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力马扎罗山,常年积雪,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据说,这是非洲最高的山。它的西高峰叫作马塞人的“厄阿奇-厄阿伊”,即上帝之殿。在西高峰的近旁,发现了一具风干冻僵了的豹子骨架。这头豹子到这样的高山上寻找什么?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真不可思议,伤口一点也不疼,”他说,“你知道,一开始就这样。”
“真的吗?”
“千真万确。可这气味实在不好,我很抱歉。一定让你烦透了。”
“别那么说!请别那么说。”
“瞧那些家伙,”他说,“是这里的风景,还是我这气味,吸引了它们?”
在一棵金合欢树下宽大的树荫里,挂着一张帆布床,一个男人躺在床上。他越过树荫望向刺眼的平原,三只大鸟令人厌恶地蹲在那里,而在天空中,十几只鸟在飞翔,地面上留下了它们快速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在那里盘旋,”他说,“落到地面上,今天是第一次。起先我还仔细观察了它们飞翔的方式,想着我会在下一篇小说里写到它们。现在看来真是可笑。”
“我希望你不会写到它们。”她说。
“我只是说说而已。”他说,“说话能让我感到舒服些。不过我不想打扰你。”
“你知道这并不打扰我。”她说,“只是无所事事让我很不安。我想,我们还是尽量放松的好,直到飞机到来。”
“或许飞机到我死都不会来。”
“请告诉我,我能干些什么。总有我能够干的事。”
“你可以把我的腿卸掉,也许这样我就不会死,但我也没有把握。你也可以一枪打死我。你现在的枪法很准了。我教会你打枪的,对吧?”
“求你不要这样说。要不我给你读读书吧?”
“读什么?”
“我们以前没有读过的任何一本书都可以啊。”
“我听不下去,”他说,“聊天最轻松。我们吵架吧,这样时间就过去了。”
“我不吵架。我从不想吵架。我们不要再吵架了。不管我们怎样烦躁。也许今天他们会搭另一辆卡车回来。也许飞机也会来。”
“我不想动,”这个男人说,“现在,动来动去没有意义,除非那样做你能好受点。”
“真是个胆小鬼。”
“你能不能不骂人,让人死得舒坦一些?这样诅咒我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说傻话了。我就要死了。不信问问那些杂种。”他朝那三只肮脏的大鸟望去,它们光秃秃的头埋在隆起的羽毛堆中。第四只鸟飞下来,先在地上快速跑动,然后慢吞吞地向同伴那边蹒跚而去。
“每一个营地周围都是鸟。你从没注意到它们。只要不自暴自弃,你是不会死的。”
“你是从哪里读到这样的句子的?你还真是一个大傻瓜。”
“你也可以想想别的什么人。”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那可是我的行当。”
他躺下来,静静地待了一会,然后放眼向热浪滚滚的平原望去,一直望到灌木丛的边缘。黄色的平原上有几只野羊又小又白的身影;远处是一群斑马,在绿色灌木的映衬下,显得白花花一片。大树下的这个营地很是惬意,背对远山,流水清冽。附近,有一个几近干枯的水塘,每天清早就有沙鸡在那里飞。
“你不想让我给你读点什么吗?”她问道。她坐在帆布床边的一张帆布椅子上,“微微起风了。”
“不用,谢谢了。”
“也许卡车会来的。”
“我根本不在乎他妈的卡车。”
“我在乎。”
“这么多我不在乎的事情,你都在乎。”
“不多,哈里。”
“喝点酒怎么样?”
“酒对你不好。布拉克的书里说要避开一切酒类。你不应该喝酒。”
“莫洛!”他大喊。
“是的,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的,先生。”
“你不应该喝酒。”她说,“这就是我所说的自暴自弃。书上说喝酒对你不好。我知道喝酒对你不好。”
“不,”他说,“喝酒对我有好处。”
现在,一切就这样结束了,他想。现在,他没有机会去作了结了。就以这种方式结束——为喝酒的事吵个没完。从他右腿坏疽发作那时起,他就毫无痛感,心头的恐惧也就随之消失,现在他只有一种强烈的厌倦感和愤怒感:一切竟然都结束了。现在结局到来,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多年来,这个结局一直使他魂牵梦绕;但现在却变得毫无意义。奇怪的是,只要你厌倦够了,就能轻易得到这个结局。
他原本一直打算写些东西,想等他完全熟悉这些东西之后再写,那样才能写好,但现在他不想写了。动笔写了,到头来却写不下去,他不想这样。也许,你永远无法把这些东西写出来,这就是你一直拖延、迟迟不能开头的原因。好了,他永远不会知道了,现在。
“要是我们没来这里就好了。”女人说,她看着他手里举着的玻璃杯,使劲咬着嘴唇,“要是在巴黎, 你绝不会出这样的事。你一再说你爱巴黎。我们本可以待在巴黎,或去别的什么地方。什么地方都可以。我说过你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如果你想打猎,我们本可以到匈牙利去,还舒舒服服的。”
“你有的是臭钱。”他说。
“你说这话不公平。”她说。“这钱是你的,也是我的。我放弃了一切,你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做的一切都是遂了你的愿。但我真希望我们没来这里。”
“你说过你喜欢这个地方。”
“你好好的时候,我是这样说过。但我现在恨这个地方。我不明白你的腿怎么会这样。我们做了什么,让我们这么倒霉?”
