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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知而行,落实内在机理

时间:2023-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之三,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必须防止、抵制两极分化行为,努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问题,所以要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两大原则与一大政策的内在统一,标志着社会主义本质从理性认知到实施应用的转化。然而,通过实施应用、操作运行的举措,人们又能持续加深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

旧哲学只关注认识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突出强调改造世界。基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而形成的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再认识,邓小平再一次加强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研究。他一方面号召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一方面又具体指明通过“三步”战略迈向现代化目标的重大原则和政策。

第一,推动生产的发展。在坚持基本路线、坚守重大原则的论断中,邓小平一贯把推动生产发展列于首位。围绕解放发展生产力的大课题,他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新见解。首先,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它尤其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要不发生世界大战,就要始终如一地搞这件事,一切围绕着这件事,不受任何干扰;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其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振兴经济、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我们要以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为起点,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引进技术改造企业,第一要学会,第二要提高创新;中国必须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高科技的发展要实现产业化。最后,为了解放生产力,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发展市场经济;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又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中要有“摸冒闯试”精神,又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坚持用“三个有利”的根本标准判断是非得失;计划和市场都只是方式方法,都不能决定社会性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因为我们很需要利用这种方法推动劳动效率的提高、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摆正公私的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正确对待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关系,是邓小平确定的另一重大原则。一方面,他认为必须造成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多元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进而促成多种分配方式共同运作的生动局面,因为这样做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他认为必须始终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优势份额、支配地位和主导作用,不断推动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壮大,进而确保按劳分配方式的主流位置,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实现并维护社会公平。再一方面,他还认为必须逐步引导个体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特别要允许外资企业的发展,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增加税收、安排就业、学习技术、加强管理。中共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的思想观点为依据,在新实践的基础上初步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纲领,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性规范升华为基本经济制度,进而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鉴于实施第二步战略务必集中发展生产力的特定需求,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适时做出正确处理十二大关系的战略部署,制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方针,由此形成一整套新理念。

第三,开辟共富的途径。根据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邓小平十分注重开辟先富带动共同富裕的新途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他就果敢地推出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大政策——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会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选择允许先富政策的依据何在?依据之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所以党和政府必须引导人民消灭贫穷,脱贫致富。依据之二,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均贫穷不可取,同时富同步富办不到,所以只有开辟先富带动的途径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依据之三,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必须防止、抵制两极分化行为,努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问题,所以要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关于允许部分地区先富方面,邓小平认定——沿海先发展起来,是个大局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的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大局,那时沿海也要顾全这个大局;可以设想,在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解决沿海帮助内地发展的问题。

集中力量推进经济建设、确保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两项重大原则的贯彻执行,允许辛勤合法先富以带动共同致富的重大政策的贯彻执行,如同基本路线的自觉坚持一样,也应当归列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课题范畴。两大原则与一大政策的内在统一,标志着社会主义本质从理性认知到实施应用的转化。两大原则与一大政策的有机组合,又标志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科学设计到操作运行的转化。然而,通过实施应用、操作运行的举措,人们又能持续加深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这同样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上升过程。

综合以上,我们的结论有三条。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与新中国建设发展经验教训的统一确立的,它从社会形态(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组合体)的层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课题。其二,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根据唯物史观与国际共运经验教训的统一确立的,它从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组合体)和价值目标的层面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课题。其三,本质决定并支配制度,但绝不能取而代之;制度服从并体现本质,但绝不是消极适应;本质与制度其实也是辩证的组合体。

谈到这里,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就完全彻底了吗?还不能这么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设计,意味着对社会主义初步认识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论及其初级阶段的划分,意味着对社会主义具体认识的展开;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意味着对社会主义目的性、优越性认识的深化;社会主义制度、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本质的融合,则意味着对社会主义的系列化认识进入了比较自由的崭新境界。然而,社会主义事业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涉猎范围必将是覆盖全球的,它的运行过程必将是非常漫长的。与浩如烟海的社会主义必然王国相比,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它的时空方位及其内在本质的认识,都还仅仅堪称是凤毛麟角。既然叫作凤毛麟角,又怎么能担得起“完全彻底”四个大字?非但如此,即使已经被实践反复证明为正确的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还是需要积少成多、与时俱进的。在1997年10月的中共十五大报告中,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现行方针政策提升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便是制度性认识积少成多的突出例证。在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所作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科学判断,便是本质性认识与时俱进的突出例证。

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没有完结,人们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同样没有完结。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包含着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共性本质、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什么是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层次,而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目前则只能从怎样建设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层次回答。初级阶段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答案在于基本路线的坚持,而对基本路线的认知也需要积少成多、与时俱进。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表述的基本路线规划了富强、民主、文明的三大目标;2007年中共十七大又把社会和谐纳入其中。下面即将讲到的现代化建设布局,还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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