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修密法不需要灌顶”等谬论
大乘佛教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在普贤利生五百大愿中,位居众愿之首、涵摄了其他诸愿的“愿海”则是弘扬圣教愿。因此,在一切利生善业中,最大的善业是正确解说如来之教义,教化众生步入正道。
诸恶业中,危害众生之恶业是最大的恶业,而危害众生之恶业有多种,其中最大的恶业又莫过于误导众生堕入歧途。杀人放火是危害众生的恶业,但它只伤害一世的生命和破坏一时的幸福。人身难得,如因误导,使其堕入歧途,是危害万世的生命,因此,误导众生堕落之罪比杀人放火严重千万倍,岂可忽视?
那么,怎样才算正确解说如来教义呢?佛祖释迦临终前,众弟子请示佛祖辞世后由谁来主持僧团、由谁来执教。佛说:“以律来主持僧团,以法来执教。”又问:“如何区别佛教和非佛教弟子?”佛说:“行为合于律,观修契于经,言说不违论者,是我教弟子,否则,便不是。”
佛祖的这些教导,就是辨别佛教与非佛教、真佛教弟子和假佛教弟子的唯一标准。
密续属于经部,密戒经属于律部,龙树等大菩萨的续疏等属于论部,不另立密教三藏。凡密教金刚乘的基础先行法教理必须符合大乘经论,密教本法的教理仪轨必须符合续部的教理,不能越雷池一步。正如萨迦四祖贡嘎坚赞所说:“佛教仪轨的制定权属于佛陀。”道理很简单,未脱离二障的众生,智慧无法超过佛陀,因此,也创造不出比佛陀更高明的解脱之法。
对佛教弟子来说,只有完整、准确、合理地继承发扬广大三世一切如来之教的义务,没有用世俗有漏智慧随意解释、发挥、篡改教法的权力。
不但如此,还要与那些乱法、坏法言行作斗争,以维护佛教的纯真圣洁。
有些人说什么“佛教弟子以与人不争为美德”。但这要看对什么不争。要是对离经叛道、扰法坏法的邪说谬论不争,就是对众生缺乏慈悲心和抑恶扬善责任感的糊涂表现,也是违犯佛律的行为。
佛在《宝箧经》中说:
对破坏教义的言行应予以破斥,对其不进行破斥者非我弟子,对其进行破斥者是我弟子,是我声闻。
著名的大格西喜饶嘉措大师在《龙树庄严驳论》中说:
对释门中人来说,没有比分辨是非对错更重要的使命。
当今国内外信仰佛教,特别是信仰藏传佛教的人越来越多,但真正的藏传佛教教义的宣传介绍和经典翻译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伪法邪法冒了出来,使很多缺乏分辨能力的人蒙受欺骗,藏传佛教的形象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甚至有些人指责藏传佛教是“邪教”。有些对藏传佛教知之甚少的人,也只凭道听途说,便著书撰文,大谈“藏密”,起了很坏的误导作用。
为了维护藏传佛教的纯真教义,为了帮助广大信众找到正确的途径,我们遵循佛教“坚持真理”、“依法不依人”的学术原则不得不对某些观点提出质疑和辩驳。
近年来,各地学藏传佛教的人,向我写信、打电话提出了很多有关藏传佛教的问题,有人还寄来了一些涉及佛教问题的书报刊物,让我对某些说法进行鉴别。我在业余时间抽空针对所提出问题中一些带有普遍性,比较简单且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问题,陆续写成了《藏传佛教常识300题》(甘肃民族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这样一本问答体读物,付诸出版。针对涉及较复杂的理论的那些问题,则分类进行了专篇阐述。这篇驳论就是其中的一篇。
先说写这篇驳论的起因。有人向我提问说:“有的书上说‘学藏传佛教密法,要有师父传法灌顶’;有的书上说‘有些密法用不着灌顶,可以自学’。究竟哪种说法对?”
