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国轻
(原著选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原著简介
一部应革命形势需要而写的论著
一部“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之作
一部开拓唯物主义历史观新领域的经典
◇原文精要
两种生产理论
社会分工理论
国家学说
◇原理悟用
两种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
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对解决当前婚姻家庭问题的指导作用
“提供了正确观察问题的方法”
原著简介
恩格斯所著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以下简称《起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著作,于1884年3月至5月写作完成,并于同年10月出版发行。
《起源》运用历史唯物主义“阐明了摩尔根研究成果的全部意义”,系统论述了原始社会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揭示了家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和本质,论证了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客观规律,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原始社会史的空白,是一部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原始社会的一部最完整、最全面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列宁认为:“这是现代社会主义主要著作之一,其中每一句话都是可以相信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凭空说出,而都是根据大量的历史和政治材料写成的。”[1]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恩格斯的这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作简要介绍。
1.一部应革命形势需要而写的论著
恩格斯写作《起源》,首先是基于当时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斗争和运动实践的需要。
从1871年巴黎公社到20世纪初,是世界资本主义相对和平发展的时期,是在自由资本主义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阶段过渡,无产者与资产者之间的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各国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功正普遍展开的时期,为了在国家与革命等重大问题上与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进行激烈论战,恩格斯着手写作了《起源》。
19世纪70年代后,国际工人运动在欧洲有了很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得到广泛传播。无产阶级人数壮大,他们不断举行游行罢工,努力争取更多的政治经济权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亲切关怀指导下,一大批社会主义政党先后在德国(1869年)、荷兰(1870年)、意大利(1882年)、俄国(1883年)等国建立起来。面对无产阶级的斗争,资产阶级的镇压和迫害也变本加厉。17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制度先后在西欧和北美形成,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一些资产阶级学者竭力掩饰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阶级矛盾和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大肆鼓吹私有制和国家早在原始社会中就已经存在,家庭历来就是建立在私有制和男性占统治地位的基础上的,妄图以此证明资本主义的永恒性。如,宣扬父权制家庭是最古老的形式,并将其与近代资产阶级的家庭相等同起来;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罗·托伦斯在《论财富的生产》(1821年)一书中谈到资本的起源时说:“在野蛮人用来投掷他所追逐的野兽的第一块石头上,在他用来打落他用手摘不到的果实的第一根棍子上,我们看到占有一物以取得另一物的情形,这样我们就发现了资本的起源。”[2]
对于资产阶级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谬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予以严厉驳斥。他们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筑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当时资产阶级在国家问题上也搅得“混乱不堪”,妄图“利用国家学说来为社会特权做辩护,为剥削的存在做辩护,为资本主义的存在做辩护”。如,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威廉·罗雪尔鼓吹说:“私有财产权的合理性,是根据每个工人可以把他的劳动果实或者消费掉或者储蓄起来这个天赋权利而发生的。”又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约翰·穆勒竭力为私有制辩护,认为“私有财产的原则不一定会和那些自然的和社会的罪恶联系着”“关于私有制度在它的最好的形式之下,或社会主义在它的最好的形式之下,能够做出哪些成绩来,我们目前的知识太不够,还没有资格来断定这两种制度之中,哪一种将会成为人类社会的最终形式”等等。
面对工人运动的新发展,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长治久安,各国资产阶级竭力施展各种手段进行政治统治。一方面,大力强化国家机器,加紧对社会主义者和工人群众的镇压。例如,1878年10月21日,俾斯麦政府利用帝国国会多数人的支持,通过了《镇压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通称“非常法”。“非常法”将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对社会民主党人实施空前的镇压:该国境内先后有1300种社会民主党的出版物遭到禁止,330多个工人组织被解散,2000名党的活动分子和工人被放逐或入狱。另一方面,俾斯麦政府采取某些社会改良措施,大搞“国家社会主义”骗局。而一些资产阶级学者则鼓吹所谓“讲坛社会主义”,强调国家是超阶级的组织,可以调和对立阶级的利益,逐步实行“社会主义”,企图把社会主义运动纳入资本主义的轨道。如同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最近“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3]
与此同时,资产阶级政府还竭力拉拢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利用他们反对无产阶级革命,抹杀国家的阶级本质,鼓吹合法改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卡·赫希柏格、爱·伯恩施坦和卡·奥·施拉姆组成的苏黎世三人团公开声称,“正是在现在,在反社会党人法的压迫下,党表明,它不打算走暴力的、流血的革命的道路,而决定……走合法的即改良的道路。”[4]法国机会主义者也宣扬用和平方法去取得政权。在英国,自诩为“社会主义者”的费边社分子,也宣扬国有化和阶级合作是渐进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在美国,自命不凡的亨利·乔治,宣传资产阶级国家的国有化是解决资本主义制度各种社会矛盾的手段,实现社会主义的灵丹妙药。总之,这些机会主义者还宣扬资本主义国家机器是超历史、超阶级的工具,或者把当时的国家当作“民主”的圣物而加以顶礼膜拜。
恩格斯针对当时的这种情况指出:“在德国,对国家的迷信,已经从哲学方面转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中去了。”[5]要彻底打破这种迷信,必须从理论上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在上述历史条件下,为了揭露容克地主资产阶级占有制及其专政的“神圣性”,从理论上说明私有制和国家机器只不过是历史的现象,而不是“合理”“永恒”的,鼓舞无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人同容克地主资产阶级斗争,就成为一项重要的战斗任务。恩格斯为捍卫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决定以《起源》来进行有力的辩护。因此,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阐发原始社会史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进一步阐述家庭发展的历史,揭示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弥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过去由于材料不足而遗留下来的薄弱环节,使原始社会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高度。
