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佛家辩学的现实意义
因明(佛家逻辑)是世界三大逻辑源流之一,它与其他古典逻辑一样,都在论辩的实践中萌生。形成后又首先应用于论辩,成为不折不扣的论辩逻辑。因明作为逻辑、辩学、知识论的三合体,其中的论辩逻辑与辩学十分系统和严整,很有挖掘和借鉴意义。现择要介绍如下。
一、关于论辩的目的
时下,对于火爆的论辩赛热,各界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诡辩泛滥,哗众取宠,不能明理,有“误导”青年之嫌;相反的意见则认为论辩赛不过是一种人工设计的游戏,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开放气息,不必以能否“求真”而苛求。笔者以为,论辩与论辩赛虽有区别,但仍有联系。其区别在于论辩赛必须分胜负,而辩题往往是中性的,胜者未必是真理,败者未必是谬误。而一般的论辩,其目的首先是明是非、求知识,未必一定要分胜负,有时是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就辩题来说,也往往是可以分出是非的。但是这二者的区别是非本质的,从根本上来讲,论辩赛不过是论辩的一种形式,它应该具有“明理”的功能,也应该把辩明是非、增进知识、探索真理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胜负是功利的价值目标,求知求真则是认识论目标,二者应该是辩证统一的,不应过分地强调它们之间的对立。只有建立在“真”的基础上的“善”,才是“美”的。论辩赛如果脱离了明理目的,片面追求技巧甚至诡辩,最终会走向其反面。
因明作为佛家弘法的工具,历来也是把追求“真谛”放在第一位的。《方便心论》中指出:“立说造论者”第一条要坚持的原则是“不为胜负,不为利益名闻,但欲显示善恶真相”[1]。陈那《集量论》首颂开宗明义就说:“敬礼定量欲利生,大师善逝救护者。”也就是说追求“定量”(绝对真理)是为了普度众生。当然,佛家的真谛与我们讲的真理还有区别,但作为论辩工具的因明首先是为了明理而不是胜负,这一点是明确的。窥基《大疏》也把因明界定为“法户之枢机”、“玄关之钤键”,佛家把本宗善辩者称为“正理狮子”,正理者,正“理”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论辩赛题目固然可以是“中性”,固然要以胜负为最终目的,固然要设定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锻炼等目标,恐怕同时仍应把“明理”作为基本的、内在的目的。胜负的判定不应完全脱离这一基础,实际上论辩赛的辩题也总是具有其社会性的。
二、论辩要遵守同一律
1986年,复旦大学与台湾大学在新加坡辩论“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吗”时,对“抵御”这一概念,复旦队的解释是:
我们说抵御当然是指有效的抵御,就像穿一件棉袄可以御寒,要以你不感到冷为前提,抵御当然是指有效的抵御,是御敌于国门之外。
而台大的解释是:
我们认为把西方歪风的潮流压低,这就叫抵御。我们知道,要抵抗敌人的话不一定要在国外作战。[2]两家对辩题的概念理解不统一,结果也就辩不起来了。
因明已充分注意到这类问题,故明确规定,除了宗(论题)必须“违他顺自”外,其因支、喻支(相当于作为论据的三段论小前提、大前提)以及所有的概念(包括宗支中)都要双方“共许”,这种论式才是可以立己驳敌的“共比量”。当然,在论辩实践中,由于各方的理论体系不同,有时不免在概念的涵义上有不同的理解。碰到这种情况,因明中便有“简别”的方法,即凡属我一方认可的概念和判断前面要加上“我”、“自许”、“我立此意”等限定词,而且这类比量称为“自比量”,只能成立己论,而不能用于反驳敌论。如前所述,复旦队对“抵御”的理解也可以说是一种简别,按复旦队的简别,这一概念只能用于论证复旦队所立的“儒家思想不可以抵御西方歪风”之论题,而不能有效地去驳斥台大队所立的“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之论题。而如果此概念的涵义为敌一方所许,则在我的论式中要注明“汝执”、“汝”等词,也就是说“按你的理解”、“按你们的说法”而已。这在因明中称为“他比量”,只具有反驳作用,而不具有己方立论的功能。对因明的这一规定,有学者称之为“共许律”,当是逻辑同一律在论辩中的具体表现。这在现代的论辩中仍然是有效的。
三、问答和立破
在近几次大专论辩赛中,常常采取“你问我不答”、“你答我还问”的对策。这是因为提问往往意味着进攻,而单纯的回答往往陷于被动。多问少答,可以以攻为守,取得主动。在新加坡论辩赛中,复旦队采用对已答问题的重复设问,使对手陷入迷茫。实际上这是一种诡辩手段。后来在国内论辩赛中许多队又一再套用,结果是适得其反。因明明确规定,不容许一方重复提同一个问题:“三说法不令他解,自三说法而不知别”(《方便心论》),即一句话你反复讲了三次,硬说对方未理解,而实际上是你故意讲得不让对方听懂。你的问题,对方明明已回答了,而你却说对方未回答,仍再三提问,这在因明中判定你已犯了“无说相似”的过失[3]。因明中还不允许“问多答少”和“问少答多”(《方便心论》)。问答要相应,不容许那种洋洋洒洒、离题万里的即兴演讲。总之,多问而少答有利于在论辩中取得主动。但这种技巧的运用应有一定的限度,不能只问不答,也不能答了还重复问,也不能离题乱答。