“我想我干的事情就是,腿刚擦破的时候,我忘了在伤口上涂碘酒。然后我也没在意,因为我从来没有感染过。到后来情况严重了,别的抗菌剂都用完了,可能是因为用了药性不足的石炭酸溶液,麻痹了微血管,生成坏疽。”他看看她,“还有什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
“假如我们雇的是一个熟练的机械师,而不是一个半吊子的基库尤司机,他就会查看机油,而绝不会将卡车的轴承烧坏。”
“我不是这个意思。”
“要是你没有离开你的那帮人,没有离开该死的老韦斯特伯雷、萨拉托加的棕榈海滩的那帮人,没有挑上了我——”
“哦,那是因为我爱上了你。你那样说不公平。我现在爱你。我将永远爱你。难道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想我不爱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哈里,你在说什么?你昏头了。”
“不,我没有昏头。”
“别喝那个,”她说,“亲爱的,求求你不要喝那个东西。一切都得靠我们尽力去做。”
“你去做吧,”他说,“我累了。”
现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了喀拉卡奇的一个火车站。他背着包站在那里,看着辛普朗东方快车的头灯刺破夜色。经历了那场撤退之后,他正要离开色雷斯。这是他留着以后去写的一个场景,还有——早上吃早餐时,他望出窗外,看到保加利亚群山上的积雪,南森的秘书问老头儿,这是不是雪,老头儿看了一眼,说,不,那不是雪。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呢。秘书把这话重复给其他女孩子听,不是雪,你们明白了吧。这不是雪,她们都说,这不是雪,我们弄错了。但是,等他提出交换难民,把她们送到山里去的时候,那真的是雪。在那个冬天,她们踏着雪一步一步地前进,直到死去为止。
那一年,在高尔塔尔,圣诞节的大雪也整整下了一周。那一年,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屋子里,一个方形大瓷炉占据了一半的空间。他们睡在填满山毛榉树叶的垫子上,这时,来了一个逃兵,站在雪地里,双腿淌着血。他说,宪兵就在后面紧追不舍。他们给逃兵穿上羊毛袜子,把追上来的宪兵截住闲聊,一直等大雪盖住逃兵的脚印为止。
在施伦茨,圣诞节那天,你从酒馆里望出去,白雪明晃晃的,真要刺伤你的眼睛,你看到大家从教堂往家里走。就是在那儿,他们肩扛沉甸甸的滑雪板,走在被雪橇磨平了的、尿黄色的河滨大道上,大道两边是长满松树的陡峭小山。就是在那儿,他们的那次伟大的滑雪,一路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边的那道冰川。那雪平滑得很,看上去像蛋糕上撒的糖霜,轻得像粉末。从山上一下子滑下来,那速度风驰电掣一般,但毫无声响,仿佛飞鸟倏忽从天而降,他一直记着这情形。
一个星期大雪纷飞,他们被困在梅德纳尔之家。他们守着灯笼,在烟雾缭绕里打牌赌钱。伦特先生输掉的钱越来越多,赌注也就越来越高。最后,他输得身无分文。滑雪学校的钱,这一季的利润,还有他的资本,统统输光了。他可以看到伦特先生脸上的那个长鼻子。只见他抓起牌,直接翻开说,“不看。”那个时候总是赌啊赌。雪停了,你赌;雪下个不停,你还是赌。他想着他一辈子有多少时间消磨在赌博上了。
但是,关于这些事,他从没有写过一行字,也没有写过那个冷冽晴朗的圣诞节,那个时候,平原那边显出了群山,巴克尔飞过防线,去轰炸奥地利军官的休假列车,在军官四处逃散之际,用机枪向他们扫射。他记得,巴克尔后来走进食堂,开始谈起这件事。大家鸦雀无声,不一会儿,有人说道,“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混蛋。”
他们杀死的奥地利人,他后来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都是同一拨人。不,不是同一拨人。那一整年与他一道滑雪的那个奥地利人汉斯,一直待在“国王猎人”客栈,他们一同到锯木厂上边的那个小山谷里打野兔的时候,谈起在帕苏比奥的那次战斗,以及向波第卡和阿萨洛纳发动的进攻。这些他都只字未写。还有蒙特克尔诺、西特科蒙姆、艾尔西陀的事,他都不曾写过。
他在弗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度过了几个冬天?是四个冬天。他记起一个卖狐狸的人,那时他们步行来到布鲁登茨,那一回是去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记起在结冰的地面上,在粉末一般的雪上急速滑行的情景:你一边高唱“嗨!嗬!罗利说!”一边滑过最后一程,然后直奔险峻的陡坡,飞身直下,转过三个弯道来到果园,出了果园又越过那道沟渠,登上了客栈后边的那条冰冻大道。你把绑带敲松,把滑雪板踢下,把它们靠在客栈外面的木头墙上。灯光从客栈房间的窗户里透出来,房间里,烟雾缭绕,新酒飘香,一派暖意,人们正拉着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时住在什么地方?”此刻,在非洲,他向坐在他身边帆布椅子里的女人问道。
“在克丽容,你知道的。”
“我为什么知道?”
“我们总是住在那里。”
“不,不总是。”
“我们在那里住过,还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住过。你说过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堆臭粪,”亨利说,“而我是一只站在那粪堆上咯咯乱叫的公鸡。”
“如果你不得不离开人世,”她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你身后的一切都斩尽杀绝不可吗?我的意思是,你一定要把一切都带走?你一定要杀死你的马,杀死你的妻子,烧掉你的马鞍和盔甲吗?”
“对,”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盔甲。”
“别这么说。”
“好的。我不说了。我并不想伤害你。”
“现在有点儿晚了。”
“那好吧。让我继续伤害你吧。这样更有意思。这是我过去真正喜欢与你一起做的唯一一件事,现在我不能做了。”
“不,那可不是实话。你喜欢做的事情很多,凡是你想做的事情,我也都做了。”
“啊,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吹嘘了,好吗?”
