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对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既有积极正面的影响,从某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但同时其中含有的错误理念也会产生消极阻碍作用。因此,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批判辩证地对待儒家法律思想,既不盲目崇拜,也不全盘否定,而要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为转移,分清其中的精华和糟粕,吸收其中的优秀成分,古为今用,不断创新,使其结合新的时代要求实现自身的发展,为我国法制化建设发挥推动作用。首先,要分析分辨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中符合公民法律意识的精神资源内容,尤其是民本意识、正义公平、追求自律等思想精华,要大力弘扬这些符合时代精神和人民要求的思想精髓。其次,应当积极创新儒家法律思想,以优取劣,将德治融入法治,结合德治与法治,德法并举,促进和谐稳定社会的构建。最后,应当努力克服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消极影响,剔除其中违背公民法律意识的成分,纠偏扶正,克服无讼意识、人治观念,提倡平等权利的现代法律意识,增加法律诉讼渠道,摒除等级观念,倡导人人平等,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合理权益,实现权利义务的统一。
【注释】
[1]张国华,饶鑫贤:《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册,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7页。
[2]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5页。
[3]刘旺洪:《法律意识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
[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5]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1页。
[6]张国华,饶鑫贤:《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上册,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7页。
[7]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8页。
[8]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9页。
[9]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87页。
[10]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49页。
[1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64页。
[12]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下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02页。
[13]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69页。
[14]王文锦译注:《大学中庸译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67页。
[15]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67页。
[16]王先谦撰:《苟子集解》下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2页。
[18]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85页。
[19]黎莲芬:《儒家的法律道德化思想》,《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12期,第90—92页。
[20]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11页。
[21]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56页。
[22]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65页。
[23]范高社,高阳:《先秦儒家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契合与冲突》,《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24]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94页。
[25]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83页。
[26]施忠连主编:《四书五经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348页。
[27]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下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42页。
[28]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上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64页。
[29]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78页。
[30]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下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47页。
[31]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85页。
[32]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92页。
[33]徐颖:《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1页。
[34]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87页。
[35]王文锦译注:《大学中庸译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5页。
[36]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45页。
[37]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下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61页。
[38]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上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0页。
[39]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上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0页。
[40]章秀英:《公民意识评价与培养机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5页。
[41]邹憬译注:《论语译注》,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77页。
[42]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11页。
[43]王先谦撰:《荀子集解》上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2页。
[44]陈瑞华:《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评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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