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是理学集大成者,也是孔子之后中国封建社会地位最高、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之一。宋宁宗在《除朱熹为焕章阁待制侍讲诰》中说:“朱熹发六经之蕴,穷百氏之源”[286]。对朱熹作了很高的评价。宋理宗进一步察觉到朱熹思想对巩固封建统治的重大作用和意义,他特赠朱熹为太师,追封信国公,后改封徽国公,用祭祀孟子的礼仪祀朱熹[287]。宋度宗诏赐婺源为“文公阙里”,这是封建朝廷赐予思想家朱熹的一项与“孔子阙里”相等的荣誉。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视朱熹为圣人,将朱熹的思想钦定为官方哲学,明经去士都以朱熹“宋儒传注为宗”[288]。
一、“文公阙里”
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仲晦,晚年自称晦庵,后称晦翁,号遁翁、云谷老人、沧洲病叟,别号考亭、紫阳,祖籍徽州婺源松岩里人,生于福建尤溪,侨居建阳。绍兴十八年(1148年)朱熹中进士,先后被授予迪功郎、武学博士、朝奉郎、朝散郎,历任泉州同安主簿、知南康军、秘阁修撰、漳州知府、湖南转运副使、潭州知府、湖南安抚、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等职;在庐山白鹿洞书院、建阳武夷书院等地讲学达数十年之久。朱熹自幼聪明颖异,青年时师事李侗,为程颢、程颐的四传弟子。朱熹治学,“博极群书,自经史著述而外,凡夫诸子、佛老、天文、地理之学,无不涉猎而讲究也”[289]。他继承和发展了二程的理学,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学体系,史称“程朱理学”。他是孔子以后,我国封建社会儒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孔子以后,在我国封建时代影响最深远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从宋代晚期到清末为止的七百年中,朱熹思想始终是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御用哲学。他著的《四书集注》,被明清两代封建朝廷指定为封建知识分子必读的教科书。他的注解被认为是正统观点的标准答案。
朱熹祖籍是徽州婺源[290],寄籍福建建阳,属于朱环婺源潋溪派[291]。朱瑰四世孙朱惟甫生于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卒于至和元年,葬于松岩里潋溪,为潋溪派之祖。惟甫生子振,振生子绚,绚生子森。朱森生三男二女,长子朱松,字乔年,宋绍圣四年(1097年)生。朱松就学于郡学,为诸生。政和八年(1118年),朱松以迪功郎调任建州政和县尉。赴闽时缺少资金,将祖上遗留下来的百亩田产作抵押,方才赴任。朱森随松到任,卒时逢方腊起义,道路梗阻,遂葬政和县护国院侧。朱松守父丧,为庐墓计,入籍建州。守丧服满,他调任南剑州尤溪县尉。建炎四年(1130年)九月,朱熹出生于尤溪寓合。绍兴四年(1134年)召试,朱松除秘书省正字,历官著作佐郎、史官校勘,参与修《哲宗实录》。他曾以吏部郎上疏反对秦桧议和,因此出知饶州。绍兴十三年(1143年)三月朱松奉祠卒。朱松游宦剑州时,婺源张敦颐亦为南剑州教授,与朱松友善。张敦颐曾邀朱松还乡,还为朱松赎回田产。朱松去世后,敦颐写信安慰朱熹,并叫朱熹服丧满后回婺源归田。朱熹虽未成行,但对故里一直不能忘怀,曾作《名堂室记》:“紫阳山在徽州城南五里,先君子故家婺源,少而学于郡学,因往游而乐之,既来闽中,恩之独不置,故尝以‘紫阳书堂’者刻其印章,盖其意未尝一日而忘归也。既而卒不能归,将殁,姑命其孤熹来居漳溪之上,今三十年矣。负病苟活,既不能反其乡,又不能大其阖闾以奉先祀。然不敢忘先君子之志,敬以印章所刻榜其所居之厅事。”故后来学者称朱熹为“紫阳夫子”。
朱熹在徽州的姻亲主要有歙县祝氏、黟县汪氏和婺源程氏。朱熹的外祖父祝确是一个大商人,他所经营的商店、客栈占徽州府城的一半,号称“祝半州”[292]。祝氏世居江陵,至宋,有祝承俊者迁歙城望京门,遂为新安祝氏。承俊生子仁质,仁质生子景先,景先有子女十四人。景先第四女嫁黟县汪勃;景先第二子祝确之女嫁朱松,为朱熹之母;祝确孙康国系朱熹内弟,康国生子穆、癸,均随朱熹治学;景先第三子祝佺之女复嫁汪勃之子作砺,作砺长子会之曾知武冈军。其时朱熹任湖南安抚使,汪会之为其属下,绍熙五年(1194年)八月七日、十五日,朱熹两次《与汪会之书》。另外祝确弟祝吉迁婺源中山,传二世有祝直清,举茂才,担任无锡知县,乾道二年(1166年)朱熹有《与祝直清书》,与其探讨《孟子》学说。《新安文献志》甲卷五十六有《赠内弟程允夫》诗三首,程允夫名洵,朱熹祖父朱森娶程氏,其侄复享为程洵父,故朱熹以内弟相称。朱熹同允夫关系甚密,朱熹《文集》卷九十有《复享墓表》、卷四十一有《答程允夫》十三书、卷八十七有《祭程允夫》、卷七十有《读〈苏氏纪年〉》(《苏氏纪年》为程洵所著),《别集》有《答程允夫》札书等。
朱熹曾两度回徽州祭扫祖墓并拜望宗族长老。第一次是绍兴二十年(1150年)春,当时朱熹年仅21岁,此次回婺源祭祀扫墓省亲所需费用就是张敦颐代为赎回的田租。当时婺源县有一座五通庙,相传甚为灵验。朱熹初至,乡人即劝其拜谒,朱熹不去。当晚族人宴请朱熹,饮酒时,有灰掉入杯中,饮后腹泻。次日又在台阶旁遇到毒蛇,险些被蛇咬。众人都以为是不拜谒的缘故,因此一再劝朱熹谒庙,以防触怒神灵。朱熹说:“藏腑是食物不着,关他甚事!莫枉了五通。”有位学者在旁,亦劝朱熹从众前往庙中拜谒。朱熹甚为不快,说:“从众何为?不意公亦有此语!某幸归,此去祖墓甚近,若能为祸福,请即葬某于祖墓之旁,甚便。”[293]此次回婺源,朱熹专程探望其父的生前好友余靖[294],有《谒表伯余宋祐》诗:“江上雪意满,风吹竹林平。先生但坚坐,稚子开柴荆。”余靖非常有学问,与朱松等为“星溪十友”。朱熹又曾与内弟程洵探讨诗歌创作,指出:“学者所急,亦不在此。学者之要务,反求诸己而已。《语》、《孟》二书精之孰之,求所以见圣贤用意处,佩服而力持之可也。”[295]阐述他在诗歌创作上的见解。并有诗赠程洵:“外家人物有吾子,我乃平生见未尝。文字只今多可喜,江湖他日莫相忘。”[296]淳熙三年(1176年)四月,朱熹再归婺源扫墓,写有《祭告远祖墓文》。其时朱熹学已有成,知县张汉率诸生请讲于县学,被朱熹所辞。又请撰《藏书阁记》,获准,并向县学赠送程氏《遗书》、《外书》、《文集》、《经说》、司马氏《书仪》、高氏《送终礼》、吴氏《乡约》、《乡仪》等书。在婺源逗留期间,朱熹还常与新安学子聚会邑士汪清卿之敬斋,传授理学宗旨。此次回徽州,正值朱熹中年,学术思想兴盛之际,故他尽一切力量来阐明义理,培养人才。邑人程洵、滕璘、滕珙、吴昶等人皆在此时正式师从朱熹。
此后,朱熹虽居闽中,但与故乡亲友弟子书信往还不断,新安士子入闽问学者也络绎不绝。据《新安学系录》记载,直接师从朱熹的徽州及门弟子就有程洵、滕璘、滕珙、吴璥、吴昶、汪会之、祝直清、程永奇、程珙、李季子、汪楚材、董铢、程端蒙、孙吉甫、叶味道、祝穆、汪莘、胡舜卿十八人。并应乡人所请,朱熹于淳熙八年(1181年)八月写有《婺源县学三先生祀记》。淳熙十五年(1188年)八月,他写有《休宁县新安道院记》。通过这些千丝万缕的联系,朱熹思想直接影响着徽州学术的发展方向,促使新安理学的形成。通过回乡省墓探亲和同家乡士子的交往,更加深了朱熹对故乡的眷念之情。他在作书序、跋和论著中,经常署名“新安朱熹”,以寓不忘桑梓之意,在给休宁汪楚材的信中更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思乡之情:“熹与足下虽得同土壤,而自先世流落闽中,以故少得从故里之贤人君子游,顾其心未尝一日而忘父母之邦也。”[297]