他看看她,看见她哭了。
“听我说,”他说,“你觉得这样做有意思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这是想用毁灭一切的方式来让自己活着。我们开始交谈的时候,我还是好端端的。我并不是有意要变成这样,而现在我疯狂得像一个大傻瓜,对你狠心真是到了家。我说什么话,你都别往心里去,我亲爱的。我爱你,真的爱你。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那样爱过任何别的人。”
不知不觉中,他说出了那一套说惯了的谎言,那是他用来讨生活的伎俩。
“你对我真是贴心。”
“你这个婊子,”他说,“你这个富得流油的婊子。那是诗。我这会儿诗兴大发呢。腐朽和诗。腐朽的诗。”
“住嘴,亨利。你现在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变成恶魔呢?”
“我不想在身后留下什么,”男人说,“我不想留下任何东西。”
到傍晚时分,他熟睡了一会儿。太阳在山后落下,一片阴影横跨平原。几只小动物在营地近处觅食;它们的头快速地起落着,尾巴不断摇晃,这会儿他看到它们正从灌木丛那边逃开。那几只大鸟不在地上等了,它们都沉甸甸地栖息在一棵树上。这样的鸟还有很多。他的贴身男仆站在床边。
“夫人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想要什么?”
“什么也不要。”
她去打猎,为的是去弄一些兽肉来。她知道他是很喜欢观看打猎的,她便跑得远一点,走出他的视线,以便不打扰他那一片地方的清静。她总是那么体贴人,他想。但凡在她知道的、或读到过的、或听说过的那些事情上,她总是想得很周到。
他来到她的身边的时候,他早已完蛋了——但这不是她的过错。一个女人怎么知道从你嘴里出来的全是瞎话?她怎么知道你说谎已成习惯,你图的只是口舌之快呢?自从他言不由衷之后,他用谎言比用真话更易得女人的欢心了。
他撒谎并不全是因为他没有一句真话可说。他曾享受过生命,但他的生命完结了。现在他重新活一遍,这次是与不同的人生活,有了更多的钱,可以在往昔的那些地方中选择最佳的所在,还有一些新的地方。
你不再有想法,这真是好极了。你有一副好的内脏,因此没有那样垮下来,大多数人都垮了。你抱定一种态度:过去常做的工作现在做不了了,你就丝毫不再关心。但是,在内心,你说过,你要写写那些人,写写那些非常有钱的人;你说过,你实在和他们不是一类的人,你是身处他们国家的一名间谍;你会离开这个国家,会写到这个国家,这一次,将由一个明白自己笔下写的是什么的人来写这个国家。但是他是绝不会做这件事的,因为每天都不写一个字,贪恋安逸舒适,成了他所鄙视的那种人,就会钝化了他的写作能力,弱化了他的写作意志,最后,他就什么也不写。他不写作的时候,他现在了然于心的那些人物就舒服多了。非洲,这是他度过生命中最美好时光的地方,所以,他现在来到这里,想一切从头再来。这次旅行对舒适的要求是最低的。苦头是没有吃;但奢华是绝对谈不上的,他原想,这样可以重新训练他的写作能力。这样他可以将心灵上的脂肪消除掉,就像一个拳击手走入大山刻苦练功,以消除身体上的脂肪一样。
她曾经喜欢这次旅行。她说过她爱上了这次旅行。任何激动人心的事情,她都非常喜欢。换一个环境,结交新的朋友,观赏令人愉悦的事物。而他则产生了一种写作力量回归的幻觉。如果这就是事情的结局——他知道这就是结局——他就不能像一条蛇那样,因为背脊被打断了,而转头来咬自己。这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那就会是别的女人。如果他靠谎言活着,那么他就应该争取因谎言而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的枪法真好,这个有钱的婊子,这个好心的女人,是她护卫了也毁灭了他的才能。胡说。是他把自己的才能毁掉了。为什么要加罪于她?她把他照顾得多好。他将自己的才能弃之不用,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信仰,嗜酒成性,使自己的观察力退化,好吃懒做,邋里邋遢,恃才傲物,自视甚高,偏见深重,还投机取巧,不择手段……就这样将自己的才能彻底毁掉了。这是什么?是一批旧书的目录吗?话说回来,他有什么才能?这算是一种才能,但是他没有好好发挥才能,而是用它来做交易。以前所做的都算不上才能,他现在能做的,才是永远的才能。他决意用别的手段谋生,而不是用自己手中的笔。事情也真是蹊跷,不是吗,他爱上另一个女人,这个人总是比上一个更有钱。但是,当他不再恋爱时,当他只是撒谎时,就像对这个女人这样——她比所有他爱过的女人都有钱,有的是钱,她曾经有过丈夫、孩子,她找过好几个情人,但都不欢而散。现在她真心爱着他,把他视为一个作家、一个男子汉、一个伴侣、一个引以为豪的财产来爱他。奇怪的是,当他对她满嘴谎言,一点也不爱她的时候,竟比他真正恋爱的时候付出得更多。那原因不外乎她有钱。
我们干什么,必是天生命定的,他想。但是,如何谋生,靠的是你的本事。他一辈子都在出卖自己的活力,不论形式如何。当你不太付出你的情感时,你就会更加看重金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现在也不会写出来。不,他不会去写,尽管这是值得一写的。
现在他看到她走过来,穿过那片空地朝营地走来。她穿着马裤,拿着来复枪。两个仆人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后面。这个女人依然面容姣好,他想,还有一副好身段。她的床上功夫很有一套,还颇有品味,人长得不很漂亮,但脸蛋讨他喜欢。她博览群书,喜爱骑马打猎,当然,还嗜酒豪饮。她丈夫死的时候,她还很年轻,有一段时间,她一心扑在她的两个幼小的孩子身上,但这两个孩子却不需要她,她在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除了孩子,她的心思就花在她的马、她的书和她的酒上。她喜欢在傍晚晚餐前阅读,边读边喝威士忌苏打。晚餐之前,她就已经醉醺醺了,晚餐时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就大醉,足以让她呼呼睡去。
