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总结和研究我们党的建设经验与不断研究、借鉴、参考世界各国政党建设的经验中参禅悟道,是研究和把握从严治党规律的基本途径。
一、在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中研究规律
规律是事务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的内在联系,研究与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必然要以自己的政党建设为基础,在不断研究与总结党建经验中探索规律,把握规律。
总结中国共产党90多年建设的历史经验,紧紧围绕党的纲领和实现与发展党的先进性推进从严治党,是从严治党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有最高纲领,有每个发展阶段的基本纲领,有每五年一个党代表大会政治报告的执政纲领,有中央全会决定的具体行动纲领。四个层面的纲领是历史的统一的,不断胜利完成执政纲领和具体行动纲领,就能不断向最高纲领和实现基本纲领迈进,党的历史使命就不断得以完成,党的先进性就不断得以实现和发展。从严治党,是为实现党的四个层面纲领而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否则,思想不统一,步调不一致,纪律不严肃,则根本肩负不起来党的伟大使命,党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
总结中国共产党90多年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完成党的伟大使命和实现党的先进性,必须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坚持从严治党。这一从严治党,以不断纠正党内各种错误思想,追求思想上入党为核心;以不断整顿组织和加强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不断反对和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为基本措施,以不断清除蜕化变质分子和处理不合格党员、始终保持队伍纯洁为保证。这一从严治党,是以党的纯洁性确保党的先进性。
总结中国共产党90多年建设的历史经验,从严治党必须与时代相适应。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特征,有每个时代的基本要求。一是从严治党不能超越历史时代,超越也会犯错误。全面执政后,权力的侵蚀与历代兴亡周期率,迅速摆到了中国共产党面前。为解决执政初暴露出来的官僚主义和贪污受贿、蜕化堕落等腐败现象,1951年至1954年以“三反运动”和“五反运动”为主要标志,开始了新中国的从严治党。通过实行广泛揭发检举同专门机关检查处理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加强反腐败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清除了党内一些严重贪污腐化分子,处理了一批犯有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错误的党员干部,较为深入地进行了艰苦朴素、廉洁奉公教育,在防止干部腐化变质、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随着执政地位的日益巩固,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的现象也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随着党的指导思想的逐步偏航,1956年到1959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波从严治党开始超越历史时代,逐渐走上“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的“政治运动”道路。1956年全国共处分党员15万多人[6]。1957年共处分党员12万余人[7]。1958年共处分党员50余万人,占党员总数的4.35%[8]。1963年到1966年第三波从严治党。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县级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即“新五反”。9月,中央又决定在农村开展“四清”运动,即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这是一次波及全国的从检查财务制度入手的专项反腐败斗争。但是从1964年开始,城市“新五反”和农村“四清”转为“清政治、清路线、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这一波运动,虽然查出了不少干部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但也成为十年“文化大革命”的一条重要导火线。第三波从严治党的“文化大革命”,更是超越时代,使党犯了严重错误。二是从严治党也不能落后于每个历史时代,落后也会犯错误。改革开放后,我们及时跟进从严治党,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有两点需要思考,一是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时代发展和党情变化估计不足,从严治党有些落后于时代,导致20世纪80年代党对西化思潮应对的某些不利与反腐败不足,使之成为1989年政治风波的一个借口。进入21世纪之后,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与时代潮流的新态势,从严治党有些失之于宽。总结中国共产党90多年建设的历史经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必须与时代同步,全面从严治党。
二、在总结政治文明建设的经验中探索规律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严治党离不开执政这一政治文明课题。因此,必须在不断总结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中研究和把握从严治党规律。
党风问题,腐败问题,权钱交易,权力寻租,权力滥用,行贿受贿,买官卖官等一系列问题,是从严治党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都离不开政治文明建设,离不开对国家公共权力的治理和法治化。总结历史经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我们应当努力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权力文明”。事实证明,“权力文明”建设不推进,腐败问题就解决不了,因为腐败就是国家公共权力的被滥用与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
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权力,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主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而构建的政府行政权、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权,通过“大国企”而运行的经济发展权,政治协商的参政议政权。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总结经验,一要“权力”之间即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分权与制衡”、防止权力被滥用;二要“权力”运行有其基本的法制、制度轨道,有制度法治的文明。三要“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和公平、公正、公开,有效遏制与监督权钱交易、权力寻租、权力滥用、行贿受贿、买官卖官等腐败问题,实现从严治党。
在当代的反腐败中,我们应积极而努力地探索富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及运行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文明”。
关于中国特色的“权力文明”,首先是“决策权”问题。一般地说,“决策权”的主体应是“党代表大会”和中央、省、市、区、县四级党的委员会和相应的党组。“决策权”主要包括两方面决策,一是决策“事”,即党和国家的大是大非;二是决策“人”,即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决策权”的行使,内则应逐渐走上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外则应接受“监督权”的监督和制约,预防和监督决策偏离科学、民主、制度、法治的轨道。
关于中国的“权力文明”,其次是“执行权”问题。“执行权”的主体应是“一府两院”和“国企”,即各级政府、检察院、法院和国有企业,执行党的决策,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要接受“监督权”的监督和制约,预防和监督“执行权”被滥用,监督、反对和制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关于中国的“权力文明”,第三是“监督权”问题。“监督权”的主体应是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主体,配备以各种“监督力量”。行使“监督权”,一要对“决策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决策跑偏,监督其决策中的腐败问题;二要对“执行权”的行使监督、管理和制约,纠正各种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
关于中国的“权力文明”,第四是探索“权力运行”的阳光、透明与公开、公平、公正问题。仅有分权与制衡还不行,权力运行还必须阳光透明。借鉴西方国家在分权制衡之后,解决不了当时的“政党分赃”和“政党分肥”问题,腐败照样横行。因此,必须解决权力运行阳光透明问题。我们当代中国虽和西方国家不同,但不解决权力阳光透明,就解决不了“暗箱操作”问题,而“暗箱操作”正是产生诸多腐败问题的根源。因此,必须努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必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公平、公正。
关于中国的“权力文明”,第五是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断扩大和有序进入问题。必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让民主监督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社会主义的中国,是中国人民的江山,必须实行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因此,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和基层民主,一是为了更广泛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事业,二是为了更好地更加广泛地监督国家公共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防止和监督腐败。不断扩大党内民主,一是为了不断增强党的创造活力,二是为了监督党的领导权被滥用。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实施党内十项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知情权、管理权、选举权、监督权,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探索党代表提案制,试点党代会常任制,不断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推进选人用人管人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探索如何监督与防止党的领导权被滥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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