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杀人
反抗也在历史中开展,历史不仅要求对可以作为榜样的进行选择,而且要求有效的态度。合理的杀人有可能被认为是正当的。反抗的矛盾于是反映在不能解决的矛盾中。这些二律背反在政治上有两个典型,一方面是暴力与非暴力的对立,另一方面是正义与自由的对立。现在我们来尽力论述这些矛盾。
反抗的第一个运动中所包含的正面价值意味着放弃暴力原则,这样便不可能使革命稳定下来。反抗不断地引起这种矛盾。在历史的层面,反抗变得冷酷起来。倘若我不再想让人尊重人的身份,那么我便是向压迫者认输,便是放弃反抗,重新回到虚无主义赞同压迫的立场。虚无主义于是成为保守的。我若要求必须承认人的身份,以便生存,这样便投入一种行动,这行动若要取得成功,便需要运用无耻的暴力,并否定这种身份与反抗。在扩大这一矛盾时,如果人看不到世界统一性的降临,便不得不在历史上营造它。历史没有使它自己改观的价值,它是由效率法则来支配的。历史唯物主义,决定论,暴力,对与效率背道而驰的一切自由的否定,勇敢与沉默的世界,这一切是纯粹的历史哲学最合理的结果。在当今的世界,惟有一种永恒的哲学可以为非暴力辩护。它以历史的创造来反对绝对的历史性,向历史询问其根源。最后,这种哲学认可了非正义,由上帝解决正义的问题。这样,其回答本身也要求信仰。人们认为,上帝或是无所不能却作恶,或是行善事却无所作为,以此来反对这种哲学。因而要在圣宠与历史、上帝与刀剑之间作出选择。
反抗者这时持什么态度呢?他要脱离世界与历史,就必定要否定其反抗的原则本身;若选择永恒的生命,则必定要对恶听之任之。他不是天主教徒,应该坚持到底,而坚持到底便意味着绝对地选择历史,并且与历史一道杀人,如果杀人对历史是必需的话,而同意杀人的合理性仍然是否定其根源。倘若反抗者不进行选择,那便是选择了沉默,让他人受奴役。若出于无可奈何,他声明同时反对上帝与历史,便成了纯粹的自由,即虚无的见证人。在我们这个历史阶段,由于不可能肯定一种不以恶为界限的高级理性,便陷入沉默或杀人这种明显的两难境地。就这两种情况而言,都是放弃。
因而正义与自由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两种要求已经属于反抗运动的原则,在革命的冲动中可以找到它们。然而革命的历史指出,它们几乎始终是冲突的,好似彼此是不可调和的。绝对的自由是最强者统治的权利。它因此维持着有利于非正义的冲突。绝对的正义要消除一切矛盾:它摧毁一切自由[1]。通过自由而争取正义的革命最终使正义与自由相互对立。因此,每次革命一旦清洗了在此之前统治的阶级,必有一个阶段会激起反抗运动,这运动指出革命的局限,宣布其失败的机会。革命首先想满足使它产生的反抗思想,但以后却不得不否定反抗思想,这样才能更好地肯定它自身。似乎在反抗运动与革命的成果之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对立。
[1] 让·格勒尼埃在《关于正确运用自由的谈话》中提出一种看法可概述为:绝对自由会毁灭一切价值,而绝对价值会取消一切自由。巴朗特也说:“若仅有惟一而普遍的真理,则自由无存在的理由。”
但这些矛盾只在绝对中存在。它们意味着没有中介的世界与思想。的确,在完全与历史分离的神明与清除掉一切超验性的历史之间无调和的可能。它们在地上的代表就是瑜伽信奉者与官吏。然而,这两种人之间的区别并非像人们说的那样是徒然的纯洁与效率之间的区别。第一种人仅仅选择了无效果的放弃,而第二种人则选择了无效果的破坏。由于二者都排斥了反抗所表现出的调和的价值,它们与真实相去甚远,向我们显示出两种无能为力,对善与恶均无能为力。