那是她找情人之前的事。有了情人之后,她不喝那么多了,因为,她用不着喝醉了去睡觉。但是情人让她心烦。她曾经嫁给一个男人,他从来不让她心烦。而那些人太让她烦心了。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因飞机失事死去了。从那以后,她不再需要情人了,也不再喝那么多酒,喝酒已经起不到麻醉作用了,她要重新开始人生。突然之间,她有一种害怕孤独的恐惧。但是,她想找一个她心存尊敬的人一道生活。
事情来得并不复杂。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羡慕他所过的那种生活。她觉得,他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她为了得到他而采用的种种步骤,以及最后与他相爱的那种方式,都是她为了营造新的生活而进行的常规进程的一部分,而他则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时光。
他换来了安全,也换来了安逸,这是不用怀疑的——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他不知道。他想要的一切,她都可以花钱为他买到。他知道这一点。她还是一个好得不得了的温柔女人。很快,他就与她上了床,就像很快与其他女人上床一样;但他情愿与她上床,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性情温和,品位高雅,还因为她从不大肆张扬。现在,她所重建的这个生活行将结束,因为两周前一个荆棘划破他的膝盖,他却没有及时使用碘酒涂抹伤口。当时他们正前往一个地方试图拍摄一群非洲水羚。水羚高昂着头站立着,环顾四周,用鼻孔搜索着空气,耳朵展得很开,时刻关注着动静,一有声响,它们就会奔向灌木丛中。没等他拍到照片,它们早就逃之夭夭了。
现在,她到这里来了。
他从躺着的帆布床上转过头,朝她的方向看去。“你好。”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公羊,”她对他说,“可以为你煮一锅美味的肉汤了,我会叫他们把土豆捣碎,与克林奶粉和在一起。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那可太好了!你知道,我觉得你或许会好的。我走的时候你正熟睡呢。”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走得远吗?”
“不远。就在山后边转转。我一枪就打中了这头野公羊。”
“你知道,你的枪法太好了。”
“我爱打猎。我爱上了非洲。真的。如果你好好的,那真是我最大的乐趣。你不知道,与你一起打猎多么有趣。我爱这里。”
“我也是。”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感觉好点了,有多让人高兴。你刚才那么难受,我真是受不了。你不要再那样跟我说话,好吗?答应我?”
“不会了,”他说,“我记不得我说过的话了。”
“你不会毁了我的,是吗?我只是一个中年女人,爱你,愿意做你想做的事情。我早已被毁掉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毁了我吧,是吗?”
“我想在床上毁掉你几次。”他说。
“是啊,那是绝好的毁灭。那是我们生来要被毁灭的方式。飞机明天就来。”
“你怎么知道的?”
“我有把握。一定会来的。仆人们已经把木材准备好了,还有草,好去生烟。今天我去那里,检查了一下。那片地很空旷,我们在两头都准备好了生烟用的东西。”
“你为什么认为飞机明天就会来?”
“我坚信明天飞机一定会来。早该来了。到时候,在城里,他们会医治你的腿,到那时我们就能好好毁灭几次。不要那些可怕的谈话。”
“我们喝一杯酒吧?太阳落山了。”
“你觉得你应该喝酒?”
“就一杯。”
“那我们一起喝。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她喊道。
“你最好穿上你的防蚊靴。”他告诉她。
“我想等到洗澡后……”
他们喝着酒,天慢慢变黑了。就在天尚未全黑,而打猎光线又不足的时候,一只土狼穿过这片开阔地绕到小山那边去了。
“那杂种每天晚上都打这里穿过,”男人说,“两个星期了,每一个晚上都来。”
“就是它,每天晚上都弄出很大动静。我不在乎。虽然说那是一种肮脏的动物。”
他们一起喝着酒,除了总一个姿势躺着有点不舒服外,他现在并不感到什么痛楚了。仆人们在生火,火光映出的影子在帐篷上跳跃着。如今,他感觉到,他又重新默许这种愉快的投降生活了。她对他很好。今天下午他太残忍了,对她很不公。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真的很好。就在这时,他想到他就要死了。
他感到自己受到一股冲击;那不是奔腾的流水,也不是疾速的风;而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散发着邪恶气息的空虚,怪异的是,土狼沿着这空虚的边沿轻手轻脚地溜过来。
“怎么了,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换到另一边去。到下风处去。”
“莫洛给你换过药了?”
“是的。我敷上了硼酸膏。”
“你感觉怎样?”