最近我又在一些佛教刊物上看到“公开的密法,不必灌顶,可以自修”之类的说法。我想,这样严肃的问题怎么可以随便乱说呢?佛教的宗旨是利众,即使不能利众,也不能误导害众。所以我觉得需要对这种观点加以澄清。
藏传佛教的一切学修程序和法规都是严格按四续部的金刚乘教义教规制定的。自引进至今一千多年来,以雪域众生纯深坚定的信力,较完整地继承保存了佛法宝库中价值最珍贵的金刚乘这颗光焰如日的瑰宝。
密宗在藏地的弘传过程中形成了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的八大修持传统和二十多个大小教派。每个教派都对持金刚殊胜道的继承发展作出了值得金笔书写的贡献。在每个教派中都出过众多优秀的学者和悟境高深的成就师。
在纵深1300多年的藏密发展过程中,教派传承法流虽呈现千姿百态,但共同的基础和共同的准则把各教派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有力地维护了持金刚胜道的纯洁性。
密法的共同基础有四条。正如《密教入门六十颂》中所说:
此门总根本,三昧行四条:要具有正见,不背离三宝,要有菩提心,不放弃灌顶。
贡珠于《知识总汇》引用《文殊本续》文如下:
佛子记住:入我殊胜密教门的誓言行概括起来有两种,即:根本和分枝。不放弃灌顶是根本。分枝有三:若无正见,不会精进修持;若不皈依三宝,就不是我教门中人;若不发菩提心,入不了菩萨道,犹如不灌顶得不到密修士资格一样。
接着又说:
欲进入四续部中任何道次都不能缺少这四大根本誓言行。
“誓言行”即“三昧耶”。《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三昧耶者即是欲得果者不应违越之事。”
密宗四部各教派的共同行为准则,是坚持佛陀金刚持的三昧耶行。《密宗道次第广论》引《律生经》云:
若求上成就,宁舍于命根,纵至于死殁,当护三昧耶。
如说宁舍身命,当护律仪及三昧耶,应如是行。
若不守护律仪,纵复勤修多劫也无成就。
密法的这些基础和准则是佛教密法不同于外道密法的根本区别,也是修密道获得成就的根本保证。
上述修密的基础,就是修密的先决条件。
这些先决条件,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学修藏密,首先必须是虔诚皈信三宝的弟子,就是说对三宝无信仰的人不能学修佛教密法。同时,对三宝的正信、深信,对佛道的修证目标的追求,必须具备正确的见解,合理的见解。
其次,佛教密法是大乘佛法,是以利乐众生为目的的方便大法,欲修这种密法必须具以大悲心为体的菩提心。这个条件就排除了求自利、缺少悲心的小乘人。
第三,修密法能不能获得成就,能不能获得正成就、高成就,主要靠修密者本身的条件。就如宗喀巴大师所说:“密法的殊胜,在于修密根器的殊胜。”“根器”就是思想心理素质。佛教讲因缘,不讲天生的优劣。因此,根器条件是学习培养的结果。世间任何一种严肃的、高难度的、严格按程序进行的工作,都对工作人员有素质条件方面的严格要求。
学佛修道不是随便的游戏,而是要求修出成就。在《菩提道次》中教导说“亲近上师是入道之门”,而亲近上师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清净法脉传承和修证实践指导。密宗是更深层次的法门,为了保证得到精纯真髓,保证道不出差错、果不致虚妄,更需要亲近金刚上师求授教、求灌顶。
灌顶分因位灌顶、道位灌顶、果位灌顶。其中因位灌顶属入密道之门的灌顶。这种灌顶称“成熟灌顶”,意思是根器未成熟者使之成熟的灌顶,也称“育种灌顶”,意思是把普通种子培育成金刚佛种,使其发芽,成长良好,硕果有望。
在《知识总汇》中说:亲近继承佛事业的金刚上师,可以破除心中的无明障。这是一切密法的命脉,绝对动摇不得,故亲师为不动金刚戒。
现在有人造舆论,提倡“不必灌顶”、“可以自修”,这是一种毁坏佛教密法根本的行为。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这种观点的客观效果只能是使伪法、邪法滋长,真法败坏灭亡。
提出这种观点的都是些“学有传承,修有成就的‘大师’”自居者,或者是“学富五车,才具八斗,精于密学的‘专家’、‘学者’”自居者。所以,他们散布的这种观点在藏传佛教知识空白带的人群中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为此,他们的这种说法是否有根据、有理由,是否根据可靠、理由充足,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他们所说的这类密法是否佛教密法,对这些问题,不可马虎,必须加以澄清。
