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人们相互交往的媒介,反映着人的社会关系。当我们说自然创造价值时,价值是不是不再反映人的社会关系?不是。价值是人类社会的产物,它始终是人类社会关系的反映,因为只有人才会把自然存在的有使用价值的事物纳入可交换范围,价值只有被人利用才能担当人的社会关系媒介的重任。我们肯定自然创造价值,并不否定人的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人的劳动是在自然基础上的再创造行为,劳动价值指的是在自然价值基础上的再创造的持续过程。马克思认为,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
1.自然力创造自然使用价值。
世界上的一切生命和一切非生命都是大自然创造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相互联系的规律、关系也都是大自然创造的。例如,世界上有150多万种动物、30多万种植物、10多万种微生物,这些都是大自然创造的。在我国,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脊椎动物6 347种,种类繁多。世界上不断有动植物物种灭绝,也不断有动植物新物种诞生,这都是大自然的杰作。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虽然都是可能的使用价值,但只有那些对人的生产或生活有用的事物才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什么事物成为对人有用的现实使用价值,什么事物不能成为对人有用的现实使用价值,随着人对自然事物的认识、利用、改造的程度不同而不同。今天认为不能使用的事物,明天人们可能发现它是有用的。某种事物今天在这一方面有用,明天人们可能发现它还有其他方面的用途。事物的有用性无论是迟发现还是早发现,其使用价值都是天然存在的,人们只是在自然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比如,火对于人类很重要,但火不是人类创造的,而是被人类发现、利用的,使用火的方法是不断改进的,使用火的方法的改进可被视为再创造。火是一种自然存在。人们先是发现了天然的火,又发现了火对人类的有用性,然后经过一代代人的不断发现、继承和改进,使人类使用火的种类、方式、范围不断扩大,火在人类生产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电也如此,电本来就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只是人们无法利用它。到了19世纪中期,人们发现了电磁感应现象,建立了电磁理论。当人们认识了电的规律之后,电就被人们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电才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有用事物。可见,所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不过是劳动转变自然物质状态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从根本上说,还是自然创造使用价值。
大自然不仅会创造世界的一切,同样也会毁灭世间的一切。例如,在中国新疆的罗布泊,曾经有过一个十分繁荣的楼兰王国。但因为风沙的侵害,这个人类创造的文明王国被大自然湮灭了。再如,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地中海火山大爆发,使克里特岛沉没于海底,岛上的居民和他们创造的米纳斯文化瞬间被毁灭。
大自然创造的一切,有的相生,有的相克。相生就是相互补充、相互转化,相克就是相互制约。人类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弄清大自然是怎么创造财富的。生命的起源问题仍是人类探索的重大问题之一,人们甚至连鸟类是怎样自由飞翔的原理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见,人类若离开了自然界,没有生态资源如阳光、水,生物资源如动物、植物、微生物,矿物资源如石油、煤炭等可被人类利用的自然资源,人类就无法生存。仅是气候变暖就引起了人们极度忧虑,遑说其他?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2007年2月发布的全球气候评估报告指出:如果气温上升2.5摄氏度,30%的物种将灭绝;如果上升3.5摄氏度,将有70%的物种消失,海平面将上升18—53厘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7年12月4日公布的一份评估报告指出:随着海平面上升,到2070年,沿海城市约有1.5亿人可能成为洪灾受害者,这近乎是现在的4倍,并将造成高达35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是现在的10倍多。假设到2070年全球海平面上升50厘米,综合城市人口密度等数据,推测出全球约130个主要港口城市将遇到洪水时受灾情况,受灾最严重的是美国的迈阿密,其次是中国的广州、上海、天津、香港。以国家来看,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中国,将达11万亿美元,其次是美国,损失9万亿美元,再之后是日本。[1]
2.自然过程形成自然价值。
在自然力创造使用价值时,使用价值的形成过程凝结为价值,价值与使用价值相伴。使用价值是具体的,形态各异,而价值是同一的、无形的,在交换中可以通约。