朱熹念念不忘徽州,徽州人也一直以朱熹为荣。宋庆元六年(1200年),朱熹殁,徽州士子就在州学里绘像祭祀。嘉定七年(1214年),郡守赵师端又建朱文公祠于郡学讲堂之北。淳祐六年(1246年),郡守韩补又以朱熹号“紫阳”,在郡城南门外紫阳山建书院纪念朱熹,理宗赐额“紫阳书院”。在婺源县,乡士对朱熹祖居多方保护,理宗亦赐额“文公阙里”。后来,由于乏人管理,朱熹在婺源的祖业至元延佑时,渐为邻人侵占,独存旧居。其五世侄孙朱光向浙江行省和福建宪督申诉,要求官府出面追回朱熹祖业。官司打了近三十年,后至元二年(1336年),在婺源知州干文传的干涉下,又有邑人汪镐以自己的地换所占之地,恢复朱熹祖业。干文传又以颜子、孟子故宅立庙例,奏请朝廷立朱文公家庙,所需费用悉由汪镐出,汪镐又捐三十亩田以供祭祀之需。为避免再出现疏于管理的情况,干文传移文建阳朱熹后裔,请他们派人来婺源掌管祠事。建阳宗族推选嫡长,朱熹的五世孙朱燻回祖居充任婺源阙里掌祀事,卒葬婺源一都大王桥余村坞。其后六世朱域、七世朱镜等相继袭掌祀事。明景泰四年(1453年),朱熹十世孙朱稳以婺源县学生领乡荐,登天顺元年(1417年)进士第,授南京户部四川司主事。他勤政廉洁,累官至福建都转运盐使司盐运使,卒于官。朱稳是徽州朱氏朱熹一脉中为官员显者,余皆不图仕进,或以掌祀奉祖为本职,或耕读传家。明万历年间,在徽州士子的提倡和徽商的大力资助下,篁墩还修建了三夫子(程颐、程颢、朱熹)阙里祠和程朱阙里石坊。
二、朱熹思想对徽州宗族的影响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儒家传统的人伦思想,特别强调建立适合中国宗法等级制的、以宗族为本位的人伦规范。其人伦观涉及夫妇之伦、父子之伦、君臣之伦、长幼之伦、朋友之伦等方面内容,而核心主张则是三纲五常、忠孝节义和宗法等级制度。朱熹曾说:“道即理也……其目则不出乎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298]他特别重视孟子的“五教”,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并将其列入《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作为学者传道授业和立身行事的准则。新安理学家们继承了朱熹的伦理观。南宋吴儆指出,忠、孝是人们立身行事的根本。他说:“臣子之所以自立于世者,惟忠与孝。夫子以为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299]他认为,“君亲一心,忠孝一事”,忠与孝在一个人身上可以做到有机的统一。在《读友于堂诗书其后》篇中,吴儆极力宣扬“兄弟天伦也,夫妇人合也,孝友天性也”[300]的观点。元末郑玉在阐释三纲五常时强调:“五常为人伦之重,而三纲又为五常之重也”[301],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摆在了人伦之道中最重要的位置上。在郑玉的学术思想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语子以孝,语臣以忠”。
朱熹的基本观点和主张,成为南宋以后徽州宗族制订族规和祖训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关于君臣之伦,徽州宗族族规提出了“公而忘私,国而忘家”、“事君,则以忠……为大臣,当思舟楫霖雨之才;为小臣,当思奔走后先之用;为文臣,当展华国之谟;为武臣,当副干城之望”[302]等基本要求。大部分族谱中对族众应承担的国课义务都有明文规定和要求。比如,武溪陈氏宗族《家谱定规》规定:“吾门粮差,各有定规,乃朝廷正务,不可慢也。”[303]《方氏宗谱》规定:“维正之供,乃庶民之职。吾族中凡遇征纳,必须及早输将,即家贫,亦必设计完纳,切不可拖欠,致受鞭笞,以贻祖宗羞。朱子云:国课早完,虽饔始不继,亦有馀欢。诚以急公奉法,固庶民之分宜然也。”[304]关于父子之伦,徽州宗族族规强调“孝为百行之先”[305],规定“人子于父母,不得不愉色婉容,以欢其情;承颜顺意,以适其志;或其惑于宠嬖,厚于庶孽,而情有不均,为之子者,但当逆来顺受而已,不敢于自较也”[306]。对夫妇之伦,徽州宗族祖训则大力提倡“妇人之道,从一而终,一与之齐,终身不改”[307],倘若“不幸寡居,则丹心铁石,白首冰霜”,做一个“节孝贤妇”[308]。
清代同治年间编撰的徽州《方氏宗谱》制定的族规和祖训其实就是朱熹及新安理学家们的伦理思想的具体体现。该族规针对“洁祠堂”、“守祠产”、“修坟墓”、“崇祭祀”、“示家长”、“训子弟”、“孝父母”、“友兄弟”、“序长幼”、“别夫妇”、“防继庶”、“代父职”、“教子孙”、“谨言行”、“尚勤俭”、“节婚嫁”、“供赋役”、“择朋友”、“励士风”、“重斯文”、“临亲丧”、“慎丧葬”、“睦族里”、“息词讼”、“守家规”等事宜,作了详尽的伦理规定。摘录如下:
凡为家长者,视听言动,爱憎取舍,一轨于正,斯足为子孙矜式。切无妄自尊大,以伤雍睦之风。尤不宜轻信妇女、奴隶之言,以取于家。惟公平正直,乃可以齐家耳。
父母犹天地也,为子者宜愉色婉容,养志承顺。平时饮食衣服竭力营,或遇疾病,朝夕依倚,汤药必亲尝,毋得轻委他人。如兄弟不尽心者,好言劝谕做成,不得反行仿效,以取不孝之罪。
兄弟犹手足也,毋得伤情失谊,以贻父母之忧。然阋墙之变有二:非听信乎枕边,即溺情于财产。夫争财之心生,足致败亡之祸;枕边之言入,顿起离间之端,家门之大不幸也。嗣后余族兄弟,当念同气连枝之重,思古人推梨让枣之义,勿启争端为外人笑。
长幼有一定名分,不可易也。宗族中尊卑相见,务要各尽分礼。揖则少者端拱而长者答之,行则长者先步而少者随之,在席则长者正坐而少者隅之,起则少者先立,出则少者徐行。称呼皆依行第正名,毋得简略失实。有行尊而年卑者,都宜加礼,以崇厚风。违者尊长面责之,三犯者议罚,五服内者,罚加一等。
夫妇宜唱随和谐,以全人伦之大。然必能各尽其道,而后克敦伉俪之谊。为夫者须正身齐家,不可使牧鸡司晨。为妇者当降心从夫,不可执一己之性。
妾嫡相处,自有定分。为嫡者必惠其妾,毋得怀妒而加虐。为妾者当敬其嫡,毋得僭分而专宠。
诸妇务要恪遵,内则孝事舅姑,敬顺丈夫,和睦娣姒,恩御奴婢,如有妒忌饶舌者,翁姑诲谕之,不改,则继之以怒,又不改,则声其罪,出之。俏有秽德污行,即宜屏逐不待教责也。[309]
在徽州宗谱中,诸如此类的封建伦理道德说教占据了极大篇幅。婺源《武口王氏统宗世谱·庭训八则》:一曰孝,二曰弟(悌),三曰忠,四曰信,五曰礼,六曰义,七曰廉,八曰耻。绩溪《明经胡氏龙井派祠规》开宗明义就是:“训忠”、“训孝”、“表节”、“重义”[310]。许多宗谱除了为臣要忠、邻里要睦等规定以外,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夫妻关系、亲疏关系、上下尊卑关系等的规定。例如,黟县环山余氏宗族《余氏家规》共计43条,其中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夫妻关系、嫡庶关系、妯娌关系等封建伦理道德的规定,即占11条[311]。绩溪上庄明经胡氏宗族《新定祠规二十四条》中,关于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嫡庶关系等封建伦理道德的规定即有11条[312]。这些名曰“正彝伦”的规定是徽州宗谱的主要内容,反映了朱熹及新安理学家们的伦理思想[313]。
朱熹不仅从理论高度论证宗法制度是“天理之自然”,而且还编撰《家礼》对近代宗法制度进行了具体设计。《家礼》编撰的目的,正如朱熹所说:
(此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略浮文、敦本实,以窃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遗意。愿得与同志之士熟讲而勉行之,庶几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谨终追远之心犹可以复见,而于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314]
《家礼》以三纲五常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继承儒学经书中的一些礼仪规则,总结唐宋时期的礼仪实践,对通礼、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等作了详尽细致的说明和规定。徽州人认为《家礼》“若衣服饮食,不可一日离焉耳”[315]。《新安黄氏会通宗谱·集成会通谱叙》说:
盖人伦不明,宗法废弛,民俗颓弊甚矣。幸而皇宋诞赝景运,五星聚奎。于是吾郡朱夫子者出,阐六经之幽奥,开万古之群蒙,复祖三代之制,酌古准今,著为《家礼》,以扶植世教。其所以正名分,别尊卑,敬宗睦族之道,亲亲长长之义,灿然具载。而欧、苏二子亦尝作为家谱,以统族属,由是海内之士,闻其风而兴起焉者,莫不家有祠,以祀其先祖,族有谱,以别其尊卑。
徽州宗族认为,三代以后,“人伦不明,宗法废弛,民俗颓弊甚矣”。《家礼》可以起到“正名分,别尊卑,敬宗睦族之道,亲亲长长之义,灿然具载”。于是,海内“莫不家有祠,以祀其先祖,族有谱,以别其尊卑”。
