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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现状

时间:2023-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国际法思想已成为国内外学者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理论素材,并取得了诸多理论成果。近年来,国外学者也加大研究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力度,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不可否认,近年来国外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已从纯粹的批判性研究,转到较为客观公正地对待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内容上来。

目前,不仅我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就连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也纷纷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研究力度,这足以说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且,从中外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研究范围来看,不仅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等思想的研究,而且还扩展到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上。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国际法思想已成为国内外学者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理论素材,并取得了诸多理论成果。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马克思主义国际交往理论、暴力革命理论、阶级斗争思想、战争法思想及和平共处思想等领域。笔者查阅了近几十年间关于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研究的成果,发现我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成果颇丰,论文已有百篇,著作有十余部。[2]从国内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成果来看,虽然颇丰,但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第一,研究成果内容不成体系,且碎片化现象较为明显。目前,我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基本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某一个方面进行挖掘,不成体系,且碎片化现象比较明显。

第二,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其他研究领域的成果而言,专著和论文相对较少。正如笔者在上文中所列举的研究成果来看,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论文仅有十余篇,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其他研究领域而言,较少;专著虽较多,但基本上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研究对象,而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甚少,有些著作中根本不涉及,或一笔带过,以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为书名的专著没有。

第三,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以国际法为视角进行研究的很少。从上文所列举的论文和专著研究内容来看,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研究的论文成果不仅少,且相对陈旧,这些成果的研究或以国际关系为视角,或以国际政治为视角,或以国际共运为视角,很少有学者以国际法为视角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进行研究。

第四,从研究成果的内容来看,有些研究是用目前国际法中被普遍接受的基本观点,直接套用于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并没有真正回归到时代背景中加以分析,很难真正揭示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来龙去脉和真实涵义。

第五,从研究成果所使用的方法来看,走两极化道路。表现为:一方面,有些研究成果是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作为其立论依据和研究方法,脱离了实事求是的研究路线;另一方面,有些研究成果却抛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将西方一些理论和研究方法直接运用于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研究所得出的成果和马克思主义真实的国际法思想是有一定距离的。

但瑕不掩瑜,我国学者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中国化进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扎实基础,为实现我国国家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开展对外关系,进而为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进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这些研究成果也为其他国际法学者进一步研究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提供了理论素材、研究思路及方法。如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法的作用凸显,我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旨趣,从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国际法思想,向对以全球化为背景的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转变。

近年来,国外学者也加大研究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力度,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中,代表性论文主要有:B.S.契姆尼的《马克思主义国际公法课程纲要》(英文版,发表于《莱顿国际法期刊》,2004年第17期);B.S.契姆尼的《马克思主义和国际法:当代分析》(英文版,1999年2月发表于《经济和政治周刊》第34卷第6期);马蒂·科斯肯涅米的《国际法律师从卡尔·马克思那里应学到什么?》(英文版,发表于《莱顿国际法期刊》,2004年第17期);安东尼·卡蒂的《马克思主义和国际法:美国(二十一)世纪的观点?》(英文版,发表于《莱顿国际法期刊》,2004年第17期);德尔夫·瓦茨的《书评:左派国际法:再论马克思主义的遗产》(英文版,发表于《美国国际法杂志》,2009年第178期)等。代表性著作主要有:叶夫根尼·巴舒坎尼斯《论马克思主义法律文选》(P.博尔纳和R.沙尔赖特编辑)(英文版,伦敦纽约出版社,1980年版);V.乌布库娃的《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关系》(英文版,克拉伦登出版社,1985年版);[法]罗·加罗蒂著,刘若水、惊蛰翻译的《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三联书店1963年版),[加]约翰·汉弗莱著,庞森等翻译的《国际人权法》(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等。

从国外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成果来看,其研究的侧重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也有涉猎,但主要以国际阶级斗争为理论始点,在研究中往往戴有色眼镜,意识形态色彩明显,没有客观地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进行评价,而只是侧重于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和政治理论。在研究方法上,国外学者更侧重于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用批判眼光来分析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但不可否认,近年来国外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研究已从纯粹的批判性研究,转到较为客观公正地对待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内容上来。例如,在《马克思主义国际公法课程纲要》一文中,作者B.S.契姆尼就比较客观地对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资本主义国际法学者只抽象地对国际法进行定义,并没有揭示国际法的一般特质,而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国际法进行抽象定义,而是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来揭示国际法的发展历程、性质以及国际法在规范国际秩序的作用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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