他们所谓“不必灌顶,可以自修”的理由归纳起来有以下四条:
一、已公开的密法不必灌顶;
二、学密法必须灌顶是旧习惯,现在时代变了,密法应随时代变,不必墨守成规;
三、过去曾经传过某法的上师可代替某法的亲传上师,不必有现实的亲传上师;
四、现实中难找到有成就的上师,与其拜无成就的上师,不如不拜的好。
这些理由能不能成立,下文将逐条予以研究分析。
一、破“已公开的密法不必灌顶”论
他们说:“近百年来,藏密的流传情况起了很大的变化,70年前,不丹诺蒲喇嘛已将大手印及六成就法公之于世,锡金达瓦桑杜格西喇嘛翻译成英文,说是为西藏以外的人民而译。本世纪(20世纪—笔者注)30年代,康藏各大德相继到汉地弘法,把许多密法渊源公之于众。数十年来,在海外传布更广,欧美尤甚,一些有成就的金刚上师亦嘱受法弟子辗转传人。因此当今流行密法多为成就上师所公开,属于普传性的密法。所谓‘密无师承,不得滥学’,这在百年前也许如此,到了近代,已起变化,许多公开的密法都出版成书,或西方人早已将他们译成英文而流行全世界,已无机密可言,也无所谓盗法之嫌。”云云。
从这些说法可以看出:
第一,他们把密法的“密”仅仅看做是机密之“密”、保密之“密”,根本不了解密法真正的含义;
第二,他们把密法传承和密法经典法本当作一回事,认为得到法本就等于得到密法;
第三,他们认为灌顶传授是泄密的防范措施,既已公开,也就无密可言,无盗法可言,故不必灌顶。
首先,把密法的“密”仅仅当作机密之“密”、保密之“密”,是不了解密法真正含义的表现。
密法之“密”,除了有“非器不宣”和“密修密证”的含义外,还有“甚深法门”和进入“空性深理境界”,认识身言意因续之“密理”,掌握道续之智慧方便金刚“密法”,证得果续之不可思议的“三密”功用,以及无始以来的本净“密续”去染还净的“密证之法”等多种含义。
如果将密法的这些含义,全部按“机密”、“保密”之义解释,很难解释得通。如果按保密讲,身言意“三密”、性空“密理”之类是谁在保密?向谁保密?法性密理,自身的如来藏“密续”,非证不悟。难道这也是自己给自己保密吗?未悟已悟,难道也是自己“盗”自己的“法”的结果吗?因此,把“密法”的“密”,仅仅理解为机密、保密的“密”,实难恭维其“高明”。
由于对密法性质的认识错误,就导致了“已公开的密法,无机密可言,因此,不需要按密法仪轨灌顶”这样的错误观点。
密法的“密”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无论公开与否,都是密法。并非密法公开就成为显法,显法保密就成了密法。如果是那样的话,“性空之理”从来就是公开宣说的,就不应该称作密理,也不应有《解深密经》。
在藏族地区,除了死人、哑巴和不会说话的小孩子,人人会念六字真言,而且在墙壁、岩石、兽骨、旗幡等到处可以看到六字真言。但藏传佛教界从来没有把六字真言排除在密法外,放弃其传授灌顶。而且,“公开”与“不公开”也只有相对意义。任何密法,对具备修密法素质条件的人从来都是公开的,只是对不具备修密素质条件的人不传。这在密法的戒规中,叫做“非器不传”。这“非器不传”并非故弄玄虚,或者搞“垄断”、“专利”,而是有它自身的重要原因。
密法属于高难度的解脱成佛之法,在宁玛掘藏大师吉美林巴所著的《功德宝藏》中说:“修密士眼前只有两条路,或者成佛,或者堕地狱。”佛教的目的是利乐众生,如教法对学修造成无效、无利、有害等结果,就违背了佛教的宗旨;如其反而变成毁灭佛法的原因更是不允许的。“非器不传”就是为了防止这种反作用。
不具备诚信,不具备正见,或动机目的不良,或慧根不足,无灌顶传承,不守持密戒,其结果大致有三:
(一)修无成就,使修密者失去学修信心,甚至怨恨诽谤佛法,造成现世和后世的恶报;
(二)于无传承、无亲师指导的情况下自修,会因无密诀和经验而出差错,轻则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或智力减退和变得痴呆,重则气入心脉、精神失常、眼瞎耳聋,甚至会有脉断气绝、口鼻流血而暴死等恶果;
(三)缺乏信仰和上师的传授指导,不受三昧耶戒,不按程序修,不修生起次第而直接修“那若六法”之类的圆满次第,出一些低层次气脉成就便像素质低下的气功师那样宣扬神通等。自己本无传承,本来就没有受过灌顶却又给别人传法灌顶,制造假法、假传承、假灌顶等(当今国内外这类实例不少)。有的人借密胡作非为,引起社会上对密法的严重误解,对佛教密法造成严重的破坏、毁灭作用。
那些没有信仰,不相信因果报应的人,只会把密法当作玩具和气功之类的法术,不考虑滥传滥学的严重后果,这种造成危害众生,破坏佛法的行为,在道义上和法律上有没有责任呢?