朱熹的《家礼》是徽州宗族行动的指南。徽州宗族修纂的谱牒,均以三纲五常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其中的冠、婚、丧、祭等内容,不仅谨遵《家礼》的精神和原则编写,有的干脆改头换面照抄《家礼》。休宁《茗洲吴氏家典》要求宗族成员“遵行《家礼》,率以为常”,按照《家礼》办事,不得越雷池一步,即所谓“非敢于《家礼》有所损益也”[316]。歙县泽富王氏宗族《宗规》规定,冠、婚、丧、祭“并遵文公《家礼》”,并特别指出,祭祀礼品“虽称家之有无,清素为好,勿习世俗,浮华斗靡,有违《家礼》”[317]。绩溪上庄明经胡氏宗族《新定祠规二十四条》祭祀规定:“凡祭祀,春以春分日举行,冬以冬至日举行。高、曾、祖、祢用牲,旁亲用庶馐。一切仪节,谨遵朱子《家礼》。”[318]歙县潭渡黄氏宗族《祠规》规定:“元旦谒祖、团拜及春秋二祭,悉遵朱子《家礼》。”[319]歙县泽富王氏宗族《宗规》规定:“子弟当冠,虽延有德之宾,庶可责成人之道,其仪式并尊文公《家礼》。”[320]黟县城西隅余氏族人余允恭,晚年与其弟“遵朱子《家礼》建立家规,以训子孙,俗多化之”[321]。《余氏家规》规定:“婚姻人道之本,亲迎、醮啐、奠雁、授绥之礼,人多违之,今一祛时俗之习,恪遵《家礼》以行。”[322]歙县金山洪氏宗族《家训》说:“丧祭之仪,文公《家礼》具在,遵而行之足矣。”[323]朱熹的《家礼》为徽州世家大族类型的宗法制度向庶民类型的近代封建宗法制度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具体样式。
徽州宗族祠堂遵照《家礼》规制祭祀祖先,行“三献礼”(初献、亚献、终献)。民国《歙县志·风土》记载:“祭礼,俗守文公《家礼》,在昔小异大同。咸(丰)、同(治)以后,踵事增华‘三献’也,而六行之。日不足,继以烛跛(跋)倚临,祭视为固,然未免数则烦,烦则不敬矣。”歙县泽富王氏宗谱《宗规》规定:“祠堂之设,所以报本重礼也。……立春、冬至,遵依《家礼》祭祖。”休宁茗洲吴氏家典《家规》规定:“祭礼,并遵文公《家礼》。”据赵华富调查,民国时期,歙县棠樾鲍氏宗族、唐模许氏宗族、西溪南吴氏宗族、呈坎前罗氏宗族、呈坎后罗氏宗族;休宁县古林黄氏宗族、月潭朱氏宗族;黟县西递明经胡氏宗族、南屏叶氏宗族;祁门县渚口、伊坑、滩下、花城里倪氏宗族;绩溪县龙川胡氏宗族等,祠堂祭祖都行“三献礼”[324]。徽州祠堂祭祖礼仪,繁文缛节,异常严重,每次祭祀时间长达数小时,所以,“日不足,继以烛跛(跋)倚临”。因体力不支,许多年老体弱者难以坚持到最后,或者不能参加。对不能参加祭祖活动的老者,有的宗族作了特别规定。例如,歙县棠樾、蜀源、岩寺鲍氏宗族《棠樾西畴书院仪礼》规定:“年高不能拜伏者,立于西序监礼。”[325]后来,棠樾鲍氏宗族把它改为:“年七十老人不能行礼者,准祭后补拜。”[326]休宁《商山吴氏宗法规条》规定:“有(年)高力衰不便随班起拜者,先行四拜礼,退立于傍。”
朱熹的《家礼》在徽州起到了强宗固族的作用。“歙在万山间,乃程朱阙里也。故多旧家,能保其族,以至数百年,盖他郡所少有。”[327]歙县《潭渡孝里黄氏族谱》记载:“郡县内俗之近古者,惟新安最。其世家巨姓,多聚族而居,谨茔墓,修蒸尝,考谱牒,得追远之意、笃本之思。盖新安乃朱子故里,流风遗教渐渍使然也。”[328]休宁《月潭朱氏族谱》也说:
新安里各姓别,姓各有祠,祠各有谱牒,阅岁千百,厘然不紊。用能慈孝敦睦,守庐墓,长子孙,昭穆相次,贫富相保,贤不肖相扶持,循循然,彬彬然,序别而情挚。试稽其朔,固由考亭先生定礼仪,详品节,渐渍而成俗。吾徽人食考亭之泽深且远,宜今之旅于外者,为馆舍必尊祀考亭也。[329]
徽商受朱熹思想熏陶非常深,他们从小“读朱子之书,服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生活和成长在宗族之中,宗族观念极端浓厚,宗族感情异常强烈。他们经商致富后,大都慷慨捐资为宗族做种种“义行”。
三、朱熹思想对徽商的影响
徽州婺源是“文公阙里”,读朱子之书,以朱熹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是徽州人坚定不移的信念。赵汸在《商山书院学田记》中讲到徽州教育时说:
新安自南迁后,人物之多,文学之盛,称于天下。当其时,自井邑田野,以至于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有书史之藏,其学所本,则一以郡先师子朱子为归。凡六经传注,诸子百家之书,非经朱子论定者,父兄不以为教,子弟不以为学也。是以朱子之学虽行天下,而讲之熟,说之详,守之固,则惟新安之士为然。然故四方谓“东南邹鲁”。[330]
休宁《茗洲吴氏家典》说:
我新安为朱子桑梓之邦,则宜读朱子之书,服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以邹鲁之风自待,而以邹鲁之风传之子若孙也。
徽州人把朱熹看作孔孟道统真传之人,因而加以顶礼膜拜。
遍布全国各地的徽州会馆都尊奉朱熹,无一例外[331]。在商业大都会苏州,建于吴邑闾五图的徽郡会馆,“敬奉先贤朱夫子”[332]。景德镇“建新安会馆”,“奉朱子入祠”[333]。在中小城镇蓼六,“仿汉皋、金闾例,为会馆,以祀朱子”[334]。星沙“会馆、文公祠,倡修整饬”[335]。在南方,婺源朱文炜“常往来珠江,适值‘朱子堂’为匪占夺,炜讼于官,留粤两载,乃复”[336]。在江苏省吴江县盛泽镇的徽宁会馆,有正殿三间供关帝等神,另有殿东“行馆”供朱熹:“正供戊显仁勇协天大帝神座,东供忠烈王汪公大帝神座,西供东平王张公大帝神座。殿之东建造行馆,供奉紫阳徽国朱文公。”[337]历任御史、翰林院编修、实录馆纂修、顺天乡试同考官的程邦宪对该馆的供祀加以评论:“中为殿以祀关帝,东西供忠烈王、东平王。朔望香火,岁时报赛惟虔。殿东启别院,奉紫阳朱文公。以皖人有迁居隶籍于吴,及侨居而遂家焉者,俾其子弟有所矜式,故谨祀焉。”[338]徽商通过祭祀朱熹,可使子弟犹如在本乡读书,有所矜式。《徽歙竹枝词》云:“文庙偏东朱子祠,祠于此地最相宜。”徽属各地的孔庙之偏东,皆置有朱子祠。
在汉口紫阳书院,徽商想通过崇祀朱子,使“阛阓贸易之人,咸知尊道乐义”,“必也从事于伦常日用之间,不悖孝弟忠恕之道”。《汉口紫阳书院志略》说:
岁率同乡父老子弟修祀事,陈俎豆,列管弦,相与升降周折,诵歌蹈舞,使之专乎耳目,束乎筋骨,以畅其烦郁而坊其淫越,四方之士观者如市,登其堂靡不啧啧奋兴而道心生焉。以故吾乡无贵贱老少咸知循礼守义,不肯自弃于四方之末而未与闻君子之大道也。[339]
汉口紫阳书院对朱子的祀典可谓庄严而隆重。据《汉口紫阳书院志略》介绍:正祭分春秋二次,分别于三月十五日和九月十五日举行。主祭之人,或为同乡仕宦道此经过者,或为同乡有官湖北者。具体办事人员由当年年首二十人和上年年首二十人共四十人为之,另选执事人员二十八名和奉祀生四人协祭。正祭时,祭器必洁、祭品必丰,并有具体而详细的仪注和仪节规定。除两次正祭之外,“三月初九日为文公梦奠之辰,设筵席祭于寝室。或同乡官主之、或老成主之、或司年首者主之……仪物略如正祭之礼”。此外,还有“仕宦往来、官长莅任,必谒书院”的随时之祭。汉口紫阳书院附设有文昌阁和魁星阁,于是又有“文昌之祭”和“魁星之祭”。文昌之祭以二月初三日设奠于文昌阁;魁星之祭以八月初三日设果茗于魁星阁[340]。“春秋二祭,每祭一切使费约用五百数十两,两条共用一千余两;文昌会,费用约百两;魁星会,费用约五十两。”[341]可见,汉口紫阳书院每年祀事需用银约1 150余两,其数量甚为不菲[342]。
朱熹不仅从哲学范畴上谈“仁”,还提倡在“日用之间”见“仁”。他说:“仁者,天地生物之心”[343],认为“孔门之学,所以必以求仁为先,盖此是万理之原,万事之本”[344]。在《答江元适》信中,他又说:“天命之性,流行发用,见于日用之间,无一息之不然,无一物之不体,其大端全体即所谓仁,而于其间事事物物,莫不各有自然之分。”[345]他反复强调,“爱亲仁民爱物,无非仁也”[346],将“仁”具体阐释。朱熹特别强调对“仁”的实践,远比“识仁”重要,他说:
大抵向来之说,皆是苦心极力要识仁字,故其说愈巧而气象愈薄。近日究观圣门无教之义,却是要人躬行实践,直内胜私,使轻浮刻薄贵我贱物之态,潜消于冥冥之中,而吾之本心浑厚慈良公平正大之体,常存而不失,便是仁处。其用功着力,随人浅深,各有次第。要之须是力行久熟,实到此地,方能知此意味。盖非可以想象臆度而知,亦不待想象臆度而知也。[347]
