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诸报,皆从业起
佛教《华严经》中有云:“一切诸报,皆从业起;一切诸果,皆从因起;一切诸业,皆从习起。”人在一生中,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这种定数,不能说是先验的东西,而是说他每做一件事情,都有其实在的道理。这些道理,在佛教中,都可以解释为业报的作用。或者也可以用因果关系来说明。因与果是连在一起的一对范畴,有因就有果,绝没有无因之果,也不会有无果之因。造业与业报就具有这样一种关系。而诸业的存在与延续,皆是从先前的习气而起的。
关于“业”与轮回的学说,在古代印度并非佛教所独有,而是当时社会上广泛流传的传统学说。在古代印度的“吠陀”和婆罗门教的经典《奥义书》中都有关于“业”的思想。佛教吸收了这些传统思想,并将其整理到自己的教义学说中而逐步发展成为佛教教义的重要内容。
业是造作的意思,泛指有情众生的一切身心活动,即内心的思维活动和所引起的一切语言、行为、动作、意志等身心活动。业与因果说相结合,则是指由过去行为和意志的综合而延续所形成的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能决定众生现在的状态。佛教认为,有情众生的内心思维活动以及随之而起的自身的语言和行动,必定会引起一定的后果。而且,当一个人的行为终了时,这种后果并不随之完全消失,而是形成一种残留的余力,这种余力还将作用于行为者。这种由有情众生自己所造的“业”产生的、并作用于行为者本身的力量,就称为“业力”。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讲,一切众生的行为都有善有恶,所以“业”也有善恶之分,善的业将引起好的、对自己和他人有益的后果,相反,恶的业则会引起不好的、不利于众生身心健康的后果。此外,对有情众生来说,无始以来,前世所造的业力并不会随前世的逝去而消失,而会以和合积聚成的业识的形式流传下去。后续者在其蕴体生成之时,承续了前世的业识,同时,在其自身的生存发展中,又添进了自己所作的业力在内。业识就这样通过后来者的努力而逐渐改变并流传下去。善业有善报,恶业有恶报,这是一定的。只是通过后续者业力的熏习,人们也可以逐渐形成新的业识。善者可更善,恶者可更恶。迷时,善者可成恶;悟了,恶者也可变成善。总之,佛法认为,果报皆由业力所导致,行善积德是终有善报的。
从不同角度来分析,佛教中的“业”有许多不同的种类。
从业与思维意识活动的关系来讲,可分为思业和思已业。思业是指内心的思维活动,或者说是意识活动。而思已业则是经过内心思维而后发生的言语和身体动作。这两者是关于业的最基本的分类。
如果从业的表现形式上来讲,可分为身业(指由思维意识引发的身体行为)、语业(由思维意识活动而产生的语言表达)、意业(指思维活动)。
如果再细分,则身、语二业又可各分表业和无表业,合为五业。“表”即表示的意思。表业是指身体动作合言语声音,是能让人看得到和听得到的。无表业与表业相对,是指不能表示出来的,人们看不见和听不到的活动。小乘佛教认为人的思想意识活动,也即意业,是无法被别人看到和听到的内心活动,因此是无表业。而瑜伽行派则认为意业能于内心自我表示,如贪、嗔等念也是表业,因此既有意表业,也有意无表业。佛教十分重视无表业,认为在发动身、语二表业的同时,会按照所作业的善恶性质,诱发出将来感召其结果的原因于自己的身中,这种原因就是无表业。无表业可以说是众生或轮回流转、或涅槃寂灭的直接原因。
从业的性质来讲,有善、恶和无记三业。“记”是分别的意思,“无记”就是无分别。就是说,有益于众生身心,能感召众生此生或来生好的果报的业就是善业;反之,无益于众生身心,给此世或来世带来坏的果报的业就是恶业;而既无益也无害于众生身心的则是无记业。佛教认为,三者中能够感召以后果报的是善恶二业。
在佛教信徒日常行为的具体规范上,又有“十善业”和“十恶业”。十善业具体包括:(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淫(4)不妄语(5)不两舌(6)不恶口(7)不绮语(8)不贪欲(9)不嗔恚(10)正见。而与十善业相反的行为则为十恶业。十恶业是引起“苦”的果报的业力。
佛教认为,若从业力作用发生的时间上来看,又可将其分为顺现法受业(指业力直接作用于现世)、顺次生受业(指业力在来世对行为者发生作用)、顺后次受业(指业力的作用发生在未来的转世中)三种。可以看出,这与佛教中的三世轮回报应论是相互联系的。
龙树的《大智度论》中曾说到“业力为最大,世界中无比。先世业自在,将人受果报。”意思是说,在三千大千世界中,业的作用是最大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业力的作用相比。业报具有一种恒久的报应能力,并且进入生死海的轮回中。前世所造的业,不管经过多少世道的轮转,总归是要报应的。
我们在世间所碰到的一切灾殃苦患、不如意之事,都是从恶业招致得来的;一切福禄寿康吉庆,都是从善业所获得的。今世所享受的,是前世所作的果;而今生所造作的,又成为来世苦乐的因。因此可以说,作怎样的善,就会得怎样的福;相反,作怎样的恶,则得怎样的苦。
业力的造作经过长久的和合聚集,造业者自己死亡之后,业报会像债务者一样,追着要人偿还。业力的果报永远也不会转嫁到其他的业力上,也不可能逃脱,更不会因人的哀求而减免。佛教的道德因果律认为一切事物皆由因果法则支配,善因必定产生善果,恶因也必定产生恶果,而善果必从善业生,恶果也必从恶因生,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定的规律,它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佛教的业报轮回思想给人以这样的伦理承诺:善行必将得到奖赏以及与它相配称的福乐,恶行必将导致使自己痛苦的结果。因此,作奸犯科者不要有可以逃脱的侥幸心理;行善者也不要因为别人一时的误会而丧失信心。须知,善恶终有报,只争来迟与来早。
(刘林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