倘若不通晓历史就意味着否定真实,那么把历史看做一个自我满足的整体仍然是远离真实。二十世纪的革命认为由历史代替上帝即可避免虚无主义,并忠实于真正的反抗。它实际上加强了上帝而背弃了历史。历史在纯粹的运动中不能由自身提供任何价值。因而应该为眼前的利益生活,沉默不语,或者说谎。系统的暴力或强加的沉默,工于算计或协调一致的谎言,这一切成为不可避免的规则。纯历史的思想因而是虚无主义的,它完全同意历史的恶,因而与反抗对立。它徒然地肯定历史的绝对合理性,以此作为补偿。历史的合理性只有在历史终结时才能完成,才有完全的意义,才能成为绝对的理性与价值。在此之前,应该行动,但这是无道德规则的行动,以便让最终的规则显示出来。作为政治态度的犬儒主义若仅按绝对主义思想来说是合乎逻辑的,也就是说,一方面是绝对虚无主义,另一方面是绝对唯理论[2]。从后果看,这两种态度没有区别。人们若接受它们,大地便荒芜了。
[2] 人们看到,绝对唯理论并非唯理论,二者的区别犹如犬儒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区别。绝对唯理论将唯理论推向极端,使其越过了合理的界限而失去意义。这是面对力量时的暴力。
实际上,纯粹历史的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例如,贾斯拜尔的基本思想指出人不可能掌握全体性,因为人位于这种全体性之外。历史作为一个整体,只有在处于历史与世界之外的观察者的眼中是存在的。说到底,历史仅对于上帝存在,因而不可能根据涵盖普遍历史的全体性的计划行动。一切历史事业都不过是或多或少合理的冒险。作为一种冒险,它不能认可任何过分行为,任何无情与绝对的立场。
如果相反,反抗可以建立一种哲学,这将是限制性的无知的与冒险的哲学。不能通晓一切的人则不能杀死一切。反抗者绝不把历史作为绝对的事物,相反要否认历史,以其本性所拥有的思想与之进行争论。它拒绝其状况,而其状况大部分是历史的。历史中表现出不公正、短暂性、死亡。要拒绝它们,也就是拒绝历史本身。当然,反抗者不会否定包围着它的历史,而是在历史中竭力肯定自己。但他站在历史前面,一如艺术家在真实前面,虽然想排斥它,却难以躲避它。他一秒钟都不能使历史成为绝对。他若通过事物的力量参与历史的罪恶,也不会使之合理。合理的罪恶不仅不能为反抗所认可,而且意味着反抗的死亡。为了使这个明显的事情更加清楚,合理的罪恶首先强加于反抗者,因为其造反行动以后对神化的历史提出异议。
欺骗手段是适合于自命为革命思想的本性的,在今天重新采用资产阶级的欺骗伎俩,并使之更加恶劣。它在对绝对主义作出允诺的外表下,推行永久的非正义、无限制的调和与可耻行径。反抗本身只追求相对,所允诺的尊严也出自于相对的正义。它为建立人类的大同社会确定了一条界限。它的世界是相对的世界。它没有像黑格尔与马克思那样说一切都是必然的,而仅仅一再说一切都是可能的,而在某个界限之内,可能的事情也值得为之牺牲。它在上帝与历史、瑜伽信徒与官吏之间开辟了一条艰难的道路,矛盾在那里可以相互容忍与超越。让我们以两个矛盾为例进行研究。
希望自己与其根源相一致的革命行动,应当归结为对相对性的积极赞同。它会忠于人类的生存状态,对自己的手段毫不动摇。但只要与其目标相近似,它也会接受。为了使这相近似的目标越来越明确,便让人们畅所欲言。它这样便维持了使其反抗行动具有合理性的共同存在,尤其是保留了永远可以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样便确立了对于正义与自由的态度。没有自然法与民法作为社会的基础,社会即无正义可言。而没有这种法律的表现方式,则法律也不存在。让法律毫不迟延地表现出来,这样由法律所奠定的正义才迟早有一日会出现在世界上。要征服存在,应从我们在自己身上所发现的那少许存在着手,而非首先否定它。让法律沉默,直至建立起正义,这其实是让法律永远沉默,因为正义若永远主宰世界,则再不需要讲话。人们重又把正义交付给那些掌权者,惟有他们可以讲话。几个世纪以来,由掌权者所分派的正义与存在被称做恩赐。为了树立正义而扼杀自由,无异于恢复没有神明的圣宠的概念,让最卑贱的人重新成为神秘的偶像。甚至在正义没有实现之前,自由便保存了人们抗议的权利,拯救了人们的交流。在一个沉默的世界上,受奴役而默默无语的正义破坏了人们的沟通,最终不再成为正义。