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会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闻〔1〕。一时〔2〕,佛〔3〕在舍卫国〔4〕祇树给孤独园〔5〕,与大比丘〔6〕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7〕食时〔8〕,着衣〔9〕持钵〔10〕,入舍卫大城乞食〔11〕。于其城中, 次第〔12〕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13〕而坐。
【注释】
〔1〕如是我闻:每部佛经经文之初所常用的语句。意为转述者系亲自听佛说的,没有造假,以增强学佛者的信心。 〔2〕一时:指佛于某地说法之时。 〔3〕佛:梵语“佛陀”的简称,华译为觉者,是已经觉悟宇宙人生真理的大圣人的意思。 〔4〕舍卫国:为中印度古王国名。 〔5〕祇(qī)树给孤独园:印度佛教圣地之一,佛陀曾多次在此说法。 〔6〕比丘:指男子出家进入佛教教团,受具足戒且满二十岁以上的修行僧。大比丘,指年岁大而且道德高的比丘。〔7〕世尊:佛的尊称,因佛是世人所共尊的人。 〔8〕食时:戒律所规定可以进食之时间,即正食的时候,也就是日出至午前之一段时间。〔9〕衣:僧尼所着用之袈裟、覆肩、裙类等法衣。 〔10〕钵:僧尼所常持道具之一,一般作为食器。 〔11〕乞食:印度僧人为资养色身而乞食于人的一种行仪,又作托钵、行乞等,系十二头陀行之一。其原始意义有二,一者自利,为杜绝俗事,方便修道;二者利他,为福利世人,予众生种福机会。故乞食属僧人清净之正命。 〔12〕次第:前后顺序。 〔13〕敷座:陈设座位。
【译文】
这部经是我亲自听佛说的。那时,佛和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住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说这部经的时侯,世尊在正食的时间内,披上袈裟,手捧饭钵,走进舍卫国都城乞讨食物。在都城里,世尊按照前后顺序乞食,乞食结束后回到住处。饭食结束后,世尊收拾了袈裟和饭钵,清洗脚部,铺设座位,坐在那儿。
【解析】
此第一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并以佛陀的日常生活作为事件的前奏铺垫。近代高僧太虚大师评价:凡法会说法,必有发起之因由,如放光、震动等类是。此会不然,则以持钵、乞食、洗足、敷座,日用寻常之本地风光,而为说法之因由焉。
依佛教传统学说,此段包含佛陀说法的六种成就:“如是”二字是信成就,“我闻”二字是闻成就,“一时”二字是时成就,“佛”一字是主成就,“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是个处成就,“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是众成就。佛经的六种成就,“能保证佛经的现场感和真实性”(陈坚《心悟转法华》),即保证此经的重要地位,以助学佛者增强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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