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古典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一般是指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是代表西方近代哲学的最高阶段。它继承了由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代表的唯理主义观点,同时又受到了苏格兰启蒙运动中著名哲学家休谟的经验主义和怀疑论的影响,此外,以莱辛、歌德为代表的启蒙运动文学也对德国古典哲学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影响(斯宾诺莎的宿命论思想有时也被认为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之一)。在这些思想的共同影响下,德国古典哲学家总结并探讨了一系列哲学上的重大问题,尽管他们中的多数经常被泛泛地认为是唯心主义,但他们的主张却不是统一的。
康德是一个二元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他为了调和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费希特则持有一种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后期也被认为倾向于客观唯心主义),谢林和黑格尔有时候被认为是客观唯心主义者,但事实上他们的意见是非常不同的。直到费尔巴哈以一种唯物主义的观点对黑格尔宏大的形而上学体系展开抨击,从而终结了德国古典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具有抽象性和思辨性的特点,它最重大的意义在于从康德开始,世界观发生了巨大转变,世界再也不是是其所是,理性再不只是被当作法则的附属品来对待,而是转变为由理性为世界立法,世界被认为是由我们的观察所决定的。跟随康德,产生了以叔本华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跟随费尔巴哈,产生了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历史唯物主义。此外,分析哲学、现象学等哲学分支,甚至直到哈贝马斯都受到了德国古典哲学的重大影响。
(二)黑格尔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巴登-符腾堡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蒂宾根大学(巴登-符腾堡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象征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有甚者,由于黑格尔的政治思想兼具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两者之要义,因此,对于那些因看到自由主义在承认个人需求、体现人的基本价值方面的无能为力,而觉得自由主义正面临挑战的人来说,他的哲学无疑是为自由主义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
黑格尔与史诗诗人荷尔德林和客观唯心论者谢林同一时期就读于蒂宾根神学院。在深入观察了法国大革命的整个演进过程后,三人合作致力于对康德及其后继者费希特的唯心主义哲学的批判。
黑格尔的第一部著作是《精神现象学》。他在世时出版的作品还有《哲学全书》《逻辑学》和《法哲学原理》。其他有关历史哲学、宗教哲学、美学和哲学史的著作,则是在他去世后,根据他当年演讲时学生所做的笔记汇编而成的。
黑格尔的著作以其覆盖面之深广而享有盛誉。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体系来理解哲学的历史和我们身处的世界本身。在黑格尔那里,这个世界通常被看成是“一个历史的行进,其中每一个相续的运动都是为解决前一运动中的矛盾而出现的”。例如,他认为,法国大革命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在西方社会中引入真正的自由。但正因为是绝对的初次,它也是绝对的、激进的:在革命消灭了它的对立面后,革命所唤起的暴力高潮无法自我平抑,结局是无路可去的革命最终自食其果——得之不易的自由自毁于残暴的恐怖统治。然而,历史总是在对过失的自我学习中前行的:正是这种经验,也只能在有了这样的经验之后,一个由自由公民组成的既能行使理性政府的职责,又能实现自由、平等的革命理想的宪政政府才有可能得以出现。
在《历史哲学》的前言中,黑格尔阐述:“哲学表明,意识是存在于它无限多个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意识是存在于自由的、无限多的形态之中,而对立的抽象内省的形态只是它的一种反映。意识是自由的、独立存在的、有个性的,仅仅属于精神。”
所以,作为单独概念的“意识”,由两部分组成,两者都各有无限多个“形态”,一部分是原则性的,另一部分是对每个历史事件的具体反映。他说:“通常意义上的意识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事物总体的概念,另一方面是对事物具体反应的抽象概念。”他同时说:“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不同,对事物的反应也不同,和原则性的意识有所偏移,但是对于一个正常的人来说,这种偏移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取决于他的正常状态,取决于他对上帝的尊敬程度。要了解这种概念的程度,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
虽然黑格尔的语言很难懂,但他阐述了形而上学必须要研究每一个事件中的命题和反命题如何联系的机制,必须要比较每一个历史事件中的例子和它们的原型,了解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的地方。黑格尔对人类社会抱有一种有组织性和目的论的观念。他的著作语言丰富而难懂,对于现代读者来说非常令人迷惑。不仅如此,他的观念和现代知识界流行的存在主义哲学以及个人权利的观念也正相反。
黑格尔的学说在后来很长时间内一直引起争论,他对思想界有广泛的影响,几乎任何学派都对他的学说给予肯定或提出批判。