2.一部“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之作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19世纪40年代就开始注重对原始社会的研究。19世纪中叶,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原始社会的发展、验证完善历史唯物主义创造了条件。1877年,美国民族学和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出版。摩尔根主要研究原始社会的历史,他根据自己对美国印第安人以及澳大利亚等国的人类婚姻、亲属关系、氏族制度的长期研究和观察,写作了该书。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在1881年5月至1882年2月完成了《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并准备在这一基础上撰写一部新的著作。马克思还没有实现这个心愿就逝世了。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与世长辞,恩格斯失去了最亲密的战友,他肩上的担子也大大加重了。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不但要独自指导国际工人运动,而且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整理出版马克思的遗稿,尤其是《资本论》第二卷。
恩格斯对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同样重视,认为是“一本像达尔文的著作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6]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稿时,发现了马克思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所做的摘要和批语。恩格斯研究后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摩尔根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而摩尔根的研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证明。恩格斯写作《起源》也是为了执行马克思的遗愿,完成马克思已经开始但未能完成的研究事业。恩格斯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一开始就明确指出:“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7]
恩格斯对原始社会和私有制、国家的起源问题的研究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即执行战友马克思的遗愿,恩格斯认为应在此基础上写一部阐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国家理论的著作。为此,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结合他本人多年研究的成果,写就了《起源》一书。
恩格斯于1884年3月至5月完成了《起源》一书的写作,由于这部著作政治性很强,很难在德国出版,因此,它首次于同年10月在苏黎世以单行本形式出版,恩格斯写了序言。《起源》发表后,很快出现了意大利文、波兰文、罗马尼亚文、丹麦文、塞尔维亚文、法文、保加利亚文、俄文、西班牙文等译本。1886年和1889年在斯图加特分别出版了《起源》第二版和第三版。1891年,恩格斯根据一些新出版的人类学文献,对《起源》做了某些修改和补充,在斯图加特出版了《起源》第四版,恩格斯专门为第四版写了一篇序言。此后,《起源》又多次再版,并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传播。
《起源》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丰富的史实材料为根据,缜密论证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和规律,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学者歪曲历史、美化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谬论,从而完成马克思的未竟之志,“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了马克思的“遗愿”。
3.一部开拓唯物主义历史观新领域的经典
《起源》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系统阐述了婚姻家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问题,揭示了人类社会特别是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律,弥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过去由于材料不足而遗留下来的薄弱环节,使原始社会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高度,开拓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新领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起源》较为完整地概述了“两种生产理论”,揭示了包括原始社会在内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虽然《起源》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评〉导言》等著作中均有不少关于两种生产的思想,但是,由于受到当时关于原始社会的实际材料和研究成果不足的限制,他们对原始社会并不甚清楚,也未能对“两种生产理论”作出完整的说明。19世纪以来,由于考古学、人类学和民族学所积累的大量资料——尤其是摩尔根所提供的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出现,使得恩格斯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上述材料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整、科学地表述了“两种生产理论”,对唯物史观作出了卓越贡献。
其次,《起源》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原始社会理论,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空白。虽然《起源》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和《古代的爱尔兰》等著作中均对原始社会有所研究,也对原始社会的特征有所探讨,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初步的,亦未作出系统的概括。在《起源》中,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大量的可靠的实际资料出发,第一次系统解析了氏族、家庭、私有制、阶级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揭示了氏族社会的本质和特征,建立了系统的原始社会的理论,从而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史的历史空白。
最后,《起源》第一次系统阐明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在《起源》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也曾做过多方面的研究。《起源》的新贡献就在于它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古代易洛魁人、希腊人、罗马人、凯尔特人和德意志人氏族的大量历史资料出发,第一次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发生和发展中,系统解析了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历史根源及其发展规律,并且首次系统阐述了包括国家起源、本质和发展规律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原文精要
