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字面上看,天下谓天之下,亦即天之所覆;又天覆与地载相应,是以天下亦曰天地之间。在古代的观念里,天固然广袤无际,地则有其界限,其四周环绕以海,是为四海。故具体到天下之义,古人常以四海或海内与之相通(同),如孟子云:“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天子不仁,不保四海……”(《孟子·离娄上》)《礼记》亦云:“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中庸》)庄子则曰:“尧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逍遥游》)皆以天下与四海或海内互言。
天之所覆既然远阔于地,为何古人常以天地并称,并以天下属于天地之间?曰:动植群生,唯以地之所载而见其富有;且万物之繁息蓄藏,亦唯以地之所载而见其盛大;而尤为关键的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也唯有在大地之上才能生存繁衍。天下之所以成其为天下,之所以意味着天地之间,在于其内在地蕴有生生之义,而生生即道。孔子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不言而四时行、百物生,天地之生生本然如此,生道亦自然而具;又如《易传》云:“天地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此是从阴阳的角度言天地(天下),其生生之义益为昭彰[7]。不唯如此,人生天地之间,“先天地”肩负着赞助天地化育之责,这是人的存在使命,亦为人道之所在,故《中庸》有“成己”、“成物”一体之论,且云:“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老子亦云:“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老子·二十七章》)天下观念深切于道之所以为道:当先贤言及天下时,已内在地蕴含着他们关于道之生生性的深厚体悟;同样,当其论道与践道时,他们的天下意识也“早已”展开。关于此理,《天下》所论甚明,其云:“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乎不在。’”又曰:“古之人其备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而在上文所引几例中,所谓“得(有)天下”、“保四海”、“富有四海”以及“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等云云,亦可明此理。可见,天下固然有其自然地理之义,其内涵却主要体现在人道上。本质上,天下是一个伦理政治或人文地理的概念。若失此本质,天下将不成其为天下矣。
尽管人皆有赞天化育之责,然能统御群生以行生生之道者,唯有王或天子可堪此任。荀子云:
故天子唯其人。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荀子·正论》)
“天子唯其人”:天子之所以为天子,王之所以为王,不在于其位尊权重、势大威极,而在于其能行“三至”,即:至强而能任至重,至辨而能分至大,至明而能和至众。此“三至”者,唯圣人可堪当之。“三至”之说表明:王的正当性之获得,仅在于其德才之至(“非圣人莫之能王”),而非源于人为之设。无论是武力征伐抑或是因于世袭,皆非王的正当性之来源。故荀子又云:
彼王者不然:仁眇(引按:杨倞云:“眇,尽也。”[8])天下,义眇天下,威眇天下。仁眇天下,故天下莫不亲也;义眇天下,故天下莫不贵也;威眇天下,故天下莫敢敌也。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是知王道者也。(《荀子·王制》)
王尽其所行即为王道,王道行则天下服;反之,天下服则王道亦已行。以人心之服与王道并论,非荀子专论,实乃儒家通说。孟子亦云:“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孟子·滕文公下》)王政即王道;所谓“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者,尽彰人心之服与王道之间二而一的关系。从根上看,天道流行,万物化生,此其本然;而王之行王道,虽为当然,亦属本然。王得行其道,人心服则往而聚之(“欲以为君”);相反,若时王不能尽其道,乃至行为乖离、背离王道,则生道阻厄,人心涣散。由散而聚,实为返本,故《说文》释曰:“王,天下所归往也。”以“归往”(按:“归”即“返”义,又有“往”义,“归往”即返回[9])训王,直指其“本性”。王之此义,孟、荀实已道尽,如其云:
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孟子·离娄上》)
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荀子·王霸》)
以“归”训王,何止于孟、荀?此本为孔门之教,《论语》已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尧曰》)进而言之,王之“归”义也并非儒家所专创,而是源于古老、绵长的王道传统[10]。《尚书》记尧之烈功云:“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11],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尧典》)展现了尧的由内及外、由己及彼、由近及远、调和天下之功,王之归心义已呼之欲出;至于颂舜之德时曰:“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舜典》)归心(“咸服”)之义则彰明昭著矣。