朱熹的这一观点,对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求“仁”具有重要的启迪和指导意义。徽商从小就生活在“程朱阙里”,他们读“朱子之书”,恪守“朱子之礼”,即使长大外出经商,也是如此。
徽商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讲求仁爱之心,追求高尚品质。清代康熙、乾隆年间的歙籍盐商吴,平生“仁心为质,视人之急如己,力所可为即默任其劳,事成而人不知其德,其或有形格势阻,辄食为之不宁”。他曾一再告诫儿子:“我祖宗七世温饱,惟食此心田之报。今遗汝十二字:存好心、行好事、说好话、亲好人。”吴氏根据自己一生的切身体会,认为“人生学与年俱进,我觉厚之一字,一生学不尽亦做不尽也。”以“仁心”经商是吴一生的追求,并将其作为“家训”而传诸子孙[348]。像这类“仁心为质”的徽商还有很多,后文将有详细呈现,此处不再赘述。因为徽商诚信待人、义中取利,他们往往很快就会致富。婺源人洪胜,“慎取予,重然诺,有季布风,商旅中往往藉一言以当质卷”[349]。他在广丰经商,不数年而家充裕。徽商梅文义,“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他所获得利润反而比正常情况下多三倍,“往往信人之诳,而利反三倍”[350]。歙商江才遂在宛陵营盐,“待人接物,诚实不欺,以此致资累万”[351]。
朱熹思想助长了徽商女性的节烈风气。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他极为推崇北宋理学家程颐“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观点,认为它是“天性人心不易之理”[352],是礼教的重要内容。他曾斥责“夫丧改嫁”的妇女“皆是无恩也”[353],赞扬婺源陈氏“守节不嫁,遂蒙太宗皇帝赐以良翰,宠以官资,旌表门闾,蠲除摇役,此足见其风俗之美”[354],将从一而终、恪守贞节视为天经地义的道德规范。他还多次要求地方政府“保内如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事迹显著,即仰具申,当依条旌赏。其不率教者,亦仰申举,依法究治”[355]。徽州女性节烈成风,朱熹及其学说的影响乃是关键因素。民国《歙县志》说:“古歙为程朱发迹之区,礼让相先,人文蔚起,其间忠孝义烈,志不胜书,即闺媛阃范中操凛冰霜,贤妣陶、孟者,城市山区所在多有。”[356]在徽商妇心中,朱熹学说是她们坚守不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指南。徽州“俗重商,商必远出,出恒数载一归,亦时有久客不归者。新婚之别,习为常故”[357],为了保持家庭的稳定,徽商特别强调妇女的贞节。《春帆纪程》记徽俗云:“女子自结缡未久,良人远出,或终身不归,而勤事姑嫜,守志无怨,此余歙俗之异于他俗也。”《歙风俗礼教考》亦云:“虽闺帏女妇,亦知贞节自矢,尤为比户可风。”
在徽州方志和徽人文集中,有关徽州女性节烈之风的记载,随处可见。康熙《徽州府志》中说:“节妇烈女,惟徽最多。”[358]以至有“新安节烈最多,一邑当他省之半”[359]的说法。有学者作过统计,民国《歙县志》记载的明清(至咸丰)歙县烈女有8 606人,同治《祁门县志》记载的祁门烈女有2 839人,黟县旧志记载该县贞女烈妇(至同治)1 834人。在婺源县,道光十八年(1838年)立了一座孝贞节烈总坊,“表彰”宋代以来婺源孝、贞、节、烈女性有2 658人;光绪三年(1877年)重建节孝祠,人数又骤增至5 800多人[360]。在理学氛围的笼罩下,在宗族的压制下,徽商妇女的命运极为悲惨。例如,歙县商人谢缙之妻蒋氏,夫丧时年仅19岁。她自缢殉节被救,遂绝食五日,复以斧子自击头部,仍未死。最后蒋氏寻机坠楼,将楼下石板撞为两截,终于以生命换取了名节和一座冷冰冰的“烈女坊”[361]。《歙县潭渡杂记》载有烈妇程氏的事迹,她的丈夫黄九叙外出经商,“客死芜湖。讣闻一恸而绝,绝而复苏者再……绝粒十有七日而卒”[362]。据《潭渡孝里黄氏宗谱》记载,这个商贾之家,从明代成化到清代雍正的270年间,节烈之妇便有42人。又如,祁门《方氏宗谱》载有节妇胡氏的行状:她在丈夫死后,为抚养遗腹子,又活了9年,死时仅26岁。在守节期间,胡氏“躃踊悲号,声彻九年”,“言笑未曾露齿,足迹未尝出庭。衣惟布素,首不妆饰,岁时伏腊必省墓涕泣”,“至于任劳家政靡不得宜,事翁姑诚敬克尽,和妯娌愠怒不形”。由此可见,徽州女性确实是节烈成风。
诸子均分制是中国古代的财产继承制度,旨在保证家族的生存与繁衍,却耗散了资本。万历年间,休宁商程次公不居功多分家产,“初次公父季年,兄伯主著居,业几不振。次公蒿目而更始,居数年,数倍其初。其后废著居,则鼎足而三分产。伯若季私念曰:自余持家秉,乃减仲产,赖仲以有今日。今析居,愿损伯若季以益仲。次公举而均之,不私一钱,视伯若季怡怡如也”[363]。甚至,嘉靖年间歙商阮弼在芜湖经商成功之后,依然把自己的财产均分给两个弟弟,卒等分为三[364]。嘉靖年间,歙商汪伯龄“视长公之孤,犹长公也。悉品财产,中分之。人言,翁贾,即与父兄俱,秋毫皆翁力也。乃尽举其半遗兄子,长者哉”[365]。儿子可以父亲的身份,同叔父一样分得家产。明末人汪狮,“年始胜衣,辄当室。逐贾淮海,坐至不赀。悉举而与仲中分之,无德色。母金(金氏)谓:仲自而未龀以迄今日,秋毫皆伯氏功。第纳伯氏千金,然后受券。处士固谢不可,卒中分”[366]。徽商利润被诸子均分,多用于个人消费,显然不利于扩大再生产。
本章小结
徽州文化既是地域文化,又是儒家文化传承的典型。它继承了以孔子、朱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进而发展成为新安理学,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说它是地域文化,是因为它具有宗族文化和儒商文化的地域特色。说它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因为宋代以后中华传统文化中心已从中原地区移往东南一带,一般而言,在人们的心目中多以苏、杭为中心;但考究起来,中华正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徽州。徽州文化虽糅合了一些地方性因素,但其保留正统文化的原典最多,发展光大的成分亦众,成为儒家文化传承的典型[367]。
从中原士族到徽州望族,徽州宗族有着悠久的儒学渊源。徽州世家大族多是“中原衣冠”,这些封建士大夫和仕宦多因躲避战乱、留念山水和居官任职等原因才迁徙到徽州地区。在宗族的发展过程中,徽州望族既继承了儒家文化的血脉,又服贾四方,富比王侯。新儒学在徽州的发展经历了几次大的变迁:从南宋到明代前期,徽州学者奉朱子之学为圭臬,形成了徽州朱学一统时期。明代中后期,徽州出现了朱学与心学并存的格局;而到清初,徽州学术界又出现了复兴朱子之学的潮流,不过它很快被兴起的徽派朴学取而代之。徽州朴学兴起于明末清初,盛行于清雍正、乾隆时期,嘉庆、道光时衰落。
朱熹是理学集大成者,也是孔子之后中国封建社会地位最高、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之一。朱熹祖籍是徽州婺源,寄籍福建建阳,属于朱瑰婺源潋溪派。朱熹曾两度回徽州祭扫祖墓并传播学术思想,徽州学者绝大多数是朱熹及门、再传或私淑弟子。朱熹继承和发展了儒家传统的人伦思想,特别强调建立适合中国宗法等级制的、以宗族为本位的人伦规范,他编撰的《家礼》为近代宗法制度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具体样式。朱熹的基本观点和主张,成为南宋以后徽州宗族制订族规和祖训的理论依据,徽州宗族谱牒不仅谨遵《家礼》的精神和原则编写,有的干脆改头换面照抄《家礼》。徽商从小就“读朱子之书,服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他们的宗族观念极端浓厚,宗族感情异常强烈,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讲求仁爱之心,追求高尚品质。遍布全国各地的徽州会馆都崇祀朱熹,无一例外。朱熹思想助长了徽商女性的节烈风气,康熙《徽州府志》说:“节妇烈女,惟徽最多。”
【注释】
[1]赵华富把中原士族迁徙到徽州的原因概括为逃避战乱、向往徽州山水、宦游徽州、隐居徽州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本书概括为逃避战乱、留念山水和居官任职三个方面。本部分史料源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26页。