《起源》中译本包括1884年第一版序言、1891年第四版序言,以及正文九章。其逻辑结构如下:
第一版序言和第四版序言分别阐述了写作动机、两种生产理论和关于家庭史的研究概况。其中在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首先指出,写作《起源》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马克思的遗愿,以补偿“亡友未能完成的工作”;接着,恩格斯提出了“生产本身又有两种”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的划分,两种生产理论为研究原始社会提供了指导原则;恩格斯最后对“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即关于古代社会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第四版序言中恩格斯阐明了《起源》第四版进行修改的主要原因:《起源》初版问世7年来,“对于原始家庭形式的认识,已经获得了很大的进展”,因此,“必须用心地加以修订和补充”。在第四版序言中,恩格斯还对“自巴霍芬至摩尔根对于家庭史的观点的发展”做了简要述评。
第一、二章主要根据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探讨了人类发展的三个阶段及与之相对应的家庭婚姻形态;第一章“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把人类全部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三个主要时代”;第二章从“家庭的发展与此并行”中,即从家庭关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密切联系中,考察了人类家庭的起源和发展的历史,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家庭问题的基本观点。
第三至八章分别以易洛魁人、希腊人、罗马人和德意志民族为个案,追溯了氏族组织的特征,以及从氏族向国家演进的历史,由此说明了国家的特征、历史类型、形成方式。
第九章标题就是“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是全书的总结部分,恩格斯在这一章中,从两种生产理论出发,考察了氏族社会的特征和解体,以及文明时代的出现和前途,系统论述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总体来看,《起源》的精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种生产理论
关于两种生产,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已经提出了,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进一步完整、科学地表述了基本原理,将两种生产看作是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由此阐明了人类社会从血缘关系向阶级关系演进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对唯物史观作出了卓越贡献。
《起源》的两种生产理论,不仅是对此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两种生产思想的概括提升,而且是基于19世纪以来,考古学、人类学和民族学所积累的大量资料,尤其是摩尔根所提供的资料和研究成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原始社会的经济、政治、婚姻、家庭等特征后提出的,因此,在理论上更加系统和完整,较前有了重大发展。恩格斯说:“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8]
这段著名的论述,以比较完整的形式概括了两种生产理论:一方面,《起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的基本观点,从而使它成为一个完整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理。主要包括:一是社会生产包括两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共同构成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二是两种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直接生活”的生产,首先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它是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第一的和基本的实践活动。人们为了生产衣食住等物质生活资料,还必须进行生产工具的生产。因此,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的生产也属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有劳动能力的人是物质资料生产的主体,没有人就没有生产活动,也就没有人类社会。两种生产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因素。三是不同历史阶段下社会制度受两种生产的制约,既受物质生产(即劳动)的制约,又受人口生产(即种的蕃衍)的制约。“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生活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生产力越低下的社会,人口社会发展受人口生产的制约越大。另一方面,《起源》还对两种生产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作了精准的说明。虽然两种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原始社会和文明社会都适用,但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两种生产所发挥的作用却是不同的。如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对氏族社会的结构,乃至兴衰更具特殊意义。不同历史阶段下的社会制度必然受该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两种生产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为它们对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
2.社会分工理论
早在1880年代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许多著作中都曾论述过关于私有制的起源和阶级的产生及其本质问题,但在《起源》中论述得最详尽、最系统。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古代易洛魁人、希腊人、罗马人、凯尔特人和德意志人氏族的大量历史资料出发,在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发生和发展中,系统解析了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它不但阐述了氏族、家庭、私有制、阶级的历史发展过程,而且第一次把国家的起源同家庭、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联系起来作有机的考察。
恩格斯强调,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恩格斯在《起源》中,以相当大的篇幅考察了所有制的各种形式的产生和发展,并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和商品的出现,论证了私有制的起源。人类的蒙昧时代自不必说。即使是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母系氏族的全盛时期,生产力也极不发达,人口极其稀少,社会结构极其简单,只有自然分工,谈不上社会分工,这决定了氏族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平均消费,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凡是共同制作和使用的东西,都是共同财产”。当时,没有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人与人之间更没有现代意义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了剩余产品,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可能,大规模的社会分工逐渐产生,氏族制度在经济面前走向瓦解。
