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依五蕴证有如来藏
一切有情(除无色界)之色身,乃四大假合而成。四大非情,云何能有苦乐受?云何能有忆念、分别、恩怨、贪爱?是必有心。若有心,则定有如来藏;谓能知能觉之意识心及恒审思量处处作主之末那心不能持身故。既不能持身,则应此诸心不触身之苦乐受;则能知之心应不能触知五尘,五尘是色法(粗细物质之法)故。亦应身不能知五尘,身是四大元素假合所成之段肉,段肉无知故。
若道色身不须有心,自己能知五尘苦乐受,应死尸亦能知五尘、受苦乐。是知必有能持色身之如来藏持身而住,现起末那和合五尘,乃现六识而受苦乐。故意根末那识随如来藏住于身中,触五胜义根缘生诸法而生意识,意识现起则五识互起或俱起(唯除梦中定中);意识即是知,知故即有受,受能领纳苦、乐、忧、喜、不苦不乐等,是名“受蕴”。
于诸受境界相,安立名言,与他有情随所说言而能了知诸境界相,是名“想蕴”。因想而起诸身口意行,于时间空间之转移变易中而造身口意十种善恶业,名为“行蕴”。于色、受、想、行蕴诸行为中,对色声香味触法起忆想、分别、憎爱、觉知、寂照等,即是“识蕴”——六转识。
若无此五蕴,如来藏于此世间便无作用;无形无色,犹如虚空,故云非有作用。因有五蕴,如来藏于世间便起诸作用,使五蕴于世间能见闻觉知;禅宗祖师所谓“在眼曰见,在耳曰闻,在手执捉,在足运奔”是也,故云非无作用。
然此中有色身五根,有受想行三蕴,有识蕴之六转识妄心,有意根——末那识妄心,有如来藏——阿赖耶、异熟识。何谓为真?何谓为假?非未破参证果者之所能知。故古今多有错悟之祖师未悟言悟,譬如元朝释知讷法师开示云:“汝见闻觉知之灵性,必是汝真心。”又如清朝庐山天然函(是)禅师,教人“认取现前知寒知暖知好知歹底灵妙心”,谓是“不生不灭底真心”,误导众生。(详见《慈云》杂志第二四三期第五五页,开澄法师辑——法海点滴)甚至形诸笔墨,流传后世,误尽苍生,今日难逃末学之检点。
人于世间一切行为,皆五蕴所作,若离五蕴,如来藏于世间即无作为作用。然五蕴非真,假合而有,离如来藏便无作用。设使未来科技发达,能复制一切有情,而其复制仍将不离如来藏。细胞核之分裂成长过程中,若无另一如来藏及其末那识执之为我,则细胞核不能分裂成长。故未来若有复制人具足成功,该复制人与本人之思想观念憎爱等,必定不同,亦必独立自主,不听命于本人。若有听受,定如父母夫妻子女眷属一般。而复制人之色身,必与本人有些许不同,其如来藏所持业种与本人非完全相同故。
彼复制人,若能不藉另一有情(尚无色身之无色界有情或中阴有情)之如来藏执彼细胞为我,而能发展成人形者,其复制人应无觉知受想,不能忆念分别,无异死人。若无另一如来藏执彼细胞安住者,彼细胞尚不能分裂生长,何况能有五脏六腑及心跳呼吸消化等?何以故?一人之如来藏不能分执两个五蕴故。
故若未来能复制有情色身,亦仅形色类似而已,其心定不相同。若无另一如来藏入住复制人之最初细胞,则必不能成长为五根具足之人。以此正理,依有情之五蕴有根身证有真心——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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