王道传统既为久远,作为思想政教之源,其影响便非仅限于儒家,道家的王道天下观念亦由此出。与儒家一样,道家也以“归”、“往”释王。老子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四十九章》)圣人“贵因循,若自无心。百姓心之所便,圣人因而从之”(河上公语)[12]。如是,则百姓皆得生养,何可不归而往之?老子又以江海之能聚众川喻云:
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六十六章》)
所谓“天下乐推而不厌”和“天下莫能与之争”者,以见天下归心之诚与往意之坚。老子此说,庄子亦同其意。对此,后文将论之,此不赘言。
王道行则天下归,而王道的本质在于公正性。《吕氏春秋》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贵公》)天下作为生道之流行,非王一己所私有,天下者人皆“有份”。“有份”曰天下之人皆应得以生养,此犹《易传》“品物流形”、“各正性命”(《彖传·乾》)之谓。故王之于天下,不得陷于己私,应发以公心。公与私相对,韩非云:“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韩非子·五蠹》)私乃偏心之所致,心正则公,此心赋之于行,即为公行,公行乃正义(道)之所寓。《礼记》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运》)天下公即天下正,表明大道周行而不偏。老子亦反对以一偏之私而观天下,主张“以天下观天下”(《老子·五十四章》),认为:“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13](《老子·十六章》)立身处世若待公正而后行,则必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正如荀子所言:
其为人上也,广大矣!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则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形乎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14]。此君义信乎人矣,通于四海,则天下应之如。(《荀子·儒效》)
因此,王之所以为王,或曰王之所以具有“王性”或正当性,之所以为“天下所归往”,唯在于其“先天地”含有公、正之义,并在现实中将此公正性充分地展现出来。荀子以“至重”言王之所任,得其要也;而当《诗》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小雅·北土》)时,亦可见“诗人”对于王道乐土之厚望[15]。
王之为王既然在于其公正性,在于其化育万物之功,则时王若横行乖离,背弃王道,其位权的正当性便立见消亡,鼎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亦因是而凸显。故《易传》曰: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彖传·革》)
“其志不相得”犹喻时王与天下已分裂为二,此时时王当行变革,除旧布新,以取信于天下(即“革而信之”。又,“乃孚”之“孚”,亦是信义)。若措施得当(“革而当”),公正亨通(大亨以正),民心悦服(“文明以说”),天下复归于王道,万物亦复继之以化育流行。倘若时王不知悔改,悖逆肆行,则其王命之被剥夺便属当然,“革命”便是顺天应人之行,所谓“臣弑其君”之说便也为似是而非之论:臣(民)所诛者实为“独夫”,已非为君。因为,时王作为王的正当性已因其所行而被自我否定,失去“王性”者已不成其为王;同时,时王还因其横逆之行使自己成为天下的对立面,成为“独夫”。对于此理,孟子辨析甚清,其云: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
荀子则进一步指出:
能用天下之谓王。汤、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义,兴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归之也。桀、纣非去天下也,反禹、汤之德,乱礼义之分,禽兽之行,积其凶,全其恶,而天下去之也。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弒君,由此效之也。汤、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纣者,民之怨贼也。……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荀子·正论》)
以天下为不可夺或不可窃,以民心向(“归之”)背(“去之”)论王道或革命,以父母(按:父母之喻主要是强调王的生养万民之责)、怨贼(即孟子所谓“残贼”)谓汤武或桀纣,儒家天下观的开放性和批判性于此而彰。上述观念也是古老的天道(命)观及其忧患意识的思想总结。如《尚书》论王道与天子之职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洪范》)又《诗》、《书》皆强调“以德配命”,皆以此而戒勉时王。《诗》云:“天命靡常。……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大雅·文王》)《尚书》亦云:“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召诰》)等。