其次,把密法的经典法本和密法传承当作一回事,认为得到密法经典法本就等于得到了密法传承。
应该这么说:经典法本是“死”的,传承是“活”的;经典法本是“水管子”、“电线”,传承则是“水流”、“电流”;经典属于“教”法,传承属于“证”法。得到戒本皈依证,不等于受戒皈依,这本来是基本常识,但有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清。
比如说,任何人都可以请到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和《丹珠尔》,只要懂藏语文都可以阅读,但大藏经的传承不是随便可以得到的。
藏传佛教无论显密都讲师承、传承。没有传承就没有法脉法流,没有传承的人,也无资格传法。传承又分经文传承(藏语称“隆”)、解说传承(藏语称“赤”)、灌顶传承(藏语称“旺”)、秘诀传承(藏语称“丹木鹅”)等。“解说”和“灌顶”又有内部详细分类。
汉传佛教现在只有戒脉传承,不讲经学传承,导致经学绝传、唐密绝传,产生了不分了义不了义,只从经文的文字表面理解解释的浅薄弊病。但汉传佛教历史上并非没有过经学传承。
显宗经典即使无传承,一般的经典也可以读得懂。但密续部,一开始就加上了“四法”、“六印”之类的专用词、假代词等许多周密的保密措施,若无师开示,如读天书。因此,公开密法经典法本,绝不等于“公开密法”。
若以翻译出版密籍为公开标志的话,藏传佛教翻译、传播藏文密法经典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将它们译为满文、蒙文,在满蒙地区和元、清宫廷传播也将近有300年的历史,比不丹的诺蒲喇嘛和锡金的达瓦桑杜等早几百年,但藏传佛教界从不认为密法经典的翻译、传播、出版、推广就意味着密法的“公开”和“无密可言”,也没有因此而认为“不要传承”、“不要灌顶”。这道理也和出家在家的比丘、居士虽然有戒本,仍需要在具戒的比丘前受戒的道理一样简单。
第三,把灌顶和传授当作泄密防范措施,认为“已经公开,也就无密可言,无盗法可言,故不必灌顶、传授”的观点更是错误的。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是不了解密法的性质和灌顶传法的性质作用。
把灌顶理解为灌顶师举起水瓶,在弟子的头上浇点水并念咒加持是大错特错。
“灌顶”一词的梵文原文是“Abukenza(阿布肯咱)”,有净化、授权、播种、培育成器等含义。
——“净化”是净化身言意的各种习染障蔽;
——“授权”是授予解说密续,修习共不共两种成就的权利;
——“播种”是播下佛陀四身成就的种子;
——“培育成器”是培养提高修密弟子的素质,使其条件成熟之义。
将这样一个多义词,译为只有“净化”之意的“灌顶”,有词义不周延之过,应看做翻译上的错误。
阿底峡尊者解释灌顶有八种作用:
(一)消魔;
(二)除障;
(三)清除小乘习染;
(四)成熟诵咒之器;
(五)成熟观修之器;
(六)增加息灭等四事能力;
(七)增补菩提心;
(八)结下将来佛陀亲自灌顶之因缘等。(见贡珠《知识总汇》)
《四续总义密法入门》中说:
灌顶有成熟之法因位灌顶、解脱之法道位灌顶、已脱成就果位灌顶三种。灌顶受三昧耶戒是因位灌顶,修习生圆二次第是道位灌顶,现证四身成就及双运位是果位灌顶。
修密的根器成熟法有两级:第一级是显密共行道修习,是指学修菩萨道的出世心、菩提心、性空正见等解脱三根本法;第二级是成熟灌顶和受三昧耶戒。这是学密的共行道,无论学何种密法都没有变通的余地。
再请看《密宗道次第广论》中是怎么说的:
为知续义,故须听闻,为求听闻,知己修行,则须先受清净灌顶,如法护持三昧耶戒及律仪,以三昧耶等是金刚乘之道基故。
欲成闻修大密之器,要得清净灌顶,是故灌顶就是成就根本,若无灌顶纵能了达教义,精进修习,终不能得殊胜悉地,非但有不得大悉地之失,纵得诸小悉地,师资亦俱堕那洛迦(地狱)。
《大印空点》第二云:
无灌顶不成,如压沙无油,若无灌顶者,慢心说密教,师徒纵成就,死也堕地狱,故应勤精进,从师请灌顶。
《佛顶经》第三云:
比如家无子,死后便空虚,如是无灌顶,诸知皆虚无。犹如琵琶琴,无弦不可弹,如是无灌顶,咒定不能成,实无有灌顶,愚妄说云有,乃至佛在世,师徒堕地狱。
这段话是说,若无灌顶,如家中无子而绝嗣断种,如无弦的琵琶弹不出声音,若未灌顶而妄说灌顶乱修乱传,虽佛祖在世,也挽救不了他师徒同堕地狱的恶报应。
《金刚鬘经》云:
灌顶为主要,诸悉地常住,我说如实意,故先应正听,若具慧弟子,先正受灌顶,于满次瑜伽,尔时成法器。若无正灌顶,虽了达教义,行者师弟子,俱堕大地狱。
以上是《密宗道次第广论》引用的续部的经文。
也许有人认为,这只是格鲁派的主张,别的教派未必就是这种看法。好吧,就让大家看看别的教派是怎么说的。
在宁玛派掘藏大师吉美林巴的《功德宝藏》中说:
入门之法是灌顶,解脱之法二次第,顺缘三昧耶三行。
首先不受灌顶无成就,如像沙中提炼不出油,闻法勤修也会堕地狱,受灌顶者便入佛子流。
萨迦四祖贡嘎坚赞在《分别三律仪论》中说:
佛说未受正灌顶,修密会成恶堕因。
觅师求取四灌顶,以此圆满三律仪。