如同自然创造使用价值一样,自然创造价值是不争的事实。例如,某个资本家花费5万元货币购买了一大片荒草地,草地上的草是天然生长的。资本家把这片草地租给别人放牧,他收租金。假定租金为每年1万元。租地的放牧人买来了一群小牛犊,让小牛犊自己吃草、生长。在资本家购买荒地时,荒地及地里的草都是自然生长的自然物,资本家与荒地主人的交易就是自然物与货币即价值的交换。资本家把这块荒地出租,与承租者的交易,也是自然草地与货币即价值的交换。荒地承租者买来了小牛犊,花了一笔钱,比如说他买了100头牛犊,每头为100元钱,共计1万元。1年后,这100头牛犊长成了大牛,每头牛卖了1 000元,共计10万元。荒地承租者除去交的地租1万元、购买小牛的1万元外,净赚8万元。这8万元不是劳动所得,是自然赐予的。地里长了草,草让牛吃了,使牛发育成长,小牛变为大牛,大牛有使用价值,同时也有交换价值,因为它能与货币相交换。
我国战国时期韩非子所讲的寓言《守株待兔》的故事,也是一个自然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例子:宋国有个农夫正在耕地,地中间长了一棵树。有只野兔被惊狂奔,撞到树上被撞死了,被农夫捡拾。从此以后,农夫扔掉了农具,天天守在树前,希望天天有兔子撞到树上,他就可以不耕作了。[2]野兔是天生的,树木是天然的,兔子触树而亡,也是天意,农夫在这里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农夫捡到这只死野兔,可以自己食用,野兔有使用价值。人们不知道这只野兔是撞死的,农夫可以把这只野兔拿去出售,人们会拿货币来购买这只野兔,野兔能够与价值相交换,说明野兔有价值。这说明,自然力不仅可以创造使用价值,也可创造价值。
自然创造价值的现象,早就引起了经济学家的注意。在马克思以前的萨伊认为风、火等都可以创造价值。李嘉图的反对派和拥护他的人都曾提出葡萄酒自然发酵的过程创造价值。他们举例说,陈酿葡萄酒和新葡萄酒的劳动量是相等的,但陈酿葡萄酒比新葡萄酒贵,其原因是由于陈酿葡萄酒自然发酵的时间比新葡萄酒长,是自然创造了价值。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之父的威廉·配第,就曾拿牛的放牧问题来说明农业生产创造的“纯价值”即剩余价值问题。我国经济学家也提出疑问:农民花5元钱买了一棵树苗,栽到地里,10年后出卖,卖了100元,除去5元,增值95元,这部分价值是从哪里来的?[3]
马克思认为,劳动时间与生产时间不是一回事,生产时间包含劳动时间,只有劳动时间才形成价值,葡萄酒自然发酵过程不包含在劳动创造的价值之中,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不能混同。
当我们把使用价值形成的过程视为价值,劳动过程只是影响自然过程时,劳动过程和自然过程就重合了,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成为连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形成过程。
因为人既是经济人又是社会人,经济人体现了人的自然性即人的动物一般性,社会人体现了人的社会性即人的特殊联合性。经济人表现出私利性,社会人表现出公益性。由于社会生产力是结合的,所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私利性愈来愈减弱,私有制愈来愈被改造为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形式的公有制。但在私有制普遍化阶段,人们为解决私人劳动的社会性问题,利用价值交换使用价值,因而价值成为人的社会关系的反映。事物的价值,在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阶段就已经表现出来了。社会分工是价值利用的前提,私人劳动社会化是价值利用扩大化的主要原因。只有在价值利用达到一定规模时,使用价值的生产与使用价值的交换相互分离,人类社会才发展到了商品生产阶段。马克思说:“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物本身的生产中就被注意到了。”[4]
只要人们把使用价值投入交换,使用价值的价值就必然表现出来,在物物交换的阶段是这样,在发达的商品交换阶段也是这样。只不过相对于物物交换阶段的发达商品生产阶段,事物的交换道路要曲折得多。事物要先显示自身的价值,显示自身的同一性、通约性,再进入交换过程。这是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得劳动者的劳动是私人劳动,但由于社会分工,使得劳动者的劳动具有社会性,私人的劳动若要成为社会性的劳动,必须通过商品这种中介,必须把产品变为商品,变为交换的产品。而各种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要进行交换,必须先以它们的同一性从量上进行比较,然后才能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人们把这种同一的可比较性称为价值。确切地说,价值是被发现和被改造而不是被创造的。我们常说劳动创造价值,是从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性即劳动的特别意义上说的。由于社会分工,由于私人劳动社会化的需要,由于人类社会商品生产的发展,隐藏于使用价值背后的价值才显现出来,才有了利用价值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价值经过几千年的演变,迭化为货币。当价值以货币的形式从财富中分离出来后,由于价值是任何使用价值的同一性,所以它可以转化为任何一种使用价值,于是,货币就成为一切财富的代表,获取更多的货币就成为人们的追求目标。这时,战争与掠夺,造假与诈骗,利用手中的权力或生产资料榨取别人的剩余价值,就成为道德低劣者不劳而获的手段。当有人利用价值可以转化为任何使用价值的特性,并结合使用权力对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进行垄断、对劳动者进行压迫和剥削时,货币就畸形发展为资本。资本蕴涵着更多的人的动物一般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理不清资本与货币的区别,不知道货币在充当一般等价物时还是货币,只有以权力为支撑进行剥削时才成为资本,因而不十分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解析。