阶级同私有制是孪生兄弟,它们是同时产生的,又互为存在条件。而私有制和阶级产生又是通过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具体途径形成的。恩格斯正是在对三次社会分工的具体考察中,揭示了氏族制度的解体、私有制的起源和阶级的产生。
从野蛮时期中级阶段,即从氏族逐渐解体开始,在社会上出现了重大变化。恩格斯指出这是第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分工,即“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其在生产方式方面的进步表现为农业、畜牧业等生产经济逐渐取代采集渔猎经济,与此同时,青铜工具的使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人们可以生产出超过其所需要的产品,产品有了剩余,使剥削成为可能;战俘也因其劳动力价值,不再被杀死,而是沦为了奴隶。恩格斯说:“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即分裂成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到了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社会出现了第二次大分工,“即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由于铁器的使用,劳动生产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整个社会进一步两极分化,氏族成员中部分人沦为奴隶。在上述两次大分工的推动下,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阶级进一步发展了,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商业和产业的分离。“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即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生产即商品生产,以及伴随而来的商品交换,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作为两个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介人——商人出现了。伴随着专职商人的出现,铸造货币流行,土地私有化,财富迅速积聚在少数人的手里。商人的出现,标志着新的生产方式已经最后地确立下来,社会从自然经济进入了交换经济。私有制的形成,阶级的产生,社会也分裂为阶级,其直接的结果是国家的出现。氏族被分工及阶级“所炸毁”“被国家代替了”。第三次社会分工对奴隶制的建立具有决定意义,标志着奴隶制的最后确定。恩格斯说:“氏族制度是从那种没有任何内部对立的社会中生长出来的,而且只适合于这种社会……但是现在产生了这样一个社会,它由于自己的全部经济生活条件而必然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而这个社会不仅再也不能调和这种对立,反而必然使这些对立日益尖锐化……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9]恩格斯强调,劳动分工是私有制产生的社会前提,剩余产品的增加是私有制产生的物质前提,劳动个体化的趋势是决定性因素,交换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普遍化。私有制的发展使得社会分裂为阶级。私有制和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历史范畴,因此,它们的灭亡也是历史的必然。
3.国家学说
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是恩格斯在《起源》中所要论证的主要问题。恩格斯分析和揭示了国家的起源,阐明国家是在社会分工发展、家庭关系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氏族制度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并进一步分析和阐述了国家产生的基本形式。
在《起源》中,恩格斯对国家的产生、发展及其作用有一段极为透彻的论述。恩格斯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面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方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10]也就是说,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也不是“伦理观念的现实”,而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演进、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的结果。国家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他强调,国家作为一种历史现象,“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
关于国家的历史起源。恩格斯认为,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由于生产力发展导致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彻底瓦解了氏族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氏族“被国家代替了”,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由此可见,国家是在私有制和阶级发生与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恩格斯指出,国家的产生有不同的过程和途径,他以雅典、罗马和德意志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为事实依据,系统地阐述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产生的三种主要形式:一种是雅典式的形式,国家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形成,这是国家产生的典型形式;第二种是罗马形式的国家起源,罗马国家是平民和贵族斗争的结果;第三种是德意志人的国家产生途径,即国家是直接从征服广大外部领土中产生的。
关于国家组织的特征。国家是在氏族制度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不是对氏族组织的简单继承,而是与氏族组织有着根本区别:一是国家“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按居住地来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氏族公社则“由血缘关系形成和联结起来”;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这种公共权力以强制力即以武装的人及其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为后盾,这是氏族社会所没有的;三是“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进而“国家就发行期票,借债,即发行公债”。
关于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尽管国家表现这种本质的形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不同,但是,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和奴役工具的属性却具有历史一贯性。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11]
关于国家的统治形式。在揭示国家的阶级统治本质的基础上,恩格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阐明了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统治阶级财产状况与政治统治联系的不同方式。恩格斯把进入文明时期以来国家的统治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奴隶制国家,二是中世纪农奴制国家,三是资产阶级国家。这三种国家与历史上的三大奴役形式是相适应的,他强调:“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12]按照恩格斯的分析,在这三种国家形式中,奴隶制国家和农奴制国家采取的是赤裸裸的统治形式,而资产阶级国家由于阶级斗争的尖锐化,转而采用间接、隐秘的方式来进行统治。“所以文明时代越是向前进展,它就越是不得不给它所必然产生的种种坏事披上爱的外衣,不得不粉饰它们,或者否认它们,一句话,是实行习惯性的伪善……”[13]