当今噶举善知识堪布次南于《噶举史略》中说:
对于可以传授金刚乘的善器弟子,先让入坛,接受有分别心灌顶或无分别心金刚智灌顶,使其成熟,然后传授大手印是我噶举最胜法流的统一规则。
藏传佛教各派在正见方面,虽有不同的看法,但在密法的道基和入门的看法上完全是一致的,没有哪个教派敢于随便破坏持金刚法规,如果谁破坏了这个法规就被判为破坏三昧耶的异教徒。从上述灌顶作用的解释就可以看出,灌顶并非可有可无的加持仪式,而是贯穿因、道、果密修全过程的教证实践。
修密锐器在灌顶过程中就可以悟出密法修证次第和二次第义,一般根器者也能获得密修次第知识,凡参加灌顶者都能受到菩萨戒和三昧耶戒。密续中说,受过正灌顶的人,只要不犯戒,虽不修也能在第十六世前获得解脱。
如果不相信续部的这些说法,最好还是不要学密。灌顶是修密的入门、道基和贯穿因道果全过程的法脉续流,不要灌顶就等于不要金刚乘,反过来说,没有灌顶的修密,就像没有播种而奢望丰收一样荒唐可笑。
二、破所谓“时代变了,不必灌顶”论
他们认为:“学密法必须灌顶是旧习惯,现在时代变了,密法应随时代变,不必墨守成规。”
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似乎很科学,很有顺应潮流的时代感,很能博得现代人的赞同。但实际上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灌顶是密法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若说旧习俗,全部密法乃至整个佛教都是人类历史上流传了数千年的“旧习俗”,以时代变了为理由要破,就该全部破掉。没有理由把密法基本的东西分成“新”、“旧”两部分而舍“旧”取“新”。
随着时代的变化,佛教也在某些外部形式和传播方式方面会有新的变化,但它的本质性内涵不会变,也不能变,变了就不能称其为佛教,也会失去它与佛教本质相关的作用。
比如,马的品种可以改良优化,若不失去作为马这种动物的特殊规定性,仍然是马;如果失去马的特殊规定性,变成骡子之类的东西,就不会有人把它继续当马看待了。
灌顶和法脉传承,不是密法的外部形式、传播方式,而属于密法的规定性内涵。就像菩提发心是菩萨道的本质性内涵一样。如果时代变了,不灌顶可以进入密道的话,就应该不皈依三宝也可以进入佛道,不发菩提心就可以进入菩萨道,因为这三门的作用是相同的。
其次,如果说学密必须灌顶是墨守成规的话,这个“成规”也是佛陀金刚持制定的,就和杀、盗、淫、妄四根堕戒是佛陀制定的一样。对不信佛教的人,佛教戒律是不具备任何约束力的。若入佛门,就必须守持佛的戒律,不能因为时代变了,入佛门可以不守戒律。同样,学密法必须持戒。
因此,学密首先要灌顶受戒,不受戒无戒行可言。如果认为这种灌顶法规不合时宜,要修改,其戒律法规的制定、解释权也只属于佛陀。除了佛陀,任何人都没有修改佛陀法规戒律的权力。
他们认为近几十年来,有些藏传佛教的法师在国内外公开传过一些密法,也翻译出版了很多密法,就此断定凡公开的密法不需要灌顶。这是站不住脚的说法。
(一)如前所述,如果这种情况算公开的话,密法的传播和经典的翻译公开不是从70年前或20世纪30年代开始,而应从藏传佛教的引进时算起。但藏传佛教的传播,并没有对密教教义法规产生破坏的作用,没有因此而取消灌顶或者法脉传承,因为公开不公开和灌顶传承没有任何关系。
(二)如果说诺蒲喇嘛和根桑上师没有说过“学密不需灌顶”之类的话,则从他们的传法行为中无法得出从此不需要灌顶的结论。
(三)如果说他们说过“不需要灌顶”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向别人传法灌顶,同时却又主张不需灌顶,这是自相矛盾的。
(四)如果他们真的宣扬过“学密不需灌顶”这种主张的话,那么从他们这种违犯密法根本戒律和密法教义的言行,就可以判定他们是些坏戒者、无信仰者。缺戒德无信仰的人无资格传法灌顶,虽传虽灌也被视为无效。因此,可以认为他们所传的这个法脉是不清净的,因为,这个法脉是坏戒者和无正信之人所传。
三、破所谓“过去曾经传过某法的上师,可代替某法的亲传上师,不必有现实的亲传上师”的谬论
传法灌顶、授三昧戒、授别解脱戒的法师戒师必须是现实中存在的具肉体的活人,不能是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人(包括已成佛的大成就者),或佛菩萨之类非人“显灵”代替。
从信仰的角度看,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人、佛菩萨之类的应化身和加持之力是一种存在的事实,学密者在修炼的较高层次上,也会获得这类非人身佛菩萨灵感的感应和加持。但佛菩萨灵异之类,并非世俗常人的感知和视听觉对象,很多人不承认这类存在。
凡这类非人灵异现象都不具备世俗公认的条件,从逻辑上既无法证明这类现象的真实性,也无法排除它的虚假性。因此,正确的逻辑论证必须建立在六识现量的基础上,否则就无效。所以,佛教无论显宗密宗,在教理的论证和传法、授戒、灌顶、学修行为、成就的真实性之认定上,都是以六识现量,以现实存在为标准的。
