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起源》出版后,“两种生产”理论便一直是《起源》中最饱受争议的内容之一。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视野中、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语境中,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两种生产”理论?“两种生产”理论是否是二元论?是否是唯物史观一以贯之的思想?是否是对唯物史观的丰富与发展?“两种生产”理论究竟是原始社会的特殊规律还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两种生产”在历史发展中起着怎样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笔者仔细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等著作或篇章中的相关论述,反复品味《起源(1844年第一版序言)》中关于“两种生产”的论述和《起源》全篇贯穿的“两种生产”主线,试图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框架中作出对“两种生产”理论的时代解读。
(一)“两种生产”理论不是二元论
国内前辈学者已从多个角度对“两种生产”理论不是二元论作出了有力论证,在此,笔者仅针对国外学者关于“两种生产”理论是二元论的论证逻辑做一点补充。综观《起源》出版后对“两种生产”理论的所有批评和争论,无论是米海洛夫斯基质疑的恩格斯给“经济唯物主义”加了一个非经济因素的“更正”,还是第二国际理论家质疑的“两种生产”理论破坏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性”,抑或是日本学者河上肇质疑的“两种生产”理论破坏了唯物史观的“一元论的性质”,再或者是苏联理论界关于“两种生产”理论有错误、是“二元论”的某些质疑,其共同特征是,首先将唯物史观理解为经济唯物主义,其次将通过生育所进行的人的生产排除在经济之外,排除在生产力之外。那么,他们的理解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相符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唯物史观并非经济唯物主义。
关于唯物史观是否是经济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甚或列宁都有过相关表述,其中最为直接的是恩格斯1890年答约瑟夫·布洛赫的一段话。当布洛赫问及“根据唯物史观,经济关系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呢,还是只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他所有关系的坚实基础,而其他关系本身也还是发生作用的”时,恩格斯答复道:“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910]由上述论述可以看出,在恩格斯看来,第一,马克思恩格斯从未说过“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而只是说“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第二,正是在“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意义上,恩格斯指出“经济状况是基础……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第三,一定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反驳论敌、强调被论敌所否认的主要原则的背景下,来理解他们关于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状况是基础,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观点。
既然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反驳论敌、强调被论敌所否认的主要原则的背景下,来理解他们关于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状况是基础,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观点,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反驳论敌的背景以及他们的论敌所否认的主要原则又是什么呢?这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其1845—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给出了答案,即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911],“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进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912]从这两段话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反驳的主要论敌是唯心史观的主张者,他们所要强调的被他们的论敌所否认的主要原则便是“历史的现实基础”,即物质实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状况是基础,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
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也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的特征作出了清晰阐释,即“可是您究竟在马克思或恩格斯的什么著作中读到他们一定是在谈经济唯物主义呢?他们在说明自己的世界观时,只是把它叫做唯物主义而已。”[913]唯物史观“这一理论是说,为了‘阐明’历史,不要在思想的社会关系中,而要在物质的社会关系中去寻找基础。”[914]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是把社会关系分成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思想的社会关系不过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而物质的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形成的,是人维持生存的活动的(结果)形式。”[915]
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论证过唯物史观就是经济唯物主义,更未承认过这种说法,这种说法是他人附加在马克思恩格斯名下的错误观点。
其次,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通过生育所进行的人的生产并非处于经济之外,并非处于生产力之外。
既然“两种生产”理论的批评者所借以批判“两种生产”理论的第一个论点已经站不住脚,那么他们的第二个论点是否能站得住脚呢?也就是说,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通过生育所进行的人的生产是否处于经济之外,处于生产力之外?答案也是否定的。
恩格斯曾在1894年1月25日致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明确写道:“我们把经济条件看做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发展的东西。而种族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因素。”[916]
此外,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产力的其他相关论述中也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所强调的,正是人是历史的现实基础——物质实践中的主体,是生产力的重要构成要素,因此通过生育所进行的人自身的生产自然不会处于经济之外,处于生产力之外。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对生产力下了明确的定义,指出:“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917]。那么,“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是什么样的“共同活动方式”?又是谁的“共同活动方式”?这需要从这句话的前后语境来看,即“这样,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918]由上述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是指“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919],“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是“人们”的“共同活动方式”。因此,“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920],可以还原为“人们的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本身就是生产力”。这已经明确说明通过生育所进行的他人生活的生产本身也是生产力。
因此,历来批评“两种生产”理论为二元论的观点所依据的第二个论据——通过生育所进行的人的生产处于经济之外,处于生产力之外——也是附加在马克思恩格斯名下的错误观点。
(二)“两种生产”理论是唯物史观一以贯之的思想,是对唯物史观的验证、发展和完善
既然“两种生产”理论不是二元论,并未破坏唯物史观的一元性,那么“两种生产”理论与唯物史观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两种生产”理论是唯物史观一以贯之的思想吗?“两种生产”理论的明晰是对唯物史观的验证、发展和完善吗?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两种生产”理论是唯物史观一以贯之的思想。综观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可以看出,无论在唯物史观初步系统形成时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是在唯物史观在文明社会及其以后的社会发展中得到科学验证的《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著作中,无不贯穿着“两种生产”的思想主线。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初步阐述了“两种生产”思想,并以此为基础,初次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他们指出:“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921]。那么,这里所表述的通过“劳动”实现的“自己生活的生产”和通过“生育”实现的“他人生活的生产”,与恩格斯在《起源》中提出的通过劳动实现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通过种的繁衍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是一致的吗?这就需要从《形态》中这段话之前的相关论述进行分析。这段话之前的相关论述是这样的:“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922]。“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923]。“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这个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家庭便成为(德国除外)从属的关系了。”[924]“此外,不应该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做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该看做是三个方面,或者,为了使德国人能够明白,把它们看做是三个‘因素’。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以来,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925]从这四段论述可以看出,这里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和第二个事实指的便是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第三种关系指的便是通过种的繁衍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的表述可以看作是《起源》中“两种生产”理论的雏形。正是基于“两种生产”理论的雏形,马克思恩格斯初次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926]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927]。