“有点晕。”
“我要进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出来。我会跟你一起吃饭,然后我们把吊床收进来。”
就这样,他自言自语道,我们和好了,不吵架了。他与这个女人没有怎么争吵过,而与他深爱的女人,他却吵得很凶,最终,由于吵架的腐蚀作用,他们共同拥有的一切都毁掉了。他爱得太深,要求得太多,他把一切都耗尽了。
他想起那次他孤身一人游荡在君士坦丁堡的情形。从巴黎出走之前,他们大吵了一场。那一阵他夜夜宿娼,事后寂寞依然无法排遣,反而变得更糟,于是他给她,他的第一个情妇,那个已经离他而去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怎么也排遣不了心头的寂寞……他告诉她,有一次在摄政院外,他以为看到了她,竟感到晕头转向,心里难受不已。他告诉她,在林荫大道,他总会跟踪外表有点像她的女人,可就是不敢去证实不是她,生怕就此失去这样的跟踪带给他的美好感觉。他跟不少女人睡过,可是每睡一个只能让他加重对她的思念。他不会在意她的过去了,因为他知道,他对她的相思病已无药可医了。在夜总会,他冷静而清醒地写了这封信,寄到纽约去,央求她给他回信,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这样似乎很妥当了。那天晚上,他想她想疯了,心里空荡荡的,直想吐。他徘徊在街头,游荡到塔克辛姆酒店,碰见一个女郎,带她去吃晚饭。后来,他们到了一个地方,他同她跳舞,可是她跳得实在糟糕,于是他丢下她,搞上了一个骚劲十足的美国女郎,她用肚子蹭他的身子,几乎蹭得肚子滚烫。他跟一个英国中尉炮手吵了一架,就把她从炮手那里带走。炮手把他叫到外面,他们在黑暗中,在圆石地面的大街上打了起来。他朝炮手的下巴颏狠狠地揍了两拳,可是炮手并没有倒下,他知道一场恶战是免不了了。炮手打中了他的身子,接着又打到他的眼角。他又一次挥动左手,击中了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他的上衣,扯下他的袖子,他朝炮手的耳后狠狠揍了两拳,趁炮手把他推开的时候,用右手把炮手击倒在地。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磕在地上。于是,他带着女郎跑了,因为他们听见宪兵过来了。他们坐上一辆出租汽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驶向雷米利希萨,在凛冽的寒夜,兜了一圈回到城里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她的外貌一样,成熟过头,但是身体非常柔滑,像玫瑰的花瓣,像甜腻的糖浆,肚子光滑,双峰挺立,屁股下面不用垫枕头。她还没醒来时,他就离开了。在第一线阳光的照射下,她看上去粗俗极了。他来到彼拉宫,一只眼睛还是发青的,手里提着那件上衣,因为一只袖子已经没了。
就在那天晚上,他动身去安纳托利亚了,他记得,后来的日子他整天坐车穿行在种满罂粟花的田野里,他们种罂粟花是为了做鸦片,这让你感到新奇不已。最后,鬼使神差,他来到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起攻击的地方,那些军官啥也不懂,大炮往自己的队伍打,英国观察员更是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
就在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了死人,他们身穿白色芭蕾舞裙,脚穿鞋尖上翘、缀有绒球的鞋子。土耳其人一群一群不断涌来,他看见穿裙子的男人在奔跑,军官们朝他们开枪,接着军官们自己也开始奔跑,他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一直跑到他的肺部发痛,嘴里满是铁锈味才停下来。他们在岩石后面停住休息,土耳其人还在一群一群地涌来。他看到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还看到比这更糟的事。后来,他回到巴黎的时候,他不能谈这些事,哪怕别人提起,他都受不了。路过咖啡馆的时候,他看到里面有一个美国诗人,面前一大堆碟子,土豆似的脸上露出一副蠢相,正在与一个罗马尼亚人大讲达达运动。那人自称特里斯坦·采拉,老是戴着单片眼镜,老是头痛。当他与他的妻子——他现在又爱上她了——一起回到公寓的时候,争吵已经过去,愤怒也已经过去,他很高兴又回家了。这时,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就这样,一天早晨,他那天写的信有了回信,回信托在一只盘子里送进来,他一看到信封上的笔迹,就浑身发冷,想急忙把这封信塞在另一封下面。但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事才刚开始,就这样了结了。
他想起他同所有这些女人在一起时度过的欢乐时光,还有无休止的争吵。她们总是挑选最合适的场合跟他吵架。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好的时候跟他吵架呢?他从没有写过这些事情,因为,首先,他绝不想伤害她们当中任何一个,后来,他似乎感觉到要写的东西已经够多了,不写这些也罢。但是,他一直认为,总有一天他是会写到这些的。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他看到过这世界的变化;不仅是种种事件;尽管他也曾看到过许多事件,并记得人们在不同时刻的种种表现。他曾经置身于世界的变化之中,他关注过这种变化,记录这种变化,正是他的职责所在;可是现在他再也不想写了。
“你感觉怎么样?”她说。现在她洗完澡从帐篷里出来。
“还好。”
“你这会儿能吃东西吗?”他看见在她身后莫洛正拿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拿着菜盘子。
“我想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来恢复体力。”
“今天晚上我就要死了,”他说,“用不着恢复什么体力。”
“求你不要吓人了,哈里,求你了。”她说。
“你干吗不用鼻子闻一闻?我都烂了半截了,这会儿烂到大腿上了。我他妈的还要跟肉汤开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请你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握着盛肉汤的杯子,等凉了再喝。随后,他一口气把肉汤喝下去。
“你是一个好女人,”他说,“你不用管我了。”
她看着他,她那张登上过《激励》和《城市与乡村》的脸无人不知,无人不爱,只是因为酗酒,因为贪恋床笫之欢而有点走样,但《城市与乡村》还未展示过她那美丽的双乳,她那派得上用场的大腿,她那双轻柔地爱抚你的纤细小手。他望着她,看到她那著名的动人微笑,这时他感到死神又来临了。这一回并不那么急匆匆地杀过来。那是一股气,好似一阵微风,吹得烛光摇曳,吹得火焰升腾。
“等一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生起篝火。今晚我不在帐篷里睡了。不值得搬来搬去的。今晚很晴朗。不会下雨。”
那么,你就这样死去,在你听不见的低声细语中死去。好了,这样再也不会吵架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经验,他现在不会去毁了它的。但是他可能会。你已经把什么都毁了。但是也许他不会了。
“你会听写吗?”
