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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森及其作品

时间:2023-1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73年1月20日,约翰内斯·延森在丹麦日德兰半岛的希默兰镇出生,如果要再详细一点,那么就是希默兰镇西部的法尔绪村。成熟后的延森,非常希望能够对古丹麦的精神探究一番,于是,他将关注点转移到了希默兰的海滨那里。延森出生于希默兰一个十分传统的农民家庭,祖父叫英斯·延森,一生居住在雪梅斯德兹教区的渥烈斯·克洛乌,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织工。

《被诱惑的鲁诺博士》是约翰内斯·延森晚年创作的一部作品,在这本书中,主角是鲁诺博士。当鲁诺博士从炼狱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他非常希望能够重回生机勃勃的现实世界,于是,便和地狱以及地狱的统治者阿斯贝斯德达成了一个协议。在重生时,他毫不犹豫地拒绝投胎成为一个年轻人,因为“我对无规律的人生毫无兴趣”,同时也拒绝了成为一个吃喝不愁的大富豪。这一点,约翰内斯·延森晚年想得特别透彻,他认为自己的整个人生和所有的作品都是如此。他在文坛上崭露头角时,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表现得非常大胆,并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让后人有所借鉴。不过在内心深处,他却是非常传统的,我们从他1910年创作的《希默兰的故事》中就可以明显发现他这种倾向性:“很早我就发现了时空性,并且迫切期望可以将此带入我的小说里。在我曾经度过了大半生的家乡,我明白了,那儿的一草一木,都让我朝思暮想。我既要不断发展自己的事业,又要集中于一个观点……”“我的一生,如果仅仅局限在希默兰一带的话,就没有什么值得一一细想了。但是一旦离开故乡,借着时空距离,通过四处游览,我又能以一种轻松自在的心态和另一种角度来回味那里的一切,这一点,未必不是好事。”

希默兰的回忆

1873年1月20日,约翰内斯·延森在丹麦日德兰半岛的希默兰镇出生,如果要再详细一点,那么就是希默兰镇西部的法尔绪村。那个时候的丹麦,还没有进入文明世界,特别是在荷布罗和罗伊斯帝亚之间还没有铁路前,也就是指牛奶协同组织还未设立前,那里有很多的马车,因为有了马车,地平线被点缀得非常漂亮。那里的人们一心想的是怎样开垦荒林,如何种植针木林,让这儿的风景更美丽。不过,这也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但是,在远古时代,祖先留下的生活遗迹和荒冢,让考古的人们在挖掘石器时代的古物时,在葛尼斯多洛普找到了可以用来装饰母牛的铜锅。这一切,都在他晚年的作品——《奇穆利族的远征》中记录下来了。在那里,经常会有这种考古活动,这一切让年少的他永远难忘。在希默兰,有一个名叫约翰·兰萨乌的人于1492年出生,他是佛烈德利克一世手下的一员大将,曾率领将士把克利斯钦安二世的部队打得落花流水,于1560年逝世。1523年和1534—1536年期间,他还曾经带领将士,打了两场有名的战役。在战争中,他率领英勇的铁甲骑士,一举把克利门特大将——史奇巴·克利门特歼灭了,史奇巴·克利门特还是克利斯钦安二世的一名提督。这场鏖战,使史奇巴·克利门特和伯爵统一了战线,并于1534年一举攻下了奥尔波亚。来自北日耳曼半岛的农民军队也投奔到他这边来,并于史温史特罗普把贵族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当年12月,他还是败给了约翰·兰萨乌,之后被处以绞刑。一直被统治的丹麦农民,经过长期的控制和潜伏,终于在1543年爆发了,发动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奥尔波亚战争。现在的丹麦人仍牢记着这场战争,世代难忘。延森想象力丰富,毫无疑问,一定会继续上溯远古时期的历史,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1870年的希默兰,仍然是一个还没开化的世界,仿佛与时代脱轨了。那里,稀稀落落地散布着一些农家小屋,人们也过着一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始田耕生活。人们置身其中,仿佛回到了铁器时代。在那里,神话故事中才有的雷神牛郎、神枪手林比欧、荒野的马文经常出现,而且时常被挂在人们嘴边。即使到了现在,很多古代流传下来的生活方式仍存在着。成熟后的延森,非常希望能够对古丹麦的精神探究一番,于是,他将关注点转移到了希默兰的海滨那里。在希默兰海上作业的红发渔夫们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们满脸沧桑,却又十分淡定,从他们脸上看不出内心的喜怒哀乐。这群红发渔夫其实和延森非常相似,他们脾气暴躁,但内心善良。

延森的家庭

延森出生于希默兰一个十分传统的农民家庭,祖父叫英斯·延森,一生居住在雪梅斯德兹教区的渥烈斯·克洛乌,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织工。尽管他的祖父出生于一个下层家庭,但他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跻身于工人阶级。他的祖父选择把织工作为终身职业,这或许可以说延森家的人身上流淌着艺术的血液。英斯·延森性格沉稳、待人温和,这位老人下巴上蓄着长长的胡须,显得非常慈祥。

他的父亲汉斯·延森到首都哥本哈根参加了兽医考试,考试通过后,在法尔绪当起了兽医。不久,又与他在上学期间认识的玛莉·克莉思汀娜结婚了。玛莉·克莉思汀娜的家族是穆恩和法斯达,在当地非常有声望,往上推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末期斯拉夫的温德族。他们的儿子——约翰内斯·延森身上当然也有这两种血统,对此,延森本人非常高兴,也一直把它看作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对于他的母亲,延森本人较少说起,也不存在所谓的恋母情结。他经常谈及他的父亲,父亲对他的影响很大,延森本人非常喜欢动物、花花草草,这些都和他的父亲不无关系,他父亲赋予他生命、给他启发。延森的父亲曾写过一本探讨灵术的书——《幽灵的出现》。