关于国家的未来消亡。恩格斯指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14]这就表明,国家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也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趋于消亡。不过,阶级的消失是国家消亡的前提条件,也就是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后,国家才会消亡。
原理悟用
学习和研究《起源》,对于人们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正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两种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
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丰富完善了唯物史观,明确指出了两种生产在人类发展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恩格斯指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即物质生产即生活资料生产和所必需的生产工具的生产,人类自身的生产,亦即人类的繁衍。两种生产同处于生产这个矛盾的统一体中,它们相互对立,相互影响、制约,呈现辩证统一的关系,共同制约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推动历史的前进。人类社会从古到今,都不可能离开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否则社会就要灭亡。从历史发展的总体和全过程看,两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里程。但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上,两种生产的作用又是不同的。两种生产理论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两种生产对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两种生产作用又有所不同,物质资料生产不发达的时候,如在生产力低下,劳动不发展的原始社会中,社会制度受人类自身生产的制约的程度较大;而物质资料生产比较发达的时候,社会制度受所有制的制约会越大。因为原始氏族社会是以血族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制度在较大程度上受着血族关系的制约和支配。从原始社会解体,阶级和国家产生以来,家庭制度就完全受所有制支配了。恩格斯讲两种生产对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是以肯定物质资料生产在人类历史上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为前提的。这样,关于两种生产理论,首次揭示了原始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性,而且也科学地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性,丰富完善了唯物史观。
其次,《起源》全面论述了原始社会及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规律,在两种生产理论中,全面协调发展是其内在的要求。两种生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无论是物质资料生产还是人自身生产,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发展。两种生产理论虽然是恩格斯结合对原始社会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但其适用范围却远远地超出了原始社会,而体现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规律,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具有不可忽视的指导意义。一方面,它告诉我们,制约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因而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搞好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它又告诉我们人口生产对社会的发展仍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人口的多少及人口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伴随科技的发展,现代科技在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生活的同时,却也使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陷入危机之中。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直接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当前我国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等诸多环境问题的出现,也是社会发展失调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在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要保持适度的比例,才能使人口结构、素质优化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谐共生。因此,即使是在新世纪,两种生产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仍然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
2.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对解决当前婚姻家庭问题的指导作用
恩格斯在《起源》中以血缘家庭、普纳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以及一夫一妻制家庭为主线,通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对摩尔根、巴霍芬和麦克伦南等家庭史研究成果进行具体分析,从婚姻家庭历史的演变中,揭示了从血缘家庭到专偶制家庭演进的过程和规律。《起源》首先探讨了婚姻家庭的起源及其在原始社会中的发展,从血缘家庭、普纳路亚家庭、对偶家庭,最后发展到与私有制度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接着又剖析了阶级社会中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特点及其实质,恩格斯说:“婚姻都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家庭是“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作用下形成的,并且是为其服务的家庭形式;最后,恩格斯指出未来家庭发展的根本趋势和方向,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在未来的新社会才能克服因私有制带来的婚姻家庭契约化、工具化、政治化等等异化现象,以个人性爱为唯一基础,以自由平等为前提的一夫一妻制才能完全实现。恩格斯说:“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行将消灭以后的未来的两性关系秩序的推想中,恩格斯指出,取而代之的将是“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起源》中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述,虽然是阐述人类婚姻家庭演变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但是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对现代家庭的伦理构建,实现社会的和谐仍具有指导作用。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阶级压迫、阶级对抗的消失,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在根本上趋于一致,消除了产生男女不平等的阶级根源,大量妇女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来,投入社会劳动,妇女取得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家庭各方面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发生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一个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男女平等为前提的、以双方爱情为基础的真正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诞生了,并且成为整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家庭形式。