历史学家将黑格尔学派分为两个阵营,黑格尔右派的代表是柏林汉博德大学的追随者,他们拥护福音正统的宗教观念,拥护后拿破仑时代的政治保守主义。
黑格尔左派,有时也被称为“青年黑格尔派”,他们继承黑格尔学说中的革命成分,在宗教方面主张无神论,在政治领域主张自由民主。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包括费尔巴哈和年轻时代的马克思、恩格斯。在1830年代和1840年代,这些年轻的黑格尔信徒经常在柏林希贝尔酒吧聚会、争论。这里的氛围造就了对以后150年有很大影响的思想家们,形成了无神论、人文主义、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利己主义基本观念。
但是,几乎没有一位黑格尔左派宣称自己是黑格尔的追随者,有几位还公开批评黑格尔的哲学。这种历史上的区分法仍然在现代学院哲学专业中使用。黑格尔左派对黑格尔的批评导致一个全新的领域——关于黑格尔和黑格尔理论的文学作品。为了方便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分为3个阶段,“正题”(如在法国历史上的大革命)、“反题”(大革命随后的恐怖阶段)和“合题”(自由公民的宪法保障状态)。这种分法并不是黑格尔自己提出的,最早见于费希特的对个人和全体之间联系的一个模拟描述。黑格尔学者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三段论法会掩盖黑格尔理论的真实论点。虽然黑格尔曾经说过:“要考虑到两个基本元素:第一,自由的意志是绝对的和最终的目的;第二,实现的方法,也就是说知识和意识的主观方面,包括生命、运动和活动。”(正题和反题),但他没有使用“合题”这个术语,而是用“整体”。“这样我们就了解了整体道德和实现自由的状态,以及其后这两种元素的主观整合。”
黑格尔运用这种辩证法体系解释哲学、科学、艺术、政治和宗教的历史。现代评论家指出,黑格尔经常修饰历史的真实以适应他的辩证法模式。卡尔·波普尔在他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指出,黑格尔体系文饰了威廉三世的统治,他认为1830年代的普鲁士是理想的社会。赫伯特·马尔库塞在他的《理性和革命:黑格尔和社会理论的崛起》中批判了黑格尔作为一个国家权力的辩护士,为20世纪极权主义的兴起开辟了道路。实际上,黑格尔并没有为这些权力形式辩护,只是认为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因为这些权力存在,所以也是合理的。亚瑟·叔本华藐视黑格尔对历史的解释,认为他的著作是蒙昧主义的,是“伪哲学”。许多英国的哲学家也遵从这种看法。
20世纪黑格尔的哲学开始复兴,主要是因为发现黑格尔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源头,还因为黑格尔的历史观开始复活、黑格尔辩证法的重要性得到广泛地认同。将黑格尔的理论重新带到马克思经典中的最重要的著作是乔治·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这部著作的发表掀起一股重新了解、评价黑格尔的著作热。黑格尔哲学的复兴也引起人们对黑格尔早期著作的兴趣。现代美国一些哲学家也明显受到黑格尔的影响。
哲学上,黑格尔极为赞赏并且效法康德,但是黑格尔哲学的重要性却超越康德之后的学术论战。他概述那个时代的创伤与幸福,并且宣告新世界的诞生不仅展现在哲学上,也展现在国际政治上。既然“世界精神”即将进入新时代,哲学也将达成它最后的目标:对包罗万象的历史与人性产生完全的理解。
一般认为,黑格尔为哲学领域增添了新向度,即哲学的历史向度。不可否认,哲学家原本就会褒或贬他们之前的哲学家;然而,真正的哲学史观念——不只是哲学观念,还包括人类理智体系的演进的观念——却是个崭新且令人兴奋的观念。黑格尔哲学是一种自觉的尝试,企图超越过去几千年来界定人类思想的各种优异思想与哲学论战。黑格尔坚持,必须在“世界精神”的大脉络下观察这些历史上的思想与冲突,如此将会发现这些冲突只是局部的混战与不合,而非决定性的对立。世俗主义与一神论、科学与精神、理性与热情、个人与共同体——这些概念各有恰如其分的位置,虽然都是有用的概念,但是在涵盖所有人类经验与知识的历史“辩证法”中,却往往彼此冲突。
1807年,黑格尔出版第一部作品《精神现象学》(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精神现象学》是一段伟大的概念旅程,带领我们从最基本的人类意识概念,走向包罗万象而复杂的人类意识概念。它的目的在于获得真理——“绝对”真理——但“绝对”并不代表“最终与完成”,而“真理”也不代表“事实”。黑格尔追寻的哲学真理是无所不包的观点,而“绝对”这个骄傲的用语其实是宏观哲学下的一种谦卑态度:意识到我们都是宏观脉络下的一小部分。个人对知识与真理的贡献绝对不是决定性的,相反,总是局部、“间接”且片面的。
《精神现象学》的核心关切是精神——将所有人类与自然囊括在内的宇宙灵魂观念——的本质。《精神现象学》的结论在于无所不包的精神。在这个精神中,并非所有的不合都已化解,所有的争端都已解决,所有的问题都已回应;而是无论不合有多严重,争端有多激烈,问题有多难回答,全都结合在这个精神中。拿破仑渴望统一世界,但真正统一世界的却是黑格尔——当然,理论上说是如此。尽管如此,涵盖一切的意识观念却是迈向真实世界统一的第一步。
黑格尔的主要作品有:《精神现象学》(Phnomenologie des Geistes有时也译成精神哲学)1806(See battle of Jena);
《逻辑学》(Wissenschaft der Logik)1812-1816(last edition of the first part 1831);
《哲学全书》(Enzyklopae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1817-1830)分3个主要部分:《小逻辑》《自然哲学》《精神哲学》;《法哲学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1819;《美学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
【注释】
[1]《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2页。
[6]《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6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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