少年时代

延森的父母有十个儿女,历尽千辛万苦,才把这十个孩子养大成人。

年少的延森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一直觉得,自己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安稳地度过普普通通的一生。少年时期的他,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小男孩,经常不是从沼泽地上迅速跨过,就是爬到树顶上掏鸟蛋,或是动手制作小木船和改良弓矢。他体格强壮,性格也争强好胜,是当地的孩子王。到了上学的年龄,他的父母把他送到了当地的小学。在那里,他接触了到书本。尽管他上学的教科书和其他人的并无二致,却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延森在之后曾经说过:“当我开始接触书本后,我的内心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未来世界在我心中播下了种子。”还在上小学的他,就已经接触到许多北欧传说,在那些神话故事里,延森读到了萨加的篇章,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丹麦古代诗人——欧伦施莱厄所创作的《托亚的乌兹哥亚之旅》中的诗歌。虽然这些诗歌对于少年的延森来说比较深奥,但懵懂的他还是认为,在所有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神话故事中,《托亚的乌兹哥亚之旅》是最富热情的故事。从那以后,他深深地迷恋上了北欧故事。在他中年时期,他还从《托亚的乌兹哥亚之旅》中得到灵感,并创作出诗歌——《北方神祇》。在丹麦,《北方神祇》给他带来了极高的声誉。总而言之,无论是柯克船长航海记,还是在茂盛的羊齿植物丛林中进行冒险的安德生故事,他都十分喜欢。或者我们可以说,他生来就爱读书。除此之外,他也像同时代的丹麦人那样,加入了于1864年之后刮起的移民热潮。他的很多同学都随着家人远迁到大西洋彼岸的美国,他自己也有这种想法。在《移民者》中,他写道:“我的内心有着一种很强烈的欲望,那就是希望能到美国去,受这种想法的驱使,我也动身来到了美国。但是,一想到要远离这块土地,我内心又感到十分的不安。”远离家乡的移民者到达美国以后,生活没有依靠,容易迷失自我。但是要重回故乡又十分困难,因为他们把原先生活的根基丢掉了。尽管延森并没有在他的作品中正面描写当时热火朝天的移民现象,却在《希默兰的故事》之《淘金者》中通过一种比较巧妙的方式说明了这一现象。在《国王的失落》中,米合尔、托伊亚逊和哥伦布等人都备受乡愁的折磨,只好驶向茫茫的大海,寄希望于可以征服新的空间,开辟新的天地。通过这些作品,他很形象地刻画出移民后遭到重重困难的人群。延森身上具有的非常强烈的时空感,是他在少年时期受希默兰环境的熏陶所致。

求学时代

后来,延森的父亲把他送到格陵兰学习拉丁语,他的拉丁语老师是在那里从事圣职的J.P.克劳。他还在这期间着手准备大学的入学考试。但是,他对拉丁语并没有很大的兴趣,反而是爱斯基摩人引起了他强烈的兴趣。不久,延森也长成了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丹麦小伙子,他被送到了维巴去读高中。三年规律的高中生活,让他的精神世界变化很大。我们可以从他的小说《丹麦人》中看出这种变化,在这本书中,他一直强调人要有自己的个性。他所修的课程中,只有德语和体育合他的胃口。其中,海涅这位个性独特的德国诗人让他非常崇拜,也深深地影响着他。海涅的作品有着很强的革命性,表露出海涅对腐朽的德国封建制度的失望和不满,并因此而在巴黎奉献出自己的热血。对于海涅,延森的评价是:“他的过人之处在于,语言简明扼要但思想丰富,当今世界,唯有《圣经》才可以和他的作品一较高低!”

在德国学习时,他广泛涉猎了歌德的作品。歌德有多重身份,是德国杰出的作家、诗人、政治家、自然科学家和美术研究家,是德国古典主义的完成者。此外,天主教诗人约翰尼斯·约文生和英国的作家卢得雅·吉卜龄也引发了他极大的兴趣。上学期间,他一直省吃俭用,把钱用于购买书籍——就连当时不入流的作家翰尼斯·约文生写的《一个异邦人》与《夏》等作品也囊括其中。对于翰尼斯,他评价道:“在维巴街道的一个昏暗的院子里,有诗人的气息,他像情人一般,他是那样年轻。尽管时代变迁,这个伟大的作家已经不在了,我们却依旧热爱着他。”阅读了翰尼斯·约文生的作品后,延森又有了新的体会,他认为,约文生可以称得上是丹麦、甚至是全世界最伟大的自然画家。吉卜林也一样受到了延森的极力推崇,他的作品也如约文生的那般,给延森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在他的笔下,印度变得生动感人,印度的百般景象,无论是民族的东西,还是战场上的斗争,或是殖民地的状况,都栩栩如生地摆在了人们面前,给人以强烈的震撼。总而言之,吉卜林这个来自英国的作家,给他呈现出了一个非常壮观的世界。

文坛的第一步——哥本哈根

揣着仅有的八十克罗纳,延森孤身一人来到举目无亲的哥本哈根求学。他打算先在那里准备考试,希望可以成为一名医生。考试科目也很多,有哲学、物理、化学和博物等。怀着对城市的好奇,他开始了在哥本哈根的求学生活。几个月后,他又改变了主意,认为如果要研究菲福丁的哲学著作以及华敏的植物学著作,不一定非得在哥本哈根不可,即使在法尔绪也一样可以。于是,他又返回家去。次年三月,他又来到了哥本哈根,在邻近哥本哈根的维斯塔法利玛乌斯街上的一家便宜的宾馆里住了下来,并正式开始他的求学生涯。为了节省开支,他经常带着干面包去上课。他积极参加学生活动,主动参与集会。在那里,他有幸结识了丹麦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史家——葛奥·布兰底斯。葛奥·布兰底斯出生于1842年,在哥本哈根大学任教,当时已有十九年的教龄了,主要代表作是《十九世纪大学思潮》,共六卷。他还曾经负责发行杂志《十九世纪》。他是一个思想非常激进的人,一直走在时代潮流的前方,不仅对北欧文坛影响巨大,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全欧洲文学界的导师。但是因为曲高和寡,他又是一个非常孤单的人。延森心里十分尊敬这位老师。尽管葛奥·布兰底斯也写过一些严厉批评延森的作品的文艺评论,但他并非是为了攻击延森,只是就事论事,延森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老师。不仅如此,延森还在那里结识了另外一位丹麦作家,那就是葛奥·布兰底斯的弟弟——艾兹瓦德·布兰底斯,他不仅擅长撰写自由主义的评论文章,还创作出现代剧《订婚》等著作。还有贝塔——丹麦的一位作家兼出版商,出生于1896年,担任格兰达尔出版社负责人一职。不过,在他们身上,充满了悲观主义的论调,没有丝毫的人性和温情,延森忍受不了他们的一些思想和做法。在那儿,他也经常听到德国哲学家尼采高声宣布“上帝已死”“要退出教会”等话语。尼采所主张的人文主义,其实就是寄希望于能够用超人类主义来战胜一切,并对现有的一切价值加以否定,最终却反而被纳粹分子所利用。到后来,延森本人也患上了抑郁症,他非常鄙视哥本哈根那些说着一口法语、按照贵族的生活方式生活的绅士。同时,他对尼采根据达尔文的思想创作的超人思想进行了驳斥,晚年还专门针对尼采撰写了《从战栗到欢喜》。在这之后,为了让哲学科目过关,他一心一意发奋苦读,此间生活我们所知甚少。1895年1月2日,他用“伊瓦·利尤特”的名字,向卢多维·梅拉主编的周刊《拉夫恩》投稿,后来周刊连载了他的冒险小说《卡塞亚的宝物》。通过为周刊撰写连篇小说,他每月可获四十克罗纳的薪水。在此之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撰写了一连串的谋杀案小说。如果是在现在,这些小说一般会被安排到漫画专刊,并配上插图。每当延森没有按时领到稿费,他都会气愤地拿着一根粗大的棒子,跑到梅拉的桌前敲着他的桌子要回薪水。