恩格斯的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设想,在我国已基本实现。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所有制结构中,私有制仍然有着一定的影响,一夫一妻制的新家庭还不可能完全一下子就建立起来。女性参加社会生产仍受较多歧视,男女并未真正平等,爱情还不是当前婚姻家庭的唯一基础,经济政治、家庭财产、社会地位、身份门户等依然是人们择偶的重要条件。社会上还存在着包办、买卖和变相买卖的婚姻,存在着插足他人合法婚姻、破坏他人家庭和轻率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等等现象,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婚姻家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各种婚姻家庭伦理矛盾不断增加,如婚姻缺乏爱情、离婚率上升、婚外情增多、亲子关系的疏离、家庭暴力、家庭不平等、丁克家庭、“同性婚姻”等等。这些都给婚姻家庭伦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人们不得不进行反思。要根本解决这些婚姻家庭问题,尽管有赖于物质生产的高度发展,但是,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婚姻家庭理论,在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指导下对待婚姻家庭问题,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婚姻家庭关系,这对问题的解决无疑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这也进一步凸显了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研究的重大现实意义。
3.“提供了正确观察问题的方法”
《起源》丰富完善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系统论述了原始社会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揭示了家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和本质,论证了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客观规律,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原始社会史的空白,是一部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原始社会的一部最完整、最全面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正如列宁在《论国家》一文中所指出的,“我希望你们在研究国家问题的时候看看恩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著作之一。”[15]
列宁十分敏锐地意识到《起源》不仅阐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和演变的一般规律,而且为研究国家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他说:“我所以提到这部著作,是因为它在这方面提供了正确观察问题的方法。它从叙述历史开始,讲国家是怎样产生的。”[16]学习《起源》,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而且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在《起源》中,恩格斯科学分析和系统论述了家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等重大理论问题,阐明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现象。恩格斯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这些分析为我们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我们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等社会政治现象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我们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起源》深刻阐明了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任何国家都是统治阶级政治秩序的维护者。恩格斯说:“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这就告诉我们,在阶级社会中,无论统治阶级采取何种统治形式,其阶级本质都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今天的资本主义国家,不管它们采取什么制度形式,什么样的福利政策,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统治本国的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不能改变其压迫本国人民的本质。在阶级存在的情况下,国家宣布自己是全民的国家,那是“实行习惯性的伪善”。只要它建立的阶级基础没有发生变化,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功能及其作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就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恩格斯说:“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也就是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后,国家才会消亡。这当然指的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阶段,“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现在我们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存在,因而,国家还必须存在下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是,社会主义国家与剥削阶级国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不再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而是广大人民享受广泛民主而只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注释】
[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7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0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8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0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6页。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5~186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6~18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8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2~19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0页。
[15]《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4页。
[16]《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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