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孔即佛,佛即周孔
佛教传入初期,曾受到本土文化的强烈排斥,特别是儒家和道教。南北朝时有道士作《三破论》认为道家精思得道,长生入圣,而佛教学死得死,“入国而破国,入家而破家,入身而破身。”
唐代韩愈辟佛,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他的《谏迎佛骨表》。当时西安附近的法门寺发现有佛骨舍利:“骨长一寸八分,莹净如玉,以小金棺盛之”(《剧谈录》),“岐阳法门寺鸣鸾阜有阿育王造塔,藏佛骨指节,太宗特建寺宇,加之重塔”[1],唐宪宗遣使迎入禁中供奉。韩愈特上表谏劝,指出在迎佛骨中,“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这样下去,“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劝宪宗“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而且自云“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宪宗极为震怒,定其为死罪,后经丞相裴度等说情,才由刑部侍郎贬为南方的潮州刺史。在贬放途中爱女病亡,但韩愈毫无怨悔,作诗云:“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韩愈之谏佛骨在唐代影响很大,其先后又分别有傅奕、狄仁杰、李峤、张廷圭、苏壤、韦嗣立、桓彦范等几十人在整个唐代都排佛。韩愈之反佛,其根本的出发点是要维护封建统治:“佛法入中国,尔来六百年。齐民逃赋役,高士著幽禅。官吏不之制,纷纷听其然。耕桑日失隶,朝署时遗贤。”(《送灵师》)这是从经济上、政治上认为信佛有社会危害性。这与儒家历来指责佛教“脱略父母,遗蔑帝王,捐六亲,舍礼义”[2]、“浮屠害政”、“桑门蠹俗”的说法是一致的,当时的佛道二家也常常争法赌胜。韩愈对此也有辛辣的讽刺,如诗《华山女》:
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闹宫庭。
广张福罪资诱胁,听众狎恰排浮萍。
黄衣道士亦讲说,座下寥落如明星。
华山女儿家奉道,欲驱异教归仙灵。
洗妆拭面著冠帔,白咽红颊长眉青。
遂来升座演真诀……
扫除众寺人迹绝……
观中人满坐观外,后至无地无由听。
天门贵人传诏召,六宫愿识师颜形。
云窗雾阁事恍惚……
这是说和尚开讲,敲钟吹螺,热闹非凡,一直闹到宫里去了。道观中却冷冷清清,门可罗雀,怎么办呢?求助于华山女的姿色来抗衡,结果竟然使“众寺人迹绝”。华山女的狐媚又轰动了后宫,于是像神仙一样被请进宫去,然而这位神仙却与豪家少年演出了一场“云窗雾阁”的风流事,这真是一出有声有色的活报剧。
儒、道、佛又曾互争为师,如道教讲“老子出函谷关化胡”,说老子是释迦牟尼的老师。而佛教针锋相对:“佛遣三弟子震旦教化,儒童菩萨,彼称孔丘;净光菩萨,彼称颜回;摩诃迦叶,彼称老子。”[3]
其次是功用之争,南北朝时有道士作《三破论》认为道家精思得道,长生入圣,而佛教学死得死,“入国而破国,入家而破家,入身而破身。”当时的刘勰即作《灭惑论》反驳:“佛法练神,道教练形。形器必终碍于一垣之里,神识无穷,再抚六合之外。”宋代张商英的《护法论》也说:“孔子的道只是仁、义、忠、信,如果再进一步探索人生之道是什么呢?是大觉慈悲,明心见性,这才是无上菩提之道。”
南朝刘宋道士顾欢作《夷夏论》用以排斥佛教。唐道宣《广弘明集》说:“禹生西羌,舜生东夷,孰云地贱而弃其圣?丘欲居夷,聃欲适戎,道之所在,宁选于地?”