二十世纪的革命为了过度征服的目的,将两个不可分的概念分裂开。绝对自由嘲笑正义,而绝对正义否定自由。这两个概念若要收到效果,必须彼此在对方中找到自己的界限。人的生存状况若不是正义的,无人会认为它是自由的。同样,人的生存状况若不是自由的,则无正义可言。若没有权利明确地指出正义与非正义,不能以一个拒绝死亡的个人的名义要求全体民众的生存,则自由是难以想像的。只有恢复自由这个历史上惟一不朽的价值,最后才会有正义,虽然它是非常不同的。人惟有为自由而死,才死得其所。他们那时会认为自己并没有完全死亡。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暴力。绝对的非暴力消极地造成了奴役与它的暴力行为;而一贯的暴力又积极地毁灭了人类大家庭以及我们由它而获得的存在。这两个概念若要收到效果,应该找到它们的界限。在被视为绝对的历史中,暴力是合理的,它作为一种相对的危险行为,是沟通的中断。它于是应该为反抗者保留其暂时的破坏性质。它若是不可避免,则应该始终与个人的责任及眼前的危险联系起来。制度的暴力处于秩序之中,在某种意义上是令人快慰的。不论创立领袖原则或历史理性的是何种秩序,它所支配的是物的世界而非人的世界。反抗者把杀人看做他在死去时应该认可的界限,同样,暴力不过是与另一种暴力相对立的极端的界限,例如在起义时。如果过分的非正义行为使起义成为不可避免,反抗者事先便拒绝让暴力为一种学说或国家理性服务。一切历史危险均以建立法规来结束。我们若无办法控制危机,却有办法控制法规,因为我们能确定它们,选择我们为之斗争的法规,并使我们的斗争朝它们的方向发展。真正的反抗行动仅仅为了建立那些限制暴力的法规而同意武装起来,而不是为了使暴力制度化的法规。只有当一场革命毫不拖延地保证取消死刑,才值得人们为它而死。只有当一场革命事先拒绝施行期限难以预见的惩罚时,才值得为它坐牢。倘若起义的暴力行动朝这些法规的方向开展,并且尽可能经常地宣布这些法规,这将是它成为暂时性的暴力的惟一方式。当目的是绝对的,即从历史方面来说,当人们认为这个目的是确切的,他们可以牺牲其他目的。它若不是这样,人们在为共同尊严的斗争中只能牺牲自己。只要目的正当即可不择手段吗?这是可能的。但由谁证明目的正当呢?历史思想对这一问题仍无答案,而反抗的答案是由手段来证明。
这种态度在政治上意味着什么?首先它是有效的吗?应该毫不犹豫地回答说,今天它是惟一有效的。有两种效力,即台风与活力。历史绝对主义并不是有效力的,而是有能力的,它取得并保持了权力。一旦权力在握,它便摧毁惟一的创造性的现实。来自于反抗的不妥协的与有限的行动在维护这种现实,并企图越来越扩展它。并非说这种行动不能战胜,而是说它有不能战胜与死亡的危险。然而,或者是革命承担这种危险,或者是它承认这种行动只是新主人的事业,受到同样的蔑视。与荣誉相分离的革命便背离了其根源,因为这根源是由荣誉主导的。它的选择或者是物质方面的效力,结果是空虚;或者是那种危险,结果是创造。以前的革命者去完成最急迫的事情,充满乐观情绪。而今天,革命精神在觉悟与洞察力方面都大大提高,已有一百五十年的经历,可以加以思索。此外,革命已丧失节庆般的引诱力,成为一种对世界大局的惊人筹算。尽管并不总是承认,它明白自己是世界性的,否则便不会发生。它的机会与一场世界战争的危险相伴随,这场战争即使取得胜利,带给它的也不过是废墟上的帝国。它于是忠于其虚无主义,在尸体堆上体现出历史的最后理性。因而必须放弃一切,除了使地球上的地狱改变面貌的无声音乐。但在欧洲,革命思想会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思索其原则,思考是什么偏差使它错误地走上恐怖与战争的道路,用其反抗的理由找回它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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