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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剩余价值

时间:2023-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从雇佣劳动者身上榨取无酬劳动并把它固定在商品上的资本家是剩余价值的第一个占有者,但绝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后所有者。以后他还必须同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执行其他职能的资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等,共同瓜分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分为各个不同部分。资本积累,就是把一部分剩余价值变为资本,不是把它用来满足资本家的个人需要或奢欲,而是投入新的生产。资本积累就是剩余价值的积累。

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两个社会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一方面是大资本家阶级即资产阶级,他们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另一方面是无产阶级,他们没有这一切,而仅有一种商品,即劳动力可以出卖。因此,他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和消费资料。

假定一个雇佣劳动者一天的生活资料和消费资料需要4小时的劳动来生产,或者也可以说,这些生活资料和消费资料所包含的劳动相当于4小时的劳动量。在这种场合,一天的劳动力的价值,还要表现为体现4小时劳动的货币量。再假定说雇用这个雇佣劳动者的资本家付给他这个数目,即付给他劳动力的全部价值。这样,如果这个雇佣劳动者每天给这个资本家做4小时的工,那他就完全抵偿了资本家的支出,即以4小时的劳动抵偿了自己获得劳动力价值的4小时劳动。在这种场合,这个资本家当然是什么也没有得到。因此,资本家对事情有完全不同的想法,他说,我购买这个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不是4小时,而是一整天,因此,他就根据情况强迫这个雇佣劳动者劳动8小时、10小时、12小时、14小时或者更多的时间,所以那第5小时、第6小时和以后各个小时的产品就是无偿劳动的产品,直接落到了资本家的腰包里。这样,给这个资本家做事的雇佣劳动者,不仅在生产着他那由资本家付酬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且还额外地生产剩余价值。

直接从雇佣劳动者身上榨取无酬劳动并把它固定在商品上的资本家是剩余价值的第一个占有者,但绝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后所有者。以后他还必须同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执行其他职能的资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等,共同瓜分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分为各个不同部分。它的各部分归不同类的人所有,并具有不同的、互相独立的形式,如产业利润、利息、商业利润、地租,等等。所以,绝不要把剩余价值同资本家的赢利相混淆,产业利润即产业资本家的赢利只是剩余价值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且常常甚至只是剩余价值的一小部分。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在资本的外部运动中表现出来,并且以这种形式成为每个资本家意识中的动机并行使它的推动力,所以各种资本家在将剩余价值分作产业利润、利息、商业赢利、地租这些部分进行分配时,竞争起着主要的作用。

增加剩余价值可以有两种基本方法:延长工作日(增加绝对剩余价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相对剩余价值)。资本积累,就是把一部分剩余价值变为资本,不是把它用来满足资本家的个人需要或奢欲,而是投入新的生产。资本积累就是剩余价值的积累。资本对劳动力的剥削程度用剩余价值率表示为:剩余价值除以可变资本。利润率则是可变资本与投入企业的全部资本之比。资本间的竞争,使得资本从一个部门自由地转入另一个部门,从而使利润趋向平均化。在只有通过市场才能把各个分散的商品生产者联系起来的社会内,规律性只能表现为平均的、社会的、普遍的规律性,至于个别偏差情形则会相互抵消。

但土地私有制造成垄断,妨碍资本自由流动。作为垄断者的土地所有者,有可能使价格保持在平均价格之上,于是这种垄断价格就产生绝对地租。在资本主义存在的条件下,级差地租是不可能消灭的,而绝对地租却可能消灭,方法就是摧毁土地所有者的垄断——在农业中比较彻底地和完全地实行自由竞争。因此,激进资产者曾在历史上多次提出土地国有化这一资产阶级的进步要求,但资产阶级中大多数人却害怕这个要求,因为这个要求太切近地触犯现代另一种特别重要的和敏感的国有垄断,即一般生产资料的国有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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