与问答相联系的是论辩中又有立论和驳论,在因明中分别简称为“立”、“破”。大专论辩赛中常常缩小己方的论题而扩大对方论题的涵义,这是因为立难破易,目的是为便于守己攻他。这是一种技巧,即尽可能地去多破斥敌论而不要被动地为己论辩护,要在破中而立。但这一技巧如果用得过头,也就成为诡辩。因明的论辩中也有立和破两个方面,破又分为“立量破”和“出过破”。前者是立一个相对立的命题来间接地破斥对方,而后者则是直接找出对方论证中的毛病进行破斥。一般来说,出过破,只破不立,无后顾之忧,更为主动。出过破中,藏传因明又分为“射理由”和“不射理由”两种破法。前者是指破斥对方的论据,后者是指破斥对方的论题或论证方式。这种划分已与现代逻辑基本一致。佛家的中观宗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空假不真的,故名为“空”宗。而其中以佛护、清辩为代表的中观应成派更走向极端,即不但外物为空假,而且主观的心识、言词也是空假;不但敌论为空假,我论也无实性,故他们在论辩中主张尽可能地“只破不立”。但实际上完全不立己论是不可能的,必然会陷入诡辩。故作为中观应成派的直接继承者——西藏黄教的因明尽管广泛使用了专用于反驳的“应成论式”,但在论辩内容中除了“遮破他规”、“断诤”等反驳程序外,仍保留了“安立自规”的内容。总之,在论辩中要多破少立,可以争取主动,但不可能只破不立。缩小和扩大论题也要适度,否则就是违反了同一律或是强加于人,陷于诡辩。真理与谬误只有一步之差,而技巧与诡辩有时也只有一步之差。
四、关于辩式的规范化
在西藏的佛寺中,佛学课程要长达几十年之久,学僧最初入学就要学习因明的论辩程式。以后升级、考学位,每年都有几次大的论辩赛。考试的方法也是论辩。其论辩的一般程式如下:立方先提出一个“宗”,敌方若同意,则回答“赞成”,若不同意则问:“为什么?”这时立方需立即说出此宗所依据的“因”(理由、论据)。敌方若同意则回答“赞成”,若认为小前提不成立,就回答“因不成”,若认为大前提不成立,就回答“不周遍”,这样立者要再取出一个新的“因”来论证前一个因的成立和周遍。如此就立者方面而言,其论式是一个“因的系列”,而在敌者方面只有“赞成”、“为什么”、“因不成”、“不周遍”四种答语。当然,敌者也可以自立一个论题来反驳。在这一论辩过程中,大前提是省略的,这使论辩更为紧凑。立破双方在论辩的同时又配以种种手势和跺脚、摩顶等动作,使整个论场十分活泼、紧张。藏传因明的这种论辩程式在我们今天来看是比较呆板、不够自由。但实际上现行的许多论辩赛却又恰恰是自由过度,或者是演变成了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或者是变形成了演讲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必要对论辩或论辩赛定出一些规章制度直至一些基本的程式。这正是使其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关于辩态
评价现代辩论赛有语言与辩态方面的内容。这在因明中已经提及,称之为“论庄严”。共有五条:(1)善自他宗,(2)言具圆满,(3)无畏,(4)敦肃,(5)应供。除了第一条之外,后四条的内容大都属于辩态问题,具体如下。
(1)言具圆满之“五德”:
①不鄙陋:不用僻野之方言和粗俗的鄙词俚语。
②轻易:要用世间共同语言(语言大众化、通俗化)。
③雄朗:语言要有论证性、逻辑性。
④相应:概念要前后一致。
⑤义善:语言不能颠三倒四,要能引导论辩走向胜利。
(2)“无畏者:谓如有一,处在多众、杂众、大众、执众、谛众、善众等中,其心无有下劣忧惧。身无战汗,面无怖色,音无謇吃,语无怯弱,如是说者,名为无畏。”总之,是指不论在何种场合下都能自然应辩,无畏而不怯场。
(3)“敦肃者:谓如有一,待时方说,而不儳速,是名敦肃。”这一方面是指论辩的规则和礼貌,不能中途打断对方的陈述;另一方面,如对方尚未宣畅,也可能未了解全意骤行破斥,反自失当。
(4)“应供者:谓如有一,为性调善,不恼于他,终不违越……言词柔软,如对善友,是名应供。”即论辩中不要尖刻地讽刺、挖苦,不要恼羞成怒,临敌要静妙安隐,心性贤和,语词温善。
《瑜伽师地论》又把这五种庄严分为27种“称赞功德”,又归为六类,即“口齿语调”、“文句辞锋”、“品德修养”、“学问信心”、“健康反应”、“良好效果”。这些,我们在今天都是可以借鉴的。
因明论辩学的内容极其丰富,集其两千年论辩实践和理论研究之大成,是完全可以写出一部《佛家论辩学》的。这里只是略举几点,不免有挂一漏万之虑。如能古为今用,对现今的论辩学研究有所启迪,则已达到本文之目的矣。
【注释】
[1]转引自水月:《方便心论要解》,收于《古因明要解》,台南智者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2]以上均转引自苏越:《演讲辩论中的逻辑诀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5页。
[3]陈那:《正理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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