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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开大和尚晚年自述

时间:2023-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开,浙江绍兴人,俗姓徐,1910年农历正月初三出生。幼年贫苦,流落于庙中做小和尚。1962年苏州市佛教协会正式成立,被举为会长。1962年被举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三届代表会议理事。1956年至1966年被举为苏州市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1981年苏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第九届代表大会,1988年第十届代表大会,均被举为代表。1977年12月江苏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1983年4月第五届委员会,1988年1月第六届委员会,均被举为省政协委员。

4.明开大和尚晚年自述[4]

明开,浙江绍兴人,俗姓徐,1910年农历正月初三出生。幼年贫苦,流落于庙中做小和尚。1926年于杭州昭庆寺正式出家受戒。1927年至1928年于常州天宁寺参学。1929年至1930年于宁波观宗寺弘法社学习。1931年至1933年于厦门南普陀寺闽南佛学院学习。1935年至1936年于宜兴海会寺阅《龙藏》。1937年至1938年于苏州穹窿山寺阅《碛砂藏》兼学禅。1939年山乡盗匪横行,逃难至苏州各寺居住。曾应各处讲经。1956年春,西园戒幢律寺住持一职由传法制改为十方选贤制,成立寺务委员会,被举为主任委员。1962年恢复方丈制,被举为方丈,一直至今。

一、担任佛教协会职务

1952年冬,被举为苏州市佛教协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956年被举为秘书长。1958年被举为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1962年苏州市佛教协会正式成立,被举为会长。1981年7月市佛协第二届代表会议,1988年3月市佛协第三届代表会议均被举为会长,一直至今。

1981年3月江苏省佛教协会第一届代表会议,1987年5月江苏省佛协第二届代表会议,均被举为会长。

1957年,被举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二届代表会议代表。1962年被举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三届代表会议理事。1980年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会议,1987年中国佛协第五届代表会议,均被举为常务理事。

二、政历

1956年至1966年被举为苏州市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1981年苏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第九届代表大会,1988年第十届代表大会,均被举为代表。

1977年12月江苏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1983年4月第五届委员会,1988年1月第六届委员会,均被举为省政协委员。

【注释】

[1]本文作者尾记:“1972年2月13日,填写《公园革委会职工登记表》写了这份经历,附在表上。”

[2]这是明开法师在1972年为苏州园林管理处填写的《职工登记表》。

[3]本标题为编者所加。

[4]本标题为编者所加,写于199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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