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社会停滞不前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
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国虽已是经济大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但还不是经济强国;虽进入了总体小康,但人们的生活并不宽裕。所以,加速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需的物质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强调不断改善民生是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要把推动发展的重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实现更健康、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性的发展。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担当。只有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定的物质基础。
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就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基础性作用。为此,我们必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等。这些重大政策措施将保证国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向农村倾斜,逐步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变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他还说:“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十八大之后,中央政治局特别将绿色化列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之后构成“新五化”。在中央部署下,建设绿色中国已成为当前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任务。为此,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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