[2]唐顺之:《唐荆川文集》卷15,《程少君行状》。
[3]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32,《徽州府·江南二十》。
[4]彭泽修、汪舜民:《徽州府志》卷1,《地理志·形胜》。
[5]何绍基等:《重修安徽通志》卷16,《舆地志·形势》。
[6]程尚宽:《新安名族志·许承尧辑》。
[7]同上。
[8]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9]同上。
[10]黄玄豹修: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1。
[11]罗愿:《新安志》卷1。
[12]罗愿:《新安志》卷10,《风俗》。
[13]以上引文没有注明出处,均出自程尚宽:《新安名族志》。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14]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7页。
[15]孙银显、孙银玉纂:婺源《湖溪孙氏宗谱·原序》卷1。
[16]俞大沄、俞永褆纂:婺源《龙溪俞氏家谱·卷首·旧跋》。
[17]倪望重:祁门《氏族谱·卷首·建本重休支谱序》。
[18]嘉庆《黟县志·艺文志》。
[19]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8—19页。
[20]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21]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22]同上。
[23]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24]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25]同上。
[26]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27]同上。
[28]同上。
[29]同上。
[30]《黟县西递明经胡氏宗族道光五年修族谱账录》。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3页。
[31]歙县《托山程氏宗谱》卷1,《嘉厚公传》。
[32]歙县《金山洪氏宗谱》卷首,《金山洪氏续修宗谱序》。
[33]歙县《桂溪项氏族谱》卷1,《旧谱序跋》。
[34]绩溪《盘川王氏宗谱》卷首,《盘川王氏族谱》。
[35]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21页。
[36]康熙《徽州府志》卷2,《舆地志·形胜》。
[37]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38]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鲍源深:《歙新馆著存堂鲍氏宗谱·序》。
[39]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程敏政:《新安程氏统宗世谱》;程昌:《祁门善和程氏谱》。
[40]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歙县《潭渡孝里黄氏族谱》;休宁《海阳商山黄氏家谱》。
[41]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42]同上。
[43]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44]同上。
[45]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46]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47]同上。
[48]同上。
[49]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50]同上。
[51]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52]同上。
[53]同上。
[54]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前集。
[55]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范涞:休宁《范氏族谱》。
[56]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57]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58]同上。
[59]同上。
[60]同上。
[61]同上。
[62]同上。
[63]同上。
[64]程尚宽:《新安名族志》后集。
[65]同上。
[66]同上。
[67]同上。
[68]同上。
[69]史铎:《关于徽商起源于东晋的外因论与内因论》,参见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学研究会编:《徽学·徽商研究专辑》1990年总第2期。
[70]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5页。有人认为,《新安名族志》列姓氏是88个,还有人认为是86个或78个。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族志中所列姓氏,许多是“同姓不同宗”;也有的是把“母族”和“子族”分开,强调徽州的地方性。
[71]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页。
[72]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黄公崇德传》。
[73]本书关于小溪项氏的资料,转引自胡武林:《歙南小溪项氏考》,黄山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徽州大姓》,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72—284页。
[74]本书关于济阳江氏的资料,转引自孙长城:《徽州济阳江姓源流》,黄山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徽州大姓》,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9—50页。
[75]戴廷明、程尚宽:《新安名族志》,朱万曙、王平等点校,合肥:黄山书社,2004年,第533页。
[76]黟县《济阳江氏宗谱》卷首,《原序》。
[77]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1,《歙州公像》。
[78]同上书,《村图》。
[79]戴廷明、程尚宽:《新安名族志》,朱万曙、王平等点校,合肥:黄山书社,2004年,第525页。
[80]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志·义行》。
[81]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明恩奖博士偕寿公传》。
[82]江登云:《橙阳散志》卷4,《人物志下·义行》。
[83]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明处士江祥公传》。
[84]同上书,《明处士滽公传》。
[85]同上书,《明处士希武公传》。
[86]江登云:《橙阳散志》卷4,《人物志下·义行》。
[87]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明处士希贤公行状》。
[88]同上书,《明处士世俊公传》。
[89]同上书,《明处士世传公传》。
