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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就是台湾

时间:2023-1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在世俗意义上理解“无生”,那就是否定因缘所生一切有为法。从来没有一经一论说过“无生法,乃是名色所缘的识”,而且“名色所缘的识”这句话也是说不通的。另外,法处色指意识中出现的色相,如梦境。色法、心王、心所、不相应法为有为法,加上无为法,称五法。这种说法,无异于说:宇宙就是台湾,“色”就是女色。

宇宙就是台湾?

再看下面的例子。萧平实说什么:“三乘诸经中所说的‘无生法’,乃是名色所缘之识,遍一切时,观行不断。”这又是十分无知的瞎说。

所谓“无生”一词,佛祖在《解深密经》中解说得非常清楚:“法无自性故,我说无生。”这个“法”指一切法,并非仅指属于心法的“识”。佛从世俗谛上说三性,即偏计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它们是一切法的共性,其中,依他起指缘起诸法。佛又从胜义谛上说三无性,即遍计相无性、依他性无性、圆成胜义无性。“三性”、“三无性”是唯识宗的主旨,是学唯识的必备的常识。“无生”表诠诸法因缘生之义,遮遣四种外道的自生、他生、自他共生、无因生四种邪见。正如经中所说:非自生、非他生、非自他共生、非无因生,故说“无生”。龙树《中观本颂》云:

众因缘生法,

我说即是无。

这里的“无”即“无生”,“无生”就是性空义。如龙树所说:

无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这“八不”说的都是胜义谛、性空之法,并非世俗谛“有生”、“无生”。如果在世俗意义上理解“无生”,那就是否定因缘所生一切有为法。如果是那样,“名色”中的“识”不就成了无任何作用的“无生无为”法了吗?“识”如果是无生无为法,那么,识的“持种”、“思量”、“了别”作用又如何解释呢?第八识有持种,第七识有思量,第六识有了别作用,怎能叫做不生不灭的无为法呢?故此,须知佛法中所说的“无生”就是“性空”义,指所有的法共有的胜义法性。从来没有一经一论说过“无生法,乃是名色所缘的识”,而且“名色所缘的识”这句话也是说不通的。十二因缘中的“名”指“受想行识”四蕴,难道名色中的“识”和名色所缘的“识”不是一个“识”吗?难道当道士的萧平实和练气功的萧平实不是一个萧平实吗?“色”有广狭二义,广义的色指:内五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外五境即色(有形状、颜色的物质视觉对象)、香(嗅觉可辨的物质)、声(听觉可闻的声音)、味(味觉舌头感受的酸、甜、苦、辣诸味)、触(身体能感受到的硬软、冷暖、饥渴、轻重等)。另外,法处色指意识中出现的色相,如梦境。还有无表色,指防止犯戒的戒心、道德观念之类。

五法概括万法。色法、心王、心所、不相应法为有为法,加上无为法,称五法。若从胜义谛角度看,五法皆是“无生法”;若从世俗谛角度看,在五法中,只有无为法才是无生法。在五法中,如把心王、心所诸法包括在“识”中,其余尚有各类色法和不相应法、无为法等。

因此,怎能说佛经中的“无生法”只指“识”法呢?这种说法,无异于说:宇宙就是台湾,“色”就是女色。无知并非罪过,无知而加乱说,就犯歪曲佛法之罪。如果萧平实乱说也称“佛法”的话,那这种佛法,就让有萧平实师徒自己欣赏修证去好了。因果不爽,其定能获得证动物佛的“正等正觉”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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