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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基层党建问题研究

时间:2023-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对于巩固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共有党员56729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1046名,占37.1%。广大党员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力军。二是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为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了新利好。一是民族地区党组织凝聚党员群众

吴忠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对于巩固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吴忠市总人口143.7万,回族人口占53%,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地级市,被誉为“中国回族之乡”。全市共有党员56729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1046名,占37.1%。作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根本,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强龙工程”,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具有滨河回乡特色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一)坚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推进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

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关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市委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推动党建工作与产业培育、改善民生、文化传承、新农村建设等民族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大力推行“支部+协会+企业+农户”党建模式,设立种植养殖、劳务输出等功能党小组1788个,及时将党组织的服务延伸到产业发展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家门口、经济建设的最前沿,培育了利通区奶牛、红寺堡葡萄、青铜峡大米、同心阿语翻译、盐池滩羊等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了利通区穆民新村、盐池县回六庄等一批民族村,打造了夏进乳业、塞外香清真食品、伊佳穆斯林服饰等一批民族企业,走出了一条基层党建与民族工作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路子。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党员群众日常生活,凝聚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正能量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各级党组织在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党性教育的基础上,把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轮训、电化教育、书记讲党课等形式,不断加强党史党纪党规、国情区情市情、民族团结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观念。充分利用宗教场所、民族传统节日、乡土能人等独特资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及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融入到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中,通过“细流滴灌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推动“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理念深深植根群众心中。

(三)坚持把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

民族事务依法管理是加快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坚持把树立正确祖国观、民族观作为硬杠杠,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做民族工作作为硬指标,大力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147名民族干部进入乡镇党政班子,占43.9%,其中39人担任乡镇党政一把手,占44.3%。大力培养选拔“温室”书记、“奶牛”书记、“葡萄”书记等产业型村书记,221名优秀回族党员成为村党组织当家人。各级党组织紧扣吴忠特殊市情,坚持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民族事务管理全过程,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坚持创新拓展民族地区党建工作内涵,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级基层党组织紧紧抓住市委创建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有利契机,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以心换心,每年9月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八进”(进乡镇、进行政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推动民族团结创建覆盖全市各个领域。在宗教人士中开展回乡吴忠与党同心、慈善吴忠携手同行、和谐吴忠聚力同建、小康吴忠你我同享“四同行动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争做促进和谐、助推发展的“八大员”。围绕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开展了“社区邻居节”“军警寺共建”及“乡村好人家”等评选活动,拓展了基层党建内涵,丰富了基层党建内容,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五)坚持在促进党员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建设贴近民族地区群众的服务力量

广大党员是少数民族地区党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力军。红寺堡区“四推三审两追究”、同心县“2+3”发展党员模式,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党员质量,破解了党员发展“近亲繁殖”和家族势力干扰等问题。广泛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选树了金占林、金峰、海小平等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党员典型,引领带动各族党员在推动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三建四关心”党内关怀机制,发放党员创业致富资金589.5万元,建成温棚种植、奶牛养殖、葡萄栽培等党员创业示范基地88个,帮助2171名少数民族党员家庭脱贫致富。创新服务载体,推出了农村“聚焦百姓百件事”“党徽在移民村闪光”“困难群众微心愿”等富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党建品牌,搭建了党员发挥作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将各族群众紧紧吸引和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二、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

伴随着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和信息化的推进,经济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党员群众思想观念更加多元,给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

——新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观点,明确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方向和任务,也给民族地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了新机遇。一是中央大抓基层的导向,为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新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总书记的要求,树立了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有利于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加快形成人往一线走、钱往一线投的基层保障机制。二是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为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带来了新利好。2014年9月中央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意见》,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提出了许多特殊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组织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了重要基础和保障。三是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搭建了新平台。比如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党员教育可以借助互联网、远程教育、手机报等信息平台,改变了以往小范围、集中式的传统模式,使党的声音快速直达基层。

——新挑战。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利益多样的大环境下,民族地区党建工作进入新阶段、出现了新情况、面临新挑战。一是民族地区党组织凝聚党员群众的主体作用受到挑战。近年来,吴忠市宗教和顺、民族团结,为基层党建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但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境外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借助民族宗教问题,搞国家分裂的图谋和行动一直没有停止。在各民族交往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的现状下,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等基层是吴忠市防范非法宗教渗入、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前沿阵地。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维护基层稳定任务更加艰巨。二是民族地区党组织开展正面教育引导的作用发挥受到挑战。各种思想观点、价值理念、社会思潮在网上交流、交融、交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受到冲击,党组织实施正面教育引导的难度加大。问卷调查显示,50.3%的村(社区)党员、49.2%的机关党员认为党员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三是提升民族地区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还面临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保障措施落实、党组织自身建设、干部队伍能力、基层保障等方面。问卷调查显示,在当前基层党建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方面,60.8%的党员认为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不落实,54%的党员认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33%的党员认为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24.8%的党员认为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不高、后继乏人。全市仍有258个行政村集体收入不足万元,占51.8%,128个行政村集体收入处于“空壳”状态,占25.7%,且大多集中在红寺堡区、同心县等回族聚居区。