这就是佛教不同于见神见鬼的迷信和虚吹瞎说的伪气功师的最主要特点。
佛教中的天堂、地狱、善恶报应等只有圣教量可以证明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也必须合乎现量、比量的认识,否则也是无效的。自古以来各种灵异现象有真有假,真假难辨,这也是迷信存在的一个主要根源。
藏传佛教中也曾有过佛菩萨“显灵”、“传法”、“授记”之类的事,但正宗的密法教派是不承认这类神授之法的。因为无法证明神授是真是假,是佛是魔。
凡是佛法的法脉传承,其源头一定是佛陀持金刚及其续经传承人,绝不是传承系列的某个人;凡是佛法必须要有经续部的佛言根据。
佛法产生已有两千多年,真正的佛法传承也应该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会有一长串传承师的名单。因此,目前有些地方流行的那种某些只有两三代人传承的所谓“密法”之类的真实性便可想而知。
藏传佛教密法传承系列中莲花生、玛尔巴、卓弥、克珠琼宝、阿底峡等是藏地的密法源头,但在他们每个大师的前面还有一长串印度的系列传承师,直到佛陀。对每个学法、修法的人来说,亲近依止的对象是现实中直接为自己传法灌顶、授戒的人,不是不在世的历史人物,亦非虽在世但并没有直接传法灌顶的某个法师,也不是非人类佛菩萨慧身。也就是说,具有传法、灌顶、授密戒和别解脱戒的有效上师必须是现实中的真人,非现实的人和佛菩萨之类的非人神灵都不能作为代替,并且也是无效的。
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讲的“亲教师”和《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讲的“灌顶师”都是指现实中的真人,“传法”、“灌顶”指的也是真事。假若某个历史人物或神灵可以替代“亲师”和“根本师”的话,为什么藏传佛教历史上的那些大师们不直接向佛陀持金刚、文殊、观音、莲花生、德洛巴、那若巴等不在世的佛菩萨和大成就师祈祷显灵传法、灌顶、授戒,却反而都要千里跋涉、吃苦受累地去寻找活着的上师求法、受戒呢?
此外,法本、戒本谁也可以找到,拿着法本、戒本自己给自己传法,自己给自己授戒,或者观想祈祷任何一个死人和神鬼精灵给自己传法、灌顶、授戒不是更方便省事吗?
假若意念观想的传法、灌顶和真实的传法、灌顶效果一样或更好的话,观想的大饼定能充饥,意想的老婆定能生孩子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只要人人学会观想就什么也不用干了。那些工人、农民、商人,也可以凭观想意念发家致富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现代密法呀!
——这是从他们的观点推演出来的。因为他们说:“凡经成就上师公开之密法密咒,均不需灌顶,因行者精勤修持其法,公开密法之上师自会加持行者。”
从这种说法,可以看出他们的主张显然是:
(一)密法不需要有传承,有法本就等于有了传承;
(二)不需要有亲师、根本师,可以用死人和神鬼代替亲教师、灌顶师;
(三)加持等于灌顶;
(四)受戒不需要具戒行戒脉的上师、戒师传戒,可以自己给自己授戒,或者说根本不需要受戒和持戒;
(五)观想灌顶不但可以代替真实灌顶,而且“尤胜于真实灌顶”;
(六)完全可以否定“上师为加持之本”,“持戒为成就之本”。
这六条观点并不是强加给他们的,而是完全根据他们的观点按逻辑规律推导出来的。
其中第一条、第二条看了他们的文章便一目了然;第三条“加持”等于“灌顶”的观点也是从“凡经成就上师公开的密法密咒均不需要灌顶……持其法公开密法之上师自会加持行者”的说法直接推导出的。
本来灌顶中有三密随许加持的项目,但灌顶不等于加持,加持更不能代替灌顶,这是最基本的密学常识之一。但就连这样一个最基本的概念都混淆不清,我不知道这密宗专家是怎么当的。
请看萨迦四祖贡嘎坚赞在《分别三律仪论》中是如何说的:“当今有人用亥母加持之法充灌顶,以此作为入法门,观修烈女火之类,此事续中未开示,先贤论中无根据。”
在续经和经论中没有根据的东西,显然是乱法行为,怎能用加持代替灌顶呢?
第四条,受戒不需要具戒行戒脉的上师戒师传戒,可以自己给自己授戒,或者根本不需要受戒持戒的结论则是从他们“不需要灌顶”、不需要亲师的观点得出的。
因为密法的三昧耶戒和僧戒一样,必须要有具戒的活人真人传授,而且三昧耶戒必须通过灌顶授受,否则就无戒脉传承,被视为受戒无效。说不需要灌顶,也就等于说不需受三昧耶戒,既然不受三昧耶戒,就无戒可持,也就等于说不需要持戒。
如果说不需要亲教师灌顶也可以受戒的话,就等于是说,可以从死人或神鬼精灵的加持中获得戒脉。但要知道,他们在这里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因为人死后戒便已不复存在,所以在受戒时才有“尽形寿持戒”的誓言。如果人死后还有戒体的话,比丘死了中阴身仍然是比丘,再转世为人或动物仍然是比丘,还需要重新受戒吗?既然人死了,戒体戒脉都已不存在,那么不在世的上师,怎么会传戒呢?