资本主义是商品生产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在市场内,商品交换严格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社会进步了。但由于私有制的存在,资本家利用自己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在市场之外,在生产领域对工人进行剥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对劳动创造价值过程的分析,剥去了资本家在公平外衣掩盖下进行剥削的伪装,把他们的剥削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资本是不道德的,但价值是公平的,资本利用价值的公平性掩盖自己的不道德,是资本的本性,与价值无关。
在资本主义之前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剥削是赤裸裸的。由于这种剥削没有伪装,所以也就没有以价值来衡量奴隶主与奴隶、地主与农民是否平等的必要。那时的人们认为,主人与仆人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奴隶主和地主从奴隶和农民那里拿多少劳动物,是不必用价值计量的。但是,用价值来衡量有用事物是否等同,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奴隶主和奴隶主之间,地主和地主之间的产品交换,不能不用价值来衡量。所以,在那个时候,价值只是尚未长大,而不是没有出生。
社会主义也存着商品生产,也在利用价值。人们以前之所以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存在商品生产,是由于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只有社会分工,没有私有财产,因而也就没有私有制和社会化的矛盾,不需要利用价值缓解这个矛盾,调节生产。但是,当现实证明社会主义必须发展商品经济时,他们出于同样的认识,认定必须要重建私有制。其实,只要明白了价值只是以它的同一性衡量有用事物多或少的道理,就会知道社会主义为什么存在着商品经济。没有私有制的商品交换,是为了利用价值衡量个人、群体对自然资源的占有程度,衡量劳动创造和消费的比例等等,利用它是要杜绝一切无偿占有和一切权力占有,用它衡量一切人的劳动量付出与获得,做到真正的公正和公平。之所以会产生那种认为价值利用仅仅是为了解决私人占有和社会化之间矛盾的认识,是对价值的特性理解不深的缘故。在价值还是联系世界各国人民纽带的今天,在世界上多数国家还实行私有制的情况下,谁若放弃价值利用,放弃商品生产,谁就会与世界隔绝,而与世界隔绝的国家是建不成社会主义的。
按劳取酬是利用价值的同一性进行公平分配的一种方式。在生产资料公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广泛的分工仍然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基础,占有公平和分配公平仍然是价值利用的目的。人们从国家领取劳动所得是以商品的形式实现的,只有按价值进行分配,才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起点。社会主义国家与外部的商品交换和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进行的商品交换,性质不一样。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以交换资源为目的。在国内,却是以公平分配生活资料、提高效益、为人民谋取更多利益为目的。如果认不清这一点,企图利用权力占有和剥削人民的劳动积累以满足自己无限膨胀的私欲的需要,将会导致私有制复活,是一种倒行逆施的行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不能使公共财富、集体财富以各种方式流失到私人手里,不能人为地制造资本家。
虽然没有劳动参与的自然事物如水、空气、土地、天然金刚石、天然珍珠、天然玉石、天然黄金、天然矿泉水、天然地热温泉、奇山、奇水、奇石、电波、信息等等都有价值,但这并不否定人的劳动的伟大。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天然事物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原因是马克思认为天然事物没有可通约性。价值必须是等同的东西,价值经过交换才能显示出来。马克思说:“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5]马克思多次谈到只有劳动产品才具有交换的同一性。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商品”中,马克思谈的就是价值的质,就是价值的等同性、同一性,这个等同性就是抽象劳动,并强调说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在这一章中,马克思又指出在考查商品的价值关系时,要想比较价值量,必须先把不同物的量化为同一单位、同名称,才可以通约,才可以比较。