[90]同上书,《明处士以深公传》。
[91]同上书,《明处士应文公传》。
[92]同上书,《明处士沛公传》。
[93]同上书,《明叙州府知事天启公传》。
[94]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故处士之鳌公传》。
[95]嘉庆《两淮盐法志》卷46,《人物·文艺》。
[96]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诰赠光禄大夫演公原传》。
[97]嘉庆《两淮盐法志》卷44,《人物·才略》。
[98]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皇清候选州司马廷祥公传》。
[99]转引自熊军编:《徽商之源》,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00页。
[100]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江鹤亭·江橙里》。
[101]嘉庆《两淮盐法志》卷44,《人物·才略》。
[102]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江鹤亭·江橙里》。
[103]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志·义行》。
[104]陈去病:《五石脂》。见张海鹏、王廷元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合肥:黄山书社,1985年,第109页。
[105]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风土》。
[106]钟毓龙:《说杭州》,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30页。
[107]江登云《橙阳散志》卷2,《选举志》;民国《歙县志·选举志》。
[108]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江村人所著之书》。
[109]歙县《歙北江村济阳江氏族谱》卷9,《皇清候选州司马廷祥公传》。
[110]江登云:《橙阳散志》卷3,《人物·孝友》。
[111]李斗:《扬州画舫录》卷12,《桥东录》。
[112]同上。
[113]同上。
[114]叶显恩:《徽州文化的定位及其发展大势》,《徽州社会学》2004年第14期。
[115]赵滂编:《程朱阙里志·序》。
[116]吴吉祜:《丰南志》第7册,《读吴氏诗文存书后》。
[117]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5页。本书以下内容转引自该书第75—115页。
[118]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11,《泛叶寄》。
[119]光绪《婺源县志》卷首,《春岫序》。
[120]程洵,字钦国,后更字允夫,号克庵,婺源人,著有《尊德性斋集》10卷。
[121]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69,《程知录(洵)传》。
[122]藤璘,字德粹,学者称溪斋先生,婺源人,著有《溪斋类稿》。
[123]李季札,字季子,号明斋,婺源人,著有《明斋蛙见录》、《仁说》等。
[124]汪清卿,字湛仲,婺源人。
[125]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8,《列传》。
[126]胡一桂,字庭芳,号双湖居士,婺源人,著有《〈易本义〉附录纂疏》、《易学启蒙翼传》等。
[127]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2,《胡双湖传》。
[133]程曈:《新安学系录》卷8,《祝和父遗事》。
[134]吴云龙,字叔霖,歙县人。
[135]民国《歙县志》卷10,《士林》。
[136]程永奇,字次卿,号格斋,休宁人,著作有《六经疑义》等书。
[137]程曈:《新安学系录》卷8,《真文忠公:敬义堂铭》。
[138]汪莘,字叔耕,自号方壶居士,休宁人,著作有《柳溪诗词》、《方壶存稿》8卷。
[139]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54,《汪柳塘:怀朱晦庵先生》。
[140]吴垕,字基仲,世称自胜先生,休宁人,著作有《自胜斋集》6卷、《雪窗二十咏》等。
[141]程曈:《新安学系录》卷8,《吴自胜遗事》。
[142]程若庸,字达原,号勿斋,又号徽庵,休宁人,著作有《洪范图说》、《性理字训讲义》等书。
[143]程曈:《新安学系录》卷9,《程徽庵遗事》。
[144]黄智孙,字常甫,休宁人,著作有《草窗集》、《四书讲义》等书。
[145]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0,《黄智孙遗事》。
[146]嘉庆《黟县志》卷5,《选举志》。
[147]嘉庆《黟县志》卷14,《舒荣都:重建徽国文公朱夫子祠堂记》。
[148]汪义和,字会之,黟县人。
[149]嘉庆《黟县志》卷6,《儒行》。
[150]谢璡,字公玉,祁门人,著作有《语录》、《日录》若干卷。
[151]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6,《门人无记述文字者》。
[152]同治《祁门县志》卷23,《儒林》。
[153]汪晫,字处微,绩溪人,编《曾子子思全书》,著《环谷存稿》和《纂编》。
[154]嘉庆《绩溪县志》卷10,《硕儒》。
[155]虞集:《道园学古录》卷29,《跋济宁李璋所刻九经四书》。
[156]宋濂:《元史》卷81,《选举一》;《元史纪事本末》卷8,《科举学校之制》。
[157]汪文麟:《上饶县志》卷15,《儒林一》。
[158]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78页。
[159]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2,《陈定宇墓志铭》。
[160]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79页。
[161]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92,《草庐学案》。
[162]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86,《东发学案》。
[163]程敏政,字克勤,休宁人,著作有《道一编》。
[164]程敏政:《篁墩文集》卷17,《定宇先生祠堂记》。
[165]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79页。
[166]陈栎,字寿翁,学者称陈定宇先生,休宁人,著作有《四书发明》、《书传纂疏》、《礼记集成》、《论孟训蒙》、《口义书解》、《深衣说》、《读易编》、《读诗记》、《六典撮要》、《三传集注》、《增广通赂》等书。
[167]纪昀:《四库全书总目》卷12,《经部·书类二》。
[168]胡炳文,字仲虎,学者称云峰先生,黟县人,著作有《易本义通》、《性理及朱子启蒙》等书。
[169]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89《介轩学案》黄宗羲“案”称:“云峰于朱子所注《四书》用力尤深。饶双峰从事朱学,而为说多与朱子抵牾,云峰因而深正其非,作《四书通》。”
[170]程复心,字子见,号林隐,著作有《四书章图》。
[171]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2,《赵与虎:荐状》。
[172]宋濂等:《元史》卷190,《儒学二》。
[173]倪士毅,子仲弘,休宁人,著作有《重订四书辑释》20卷。
[174]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4,《倪道川墓志》。
[175]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79页。
[176]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1。
