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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时间:2023-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需要认真分析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表现及其原因。以某县为例,2015年以来共收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的信访举报26件,仅占全县群众信访举报总件数的3%,并且主要集中在干部选任优亲厚友、发展党员违反程序、人事考录弄虚作假等三方面,而对涉及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信访线索反映几乎为零。在实际工作中,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追究领导责任的微乎其微。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重点强调:“严明组织纪律问题,针对组织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需要认真分析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表现及其原因。

一、组织纪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地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总体上是好的,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都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有力地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但也发现少数地方或单位在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夹私货,执纪不严、执纪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避重就轻搞变通,阳奉阴违。

有的党组织或是党员干部表面上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但在具体操作中却阳奉阴违。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方面,有的单位“一把手”小事开大会充分听取意见,重要事开小会吸纳少数人的建议,关键事不开会独断专行。例如,某中央在渝国企分公司原总经理在任11年里,小额采购订单,按程序办理,遇到几千万上亿元的大额采购,习惯单枪匹马与对方谈判,谈好之后,再让不明就里的下属“履行手续”,公司每年10亿元的自行采购金额都以此方式处理。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目无组织、我行我素,该请示的不及时请示,该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者小事请示报告,大事就擅自作主。例如,某车管所原所长,不向上级请示报告,个人擅自决定停止某旧车市场业务办理点的工作,事后又不按工作程序移交其他领导处理,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

2.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监督难度大

组织纪律内涵丰富、外延宽广,有的制度群众关注度高,如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等制度;有的制度群众关注度低,如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举报多,易监督;关注度低的,违纪线索少,难监督。以某县为例,2015年以来共收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的信访举报26件,仅占全县群众信访举报总件数的3%,并且主要集中在干部选任优亲厚友、发展党员违反程序、人事考录弄虚作假等三方面,而对涉及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信访线索反映几乎为零。目前在客观上,尚存在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性的组织纪律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介入依据不具体、措施不多等问题。在实际执纪操作上,有的组织纪律问题难以界定,不便监督。比如,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虽说两者之间有区别,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难以界定。基于上述原因,有的地方对组织纪律执行缺少办法,监督缺位,导致软弱涣散、纪律松弛。

3.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惩处力度不够

有的党组织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偏重于打招呼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还有的搞“家丑不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给予党纪处分也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该严重警告的给予警告处分,该留党察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开除党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给予党纪处理,惩处的力度小。调研中发现,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方面的案件普遍偏少,通常不到立案总数的2%,有的地方和单位近几年来都没有查处一起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有的执行纪律雷声大雨点小,把党的组织纪律看作“稻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不愿、不敢追究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追究领导责任的微乎其微。

4.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大忧患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他还强调,“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其实,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做得比较好的。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人目无组织或是长期脱离组织,还有的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上述现象虽然不是主流,但也触目惊心。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削弱了我们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比如,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就是一个目无组织、目无法纪的典型。他在《我的罪行与反思》中说:“我低估了组织,高估了个人,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组织监督的机会。就是在中纪委对我进行初核的时候,我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期间,仍然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礼金、贿赂100余万元!”气焰非常嚣张。

二、违反组织纪律的原因分析

党的组织纪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的党组织纪律涣散、治党不严

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党的最大忧患,也是党组织纪律执行不力最根本的原因。有的农村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组织的领导地位弱化,组织纪律涣散,对党内制度法规不能严格执行;有的基层科研站所党组织专注于业务工作,疏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长期不过组织生活,致使有的党员脱离组织无人管无人问,有的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不能早发现、早提醒,甚至欺上瞒下,瞒报、漏报、不报情况严重;有的基层组织任人唯亲,干部提拔任用不公平、不公正,有的为小集团谋利益,甚至出现集体腐败的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各自为政、相互拆台、闹不团结、内耗严重,群众意见建议反映不上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贯彻不下去。这些都导致在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走样、变形,严重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严重影响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好人主义盛行、缺乏担当精神

有的地方好人主义盛行、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最大“瓶颈”。有的党员干部怕丢选票、怕得罪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不敢或不愿按组织原则、组织程序、组织制度办事,对该请示的事不请示,对该报告的事不报告,任其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有的党员干部对违纪问题,态度不鲜明、消极观望,对错误言行听之任之,以好人主义对待是非问题,以感情代替原则,以出卖党性交换个人利益;有的遇上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就回避,缺少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些行为纵容了党内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了党的生机与活力,损害了党的肌体健康。

3.条款规定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

党纪条规是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但是,有的党内法规制定过于笼统、原则,影响了党的组织纪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部法规制度,其执行力难以发挥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可行性。在当前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中,确实还存在一些党内制度不符合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有些制度甚至缺乏可操作性,所以组织纪律在具体执行中不尽如人意。比如,“有的党内法规制定过于理想化,超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党员干部的道德水平,有的只有宏观层面的制度规定而缺乏程序性规定,有的只有主干制度而没有相关的配套制度,有的只有定性规定而没有定量规定,有的党内法规之间相互矛盾,甚至打架,有的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有的党内法规则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这些情况的存在弱化了制度应有的约束力,也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事实上,即使内容再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如果缺乏可行的实施程序和操作办法,其效能也会大打折扣。当前,我们对应该做什么的实体性制度做了许多规定,但对权力如何运行的程序性制度制定过于笼统、粗糙,运行程序不健全,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脱离实际,在实践中不能有效执行。有的虽然做了程序性规定,但非常笼统,不易于执行。容易在法规执行过程中产生偏差,达不到实际效果。比如,在政治实践中,有些同志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党内法规依据,只是凭借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加以解决,往往是顾此失彼。还有些同志主观随意性很大,凭借感觉、经验或是习惯来操作,这些都对组织纪律的贯彻执行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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