无论显密,所谓“法脉传承”,无一例外都是指一代代活人的传承续流,既不是指死了的灵魂传给活人,也不是指经文法本。这个佛学基本概念应首先搞清楚。
显宗和密宗都把具体的亲传上师当作证道根本,而并非把抽象的无形的本尊护法当作根本,这自有它深刻的道理。这也是佛教不同于迷信的一个重要分界线。
第五条称“观想灌顶不但可以代替真实灌顶,而且‘尤胜于真实灌顶’”的观点,也是从他们文章中表现出来的。
在一部所谓《藏密心要》的书中说:“自授灌顶可作为师授灌顶的补充,亦可替代师授灌顶,从其加持力及证量而言,往往尤胜于师授灌顶。”这里所谓的自授灌顶显然指观想三昧耶灌顶。认为用自己观想的三昧耶灌顶可代替真实灌顶,甚至夸大其作用,说什么其“尤胜于师授灌顶”,这纯属外行之言,绝对不能成立。
首先,作为密法的培器成熟,传法授权的灌顶是指上师给弟子的真实的传法、灌顶、授戒行为,观想中的上师及本尊灌顶都是代替不了这个真实的灌顶和真实传法授戒的。如果看过《密宗道次第广论》和《密学入门》之类正宗密续经论的话,便不至于得出这种荒唐可笑的结论。
宗喀巴大师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明确指出:
欲求灌顶,须先入曼荼罗。此复先应修习所入之曼荼罗……此说分绘像、彩土、身曼荼罗三种。又以有情差别,说静虑曼荼罗。故入曼荼罗时之坛,总有四种。
又先未曾受灌顶者,不可即于身曼荼罗灌顶,于静虑曼荼罗灌顶,亦须师资俱具胜相。
续及解释诸大智者,多说最初灌顶依彩土曼荼罗。是故总说弟子所入之曼荼罗,是指彩土之所绘者。
这里说得非常清楚:
(一)欲灌顶需要先举行入坛仪式;
(二)给弟子灌顶的坛城(曼荼罗)共有四种:
1.绘画坛城(即绘像曼荼罗);
2.彩沙堆积坛城(即彩土曼荼罗);
3.上师身体观想坛城(即身曼荼罗);
4.上师在定中化现坛城(即静虑曼荼罗)。
按续部规定,给弟子灌顶最初需要彩沙坛城(如时轮等几种大法必须是彩沙坛城),而在不具备彩沙坛城的情况下,可用绘画坛城。第三种身坛城是只有胜乐密集等极少几个本尊才具有身坛修法,而即使是有身坛的本尊法,也只能在彩沙、绘画坛中经过灌顶后才能授受身坛灌顶。第四种静虑灌顶(即定中显现坛城)并不是普通上师和普通弟子都可以做得到的,因为其灌顶师必须是具备定坛灌顶的大成就师,而接受灌顶的弟子也必须具备可以真正受到定坛感应教益的资质,即“师资俱具胜相”者。
那么所谓的“自授灌顶”属于哪一种类型的灌顶呢?如果认为“自授灌顶”就是“静虑灌顶”的话,那是大错特错。因为静虑灌顶是指上师于定中给弟子灌顶,并不是弟子观想佛本尊给自己灌顶。若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混在一起,则只能说明其密学知识的贫乏、可怜了。
我们还要对这些所谓“自授灌顶尤胜论者”提出如下的问题:既然自授灌顶尤胜于师授灌顶,那么师授灌顶为什么会起到授戒和破戒者复戒的作用,而观想三昧耶灌顶(即所谓自授灌顶)只能起到消业和防止恶业再生而起不到受戒和复戒的作用呢?如果连这点密学常识都不了解的话,我们除了遗憾还能表示什么呢?如果说懂这个道理,那你们的所谓“尤胜”又指的是什么呢?
从上述的五条观点可以推出,持这种观点的人们的最根本的观点是:
(一)完全否定“上师为加持之本”的观点;
(二)完全否定“持戒为成就之本”的观点。
既然把藏传密法最根本的两条都否定了,那么还有什么藏传密法可谈呢?
