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喀什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6月,新疆喀什地区纪委接到有关反映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鹏先问题线索后,调查发现,王鹏先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党委形同虚设。其次,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最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案例】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王鹏先:主体责任严重缺位,坏了“班子”,害了自己。

2014年6月,新疆喀什地区纪委接到有关反映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鹏先问题线索后,调查发现,王鹏先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党委形同虚设。

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召开三次党委会议,研究施工单位给学院“捐赠”车辆,先后收受4家中标施工企业5辆车;设立“小金库”用于账外开支。学院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还商定,向施工企业收取罚款用于账外开支。王鹏先明知道这些做法不符合中央有关规定,但是他不仅没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而参与其中,为新校区项目办和实训基地违规购买车辆和请客送礼。王鹏先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对眼皮底下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主动参与,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松弛。2015年2月,喀什地区党委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评析】2015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盯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处分规定,为追究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是中央要求,更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起的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

担负责任才能敢于担当,明确责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对自己所担当的责任不清楚,不了解,在日常工作中就会出现诸多情况,如工作要求难落实,工作成效难提高,出了问题难追责等。在《条例》中厘清主体责任,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味着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党委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具体任务的实践者,遵规守纪的监督者。然而,当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把管党治党简单理解成为开开会、讲讲话、签个责任书;有的党委不作为,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所在部门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也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容忽视,需要投入十分精力来进行整治。

在上述案例中,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王鹏先违反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王鹏先同志作为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松弛。对于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学院所出现的腐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从这一案例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启示:首先,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敢于担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

其次,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实现问责常态化。

最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直接表现就是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近年来,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如果有的党委书记还将责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那么问责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会落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拒做“甩手掌柜”和“差不多先生”,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