道虽贯通天下,然天下却非浑沦一块,其中尚有分别,此即夷夏之辨。孔子云:“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尊夏卑夷之意甚明。“夏”属会意,据小篆字形,从页(犹人首)、从臼(犹两手)、从攵(犹两足),合而以象人形,本义为古代“中国”诸族的自称,《说文》云:“夏,中国之人也。”环绕着“夏”的周边少数民族即是夷狄,又简曰“四夷”。具体而言,则如段玉裁所说:“北方狄、东北貉、南方蛮闽、西方羌、西南焦侥、东方夷也。”[16]但“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不仅在于其地处“四夷”的中央,更在于其文教之盛和礼仪之大,犹如花之盛开,粲然夺目,是以“中国”亦曰“华”(按:古“华”即“花”)。此文教礼仪之大因是夏人所创,故“夏”又有大义:“夏,引申之意为大也。”(段玉裁语)[17]“华”与“夏”合言,是为“华夏”。又,《韩非子》云:“魏安釐王……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死而魏以亡。”(《有度》)所谓“冠带之国”也指“中国”或“诸夏”。太田方云:
冠带之国,诸夏也。蛮夷被发左衽,异于诸夏冕服采章。《韩诗外传》:“楚王曰:‘齐乃冠带之国。’”《谷梁传·哀十三年》:“吴,夷狄之国,祝发文身,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是冠带制度皆受之中国,故谓中国曰冠带之国。[18]
以中国、诸夏或冠带之国自任,充分展现了华夏族人的文化自信心与文化自觉性。文化自信心散溢出一种文化的优越感,孔子的尊夏卑夷之言,便是发于此心。这种自信心与优越感并非源于盲目和狂妄,而是上有王道理想之导引,下有礼乐文教之推行。相反,夷狄各族既无诸夏深厚的王道传统可宗,亦无完善的礼乐教化可行,其制度贫乏,伦常有乖,行为有亏。他们往往也不被视为具有完全人格意义之人,是半开化者。进而,夷狄还成为文化或人格亏欠的象征。至于那些蒙昧不明者,则直被斥之以禽兽。文化自觉性则表现出强烈的道统意识与捍卫华夏文明的决心,兴夷夏之辨,尊夏而攘夷。夷夏之辨的本质是野蛮与文明之辨:野蛮即夷,文明则夏。野蛮抑或是文明,其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世道人心,即:心善行正为夏,心恶行邪为夷。因此,夷夏之辨不是封闭、狭隘的,而是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夷夏之间并非有一条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也不是以所处地域作为判断其族性的唯一标准,不仅夷族可变(上升)而为夏,夏族亦可变(坠落)而为夷。如《春秋·宣公十二年》既可因楚庄王之德而进其爵为“子”(楚本夷狄,“子”为周爵,楚本不当享此爵誉),亦可因晋(晋本为诸夏,又为文王之后)之失德而夷狄之。此例在《春秋》甚多,并为公羊学大为发扬[19]。基于夷夏之辨和扬善抑恶的决心,古代遂有放逐之说:人若夷狄则夷狄之,不使居中国,《大学》云:“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舜之流放“四凶”,即此谓也。
夷夏之辨的意义主要在于道德的褒贬和价值的然否,诸夏或中国并没有因为夷夏之辨而域有不定,大体上仍指传统的中原地区,此乃其文教之盛之故。钟泰云:“‘中国’者,鲁、卫、齐、宋之区,先王之政、孔子之教之所施设,声明文物于是萃焉,故孟子曰‘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盖谓是也。”[20]钟氏所云“中国”与前引太田方说“冠带之国”甚有相合,可据为是。至于汉儒所谓中国方五千里或六千里者,虽是就《尚书·禹贡》言之,当是托汉域之广而发论[21]。
天下既有夷夏之别,且即便是诸夏,其间亦有王畿与诸邦之分,如此,则王者将何以治之?儒家以“近者悦,远者来”(《论语·子路》)为理想之治,《尚书》尝略论其方,曰:“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舜典》)既要顺时以足食,使人我俱得以养,也要亲近而怀远,扬善黜恶,最终以感化天下。欲达此目标,则需制度建设(按:至于儒家礼制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体现了王的公正性,这是另一个问题),行文教之化,并因地制宜、因俗施便(按:尊风顺俗亦属公正),如《尚书》论“五服[22]之制(即甸、侯、绥、要、荒)”云:
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禹贡》)
关于“五服之制”,后儒在“甸服”问题上多有分歧,古文曰“甸服”乃王畿之地,为天子所亲治,今文则谓“甸服”当在王畿之外[23];至于侯(即候也,伺察、守望之义,诸侯以此而服王事)、绥(颜师古云:“绥,安也,言其安服王者政教。”[24])、要(颜师古云:“要,以文教要束也。”[25])、荒(荒有芜、远义,谓其地偏远,政教有所不达。马融云:“因其故俗而治之。”[26])者,诸儒则无疑义。荀子亦有“五服之制”之说,与《禹贡》略有小异(即以“宾服”代后者之“绥服”),大义不差,且意更显豁,其云:
彼王者之制也,视形埶而制械用,称远迩而等贡献,岂必齐哉!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土地刑制不同者,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夫是之谓视形埶而制械用,称远近而等贡献,是王者之至也。[27](《荀子·正论》)
王者之治不是固执一方之术,而是权变通达的。这种权变不仅体现在空间上,也表现在时间上,《礼记》云:“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礼运》)义者,宜也。礼之“义起”说表明:儒家之于制度建设,乃经权相合,未尝须臾为二,孔子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孟子亦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孟子·离娄下》)只有以义为先,王者之化才能由近及远,层层拓展,迄于四海。本性上,儒家是排斥蛮横霸道或武力征服的。至于道家论王治,则需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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