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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子章第十四

时间:2023-1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十三章经,明一乘法,今明于法信顺,有大利益,故次论之。今明《真子》,谓御乘人。于法信顺,堪绍佛业,故名真子。又如《华严经》第五十卷初广释,三定人门。此章佛自说,余皆胜鬘说。此观顺于初地已上,成就法智,名随法智。“依明信已”,第二,在种性解行地。[1]“随顺法智”者,第二,偏释第三随顺法智。根无定性,因缘故有,名为“施设”。此十八界,皆是因缘和合故有,无生故空。

“若我弟子”下,此是第十四《真子章》,略作三门释之。

一,来意门。前十三章经,明一乘法,今明于法信顺,有大利益,故次论之。又乘有三种:一、乘体,二、乘境,三、御乘人。从初至《一乘章》,谓乘体。《无边圣谛》,谓乘境。今明《真子》,谓御乘人。约《大品》是乘乘人,约信受是行乘人,故有此章来也。又近从上《自性清净章》来。然子本从生为义,若能解行相资,必得成佛,故名真子。然若有能解上十三章经理若行,悉名真子。但今就自性清净心明真子者,以自性清净心最甚深难解,故偏就此以明真子。[1]

[校注]

①理,【原】【甲】本作“若理”。

[释评]

[1]以自性清净心为佛子。

二,释名门。于法信顺,堪绍佛业,故名真子。又行解非妄名真,从佛口生,从正法生,故名如来真子。如《法华》舍利弗领解章广说。又《摄论》意,佛子有五义:一、以信心为种子,二、以般若为母,三、以禅为胎,四、以忍为乳,五、以佛为父。又如《无量义经》,以诸佛为父,方等经为母,生菩萨子。又如《华严经》第五十卷初广释,三定人门。此章佛自说,余皆胜鬘说。所以然者,信解深法,要须佛明,故须佛说。又胜鬘问佛,佛即随喜,因明能信之人,是故佛说。又胜鬘亲信人,自彰信益,义中不便,是故佛说也。[1]

[校注]

①“亲”后【原】【甲】本有“是”字。

②义,【原】【甲】本作“仪”。

[释评]

[1]说明“真子”的“真”。

就文有三:一、明信利益,二、“于我灭”下,叹行功德,三、“信如来有如是”下,结信利益。“若我弟子”者,泛举能信之人也。此中凡有四信,就文为二:第一、明四位为真子,二、“随顺法智”者下,偏释第三观解相。前四为二位,初二辨信位,次两明解位。如龙树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即其事也。初中信位有二:言“随信”者,是十信位。随教生信,故名随信。又此信心,随顺种性已上增上之信,故名随信。又随所有事皆信,叹信广也。如维摩云:“所未闻,闻不疑。”“信增上”者,十解菩萨,得证法明,信根坚固,名为增上。又上叹信广,今叹信深。如维摩云:“深信坚固,犹若金刚。”故名增上。“依明信已,随顺法智”,上来明二种信,此下明二种解。此是解行地所成益也。名前上信以为明信,依彼信已,起解行中观解方便。此观顺于初地已上,成就法智,名随法智。第四名为究竟。今第三仰顺彼法智而观,故名随顺法智也。又顺法成智,名随顺法智。“而得究竟”,谓初地已上无生忍也。然初地未究竟,但望前三种,故说为究竟耳。于解中开二者,地前为顺忍,登地以为无生忍。有人言:但有三位:初二种信,为十信位。“依明信已”,第二,在种性解行地。“而得究竟”,第三,在初地已上。若随行以分,于一切位中,初信,次解,后行,即为三。若以四位者,信中开二,解中开二,如上释也。[1]

[校注]

①信,【原】【甲】本作“位”。

②三,【原】【甲】本作“三种”。

[释评]

[1]从法上谈“信”和“解”。

“随顺法智”者,第二,偏释第三随顺法智。江南诸师有多释。一云:“此中明二忍:一信忍,二顺忍。初信及增上,为信忍。‘随顺法智’下明顺忍。”依《十地》四忍明义,初三地为信忍,四五六地为顺忍。于初地为真乘之始,既会二乘以入大乘,故齐六地方进七地乃至十地,故略举二忍。文云“而得究竟”者,四地至六地。顺忍位极此,故云而得究竟。上随顺法智之言难解,故重牒而解释也。