[177]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2。
[178]程逢午,字信叔,休宁人,著作有《中庸讲义》3卷。
[179]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0。
[180]转引自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第2006年,第77页。
[181]赵汸:《东山存稿》卷4,《商山书院学田记》。
[182]郑玉,字子美,号师山,歙县人,著作有《春秋经传阙疑》。
[183]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49,《师山学案》。
[184]郑玉:《师山集》卷3,《送葛子熙之武昌学录序》。
[185]郑玉:《师山集》卷首,《余力稿自序》。
[186]郑玉:《师山集》卷7,《洪本一先生墓志铭》。转引自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79页。
[187]郑玉:《师山集》卷3,《周易大传附注序》;《师山遗文》附录,《师山先生郑公行状》。
[188]郑玉:《师山遗文》卷3,《与汪真卿书》。
[189]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94,《师山学案》。
[190]赵汸,字子常,学者称东山先生,休宁人,著作有《春秋左氏传补注》、《春秋属辞》和《东山存稿》。
[191]赵汸:《东山存稿》卷2,《对问江右六君子策》。
[192]程曈:《新安学系录》卷15,《赵东山行状》。
[193]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72。
[194]周晓光:《论元末明初新安理学家赵汸》,《孔子研究》2000年第2期。
[195]朱升,字允升,号枫林,歙县人,著作有《朱枫林集》、《书旁注》、《诗经旁注》等20余种。
[196]朱同:《覆瓿集》卷7,《生日祭先考文》。
[197]朱升:《朱枫林集》卷9,《枫林像赞》。
[198]朱升:《朱枫林集》卷10,《赠归新安诗》。
[199]转引自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2页。
[200]施璜,字虹玉,号诚斋,休宁人,著作有《诚斋问答》、《五经臆说》、《紫阳通志》等。
[201]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5,《会规》。
[202]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2,《列传》。转引自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89页。
[203]汪德元,字正叔,号旭林,歙县人。
[204]吴曰慎,字徽仲,歙县人,著作有《周易本义翼》、《周易愚按》、《孝经刊误》等。
[205]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2,《列传》。
[206]汪知默,字闻增,号月岩,歙县人,著作有《紫阳通志》、《理学归一书》等。
[207]张馪,字合之,歙县人,著作有《石渠稿》。
[208]道光《徽州府志》卷11,《人物志·儒林》。
[209]吴苑,字楞香,号鳞潭,歙县人。
[210]胡蕊明,字匏更,歙县人,著作有《凌御史传》。
[211]陈二典,字书始,祁门人。
[212]谢天达,字兼善,号容岩,祁门人。
[213]黄之隽等:《江南通志》卷164,《人物志·儒林二》。
[214]赵继序,子芝生,号易门,休宁人,著作有《周易图书质疑》24卷。
[215]康熙《休宁县志》卷12,《人物》。
[216]汪浚,字泰茹,号括斋,休宁人。
[217]张廷玉:《明史》卷282,《儒林传》。
[218]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80页。
[219]光绪《婺源县志》卷首,《旧凡例一乾隆甲戌》。
[220]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2,《汪县尹》。
[221]施璜:《还古书院志》卷7,《吴抑庵先生》。
[222]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81页。
[223]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6,《会纪》。
[224]汪道昆,字伯玉,号太函,歙县人,著作有《太函集》120卷、《太函副墨》24卷等。
[225]许承尧:《歙事闲谭》第6册。
[226]郑烛,字景明,歙县人。
[227]程大宾,字汝见,号心泉,歙县人。
[228]黄宗羲:《明儒学案》卷25,《南中王门学案一》。
[229]程默,字子木,休宁人。
[230]黄宗羲:《明儒学案》卷25,《南中王门学案一》。
[231]毕翰,字伯羽,休宁人,著有《性学衍义》。
[232]李希士,字圣始,号见韦,黟县人。
[233]余心,字日丹,黟县人。
[234]嘉庆《黟县志》卷6,《人物·儒行》。
[235]潘士藻,字去华,婺源人,著作有《暗然堂日录》。
[236]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21,《人物二·儒林》。
[237]黄宗羲:《明儒学案》卷35,《泰州学案四》。
[238]洪垣,字竣之,号觉山,婺源人,著作有《历朝史说》、《理学要录》、《闻言》等。
[239]张廷玉等:《明史》卷283,《湛若水传》。
[240]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21,《人物二·儒林》。
[241]方瓘,字时素,号明谷,婺源人。
[242]黄宗羲:《明儒学案》卷39,《甘泉学案三》。
[243]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21,《人物二·儒林》。转引自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87页。
[244]朱之英,字仲德,黟县人,著作有《纂选古遥集》。
[245]嘉庆《黟县志》卷6,《人物·儒行》。
[246]王岩英,字伯实,黟县人。
[247]嘉庆《黟县志》卷6,《人物·儒行》。
[248]道光《徽州府志》卷11,《人物志·儒林》。转引自周晓光:《徽州传统学术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87页。
[249]程曈,字启皦,号练江,又号莪山,休宁人,著作有《新安学系录》、《闲辟录》、《阳明传习录考》、《新交经籍志》等。
[250]康熙《休宁县志》卷12,《人物》。
[251]范涞,字原易,号晞阳,休宁人,著作有《休宁理学先贤传》、《晞阳文集》等。
[252]张廷玉等:《明史》卷283,《儒林二》。
[253]吴汝遴,字慎先,号抑庵,休宁人,著作有《葩经臆说》、《中庸臆说》、《诗经集解》等。
[254]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2,《列传》。
[255]施璜:《还古书院志》卷7,《传》。
[256]汪璲,字文仪,休宁人,著作有《周易质疑》、《评点学蔀通辨》等。
[257]康熙《休宁县志》卷12,《人物》。
[258]汪学圣,字惕若,号石樵,休宁人,著作有《读易述》、《学庸章句绎》等。
[259]施璜:《还古书院志》卷7,《传》。
[260]施璜等:《紫阳书院志》卷12,《列传》。
[261]程佩,字以和,休宁人,著作有《学庸问辨》等。
[262]道光《徽州府志》卷11,《人物志·儒林》。
[263]汪佑,字启我,号星溪,休宁人,著作有《诗传阐要》、《明儒通考》、《性理汇编》等。
[264]道光《徽州府志》卷11,《人物志·儒林》。
[265]孙济聘,字希尹,黟县人。
[266]嘉庆《黟县志》卷6,《人物志·儒行》。
[267]游震得,字汝潜,婺源人,著作有《性理纂要》、《谈艺要录》等。
[268]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21,《人物二·儒林》。
[269]汪应蛟,字潜夫,号登原,婺源人。
[270]张廷玉等:《明史》卷241,《汪应蛟传》。