之后,在参加物理、化学和博物考试时,他在《拉夫恩》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长篇小说,但并没有在文坛上引起多大的反响。后来,凭着《关于灵交术》,他才真正让人们开始注意到他,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发现,延森对于灵交术是持着一种善意的怀疑态度。

《丹麦人》刊行

1896年,延森在经济上十分窘迫,这一年对他来说非常艰难。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发奋日夜写作。一开始他为《拉夫恩杂志》撰写了小说《亚利桑那血祭》,之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完了三部小说。一到月底,延森就得遭受饥饿之苦,每当他饿得受不了时,就强迫自己提笔写作。当然,他的效率也是很可观的,大约十五分钟就可以写完一章。有一天,他来到了哥本哈根日报,拜访了日报的总编辑威兹安斯基先生。在他办公室,延森告诉他自己近期打算撰写一篇像《亚利桑那血祭》那样棒的小说,希望可以刊登在日报上。短短的一个星期后,他的作品就出炉了,那就是大家熟知的《丹麦人》。但意外的是,当他把稿子递给威兹安斯基时,却被他无情地拒绝了。万般无奈,延森只好垂头丧气地从他办公室走出来,内心十分沮丧。为了让稿子能够及时出版,他又找到了一家刚刚成立的出版社——亚狄斯克出版社。让延森惊喜的是,稿子居然被这家出版社看中了。于是,《丹麦人》就由这家出版社负责出版。这个时候的延森,虽谈不上著名,却也还算得上是一名作家。这部小说是以威波亚和哥本哈根为社会背景,主角是一个喜欢到处惹是生非的矮个学生,名叫布利斯·荷尔姆,每次和朋友发生争执,他都喜欢脱下自己的上衣向对方展示自己的肌肉和力量,以震慑对方。总的来说,他其实就是一个热爱体操的地道的德国人,就如海涅笔下塑造的生机勃勃的、绰号为“玛斯曼”的人那样。布利斯·荷尔姆有许多朋友,其中一个名叫亚纳生,经常攻击尼采,以此为乐。还有一个高个子朋友,这人生性愚笨,却希望成为一名神父,因宗教问题几欲轻生;他也有样长处,就是非常受女人们的欢迎,女人们总是喜欢围着他转。这部作品是延森根据他自己青年时代的经历创作的。在书中,他虽然精准地把大自然描绘出来了,却没有多大进步。他因为这本书得到了一笔版税,这些钱足够他到纽约游览一番,于是,那年秋天,他起身去了纽约,直到圣诞节才回到丹麦。纽约成了他旅行的第一站。

冒险小说

美国之旅显然让延森大开眼界,他也得到了很多创作的灵感和素材。例如,之后发表在杂志《拉夫恩》上的散文《从团体逃出来的人》就是根据他在美国的所见所闻而写的,主要描述了纽约吵闹的地狱。除此之外,还有《两千万人的首领》《红老虎》以及《附有插图创作的纽约小说》。当然,这些题目采用了夸张的手法。这些故事讲述了一个经常会误抓嫌疑犯的极具天赋的侦探,他就是后来在《德拉夫人》和《车轮》中华丽大转身的马逊侦探。

1897年4月,杂志《插画报》总是会不间断地发表他的一些连载短篇小说。这些小说都取材于延森少年时代在希默兰的生活经历,包含很多他小时候听到的趣闻故事。比如,短篇小说《十月的夜》就是以一个青年佣兵为主角的故事,当这位佣兵终于理解生命的价值后,却在荒郊野外意外地被人用短刀杀害了。此前,这个佣兵和他朋友一起住在宾馆里,当时两个人起了激烈的争执,宾馆的一个年轻的女服务生也在这场争执中被牵连而丧生。《十月的夜》主要讲一个过于相信自己力量的年轻人,因遭遇不测而恐怖地死亡了,它也属于延森的冒险小说。当然,他的很多小说并非是以爱情为主旨,例如,《黑暗的帷幕里》就是为了表现平民的无奈和悲哀,它是延森在挪威休假时静心修养、随意想象的产物。在这部作品中,主角是一个身患癫痫病的怪人——林比欧,他是一个神枪手。在故事一开始,站在河畔的林比欧的癫痫病又复发了。从这篇小说中我们还看出,丹麦作家很少在文学作品中描写丹麦的自然风光。

那年夏天,延森到了挪威度假。他在那里的日子非常悠哉闲适,还结识了192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诺特·哈姆生。诺特·哈姆生是一位著名的挪威作家,写过《饥饿》与《神秘》等小说。他还在《现代》杂志上发表了《潜意识的精神生活》,受到很多批评家的关注。

1898年是延森在文学创作上有突破性和成就性的一年。这一年,他出版了《艾纳·耶尔克亚》。和《丹麦人》完全不同的是,这部作品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不过,它在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上比《丹麦人》更加残酷现实。其中,主角名叫艾纳,他的父亲在希默兰一带做医生,生性残酷;虽然作品中对他的母亲描写不多,但我们能看出她富有个性。艾纳还有一个小伙伴名叫贝伦哈特·马尔格兰,在《艾纳·耶尔克亚》之后的作品《翁贝佛尔》中依旧有他的影子。贝伦哈特的父亲是瑞典的一个工人。艾纳和贝伦哈特一起玩耍时,两个人都显得非常粗暴。后来,艾纳与当地一个地主的女儿——贝蒂产生了纯真的恋情。作者用了明媚的文字描写这段感情,说它清新得好像利姆菲欧亚夏天的清晨。他们两个互相喜欢着,一起到河里欢快地游泳,嬉戏着、打闹着,但是这支轻快的恋歌遭到了贝蒂爸爸的制止。贝蒂的父亲非常生气,扬言要是发现艾纳再缠着自己的女儿,他就用石头砸死他。为了分开两人,贝蒂的爸爸把贝蒂送到哥本哈根的祖父母那里去,在那儿学习社交礼仪。至此,故事时间又跳跃到了艾纳二十三岁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艾纳由于长年累月过于苛刻的自我批评,导致精神上出了一些问题。无论是碰到什么人,他都可以和对方滔滔不绝地谈天说地。不过,艾纳谈论的话题要比《丹麦人》中塑造的主角更为广泛多样,思想也更为理智。比如,他说:“我只有在真正的自我中才能够做到内心安详平静,但如果没有碰到自己心仪的女子,则绝不可能到那样的境界。”又比如:“精神越紧张,那么碰到问题的反应就越灵敏。一个人只有用尽全身心的力量才能进步,人类总在不停地寻求灵魂的不安和波动。”这些话是多么的简洁有力啊!还有“我觉得生病只会让我更健康”等句子,都大有深意,引人深思。