马克思在该卷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中说:“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物化的人类劳动,它们本身就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6]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批判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三位一体的公式时说:“庸俗经济学丝毫没有想到,被它当作出发点的这个三位一体: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或劳动价格,是三个显然不可能组合在一起的部分。首先,我们看到的是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土地和交换价值地租:于是,一种当作物来理解的社会关系,竟被设定在同自然的一种比例关系上;也就是说,让两个不能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种比例。”[7]接着,马克思又批判资本—利息的荒谬性。因为资本是价值,利息也是价值,等量的价值应该相等,不能说等量的价值一个大,一个小,不能说4=5。庸俗经济学家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就“抛开作为价值的资本,而求助于资本的物质实体,求助于资本的作为劳动生产条件的使用价值,如机器、原料等等。这样一来,为了代替前一个无法理解的4=5的关系,就又重新搬出一个完全不能通约的关系,即一方是使用价值,是物,另一方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剩余价值;这就像在土地所有权的场合见到的情形一样”[8]。
使用价值不能与价值相交换,因为一个是自然事物,一个是社会关系。那么,一个自然的使用价值可不可以与另一个自然的使用价值相交换?马克思认为也不能,“如果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但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具有它的自然的效用”[9]。马克思认为事物的效用不能成为事物的通约性。但是,马克思并不否认只要有同一性,一种使用价值就可以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马克思说:“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10]
事实证明,自然事物是有其同一性的。自然事物的同一性就是它的自然形成过程。依据事物的这个同一性,任何事物如果进入人们需要的视野,进行交换,都可以用这个同一性进行量度,进行比较。但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没有发现自然事物的通约性,就说马克思不伟大,任何天才都不能穷尽人间的真理。也不能因此否定劳动价值论,因为劳动价值创造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
3.劳动力是自然力。
如果从劳动力的自然性方面进行考查,也不能否定自然创造价值。劳动创造价值,但创造价值的人本身也是一种自然,人是自然创造的,人和人的社会都是一种自然存在。
劳动力是一种自然力。马克思说:“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而劳动本身则是这种力在物上的表现。”[11]劳动力与其他自然力如风力、水力一样,是一种自然力。当我们说劳动力创造价值的时候,就是在说自然力创造价值。但是,由于自然力没有意识,人有意识,所以,虽然把劳动力与其他自然力同归于自然,但二者绝对不能等同。人的劳动力在人的意识支配下进行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自然力在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中,必须归并于劳动力,才能发挥其改变物质存在状态的作用。否则,自然力可能创造出对人有害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例如,狂风暴雨、强烈地震、海啸、太阳风、气候异常等等,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害。
某些动物的力比如牛、马等动物的力即畜力也是自然力,也必须并入人的劳动力,才能在人的支配下,进行对人类有益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马克思说活劳动创造价值,特指人类的劳动。有人问:有两个劳动力拉犁耕地,但不如一头牛耕地的效率高,人是活劳动,活劳动创造价值,牛也是“活”劳动,牛为什么不创造价值?
畜力也是自然力,它们与劳动力一样,也创造价值。但是,任何畜力都是适应自然的,它们的意识达不到改造自然的地步,更不能把对客观世界认识的知识积累起来传给后代。它们没有科学技术创造能力,不能与人的劳动力相比。畜力创造价值,但这种创造是劳动力对畜力利用的结果。
劳动就是人类使用自身的自然力,借助于自身之外的自然力,模仿自然过程,转化自然能量,使自然存在适合于人类需要的过程。劳动过程形成价值,这个过程的基础是自然过程,自然过程与劳动过程是同一的。自然创造使用价值,产生自然生产率,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产生劳动生产率。在日常生产中,人们总是把自然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混合在一起称为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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