又将入初地,舍凡登圣,必须多修观解,方能趣入,故须重辨。就文为二:前别,后结。别中有五。言五者,一、观十八界,二、观业报,三、观罗汉眠,四、观禅定,五、观神通。十八界观名,江南琮师、旻师所说。此间有同者,初二观深,后三观净。观深中,初一观十八界。“观察施设根”者,根谓六根。根无定性,因缘故有,名为“施设”。如《华严》云:“观眼无生无自性,说空寂灭无所有。”《大集经》云:“若有说言眼见色,乃至意能知诸法,是人转轮生死中,无量亿劫受诸苦。”故知根无定性。“意解境界”者,“意解”者,观察中间六识。“境界”者,观察外六尘。此十八界,皆是因缘和合故有,无生故空。取上施设之言,通贯十八界也。有人言:“此正作唯识观义,实无六尘境界,但是自心妄见有耳,故言意解境界。”有人言:“观察施设,此显所观分齐。意解境界,显能观心分齐。但想观相应,未能正证,故名意解境界。”馥师云:“信等五根为根,是立行之本,施设为用。谓三乘立行施用,五根不同,为难知境界。解是禅定门,谓非青见青等。信解诸观,逐意回转,假想无定,亦为难知境界。”“观察业报”者,观因果也。诸法虽空,而不失因果。如《华严》云:“智慧分别无业相,善解因缘非无业。”《维摩》云:“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败亡。”故言观察业报也。古疏释,观有漏业为观,观无漏业得变易之报。此皆难知之理。《无量寿经》云“行业果报不可思议。”《成论》云:“业力甚深。”此通明因果难知之义也。[1]

[校注]

①深,【原】【甲】本作“染”。下同。

[释评]

[1]随顺法智:观十八界、观业报。

“观察阿罗汉眠”下,上来观察深,今是观净。又上观凡夫,今此观圣中,前观二乘。罗汉入无余时寂灭际,犹如醉人酒未消时,如眠不异,后出寂灭际,目之为觉。问:其人何时觉耶?答:其人内有佛性,外值诸佛说《法华经》,得回小入大,此时名觉。有人言:“罗汉有二种:一、有眠,二、无眠。依电光定得罗汉,此是慧解脱人。未得四禅,不得发通,不得上界四大,是故有眠。若依四禅得罗汉者,得上界四大,是故无眠。今观察此事,故言观阿罗汉眠。”有人言:“此语倒耳,未得罗汉果有眠,得罗汉果无眠。”有人言:“阿罗汉无明住地烦恼在故,所以名眠。”馥师云:“罗汉四住已尽,犹如觉。余无明住地不了,名眠。此眠若觉,便成大觉,是故观之。”有外国僧字法智云:“依梵本,此文不正。应言‘阿罗汉明’,谓三明也。”今此经本不同,有经本云“阿罗汉眠”,有经本“阿罗汉眼”也。“观察心自在乐”者,上观罗汉眠,是净果。此之二句,观净法因也。心禅乐,是其定也。心乐谓定果,神通称意,名心自在禅乐,此是定体。有人言:“观察心自在乐者,总显也。禅乐者,重以简别,谓前心是禅。心自在乐,非余心也。所以作此释者,以后第五观别有自在通,故此中但明禅乐也。”有人言:“心乐禅乐者,此是定慧乐。”实慧怡神,为心自在乐。《智度论》云:“纳衣行乞食,动止心常一。一切诸法中,皆以等观入,斯乐非定乐。”禅乐者诸禅妙受以为禅乐,精妙故须观察。“观察罗汉辟支乃至圣自在通”者,上一观定,今观慧也。“圣智自在”,通解诸法,名圣自在通。又解,神通转变,名圣自在。问:何故但明大力菩萨?答:从大力已上类然,但据初为言耳。“此五种”下,总结也。此五观皆能离相,故名巧方便观。第三人既作此观,当知初后亦然。[1]

[校注]

①深,【甲】本作“染”。

②“圣”后【原】本有“观圣”二字。

③“时”后【原】【甲】本有“住”字。

④犹,【原】【甲】本作“于法”。

⑤眠,【原】【甲】本作“明”。

[释评]

[1]随顺法智:观罗汉眠,观禅定,观神通。

自下第二,叹信益中,初牒前四,后就叹益。“于我灭后未来随信”,牒上门。当佛在时,多善众集,非直能信,亦堪入证。未来恶时,信之者难,是故偏举。“信增上”者,牒前第二。“依明信已随顺法智”,牒上第三。“自性清净心乃至而得究竟”,牒上第四。问:牒第四中,何故牒自性清净心为烦恼所染?答:显所究竟法,对之以彰人究竟也。馥师云:“以五观尽烦恼显净心之故,云‘而得究竟’。”此明叹益。“是究竟者入大乘道因”者,此名佛果为大乘道。彼究竟者能入彼乘,名入大乘。与佛作因,名大乘因。非但第四入大乘因,前三亦尔,但据后为言耳。“信如来”者,是第三,结信利益。既言信如来,亦信胜鬘。但佛述胜鬘,故言如来耳。“不谤深义”者,既信佛所说,离阐提障,故不谤深义。[1]

[校注]

①门,【原】本作“初门”。

②此,【原】【甲】本作“此下”。

③言,【原】【甲】本作“言信”。

[释评]

[1]信解是入一乘之因,有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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