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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饮酒多误事

时间:2023-1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岁的李某是位农民,平时忠厚老实。当时李某吃中午饭还没散场,正在家中和朋友喝酒,李某邀C男二人各骑一辆摩托车送A女和B女回家。两个村庄相距3公里,途经一路边小饭店时,李某酒兴未尽,又要酒要菜,4人接着喝起来,天黑后4人都已饮酒过量。

自古饮酒多误事

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

——《古兰经》(5:91)

由于饮酒并非必然导致犯罪,犯罪的人也并非都与饮酒有关,所以,国家法律并没有严厉地禁止饮酒,但历来由饮酒而滋生的犯罪却不在少数。据某县人民检察院所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表明,近年来涉酒的犯罪类型越来越多。大部分寻衅滋事犯罪案件,都与饮酒有关。酒后寻衅滋事的数量占整个寻衅滋事犯罪的95%以上;每10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有8起是酒后驾驶引起的;10起强奸犯罪案件中,有7起是在饮酒后实施的;8起强制猥亵妇女(含猥亵儿童)犯罪案件中,有5起发生在饮酒后。此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中,酒后实施犯罪的比例也不小。上述情况表明,饮酒可以成为某些犯罪的主要诱因,即饮酒可以诱发某些犯罪。

《古兰经》说:“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5:91)人们都知道穆斯林不能吃猪肉,其实,伊斯兰最严厉禁止的不是吃猪肉,而是饮酒。把饮酒定为绝对非法。也就是说,人在除了猪肉再没有别的食物的情况下,可以吃点猪肉救命,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喝酒,甚至认为和饮酒者同席而坐的人,尽管他没有举杯同饮,但也是同罪,可见力度之大。

我国自古就有“煮酒论英雄”的传说,近代文艺作品中所塑造的英雄人物,好多都与酒有关系,例如《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酒灌栾平等。我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几乎每宴必备酒,“无酒不成席”已成习俗。婚丧嫁娶摆酒场,迎来送往摆酒场,逢喜就喝、遇愁也喝„„殊不知,这种陋习耽误了多少事,更不用说过量饮酒有害于身体。有人说喝酒猜拳是一种“折磨性娱乐”,一点都不为过。醉酒一次,犹如大病一场。其次,工作日饮酒,一则形象不佳,二则处理问题难以正常。最后,过量饮酒容易节外生枝,伤和气,严重者引发事端,导致犯罪。

22岁的李某是位农民,平时忠厚老实。春节前,他的一位亲戚A女,带着同村B女一起来还他自行车。当时李某吃中午饭还没散场,正在家中和朋友喝酒,李某邀C男二人各骑一辆摩托车送A女和B女回家。两个村庄相距3公里,途经一路边小饭店时,李某酒兴未尽,又要酒要菜,4人接着喝起来,天黑后4人都已饮酒过量。后李某骑着摩托车继续送B女回家,醉态下,两人一直是近距离接触,路上李某停车呕吐时,顿生歹意,遂不顾天寒地冻将B女拖至路边麦地里强奸,并在脱B女衣服时又顺手牵羊偷走其现金千余元,为此李某被判了6年有期徒刑。类似案例举不胜举。从这些犯罪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酒的作用明显、威力强大,既像“助壮素”,又似“催生剂”,演绎了一个个从量变到质变的事件。一些多发性的严重暴力犯罪,也多是在酒后实施的,酒壮贼胆、酒壮色胆,如青少年酒后实施的拦路抢劫、强奸,酒后聚众斗殴,酒后伤害,酒后杀人„„

我从新华网上看到一个消息:广西某派出所所长酒后开枪致1死1伤。消息说:广西某市公安局一分局某派出所所长因醉酒被人扶上小车,在等其他人上车时,他突然拔出手枪开了四五枪,将同席的朋友和过路行人击伤、致死,现场非常惨烈。

从去年开始,我们国家严厉打击醉驾,其实,酗酒对整个社会带来的危害之大岂止是醉驾,醉驾只是其中之一。试想一下,因醉而错批了公文,因醉而错判了案子,因醉而错发表了言论,哪一件不比醉驾的危害大?由此可见,一个想成大事的人,绝对不能沾染酒。至于有的人说不喝酒办不成事,我说酒桌上办成的事,也不是什么好事,至少不是光明磊落的事。倒是那些经常用喝酒的方式办事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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