故汉代牟子《理惑篇》云:“书不必孔丘之言,药不必扁鹊之方,合义者从,愈病者良,君子博取众善以辅其身。”
唐代的法琳进一步指出:“大厦为众材所成,群生非一人可化。故十方圣智比尘沙而不穷,八万法门倾河海而莫测。故有此圣彼圣殊方……惩恶劝善,其流一也。”[4]
佛教又认为,儒佛本是一体,是相容的。南北朝孙绰《喻道记》:“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外内名之耳……周孔救极弊,佛教明其本耳,共为首尾,其教不殊。”道安《二教论》:“三教虽殊,劝善义一。”
白居易也看到佛教“治心”、安国,“诱掖人心,辅助王化”[5]的作用。唐代的宗密《原人论》也说:“孔、老、释迦皆是至圣,随时应物,设教殊途,内外相资,共利群庶。”
到了宋代,儒家的纲常伦理已成为中国的主导文化,佛教作为一种外来的宗教必须与这种主导文化协调才能被社会认同。智靑说:“深知世法即佛法,何以故?束于十善即是五戒,深知五常五行,义亦似五戒。仁慈矜养,不害于他,即不杀戒。义让推廉,抽己惠彼,是不盗戒。礼制规矩,结发成亲,即不邪淫戒。智鉴明利,所为秉直,中当道理,即不饮酒戒。实契实录,诚实不欺,是不妄语戒。周孔立此五常,为世间法药。”“又五行似五戒:不杀防木,不盗防金,不淫防水,不妄语防土,不饮酒防火。又五经似五戒:礼明撙节此防饮酒,乐和心防淫,诗风刺防杀,尚书明义让防盗,易测阴阳防妄语。”[6]这里除了五行的比附比较牵强外,其他的都为后人所认可。
佛教又用佛的“度化”取代儒家的“仁”“孝”规范。儒家主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把佛门剃度视为不孝。对此,牟子反驳道:“苟有大德,不拘于小。沙门捐家财,弃妻子,不听音,不视色,可谓让之至也。何违圣语,不合孝乎?豫让吞炭漆身,聂政皮面自刑,伯姬蹈火,高行截容。君子为勇而有义,不闻讥其自毁没也,沙门剃除须发,而比之于四人,不已远乎?”[7]这是讲战国时晋国的豫让为故主智伯复仇,吞炭漆身来改容,以便于去刺杀赵襄子;韩国的聂政为严仲子复仇而自己毁伤面目,以便于刺杀韩相侠累;伯姬夜逢失火,守礼不逃而死,寡妇高行为守贞而自割鼻毁容。这些都是为儒家所推崇的。佛门出家只不过是剃去须、发而已,其程度相去甚远,故完全不必大惊小怪。出家人是“苟有大德,不拘于小”。佛教反对儒家“亲亲”的狭隘仁孝观:“五经之义,立嫡以长,文王见昌之志,转季为嫡,遂成周业,以致太平。娶妻之义,必告父母,舜不告而娶,以成大伦。……须大弩亲世之无常,财货非己宝,故恣意布施,以成大道,父国受其祚(福),怨家不得入,至于成佛,父母兄弟皆得度,毋是不为孝?是不为仁?孰为仁孝哉?”根据儒家的“亲亲”原则,应立嫡子为继承人。但周文王看到了小儿子姬昌(武王)有大志,破格立他为嫡,然后成就了周的灭商大业。又按照儒家的规范,娶妻必先征得父母的同意,但舜却“不告而娶”。佛的前生须达弩太子亲悟世事无常,个人不可能永久地占有财富,故尽量予以布施,最终成就大道,由此,其所在的国家受到他的福佑,妻子家室不能成为他的拖累。而一旦成佛,父母兄弟都可得到救度,如果这都不是孝和仁,那么到底什么是仁孝呢!
总之,自唐之后,儒佛融合,“儒门浅薄”,收拾不住,由儒入佛,形成“直指自心”的南宗禅,由佛入儒,形成宋明的理学。以至颜元说:“朱子(即朱熹)教人半日静坐,半日读书,无异于半日当和尚,半日当汉儒。”
一种外来文化的传入,必须与本土文化融合,佛儒的关系经历了撞击、排斥而逐步转入融合、贯通,使佛教彻底中国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之一。相反的例子是基督教的传入,从唐代、元代和清代,西方的基督教也曾多次传入中国,有不少传教士或戴儒巾、或削发称僧,做了很多本土化的工作,但到了清代,罗马教廷极力反对,逐形成了“礼义之争”和雍正禁教,基督教在中国几起几落,始终未能扎根,直到近代开始的“本色化”运动才真正走上了正轨。
(姚南强)
【注释】
[1]《佛祖统记》卷四一,张仲素《大圣舍利塔铭》。
[2]道宣:《广弘明集》卷七。
[3]《清净行法经》。
[4]道宣:《广弘明集·破邪论》。
[5]白居易:《策林六十七·议释教僧尼》。
[6]智凯顺:《摩诃止观》卷六上。
[7]牟子:《牟子理惑论》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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