艾纳的这些自言自语在他抵达纽约后就消失了。因为,当他从纽约回到希默兰后,贝蒂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小女孩了,她成了一个放荡的歌手。但艾纳不在乎,他心里还深深爱着贝蒂。为了有机会和贝蒂同台演出,他特意去学习唱歌的技术。终于,他有机会和贝蒂站在一起高声歌唱。两个人多次一同到国外各地巡回演出,在这期间过着双宿双飞的生活,就像他们少年时在希默兰那样。不过,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贝蒂的背叛打破了艾纳的美梦,他受到强烈的刺激,变得头脑发昏、精神错乱。艾纳日日夜夜都被噩梦缠身,走到哪里都会出现幻觉,最后在医院里因心猝去世了。由于他的死因,市政当局有权处理艾纳的遗体,医生对他进行了解剖,结果发现他已经患了脑软化症。

夸大的战地报道

在一段时间里,延森用他丰富的想象力,创作出很多内省的作品。在这个时期的前一年,他还写出了好几篇短篇小说,它们比《希默兰的故事》中的故事更为客观真实。一个月后,报刊《波里奇肯》的主编——维哥·荷洛普氏给了延森一个发挥他丰富想象力的机会,当时美国和西班牙战事正酣,他以战时特派员的身份被派遣到了西班牙。

延森也没有辜负报社的期望,他从西班牙发回的通讯稿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作是《斗牛》。这篇通讯稿采用纪实的手法,描写出了斗牛的残酷场面,给延森本人带来了很高的声誉。作品主要讲述1920年,一个极具天赋的斗牛战士瓦·贝蒙德的故事,在他和公牛搏斗的血腥过程中,这位斗士表现得像一位芭蕾舞者那般优雅。但斗牛却是延森非常厌恶的一项活动,他觉得应该把西班牙这个国家从世界地图中抹杀掉。

不过,在他返回丹麦的过程中,他又撰写了一篇让人印象深刻的短篇小说——《悲叹》,这篇小说又流露出延森对西班牙人民的赞赏和热爱之情。

回国后那个冬天,延森到了自己的故乡——法尔绪,在那里居住下来,开始一心一意撰写他的长篇历史小说《国王的失落》的第一部——《春之死》。

迈向历史

原先在小说《丹麦人》中的主角毕利斯·荷尔姆,在《春之死》中变成了一个生活在16世纪的人——米开尔·托伊亚逊,他是汉斯国王的学生。这个年轻人个性悲观,内心阴郁。他暗恋着犹太女孩史莎妮,却认为他们不可能在一起,于是只敢偷偷跑到她家院子外面,隔着篱笆窥视这个女孩。他在旅馆中偶遇了一群佣兵,并在和他们的交谈中听说一件事。自己的家乡希默兰有一个年轻贵族,名字叫奥图·伊瓦生。这个年轻贵族爱上了希默兰海滨的一个渔家女——亚奈梅泰,两人的爱情遭到亚奈梅泰母亲的反对,被迫分开。年轻贵族伤心之下加入了汉斯国王的军队,每年都奔赴战场参与到和瑞典的战斗中。关于奥图·伊瓦生的故事,米开尔早有所闻,但一直没有见到他本人。一天晚上,米开尔终于有机会见到这个年轻贵族的庐山真面目,但当时的场景令他伤透了心。那是在军队出发前夕,整个街闹哄哄的,他亲眼看见这个传说中的贵族正强暴自己暗恋的女孩史莎妮,但他却不敢挺身而出去拯救她。这时,恰好有两个巡逻的士兵经过,他们把史莎妮当作妓女那般辱骂了一通,并惩罚她去街上替他们搬石头。这个场景给了米开尔强烈的打击,也击碎了他初恋的美梦,他的人生似乎已经再无意义。唯一让他有动力活下去的,就是强烈的报仇愿望。懦弱的他只能回到希默兰,在亚奈梅泰身上发泄了他对奥图·伊瓦生的恨意。但是复仇后,他并没有感到预期中的快乐,只感到发自心底的悲凉。他不懂为什么会既自责又仇恨,也许,他终生都会活在阴影之中。对于米开尔来说,他在街上目睹到的悲惨场景,击碎了他暗恋的美梦,也把他心中的美好永远挤走了。颓废的他只能在绝望中沉沦,他决定不再上学,满心愤恨地加入了汉斯国王派去远征狄特玛逊的军队。

历史小说《国王的失落》的第二部是《巨大的夏日》。这篇小说的题目很讽刺,春天是播种时期,到了夏天自然就会成熟。

犹太女子史莎妮被希默兰的贵族青年奥图·伊瓦生强暴后,偷偷生下了一个私生子——亚克塞尔。亚克塞尔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他认为,人的一生未必都必须按常理出牌,他的这种思想也正代表着延森年轻时候的想法。延森认为,只要持有这种人生态度,生活中一定可以逢凶化吉。亚克塞尔的这种人生观给他带来了爱情。有一天,主教耶斯·安纳生·培利纳克在他位于奥森塞的府邸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会,在那里,亚克塞尔碰到了已经是中年的佣兵米开尔。两人交谈后,亚克塞尔决定和米开尔一起参军,加入到克利斯钦安二世率领的军队中去,远赴斯德哥尔摩去战斗。军队中,生性多疑的丹麦人米开尔和国王走得非常近,延森认为,国王那犹豫不决的个性足以让任何一个国家走向毁灭。米开尔和国王因为他们自身的个性走向毁灭之路。米开尔还在斯德哥尔摩写了一首五言十二音的诗歌:

“一直以来,我们翘首期盼着国外的幸福生活,但身在故乡丹麦,却又失去了人生真正的春天。虽然很想到国外看一看,增加自己的见识,可一旦真的置身异地,心里却满载着乡愁,很难在当地找到幸福。曾经非常吸引我的世界,现在只让我感到茫然,可是故乡丹麦却已经从我的记忆中抹杀了,现在的我,真是一个无根基的人!”