“我没有学过。”她告诉他。
“好吧。”
当然,没有时间了,然而时间似乎被压缩了,只要你方法对头,区区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
在湖畔,在一座山上,有一间木屋,墙上的缝隙都用灰泥涂成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只铃,那是用来召唤人们进去吃饭的。木屋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树林。一排箭杆杨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其他杨树在岬角这一带排列开来。树林边上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那间木屋被烧毁了,搁在壁炉上方鹿脚架上的猎枪全被烧毁了,枪筒连同融化在弹匣里的铅弹,还有枪托,都被烧毁了,躺在那一堆灰上——那堆灰原是给那只做肥皂的大铁锅熬碱水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枪筒去玩,他说,不行。你知道,那仍旧是他的猎枪,他从此再也没有买过别的猎枪。他也再不打猎了。现在,在原地重新盖起了木屋,外面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杨树和远处的湖;可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搁在木屋墙上鹿脚架上的猎枪筒,还躺在那堆灰上,没有人再去碰过。
战后,我们在德国黑森林租了一条小溪钓鳟鱼,去那里有两条路可选。一条是从特里贝格走下山谷,然后绕着那条林荫下的山谷路(靠近那条白色的路)走上一条羊肠小道,翻山越岭,经过好几个小农场,那里尽是黑森林特色的高大房屋。沿着这条小道就能到小溪。我们就在那里钓鱼。
另一条路,则要陡直地爬到树林边沿,然后翻过山巅,穿过松林,来到一片草地的边沿,越过这片草地下山,来到一座桥上。小溪边长着一溜桦树,小溪不宽,很窄,水流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边冲出了一个个小潭。这一季,特里贝格旅店生意兴隆。这是令人快活的事,我们和店主都成了亲密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店主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买经营客店所必需的物品,于是他上吊寻死了。
这些你可以口授,但那个护墙广场,你无法口授了。那里,卖花人在大街上给他们的花染色,颜料洒满路面,公共汽车从这里出发,老头儿和女人们总是用甜酒和劣质白兰地将自己灌醉;小孩子们在寒风中鼻涕直流;“业余者饭馆”里充斥着汗臭、贫穷和醉酒的气味,还有“风笛舞厅”的妓女们,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看门女人在她的小屋里款待共和国自卫队员,椅子上放着那顶插有马鬃的军帽。门厅对面有一家住户,她丈夫是自行车赛手,那天早晨她在牛奶房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他第一次参加盛大的巴黎环城比赛就名列第三的消息,欣喜不已。她涨红了脸,放声大笑,然后,手里拿着那张发黄的体育报,喊叫着跑到楼上。那天哈里要坐凌晨的飞机出门,经营“风笛舞厅”的女人的丈夫是开出租车的,开了一辆出租汽车来敲门叫他起身,动身之前,他们俩在酒吧的镀锌吧台边喝了一杯白葡萄酒。那时,哈里与街坊邻居很熟,因为他们都是穷人。
常在那一带的是这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借酒打发贫困,运动员靠运动忘却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社员的后裔,因此,让他们懂得自己的政治处境并不难。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和亲朋好友: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先占领巴黎公社,后占领了这座城市,他们见人就杀,只要他们抓到的这个人手上有老茧,或者戴着制式帽,或者带有任何工人的标记。就在这样的贫困中,就在这个地区,街对面是马肉铺和甜酒合作社,他开始了写作生涯。整个巴黎再找不到他如此热爱的地区了,那里的树木枝叶蔓生,老房子那白色的灰泥墙,下边涂成棕色的,那圆形广场上的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那路面上流淌着的染花用的紫色颜料,那从山上向塞纳河边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另一边是狭窄拥挤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另一条他常骑车走过的大街,是这个地区唯一的沥青路,他可以感到车胎底下的光溜平滑,街道两边尽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一家高高的便宜客店,保尔·魏尔伦就死在那里。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个房间,他在那家客店的顶楼上有一个房间,每月租金六十法郎,他在这里写作,从这个房间,他可以看到别的房子的屋顶和烟囱,以及巴黎周围的群山。
从那公寓里望出去,你却只能看到那个木材和煤炭店,那里也卖酒,卖劣质甜酒。马肉铺子外面挂着一个金黄色的马头,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那涂成绿色的合作社,他们在那儿买酒喝:好酒,而且价格便宜。其他能看到的就是灰泥墙和邻居们的窗户了。夜里,有人醉醺醺地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你听到宣传说,你根本不要相信存在这样的大醉)中痛苦呻吟着,那些邻居会打开窗子,然后是一阵喃喃的低语。
“警察上哪儿去了?你不需要警察的时候,那家伙却总在那里。他准是跟哪个看门女人睡觉去了。去找警察。”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呻吟声停止了。“这是什么?水。啊,太聪明了。”窗户都关上了。玛丽,他的女仆,对一天要工作八小时提出抗议,说,“要是一个丈夫每天干活干到六点钟,他在回家的路上只能喝一点酒,弄得稍微有点醉意就罢了,这样钱就不会花太多。要是他只干到五点钟就下班,那他每天晚上都会喝得烂醉如泥,到头来就一个子儿不剩了。缩短工时受罪的正是工人的老婆。”
“不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此刻问他。
“不要了,多谢你。这味道真好。”
“再喝一点儿吧。”
“我想喝威士忌苏打。”
“喝酒对你可没有好处。”
“是啊,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写过这样的歌,词和曲都是他写的。我知道你都要为我急疯了。”
“你知道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但是,酒对我有害。”
等她走开了,他想,我就会得到我想要的一切。不是我想要的一切,而是世上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了。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身边,一定是到了另一条街上。死神成双结对,骑着自行车,悄无声息地行驶在人行道上。
不,他从未写过巴黎。从未写过他喜爱的那个巴黎。可是他从来没有写过的其他东西又怎么样呢?