[271]江恒,字于常,歙县人,著作有《王学类禅臆断》。
[272]施璜:《紫阳书院志》卷12,《江文学》。
[273]江永,字慎修,号慎斋,婺源县人,著作有《礼经纲目》、《七政衍》、《古韵标准》、《四声均韵表》、《音学辨微》、《金水二星发微》、《历法补论》等。
[274]赵尔巽:《清史稿》卷481,《江永传》。
[275]纪昀:《四库全书总目》卷92,《子部·儒学家类二》。
[276]戴震,字东原,休宁人,著作有《原象》、《水经注公案》、《考工记图》等。
[277]梁启超:《饮冰室文集》。
[278]段玉裁:《戴东原集序》,参见戴震:《戴震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页。
[279]胡适:《戴东原的哲学》,参见欧阳哲生编:《胡适选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92页。
[280]程瑶田,字易田,又字易畴,号让堂,歙县人,著有《通艺录》。
[281]金榜,字蕊中,又字辅之,休宁人,著有《广陵通典》、《述学》、《容甫先生遗诗》等。
[282]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卷6,《金榜》。
[283]凌廷堪,字次仲,又字仲子,歙县人,著有《礼经释例》、《燕乐考原》等。
[284]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卷6,《凌廷堪》。
[285]民国《歙县志》卷7,《人物志》。
[286]婺源《茶院朱氏家谱·除朱熹为焕章阁待侍讲诰》。
[287]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未》卷80,《道学崇黜》。
[288]佚名:《松下杂抄》卷下。
[289]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晦庵学案》。
[290]朱熹生于福建,祖籍婺源属安徽省,1952年划归江西省。
[291]本书关于朱熹世系及回徽州省亲的内容,转引自翟屯建:《徽州朱氏》,黄山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徽州大姓》,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09—113页。
[292]许承尧:《西干志》卷4,《祝外大父祝公遗事》。
[293]赵滂编:《程朱阙里志》卷4。
[294]余宋祐,名靖,又名仲猷,晚号西郊老人,婺源韩村人。
[295]朱熹:《朱子文集》卷10。
[296]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甲卷56。
[297]程曈:《新安学系录》卷8。
[298]朱熹:《朱子文集》卷44。
[299]吴儆:《竹洲集》附录。
[300]吴儆:《竹洲集》卷14。
[301]郑玉:《师山遗文》卷3。
[302]婺源《武口王氏统宗世谱》卷首。
[303]祁门《武溪陈氏重修宗谱》卷1,《家谱定规》。
[304]徽州《方氏宗谱》卷首,《族规》。
[305]歙县《金山洪氏家谱》卷1。
[306]徽州《方氏族谱》卷7。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4页。
[307]绩溪《明经胡氏龙井派宗谱》卷首。
[308]休宁《宣仁王氏族谱》。
[309]徽州《方氏宗谱》卷首,《族规》。转引自周晓光:《新安理学》,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46—247页。
[310]绩溪《明经胡氏龙井派宗谱》卷首。
[311]黟县《环山余氏宗谱》卷1。
[312]绩溪《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下卷中。
[313]转引自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66—367页。
[314]朱熹:《〈朱子家礼〉原序》。
[315]休宁《茗洲吴氏家典·家典凡例》。
[316]休宁《茗洲吴氏家典·家典凡例》。
[317]歙县《泽富王氏宗谱》。
[318]绩溪《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下卷。
[319]歙县《潭渡孝里黄氏族谱》卷6。
[320]歙县《泽富王氏宗谱》卷1,《宗规》。
[321]嘉庆《黟县志》卷7,《人物志·尚义》。
[322]黟县《环山余氏宗谱》卷1,《余氏家规》。
[323]歙县《金山洪氏宗谱》卷1。
[324]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80页。
[325]歙县《重修歙邑棠樾鲍氏族宗谱》卷182。
[326]歙县《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17,《祀事·值年规例》。
[327]歙县《方氏族谱》卷首,《方氏族谱原序》。
[328]歙县《潭渡孝里黄氏族谱》卷6,《祠祀·潭渡孝行里黄氏大宗祠碑记》。
[329]休宁《月潭朱氏族谱》卷首,《月潭朱氏族谱序》。
[330]道光《休宁县志》卷1,《风俗》。
[331]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8页。
[332]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78页。
[333]光绪《婺源县志》卷32,《人物·义行》。
[334]嘉庆《黟县志》卷7,《尚义》。
[335]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
[336]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
[337]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55页。
[338]同上书,第358—359页。
[339]董桂敷:《汉口紫阳书院志略》卷7,《遵道堂序》。
[340]董桂敷:《汉口紫阳书院志略》卷4,《崇祀》。
[341]董桂敷:《汉口紫阳书院志略》卷6,《禋产·岁出》。
[342]李琳琦:《徽商与明清徽州教育》,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56页。
[343]黎靖德:《朱子语类》卷53。
[344]黎靖德:《朱子语类》卷6。
[345]朱熹:《晦庵集》卷38,《答江元适》。
[346]黎靖德:《朱子语类》卷56。
[347]朱熹:《晦庵集》卷42,《答吴晦叔》。
[348]吴吉祜:《丰南志》第5册,《显考嵩堂府君行述》。
[349]婺源《墩煌洪氏统宗谱》卷59,《福溪雅轩先生传》。
[350]佘华瑞:《岩镇志草·里祀乡贤纪事》。
[351]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布政司理问长遂公·按察司经历长遇公合传》。
[352]朱熹:《晦庵集》卷99。
[353]朱熹:《晦庵集》卷100。
[354]朱熹:《晦庵集》卷99。
[355]朱熹:《晦庵集》卷100。
[356]民国《歙县志》卷15。
[357]民国《歙县志》卷1,《风土》。
[358]康熙《徽州府志》卷2。
[359]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11。
[360]周晓光:《新安理学》,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60页。
[361]歙县《谢氏统宗》卷4,《蒋烈妇》。
[362]歙县《潭渡杂记·烈妇程氏传》。
[363]汪道昆:《太函集》卷17,《寿草市程次公六十序》。
[364]汪道昆:《太函集》卷35,《明赐级阮长公传》。
[365]汪道昆:《太函集》卷53,《处土汪隐翁配袁氏合葬墓志铭》。
[366]汪道昆:《太函集》卷80,《汪处士赞》。
[367]叶显恩:《徽州文化的定位及其发展大势》,《徽州社会学》2004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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