四、破所谓“现实中难找到有成就的上师,与其拜无成就的上师灌顶,不如不拜的好”的谬论
这种说法实际是和上述那些观点一脉相承的,是以“有成就的上师难得”为借口来否定亲师灌顶的作用。
关于灌顶金刚师的条件,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引用《金刚鬘经》第六十四品云:
善息灾等业,知咒瑜伽轨,此师可称赞,行施住静戒,具最胜忍进,昼夜勤修行,有慧善工巧,具师长德聚,说明阿阇黎,内爱乐集密,外作声闻行,以如是教授,转教诸弟子,当知为大师。
《上师五十颂》所说金刚师德相共十三条:(一)具净戒;
(二)具智慧;
(三)具忍德;
(四)正直;
(五)无狡诈;
(六)精于咒续中消灾法;
(七)富有慈悲心;
(八)精通三藏;
(九)具双十知识;
(十)会制作坛城;
(十一)精于密学教授;
(十二)信念坚定;
(十三)能约束自己的行为。
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灌顶师必备的三相是:
(一)受过圆满灌顶,能持三昧耶戒;
(二)亲见师长传承规则,知十事,懂灌顶仪轨;
(三)闭关承事,灌顶获得本尊允许,或未制止。
这里所说的“双十知识”和“十事”内容相同,是指掌握灌顶、安神、修坛、观修、供奉、运作等密学知识。
将上述经续中的金刚师德相归结起来,只有三条:
(一)具戒行品德;
(二)具有专业知识;
(三)有传承,有修习实践经验。
密法“成就”是指二次第内证境界。灌顶传法的上师具备内证成就当然更好,但人的内证成就(即修证地道层次)一般是无法从其外言行来判定的。因人都善于伪装,表面像佛者未必是佛,表面愚痴者也未必愚痴。
佛菩萨常有亿万化身度生,但未必都是佛菩萨形象,故表面上道貌岸然具神通慈悲大成就相者,未必是真有成就者,而表面普普通通,甚至德慧低下、受人歧视者也有深藏不露内证成就的可能性。
因此,佛陀曾说:“我和与我相同者,可判定人的性相境界。人与人无法相互判定性相境界,若判定,就会犯过错。”这就是说,只有遍知一切的佛才能把握人的精神性相,二障未除的人则把握不了别人的精神性相,若自作聪明判定别人的性相,就会犯过错。俗话所说“不能以貌取人”非无道理。
人的内证成就无法把握,因此在经续中对金刚师的必备条件的规定中并没有提到“须有成就者”。不知“灌顶师必须要有成就”这条规定从何而来?这“成就”指的是什么?如何判定其成就?又说什么“未成就上师如浊水,愈洗弟子愈浊”,说这种话的人可曾听说过“自己的心不净则一切不净,自己的心净则一切净”这句佛教名言?可曾听说过善星和提婆达多挑剔佛陀之事否?
在末法时代,要想找到经续中规定的那种德相完备的金刚师是很难的,一般都是有德也有过。只要具备灌顶应具备的有传承、未犯根本戒、曾经过闭关修持、掌握了必要的灌顶知识这些条件,缺点不大于优点者就可以当金刚师。因此,《密宗道次第广论》引用《胜义承事论》曰:“浊世师长德失杂,难得全无过失者,善观何师德增上(“增上”是德胜于失之意——笔者注),弟子就应亲近彼。”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但作为学法弟子来说,应着眼师长的长处,不能挑剔其短处。
在《金刚手灌顶续》中说:“应想师长德,勿想师长过,想德获成就,想过毁成就。”圣提婆在《消除心染论》中讲到弟子对待上师的态度时说:“如像净水剂,澄清混浊水。要用清净观,澄清自己心。”这意思是说清浊不在“水”而在于自己的“心”。萨迦三祖说:“以佛待师,获佛加持;以人待师,不得加持。”
如果以末法时代没有具成就的上师为理由,不觅师求法,甚至持“与其投无成就的上师,不如不投的好”的错误观点,将永远也得不到正法流传承。而若以“无明师”、“无成就师”为理由,提出主张自学自修,不需要传承,不需要亲师灌顶、不需要受密戒持密戒,无论其动机是好是坏,但这种认识观点是违背金刚乘教理法规的,其结果将是毁密乱法、绝传断流,使以利乐众生为目的的大乘佛教的宝中之宝,会被无信仰、无戒行、不具备悲心正见的非器劣众以好奇之心(或别有用心地)乱修瞎练,导致种种恶效应,会为神汉巫婆、伪气功、邪教所利用,变成满足种种邪恶欲望的廉价奴婢,伤风败俗,骗钱害人,损坏佛教形象,直到被视为文化垃圾,送上历史的垃圾车——这并非不可能的结局。乱写乱说、乱传乱修这类构成最坏结局的先兆,现已昭然可见,如此下去,其恶果也将为期不远。
值得庆幸的是,从当今国内外流行的密法宣传读物中可以看出,落入摊贩手中被叫喊拍卖的,只是些皮毛拾零,他们还根本未能进入密法内宫。这也证明,真正的藏密善知识们还没有在金钱社会中完全丧戒失德,他们虽然翻译了不少密法仪轨教本,但还没有把开密的“钥匙”交出去,保持了一条重要防线,于教于社会还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
我希望为众生利益护持正纯法脉的诸同道,时时拭目并高瞻远瞩,为佛教的前途多作着想。
1999年1月6日脱稿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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