那牧场,那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灌溉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水和那浓绿的苜蓿又怎么样呢?那条羊肠小道往上向山里延伸着,而夏日的牛群胆小得像麋鹿一样。那吆喝声,那持续不断的喧闹声,你在秋日里把行动缓慢的牛群赶下山去的时候扬起的那一片尘土。在群山的后面,嶙峋的山峰清晰地显现在暮霭中,沿着那条小道下山,骑马走在月光下,山谷中皎洁一片。他记得,当你在黑暗中穿过树林下山时,你看不见路,只能紧紧揪住马尾巴摸索前进。他还记得别的他本来想写的故事。
那个打杂的傻小子,那一次留下他一个人守牧场,并吩咐他不能让任何人偷走干草。从福克斯来的那个老杂种路过牧场,歇下脚,想弄点饲料。傻小子以前为他干活的时候,这老杂种揍过他。傻小子不让他拿,老头儿说他还要揍他一顿。当他想闯进牲口棚的时候,傻小子从厨房里拿来了来复枪,开枪把老头儿打死了。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冻僵在牲口棚里,几条狗已经吃掉了他的一部分身体。你把残存的尸体用毯子包起来,放到一个雪橇上,系上绳子,让傻小子帮你拖,你们两个人带着尸体用雪橇赶路,走了六十英里赶到镇上,把傻小子交了出去。他从没想到人家会逮捕他。他本以为自己尽了责任,你是他的朋友,他会得到奖赏。他还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这样大家就可以知道这个老家伙有多坏,他是如何试图偷饲料的,那饲料可不是他的。等到治安官给傻小子戴上手铐时,傻小子不相信会发生这种事。于是他放声大哭。这是他留着准备以后写的一个故事。在那里,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写。为什么?
“你去告诉他们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为什么。”
自从有了他,她现在不喝那么多酒了。可是,假如他能活着,他绝不会写到她,他现在明白这一点了。他也绝不会写到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都很愚笨,他们就知道狂饮,或者整天玩巴加门游戏。他们是很愚笨,还喋喋不休。他想到可怜的朱利安,他对有钱人怀着不切实际的敬畏之情,记得他有一次动手写一篇短篇小说,是这样开的头:“豪门巨富与你我真有天壤之别。”有人曾经对朱利安说,是啊,他们比我们有钱。可是,朱利安觉得,这句话并不幽默。他认为他们是一个非同一般的、举止优雅的族类,等他发现他们并不是那样的时候,他就被毁了,正像任何别的事把他毁了一样。
他一向鄙视那些毁了的人。你根本没有必要去喜欢,因为你懂得这是怎么回事。他觉得,他能够战胜一切,因为什么都伤害不到他,如果他毫不在意的话。
好吧。现在他毫不在意死神。他一向所害怕的就是疼痛。他跟任何人一样能够忍住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样东西曾经让他痛得无法忍受,但就在他感觉到有这么一样东西要将他撕裂的时候,疼痛却消失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的那天晚上,投弹军官威廉逊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被一个德国巡逻兵扔来的一枚手榴弹击中。威廉逊厉声尖叫,乞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作战勇敢,也是一个优秀军官,尽管有喜欢过分炫耀自己的毛病。可是那天晚上威廉逊被困在铁丝网里,一道闪光把他照亮,只见他的肠子流了出来,挂到了铁丝网上,当他们把他抬进来的时候,他还活着,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分上,打死我。无论上帝带给你什么,你都能忍受——有一回,他们曾就此争论过,有人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到时间,痛苦会自行消失。可是他始终忘不了威廉逊,忘不了那个晚上。在威廉逊身上,痛苦并没有消失。即使哈里把自己一直留着备用的吗啡片都让他吃下了,他的痛也没有立刻止住。
可是,现在他所感觉到的痛苦是很容易忍耐的,如果就此下去而不恶化的话,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除了一件事:要是有更好的同伴,就好了。
他略微想了一下他想要的同伴。
不行了,他想,你每做一件事情,总是做得太久,也做得太晚,你不可能指望人家还在那儿。人家全走了。已经酒终席散,现在只剩下你和女主人了。
我对死感到厌倦了,就像我对其他一切东西都感到厌倦了一样,他想。
“真烦人。”他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烦人,亲爱的?”
“每一件做得太久的事情。”
他看着她的脸,那张在他和篝火之间的脸。她坐在椅子里,向后倚靠着,火光照在她那线条动人的脸上,他看得出她困了。他听见,那只土狼就在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发出一声吠叫。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我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得着吗?”
“肯定能。你为什么还不去睡?”
“我喜欢与你一起坐在这里。”
“你感觉到有什么异样吗?”他问她。
“没有。只是我有点困。”
“我感觉到了。”
他刚感到死神又一次降临了。
“你知道,我唯一从未缺失的,就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从未缺失什么。你是我所知道的最无可挑剔的男人。”
“天哪,”他说,“女人的眼界就是小。你凭什么这样说?是直觉吗?”
