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信访工作可以说是社会和谐的“晴雨表”、政策实施的“风向标”和经济发展的“调节器”,衡量着群众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信访工作,涉及人民群众方方面面的利益要求,素称“天下第一难”。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根本性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章立制,完善信访制度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约访、回访、下访制度。对集中接待时间内没有受到接待的上访群众,要另行安排接待时间、地点主动约访;对已经停访息诉的重点人员要登门回访,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对一些不愿公开到公安机关申诉的群众要带案下访,听取群众反映问题。二是健全领导包案制度。上级领导批示件,信访部门交办、转送的信访案件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领导包案处理。三是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查办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根据完成查办信访问题任务的情况,严格奖惩。四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审制度。成立信访事项专家组,对长期上访、进京上访以及有较大影响的信访疑难案件进行集体会诊,研究确定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提高办理实效。
(2)依法办事,彰显公平正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国家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信访工作中,坚持依法按政策以及有关信访工作规定办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听证会商、民事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要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严格的督查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要提出评查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3)把握原则,做到有理有节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一些原则和要求。一是源头预防原则。关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突破个案原则。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不管有理还是无理,我们都应区别情况、分类施策,认真负责地对待、依法按政策解决、实事求是地答复,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三是长效机制原则。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责任倒查原则。对发生的群体性进京上访案件以及有较大影响的越级上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对因民警执法、作风和内部管理等问题引发群众上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民警和领导的责任。
(4)与时俱进,注重方法创新
当前,信访工作也要根据社会条件的变化,进行方法上的创新。一是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不断丰富和畅通信访渠道。推行阳光信访,公开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完善接访制度,突出党员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注重提高党员干部处理信访问题的科学化水平。认真坚持党员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三是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以“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方式,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四是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提高信访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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