在唯物史观在文明社会及其之后的社会发展中得到科学验证的《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篇章中,由于马克思关注的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而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最重要的方面是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因此在这些著作和篇章中,马克思着重论述了“两种生产”中的第一种生产,即通过劳动实现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而对通过生育实现的他人生活的生产则鲜有述及或只在论述其他问题时一带而过。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把分配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相反,马克思则把生产放到首位,指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生产是出发点和决定因素,“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928]。那么,这里的物质生产指的是什么?从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出,第一,这里的物质生产主要指“两种生产”中的第一种,即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例如,马克思写道:“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如果没有生产一般,也就没有一般的生产。生产总是一个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或者生产是总体。”[929]
第二,这里的物质生产强调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之所以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即资本主义社会在进行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方面的特殊性。例如,马克思指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930],“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931],“现代资产阶级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932]在《资本论》的最初稿《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为研究对象,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表现形式——交换价值成为生产的直接对象的商品生产——展开了深入研究。他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结果和目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以交换价值为生产的直接对象的商品生产[933],生产的社会性是前提[934]。这种商品生产以一定形式的人的生产为前提,即:“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的解体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的依赖为前提。每个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935]“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936]
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结果,首先表现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本身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本身的再生产和新生产。这种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实际上是这个过程的比其物质结果更为重要的结果。……资本家生产工人,而工人生产资本家,等等”[937]。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他认为,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目的,“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938]。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是马克思研究的主要对象,但在阐述“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时,马克思也曾只言片语地提及第二种生产,即“生产本身,人口的增长(这也属于生产)”[939]。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940]。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马克思认为它的主要表现是两种生产中的第一种生产,即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开篇便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里的问题 ……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941]又如,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总生产分为两大部类,第一部类是生产资料的生产,第二部类是消费资料的生产,指出第一部类供给第二部类以生产资料并满足自己对生产资料的需要,第二部类供给第一部类以生活资料并满足自己对生活资料的需要[942]。马克思围绕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规律。关于资本主义的产生,马克思指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943],“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资本一出现,就标志者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944]“要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只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存在还是不够的。为此首先必须有下列双方作为买者和卖者相对立:一方是价值或货币的占有者,另一方是创造价值的实体的占有者;一方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另一方是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占有者。所以,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事实上的基础或起点。”[945]关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马克思指出:“起初仅仅是起点的东西,后来通过过程的单纯连续,即通过简单再生产,就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结果而不断重新生产出来,并且永久化了。一方面,生产过程不断地把物质财富转化为资本,转化为资本家的价值增值手段和消费品。另一方面,工人不断地像进入生产过程时那样又走出这个过程……一句话,就是把工人当做雇佣工人来生产。工人的这种不断再生产或永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946]“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本身的进行中,再生产出劳动力和劳动条件的分离。这样,它就再生产出剥削工人的条件,并使之永久化。它不断迫使工人为了生活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同时不断使资本家能够为了发财致富而购买劳动力。”[947]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联系中加以考察,或作为再生产过程加以考察时,不仅生产商品,不仅生产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和再生产资本关系本身:一方面是资本家,另一方面是雇佣工人。”[948]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是“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949] “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950]。关于资本主义的灭亡,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资本主义被共产主义所取代。他指出:“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站稳脚跟,劳动的进一步社会化,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进一步转化为社会地使用的即公共的生产资料,从而对私有者的进一步剥夺,就会采取新的形式。现在要剥夺的已经不再是独立经营的劳动者,而是剥削许多工人的资本家了。这种剥夺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的作用,即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随着这种集中或少数资本家对多数资本家的剥夺……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这一转化过程的全部利益的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制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951]
