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高生
【摘 要】马克思主义应坚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事业研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为大学生志愿精神的本质、生成、培育等问题做出理论上的阐释。志愿精神从根本上说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它起源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需要。所以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科学论断,是理解大学生志愿精神生成与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基于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内在同一性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揭示了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本质规定性,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既不坚持个人本位论,也不坚持社会本位论,而是体现为个性化和社会化教育的协调发展。作为一个动态过程的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其路径和方法的选择也必须放置到社会实践的总体系统中进行考察,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奠定了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方法论原则。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内含着的人的本质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价值依归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大学生志愿精神 理论基础
【作 者】卓高生,法学博士,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公益理论与实务。
综观我国当前关于大学生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的研究,学者们有从道德主体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公民社会理论等来阐释其思想基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事业的志愿精神和行动研究还应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面话语回应。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人类社会、自然界和人的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它为大学生志愿精神研究确立了根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