保卫要求每一个争论,既把貌似有理的内容附加给马克思,又要把貌似有理的内容看成是本身正确的。但是,一旦这样做之后,科恩就会对他所保卫的理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与此相反,我的重构概念与其说是重视在形式上使得历史唯物主义似乎是合理的,不如说是从实质上摆脱马克思著作中的困境,以便使它成为一种更充分的理论。”[6]莱尔茵的重建不过是“新瓶装陈酒”的做法,而哈贝马斯的重建则打着“用新的形式加以组合,以便更好地达到这种理论所确立的目标”[7]之名,用社会进化理论置换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本质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