其次,“两种生产”理论的明晰是对唯物史观的验证、发展和完善。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篇章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关于“两种生产”的论述,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未能全面展开,未能对“两种生产”之间的关系以及“两种生产”究竟如何推动历史进程等作出详细说明。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则完成了这一任务。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没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两种生产”理论作出进一步详细说明,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形态》写作的主要目的是批判唯心史观,创立唯物史观,因此在《形态》中,关于“两种生产”的论述只是为创立唯物史观,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952]服务的,并不是详尽阐述的重点;二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还处于唯物史观的初创阶段,唯物史观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假说状态,还未经对具体社会形态的研究得到部分验证,与此同时,受当时历史科学发展的局限,“社会的史前史、成文史以前的社会组织,几乎还没有人知道”[953],人们对于原始社会的认识还只是初步的,很大程度上带有推测的性质,因此受当时各方面条件所限,马克思恩格斯也很难对“两种生产”之间的关系,“两种生产”究竟如何推动历史发展等问题作出更详尽的说明。
在《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篇章中,马克思的主要目的是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而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主要表现为商品生产强加于整个社会、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而这种商品生产又主要表现为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因此在《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篇章中,马克思将第一种生产,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作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主要切入点,而对第二种生产,即通过种的繁衍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则略而不提或一带而过。
《资本论》完成后,唯物史观在文明社会及其之后的部分得到了科学验证,因此系统验证唯物史观,使其在史前史中也成为科学,便成为马克思恩格斯面临的主要任务。随着19世纪中叶后尤其是70年代后原始社会研究的新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加大了对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社会形态的研究力度,马克思在《古代社会》的基础上摘录了《〈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并“打算联系他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954]。但是死亡阻止了马克思的步伐。当恩格斯发现了马克思的《摘要》并了解了马克思的遗愿后,便致力于完成马克思的未竟事业,试图用唯物史观来阐释人类早期发展史,使唯物史观在史前社会部分也得到科学验证。在阅读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马克思的《〈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基础上,在自身关于原始社会的研究的长期积淀的基础上,恩格斯意识到,进一步明晰“两种生产”理论,有助于使唯物史观在史前社会得到科学验证,进而进一步丰富、完善唯物史观。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恩格斯进一步明晰了“两种生产”的定义、关系及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方式。
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然而,在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这种社会结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私有制和交换、财产差别、使用他人劳动力的可能性,从而阶级对立的基础等等新的社会成分,也日益发展起来;这些新的社会成分在几个世代中竭力使旧的社会制度适应新的条件,直到两者的不相容性最后导致一个彻底的变革为止。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从此自由开展起来,这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成文史的内容。”[955]在这段话中,恩格斯首次明确了“两种生产”的准确定义,即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需要指出的是,恩格斯这里所指的“人自身的生产”是特指通过“种的繁衍”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而不是像国内众多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所理解的那样,既包括通过“自己生活的生产”所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又包括通过“种的繁衍”(即“他人生活的生产”)所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这从恩格斯为“人自身的生产”所加的众多修饰语和说明语中可以看出。例如,无论是恩格斯对“人自身的生产”所作出的直接说明,即“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956],还是对其所作出的间接说明,如与“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相对应的位置上分别是“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等,都表明恩格斯这里所指的“人自身的生产”是特指在家庭范围内通过种的繁衍实现的人自身的生产。
与此同时,恩格斯进一步明确了“两种生产”的关系及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方式。恩格斯指出,“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957]。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劳动极不发展,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极不发达,“人类差不多完全受着同他异己地对立着的、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的支配”[958],劳动产品(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受到限制,因此社会制度就在较大程度上受人自身的生产(通过种的繁衍实现)的制约,这种制约表现在社会关系[959]层面上,就是社会制度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结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起来,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促进了“人自身的生产”关系的不断演变,社会制度相继受到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关系的支配。随着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发展,劳动产品数量的进一步增多,私有制日益发展起来,而“按照当时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需的劳动工具”[960],因此这些劳动产品大多属于丈夫所有,为了让子女将来能够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对偶制家庭让位于专偶制家庭,与此同时,阶级日益发展起来,最终炸毁了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形成了以地区团体为基础的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在以私有制和阶级为基础,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中,家庭制度已经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961],“婚姻……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962],因此社会制度就在较大程度上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的制约,这种制约表现在社会关系层面上,就是越来越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尽管恩格斯的上述论述在此处戛然而止,但从《起源》全篇来看,实际上还暗含了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充分发展下,私有制、阶级和国家行将消灭,“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963]中,社会制度受“两种生产”制约的情况,即到那时,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家庭制度不再受所有制的支配,社会制度重新表现为受“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的制约,而这时的生活资料生产和生产资料生产所表现出的社会关系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964],“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965];另一方面受人自身的生产的制约,而这时的人自身的生产所表现出的社会关系将是真正的专偶制,即不仅是对女子的专偶制,而且也是对男子的真正专偶制,这种专偶制将不再以经济因素为基础,而只以爱情为基础,“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966]由此可见,“两种生产”理论不是原始社会的特殊规律,而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两种生产”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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