在此以后,幸福的生活和仇恨的感情,一直贯穿着整篇小说。即使当米开尔奄奄一息时,也把自己对亚克塞尔的不信任之情掩藏在心里。谁知,满心愤慨的米开尔居然神奇般地自我痊愈了,内心也变得平静起来。不过,要抓到亚克塞尔却并非易事,因为这个时候的亚克塞尔正在斯德哥尔摩的结婚典礼上。在那天婚礼的早上,亚克塞尔神情恍惚地想起在雪兰岛上的一个女孩。于是,他立刻离开了斯德哥尔摩,穿越瑞典,准备回到希默兰去。在路途中,他遇到了一个樵夫的女儿,他也因此把行程推后了。但他一想到过去的爱情,加上思乡心切,他又立刻回到了希默兰,和米开尔的一个女儿——印嘉订婚了。非常不幸的是,一天,米开尔也从外地回到了希默兰,那时,当地的农民正开心地赶往教堂去做礼拜。米开尔看到亚克塞尔,立刻拔出枪杀了他。满心欢喜、无忧无虑的青年亚克塞尔就在延森的故乡希默兰的一个旅馆前遇害。这个杀人场景,可以称得上是丹麦文学作品中将杀戮场景描写得最凄美的。

杀人并非好事,米开尔自己也非常后悔,但可惜没有后悔药卖。他虽然已经得到了国王的允许,可以到耶路撒冷去朝圣,来洗涤自己的灵魂,但国王克利斯钦安二世却仍没有完全下定决心让船队前行。当船队来到利黎·贝尔特时,大船已经在日德兰半岛附近停了下来,国王还是举棋不定,不知道到底是应该让叛徒上岸呢,还是继续逃亡到芬岛。在国王做决定的前夕,米开尔一直和国王待在一起。

“怀疑是灵魂的一种病。”延森在小说中这样写着。克利斯钦安二世一直举棋不定,结果直接导致他的失败。所以,直到19世纪末,丹麦人的心里还是深深地刻印着失败的耻辱,他们以时间来命名,称之为“1864年的失败”。在这个章节里,延森还认真分析了这次失败的根源,一直追溯到了1523年2月10日的一个晚上。从这一点我们可以发现,延森对丹麦历史了解得十分透彻细致。

《国王的失落》的第三部也即最后一部是《冬》。在这篇小说里,米开尔·托伊亚逊从耶路撒冷归来,恰逢克利门特大将和希默兰的群众遭到残酷的杀戮,这一打击,让日德兰的人民再也无法从悲痛中站起来了。

全球之旅

在写完《国王的失落》后,接下来的几个月,延森又接连发表了好几篇以希默兰为社会背景的小说,其中有一篇是《卡斯丁的最后之旅》。

《卡斯丁的最后之旅》讲述的是主角克利斯钦安·西连逊冒着寒风大雪,整整三天不眠不休,用车子把一个老农妻子的尸体从奥尔波亚运到了葛洛布里。葛洛布里的人们对于这个故事是非常熟悉的。

1902年3月,他终于决定暂时停下手中的笔,深呼一口气,到世界各地去旅游。而且,他还暗自下了决心,在旅途中,绝不会再写一个字。

他从丹麦出发,乘坐丹麦东亚公司的轮船来到了新加坡,在那里,他在到处是原始树林的马来多林和努独立逗留了一小段时间,这两个地方的景象给了他很大的触动。当他跋山涉水来到中国时,他只到上海和汉口溜达了一圈。来中国之前,他对中国是完全陌生的,不过,这次旅游总算让他看到了中国,他在《现代》中说:“当我从中国归来后,突然发现自己非常渺小。好像经过这次旅行,自己身上的某种东西遭到了破坏。这种变化在我的内心深处发生着,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自己有这种在根本上遭到了破坏的感觉。我只能感觉到,好像突然之间,自己的视野是那样的狭隘,有种身体短路的感觉。难道这就是宗教上所说的辩证法吗?”所以,从他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当时延森内心必定十分激动。

那一年冬天,延森在芝加哥度过,在那里,他破坏了与自己的约定,又拿起笔开始写作。他在芝加哥创造的小说《虎》连载在《丹麦开拓者》杂志的一月和二月号上。后来,他写的新剧——《要来的就会来》于2月1日在居住在美国的丹麦人中上演了。这部戏让观众印象深刻,主要讲述了居住在天寒地冻的芝加哥的人们,如何为了生计苦苦挣扎。后来,他为了鼓励人们,又创作了一篇以挑战为主旨的小说,即后来的《冰河》。当他第一次踏上美国的土地时,就有了个新的构想,准备把这个主题写下去,之后就出现了戏曲《歌姬》的第一幕,也就是之后的《德拉夫人》的原稿。在旅行的过程中,他还创作并发表了《法尔绪教会》以及少数的神话传说,不过换了一种出版方式,在其中加了天空色蓝帽子画家的一些插画印刷出版。

一口气完成这么多作品,延森十分疲惫,他再次需要休息。于是,在冰雪还没融化的春天,他又去了阿肯色州。这段经历,后来再现在他的神话故事《波多瓦特敏之女》中。离开阿肯色州后,他又取道纽约继续向丹麦的方向旅行。

改写《浮士德》

1904年,延森小说《德拉夫人》几经修改后出版了。这部小说极具讽刺意味,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的侦探故事,不过遗憾的是,延森在其中仅对灵交术进行了驳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篇小说也可以说是延森攻击自己父亲的一部作品。《德拉夫人》的主角是艾冯斯顿,他是个狡诈且残酷无情的人。他利用放映机引出幽灵,又使出美人计去诱惑坚持尼采主义的保守派科学家——爱德门特·荷尔。最终,艾冯斯顿本人因为恋爱问题自杀了,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把爱德门特·荷尔发现的一种新物质——铀偷走了,但故事并没有结束。《德拉夫人》是延森从《浮士德》中得到灵感,加以改编而成的。延森对此曾说道,歌德时代距离现代已经很久远了,我们应该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描写《浮士德》,即浮士德的探索者。当浮士德做出违背自己本性的行为时,一切不幸都会发生在他的身上。如果浮士德的故事放到我们现代社会,就是警醒那些希望可以长生不老的科学家,他们这样做是违背人性的。在《德拉夫人》中,荷尔是一个非常颓废悲观、具有波特莱尔法国象征派气质的诗人,和浮士德的性格很吻合。他的夫人丽欧琪·多拉是一个丰满、有着一副好嗓子的歌唱家。她有着一妻多夫的癖好,人生经历很丰富,也犯了不少错误,很像《浮士德》中的那个个性冷酷的格烈多菲。而艾冯斯顿代表的就是现在时代的魔鬼,是尼采所说的奉行超人道德的宗教骗子,是一个天才、强势者,性格奸诈而热情,又十分追求完美。所以,他想展示他本身不具有的天才灵感,就像那个盲目自大的侦探马逊那样,是华生博士和福尔摩斯的混合体。总之,这部小说非常滑稽,是讥讽式的悲剧,读者可能无法完全理解它。