——新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党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适应新常态。一是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新定位对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转型提出了新要求。中央提出的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今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导向。对照“六有”目标,吴忠市基层党组织还有一些差距。如,一些党组织设置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还不适应民族产业布局和党员流动趋势。有的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还不强。乡镇民族宗教干部和党务干部兼职多、专职少,干部疲于应付。二是从严管党治党新常态对加强民族地区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农村60岁以上党员占到30%,初中以下文化占到75%,党员队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老龄化程度严重。大量青年外出务工,发展党员“源头”不足。流动党员管理上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许多宗教活动、宗教教义渗透到日常生活中,成为不可分割的风俗习惯,宗教活动与民俗活动界限不清,出现了部分回族党员“双重信仰”现象。三是少数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对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吴忠市仍有20.5万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另一方面,群众利益诉求从过去的吃饭、住房、上学、就医为主,逐渐扩大到社会福利保障、土地房屋征迁、企事业单位改革、党员干部作风、劳动分配体制、贫富差距等多个层面,这都成为基层党组织需要努力的新方向。

三、对策及建议

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党建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把强化政治功能和落实服务功能统一起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健全基层组织体系,着力破解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

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要健全广覆盖的服务网络,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党员流动的特点,全面推行农村“5+1”党组织设置模式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坚持党组织组建与企业建设同步推进,将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楼栋单元、市场商圈、车间班组,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向少数民族党员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延伸,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服务网络。要树立可示范的党建样板,深入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强化分类指导,做实服务项目,分领域分行业打造100个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着力打造以利通区、红寺堡区、同心县为中心的“回乡特色服务型党组织示范圈”,加快形成吴忠滨河回乡“一带一群一区一圈”服务型党组织格局,不断增强党的工作在民族地区的影响力。要充实补短板的资源力量,每年按各领域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领导挂点、部门包点、干部驻点等方式,集中整顿一批后进基层党组织,安排经济部门联系贫困村、信访部门联系矛盾村、党口部门联系后进村进行有针对性帮扶,推动工作资源下沉到党组织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民族地区,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选优训强基层书记,着力破解民族地区基层带头人队伍断层问题

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一个好的书记,就能带好一支队伍、干出一番事业、惠及一方群众。要突出政治标准。大力选拔使用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思路特别明晰的干部进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政治责任强、法治观念强、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党员选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要拓宽选拔视野。通过“四个一批”的选拔方式,即从少数民族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一批,从乡镇及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从退休干部职工中招聘一批,从邻近村交流任职一批,加快形成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老中青”结合的梯次结构。要加强个性培训。实施“千名书记进党校”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通过分层分级培训的方式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推行“菜单选学”“现场教学”“结对帮学”“实地观摩”等培训模式,通过手把手传授,面对面指导,互动式交流,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提高本领。

(三)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着力破解民族地区基层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

党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基层党组织是否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优化党员结构。坚持政治标准,注重培养少数民族经济带头人、乡土能人及优秀青年入党,大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等问题。要创新教育方式。推行村“两委”成员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借助网上论坛、手机短信、微信、QQ等平台及身边人身边事,多用案例式、互动式、启发式的教育方式,提高党员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要从严从实管理。少数民族党员“信仰宗教”现象,要区分情况稳妥做出应对措施。在宗教活动对基层组织建设是否有影响的调查中,69%的党员认为没有影响,26.5%的认为有,但影响不大。问卷调查表明,绝大部分党员群众认为信党与信教之间没有根本冲突。对在婚丧嫁娶、民族节日期间参加带有宗教色彩的活动,或因正常工作需要参加宗教活动的,应明确给予支持。对参与教派纠纷,与国外宗教势力勾结,干涉经济、行政、司法、教育等行为要坚决反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强化关怀激励。深化拓展“三建四关心”党内关怀机制,通过组织引、政府帮、党员带,支持一批少数民族能人党员创业致富。推行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组团服务,推动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每个党员都成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致富的一面旗帜。

(四)综合施策精准帮扶,着力破解民族地区基层力量薄弱问题

发展是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钥匙。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基础普遍比较薄弱,需要中央及自治区大力支持。中央层面,建议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实际,从编制、经费上给予政策倾斜,将乡镇民族宗教干部、党务专职干部纳入专编管理,解决乡镇没有民族干部编制及党务干部兼职等问题,配强基层力量。自治区层面,建议出台乡镇、“非公”、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务专兼职人员职务补贴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村队干部职务补贴稳步增长机制,由自治区和县级财政按7∶3的比例共同负担,对少数民族集中的贫困地区,自治区财政还应适当提高支持比例。市县两级,要把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和扶贫攻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村企合作、部门帮扶等方式,着力消除少数民族地区“空壳村”。通过建立互助资金、发放创业资金、引进发展项目等措施,一户一策开展“精准式”扶贫,确保少数民族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一起步入小康社会。

(本文获2015年自治区党建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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