因为,就在那个时候,死神来了,死神的头靠在帆布床床脚,他可以闻到它的鼻息。
“千万别相信什么镰刀和骷髅的鬼话,”他告诉她,“它很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或者,长着土狼那样的大鼻子。”
现在,死神已经爬到他的身上来了,但它已不再有任何形状。它只是盘踞在空间里。
“叫它走开。”
它没有走开,反而靠得更近了。
“你的气息太难闻,”他对它说,“你这个臭气熏天的杂种。”
它依然向他步步靠近,现在他不能对它说话了,当它发现他不能说话的时候,它又向他靠近了一点,现在他想默默地把它赶走,但是它爬到他的身上来了,它的全部重量压到他的胸口。它趴在那儿,压得他无法动弹,也说不出话来,他只听见女人说,“先生睡着了,把床抬起来,轻点,抬到帐篷里去。”
他无法开口叫她赶走它,现在它趴在他的身上,分量更重了,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可是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忽然一切又好了,他胸口的重压消失了。
现在已是早晨,过了好一会儿,他听见了飞机声。飞机显得很小,在天上飞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用汽油点起了火,放上野草,这样,平地的两端冒起了两股浓烟,早晨的微风把浓烟吹向帐篷。飞机又绕了两圈,这次飞得低了,接着往下滑翔,拉平,平稳着陆。迎面朝他走来的是老康普顿,身穿一条宽大的裤子和一件花呢夹克,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毡帽。
“出什么事了,老兄?”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你要吃点早餐吗?”
“谢谢。喝点茶就行。你知道这是一架‘天社蛾’,我无法捎上夫人了。只能坐一个人。你的卡车正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旁,对他说了些什么话。康普顿走回来的时候显得比先前更开心了。
“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他说,“我回来再来接你太太。不过我想我恐怕要在阿鲁沙停一下加点油。我们最好马上出发。”
“想喝点茶吗?”
“说真的我并不爱喝,你知道。”
两个男仆抬起帆布床,绕过绿色的帐篷,踩着岩石往下走,来到一片平地,走过那两股浓烟。现在浓烟已经变成了燃烧的大火,风助火势,野草都烧光了。他们终于到了小飞机跟前。把他弄进飞机还真费劲。一进飞机他就躺在皮椅子上,一条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座位旁边。康普顿发动了马达,坐上了飞机。他向海伦和两个男仆挥手告别,这时马达的咔嗒声变成令人熟悉的轰鸣声。飞机掉头时,康普顿特别留神,以免撞到野猪的洞穴。飞机在两堆火光之间的平地上吼叫着,颠簸着。在最后一次颠簸之后,飞机升空了。他看见他们都站在下面挥着手,山边的那个营地现在看上去越来越扁,平原延展开来,一簇簇的树林,变得越来越扁平的灌木丛,那一条条打猎的小道,现在似乎都顺畅地通向那些干涸的水洼。这里有一处新的流水,这是他过去从来不知道的。斑马,现在只看到它们又小又圆的背部了。大羚羊都变成了一个个小圆点,正在以长长的手指形状的路线爬行着越过平原。现在,当飞机的影子向它们逼近时,它们四处逃散了。它们现在显得更小,也看不出是在奔跑。极目远望,你的眼底尽是平原,灰黄色一片。往前看去,只见老康普顿的花呢夹克的背影和那顶棕色的毡帽。他们飞过了第一批山丘,大羚羊正往山上跑去。接着,他们又飞越高山,陡峭的深谷里突然出现浓绿的树林,山坡上生长着茁壮的竹林,接着又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他们飞过森林,穿越一座座尖峰和深谷。山岭渐渐低斜下来,眼前又是一片平原。现在这里一片炽热,大地显出紫棕色,热气将飞机掀得一颠一颠的。康普顿回过头,看看他飞行的状况。接着,前面又是黑压压一片的大山。
飞机并不朝阿鲁沙方向飞,而是转向左方。很明显,他揣想他们的燃料是够用的。往下,他看到了一片粉红色的云翻滚着正掠过大地,在空中,好像不知从哪里突然出现了暴风雪的第一阵雪团,他知道那是从南方飞来的蝗虫。接着他们开始爬高,似乎是往东飞。天色晦暗下来了,他们遭遇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飞机好像穿过一道瀑布似的。他们穿出水帘时,康普顿回头看看,一面咧嘴笑着,一面用手指着前方。极目远眺,他看到,好像整个宇宙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大宏伟,而且白得令人难以置信,那就是乞力马扎罗山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就在这时,夜里的鬣狗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类似人那样的哭声。女人听到了这种声音,在床上不安地辗转反侧。她并没有醒来。她梦见自己正在长岛的家里,这是她女儿进入社交界的前夜。好像她的父亲也在场,他的举止很粗暴。接着,鬣狗的叫声变得很大,把她吵醒了,一时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禁害怕起来。她拿起手电,照照另一张帆布床。哈里睡着以后,他们把他的床抬进来。在蚊帐中,她看到了他的身躯,但是,不知怎的他把那条腿伸出来了,耷拉在帆布床边上。敷着药的纱布掉下来,她不忍再看。
“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接着,她说,“哈里,哈里!”接着,她提高了嗓子,“哈里!求你醒醒,啊,哈里!”
没有回答,她也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又发出了那种怪异的叫声,刚才她就是被那叫声惊醒的。但是,此刻,她听不到这声音了,因为她的心怦怦跳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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