在创作《德拉夫人》过程中,延森还创作了一些以希默兰为背景的社会悲剧故事,很多都非常精彩。例如,他在一篇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出生在希默兰的怪人,即雷声牛郎,他为了深入了解自己的故乡——希默兰,只身一人来到了葛洛贝里一探究竟;还写了翁培尔以及他的马戏团;以及天才“耶斯”,非常痴迷化学,如饥似渴地学习化学知识;又如《安妮与母牛》经常在各地的广播中被朗诵。除了这些,延森还发表了第二卷《希默兰的故事》。

《车轮》

延森在1905年又开始专心致志地写作,他开始写第二部以美国为社会背景的小说——《车轮》,它被报纸《波里奇肯》连载,是《德拉夫人》的续篇。在《车轮》读者的眼中,这部小说轻松愉快,又趣味十足,像沃尔特·惠特曼翻译好的诗歌。《车轮》主要围绕“佛斯特”来探讨佛兰克·诺利斯的资本主义和工人罢工等社会问题。不过,我们却不能把它当作社会小说来看。小说的主角是一位在北欧出生的体育作家——鲁夫·威尼布连特·李,后移居芝加哥。他野心勃勃,认为哥伦布算是最早的美国人。不过,他转念一想,这个长着一张长脸、有着一双淡蓝色的眼睛、脸上还点缀着些雀斑,就连头发都是红褐色的哥伦布,从他的祖先算起来,应该是在北欧居住的哥特人,不过后来迁往了南欧。哥伦布生性放荡不羁,他在美国的时候仍感觉自己一人在受着“失去国家”的思乡的煎熬,所以他也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旅居者。不仅是哥伦布,塞万提斯、还有来自斯堪的那维亚的堂·吉诃德也无疑都是德国人。堂·吉诃德是一个接受过正规训练的骑士,当十字军东征时,他们思乡的情怀促使他们远离故乡,离开意大利和西班牙,到世界各地去寻找有着大片森林的“天国”。为了寻找新大陆,哥特人找到了美国,对此,李这样说道:“我希望可以从极北地带的国家着手,描绘出我们伟大民族波澜壮阔的迁徙史。我要把开拓时代和殖民时代的历史面貌还原出来。不过,即使我的笔调纵横整个世界,最终的目标却都直指美国。”接着,他又得出了一个结论:“英国、澳洲、德国、荷兰、斯堪的纳维亚和美国等,其实是一个国家。”听到李这么说,艾冯斯顿非常高兴,他希望能利用这些观点,并借着在芝加哥寒冷冬天发生的工人罢工热潮,打着宗教的名义来鼓动那里饥寒交迫的工人。遗憾的是,他的手里没有工人们视为精神食粮的福音书。于是,他决定创作一些关于斯堪的纳维亚的气势恢宏的叙事性诗歌,以代替福音书。为了增加成功的筹码,他想先取得李的支持,但李坚定地拒绝了。艾冯斯顿却一心认为,通过他的劝说,李早晚会改变心意的。他坚持不懈向李灌输他的思想,最后却遭到了李的杀害。在《德拉夫人》中,侦探马逊始终在认真关注着整个事件的发展态势,最终,他得出的结论是:凶手并非科学家荷尔,而是艾冯斯顿。马逊在小说中一登场,就立刻发现了这宗案子,他私下一直四处收集证据,当他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后,决定重新调查整个案子。在这篇小说中,延森笔法灵活,让人不禁称绝。最后,李和一个董事长的女儿结婚了,当然,结婚的动机并非爱情,而是钱财。

“以往的事情我不想多说,更不想去对美国人的精神世界一探究竟。”李这样说着,在他眼里,小说已经是非常令人厌恶的事情了。

李的这种想法其实就代表着延森的想法。长期浸淫在文学中,延森心里对文学已经排斥好几年了。不过,他记者的职业素养提醒他,当前,最重要的并不是保留这些小说题材,而应该是培养并保有自己的报纸粉丝读者。所以,《车轮》发表后,他又起到了纽约,这一次,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构思,希望可以把自己对美国的看法表达出来。1906年7月开始,延森又接了《普利逊日报》的“橄榄枝”,替这份报纸撰写小说。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和丹麦的政党没有关系了,因为他希望自己可以站在更高的位置,给予他们以指导。为了能够让读者了解他的经验,他又写了好几篇短小精悍的《神话》和连载小说。1908年,文坛上连续出现了激烈的争辩,尽管延森本身与世无争,但也很受影响。

远古第三纪时代的小说

在这场文坛辩论中,延森因为观点的分歧被孤立了。这段时间,他非常想写一部关于顽固的小说,或许他的这种特性来自于希默兰。《车轮》是一部延森根据他在芝加哥过冬时的突发奇想而描绘的关于冰河时代的猿猴的神话故事。1907年,延森希望可以换个生活环境,于是他来到了挪威的犹东罕。在那里,他品读着德国人类学家的大作,并觉得,一个人要是有骨气,就应该经历过与寒冷相斗争的历程。这一思想在延森的脑海里生根发芽了,他也因此创作出了《冰河》(1908年发表)。故事发生在远古的第三世纪,讲述了瑞典曾经有过的原始时代留下来的热带树林,由于冰川融化而被全部毁灭了。

《冰河》的主角叫多连克,在他的整个家族中,只有他一个人有着反抗寒冷的想法,因为他认为寒冷是一个人。有一天,他终于下定决心,手持一把石斧顺着北方一直走,去寻找寒冷。在这个过程中,他一个人独居在冰河上,虽然没有火,但他还是活了下来。终于有一天,他有了重大发现,那就是寒冷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来自大自然的力量——这便是异教的源起。

在冰河上,为了填饱肚子,多连克靠打猎为生。由于食物紧张,即使他抓到的是人,也会毫不犹豫地吃掉。有一天,他在海边抓到一个名叫莫亚的女人。莫亚这个名字作者取得也是大有深意,它在丹麦语中和小孩子叫“妈妈”的发音是一样的,代表着“妈妈”的意思。这一次,多连克不仅没有吃了她的想法,反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一直对着莫亚笑。两个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情网,顺理成章,他们俩成了那一片天地中的第一对夫妻。从此之后,冰河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其他女人,两人过着一夫一妻的生活,并形成一种制度延续下来。在延森创作这部作品的时候,虽然神情是严肃的,但他的用语却非常幽默。

由于莫亚会很巧妙地贮藏植物,所以他们并不缺乏食物。有一天,多连克无意中发现了击石能够生火,所以,他脑海中一直存有这个想法。但是这个想法遭到了莫亚的否定,她甚至认为多连克是精神错乱,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生了很多小孩,人丁日渐兴旺,并一直居住在冰河上。多连克去世前夕,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发明了生火的办法。这时,突然有三个幻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一个是人类变成了山椒鱼,在位于海底的森林中生活;一个是现代机械化的芝加哥;还有一个就是有很多生物居住的森林。这三个幻影之所以出现,其实是延森想借此表达希望可以调和大自然和人类技术之间的矛盾的美好愿望。

《冰河》又以多连克的一个名为维兹比约的儿子为主角。他和自己的恋人渥亚远离冰河,途经瑞典和波罗的海,最终达到了乌布兰海滨。在那里,他非常需要火。正当他念叨着火的时候,有一座火山喷发了,让他无意之中得到了火。之后,当他用尽脑汁希望可以发明出车轮的时候,火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当维兹比约的父母在海边邂逅后,两个人身上那种对大海的热爱都深入骨髓,对大海的思念也经常让他们感到苦恼。父母的这种乡愁,也为维兹比约所继承。于是,备受乡愁煎熬的他再也控制不住了,为了能够征服大海,他开动脑筋,发明了船,并借着船横渡了波罗的海。在大海的对岸,维兹比约和自己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巴乌。巴乌懂得怎样驯服野马,因此可以在草原上尽情地奔腾。除此之外,他也一直勤勤恳恳地耕作着。

《冰河》一经发表,就得到了读者们的热烈欢迎,它无疑是一部成功的作品,但延森自己却并不十分满意。在后来的几年里,他只断断续续地发表了一些短篇文章。

不良少年的书

1912年,延森发表了他的第二篇叙事性诗歌——《船》。

这部作品是用孩子的口吻创作的,受到了当时很多社会上所谓不良少年的热烈欢迎。

《船》的时代背景是维京时代,故事发生在邻近威尔逊的一个渔村。那里的人口数量庞大,并且仍在快速增长,很多子女长大后都被迫离开自己父母,到森林里谋生。生活环境的磨炼,让他们骁勇好战,并热衷于聚在一起玩一些非常残忍的游戏。不过,这群青年不过是一个生命无助而灵魂又非常脆弱的群体。

有一天,他们偷来了一艘“长船”,经过一番商议,准备用这艘“长船”再从乌那·罗兹布罗乌船队那里盗来一艘海盗船。偷船的过程中,故事也达到了喜剧场景的巅峰。不过,这群青年不仅没偷到船,反而被海盗们取笑了一顿,最后,他们只好投降,加入海盗集团,并乘坐他们的船前往英国。后来,赫斯坦王命令船队必须派出一艘船去征服遥远的“天国”,也即那片已经“消失的森林”。于是,这艘船离开了船队,一路向南去寻找“天国”。

他们达到天国后,为了占领领土而无所不用其极,用尽一切卑鄙下流的手段把意大利的鲁纳城据为己有。他们的粗鲁行为,把维京人的浪漫撇得一干二净。

从天国归来后,船队又返回到哥本哈根。这时,船队的领队——格亚蒙已经成为一个权财双收的大富豪。于是,他掌握了话语权,成为秩序的维护者,不仅如此,他还被推举为帕尔乌斯修道院的守护者。

尽管小说《船》容易让人迷惑,但它还是用了人性温和的一面来结束,正如欧伦施莱厄的《罗哈的萨嘉》的结尾那般。但是,平常读者如果要发现这篇小说不过是游戏笔墨,可能要费上几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东方之旅

1912年11月,延森又开启了他的东方之旅,他先到柏林、日内瓦,后又到了丹麦,乘坐东亚细亚公司的曼顿号轮船向东方出发。这一次,他的旅程并非只为了游玩,而是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要对物理学上的一些现象进行探究,以便进一步了解古代的人物”。比如说,《圣经·旧约》中的《出埃及记》第二十四章十七节有这样的话:“耶和华的荣誉位于山顶上,出现在以色列人面前,好像烈火那般。”理智的摩西打破了人们对黄金小牛的崇拜,并采取多种手段,为人们塑造一种全新的信仰,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在人们心中树立起自己的威信。延森一直坚信,这一段的描写其实就是指西奈山火山喷发的场景。多连克和维兹比约这类强悍的男人应该是不可能找得到众神的足迹的。所以,他最终相信,人们对大自然的恐惧来自于本能。

他的这趟旅行,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那就是他上次全球旅行中去过的让他惊奇和感动的中国。在那里他发现,其实中国的农民和希默兰的农民非常相似,可以说和中世纪的欧洲人也非常相似。那里的农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中,他得出一个论断,那就是:人不应该按照人种来划分,而应该根据社会的发展历史阶段来区分。像鼠疫那样全球传播的人种论必将没有市场。

他从当时的北平取道西伯利亚、俄国、瑞典,后又返回丹麦。通过这次旅行,他创作出了一本异国的短篇小说集——《奥莉薇亚·玛丽亚妮》。其实他早就在构思这本书了,只是一直没下笔。这趟旅行归来,他先把《现代的序说》创作完成,可是写完之后,这本书的表达形式却又令他不太满意。在1914年3月,他带着《现代的序说》来到了纽约,那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本书没法出版。无奈之下,他又提起笔一口气把《奥莉薇亚·玛丽亚妮》写完了,并在1915年出版。《奥莉薇亚·玛丽亚妮》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长长的故事。

《诺亚尼·葛斯特》

在这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炮火点起,到处都弥漫着滚滚硝烟。残酷的情景让延森对温暖的爱情更加向往,也怀念起他那性格温和、一直在奥利斯·克罗乌居住的祖父。从祖父身上他获得了灵感,并因此创造出《诺亚尼·葛斯特》的主角——诺亚尼·葛斯特。

《诺亚尼·葛斯特》是由一个少年的自白开始的。少年说,以前,有一个坏心肠的斯堪的那维亚巫婆——欧拉女巫告诉他,当她燃起蜡烛的时候,她在烛光中看到了他的影像。因此,她预测,当这支蜡烛烧完时,他也会死去。少年母亲听到女巫的话,立刻把蜡烛吹灭了,并用布把这支蜡烛认真包好,藏了起来。之后,母亲对少年说,在他三百岁之前,也就是在欧拉夫·多利克瓦逊的时代到来之前,他都不可以去点蜡烛。

诺瓦尼·葛斯特是一个诞生于石器时代的人,在雪兰岛的海滨降生。延森在作品中,把他描绘成一个历经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的人。

在延森的笔下,诺瓦尼·葛斯特居住的雪兰岛上的这个小村落也非常原始。那里的女孩一旦成人,走在路上就有成人男子在后面追赶她,女子发现时,就会惊慌失措地往森林里跑。第一个追上她的男子,就可以把她据为己有。不然,就会由母权来支配掌控他们。

在这个原始的时代,主角葛斯特和他的恋人碧儿的爱情故事也特别感人,独具魅力。他们两个朝森林跑去的那段文字,作者写得非常生动形象,我们很难在丹麦文学作品中再找到这样动人的文字。

来到森林后,一开始他们两个在树上居住,就如达尔文描绘的我们的祖先那样,在松鼠常常出没的树枝上生活。之后,随着生活经验的增加,他们懂得了使用器皿,这是一个巨大的发现。同时,葛斯特还发现了怎样生火,他还发现了碧儿和他的不同,因为碧儿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而碧儿亦发现了葛斯特是一个热血男儿。自然而然,在天地之中,幸福和温暖把他们紧紧包围。他们也从小村落的原始野蛮向文明迈进。

不过,由于葛斯特的寿命特别长,几乎可以说是长生不老,碧儿则逐渐老去,退出了历史舞台。葛斯特逐渐步入人类漫长的文明史。

他跋山涉水,从亚细亚来到美国,并从美国到了火之国“麦哲伦列岛”旅行。在那里,他经常会被墨西哥人当作白神克萨尔克亚尔特,受到墨西哥人的崇敬。这个时候的葛斯特,已经来到了青铜器时代,成了那个时代的一个普通人,他和斯库亚的一个女奴一起生活。女奴死后,他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顺着尼罗河一直往上,来到了尼罗河的发源地,想去那里找寻死亡的岸,却一无所获。之后,他又来到了铁器时代。

在这篇小说里,延森还间接地提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他说:“葛斯特并非固执地认为北方人都是好斗的人,他非常喜欢有着史卡特的古代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诗人。”

葛斯特就像希默兰的原始居民那样,是一个纵横时空的行吟诗人,就如同“雷神牛郎”那样,不过,这类人还是可以理解的。

普洛米修斯的神话

1919年,延森还发表了另一部重要作品——《失去的天国》,其中涉及火山。

这篇小说把爪哇的火山格隆古·阿毕写成了瑞典的一座火山。那个时代,瑞典不仅有火山,还有大片大片的热带丛林。在一代又一代斯堪的纳维亚人心中,都藏着这座火山,它唤起了他们对气候温和的南方的怀念。最后,这座火山也成了天国的一个梦,那个梦把大片的森林也埋藏其中。而普洛米修斯神话则被改编成了菲亚神话。菲亚独身一人远离自己的部落,勇敢地登上神的火山,希望可以偷到火种。最后,菲亚被人们当作格隆古·阿毕的替身,像神灵那样被供奉起来。但菲亚的内心显然更为柔软,深藏着人类的灵魂。他常常主动思考,并因此懂得了日月交替运行的奥妙。最后,他还是没能幸免于难,被他的族人杀害,连尸体也被瓜分光了。也许,延森在这里是想暗指耶稣圣体的踪迹。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他终于把《漫长的旅程》这部重要作品完成了,又于两年后出版了《哥伦布》。1922年,他又很快就出版了《奇姆利人远征》。

五月的女王

为了写完《奇姆利人的远征》,延森打算再次从他的故乡——希默兰中寻找素材。他在《美学与进化》中这样写着:“我们常常谈到的圣母玛利亚,以及和季节有关的神话故事,都是从五月的女王祭祀的神话开始的。所以,这篇小说一开始就是描写五月祭祀的场景。在这个祭祀礼仪中,五月女王英格通过在希默兰举行壮牛竞技来征婚,哪个青年在竞技中获胜,哪个人就能娶到女王。最终,一个名为波伊利克的青年胜出,女王也就成了他的妻子。”

此外,延森还描述了奇姆利人在春季的祭祀中准备用青铜铸造一头壮实的牛,布鲁塔克也叙述了当时人们如何运送这头壮牛的场景,这充分说明了艺术作品的来源。五月的女王经常偷窥的那个混在奴隶行列中的希腊人——抽中纤也出现在小说当中。这位希腊人面临着被杀害用来祭祀的命运,就在他要丧命的千钧一发之际,主角葛斯特出现了,他替这位希腊人松绑,并把他救出,随后希腊人逃亡到南方去了。

第二部主要讲述的是国王波耶利克亲自带领奇姆利人长途跋涉、征服南方的故事。这部作品中,“五月的女王”已经逝世了,满头金发的维蒂斯则由于被将士们视为远征军之神——乌拉也与军队一起南下。为了确保胜利,那头青铜壮牛也被人们运过去。后来,罗马军队在拉乌底平原布好阵来迎接他们的队伍。在这场战斗中,波耶利克被杀害了,奇姆利人节节败退,维蒂丝也被罗马人抓去,在罗马市场上被当作奴隶拍卖。在这个时候,葛斯特又出现了,这次他化身为著名雕刻家——柯隆。如果不是他向之前的那位希腊奴隶——抽中纤说清楚事情的紧急程度和真相,那么,情况将会更加危急。

从这篇小说我们可以知道人们崇拜圣母像的缘起。艺术家、北方的金发女郎、怀抱孩子的女人等,这些传说故事,都和远古时代各民族迁徙有关。

上面提到的六篇小说,如果按照顺序排下来,就汇成了长篇小说集《漫长的旅程》。《失去的天国》主要讲述了在冰河时期的克连一带发生的事。《诺亚尼·葛斯特》的舞台和时空跨度都比较大,它的舞台从雪兰岛扩散到瑞典再到全世界,而时间则包含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奇姆利人的远征》则记叙了从希默兰直到罗马人大迁移时期的故事。小说《船》则讲述了发生在维京时代的雪兰岛和邻近哥本哈根一带,以及英国、西班牙、摩洛哥和意大利的趣事。《克利斯朵夫·哥伦布》则讲述了发生在哥特时代的神话,并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故事作为小说的题材。“哥特式”是指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出现的一种建筑形式,它的特色主要是尖尖的塔顶和拱璧,在12-15世纪极为盛行,这段时期也因此被称作“哥特式”时代。

哲学作品

延森对《漫长的旅程》非常满意,为了增加它的分量,让更多人赞同他在这部作品中阐述的基本思想,他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支持这个思想的作品,如1923年出版的《美学与进化》、1925年发表的《进化与伦理》、1927年出版的《动物的蜕变》、1928年出版的《精神的目标》以及1941年发表的《我们的起源》等。

他的这一系列作品中,有很多笔调都非常轻快明朗。1925年至1926年冬季,他来到了埃及和巴勒斯坦地区旅游,这次旅行带给了他不少的灵感。例如,他阐述全新理论的《精神的目标》,其灵感就来自此次旅行,内容也非常生动。《现代的序说》也是采用旅游札记的方式来写的。在这些作品中,延森还自娱自乐,采用喜剧的方式塑造自己的形象,也给读者带来了不少欢乐。在古埃及游玩时,他在埋葬古埃及王的耶尔·库尔山上找到了一把制作于第四纪初期的手斧。这个小发现让他惊喜不已,远甚于眼前的美丽风光带给他的快乐。之后,他还在橄榄山上找到了一把石器时代的石斧,这把石斧的材质,和耶路撒冷路上的石板是一样的,都是取材于黄色的石灰岩,不仅坚固无比,而且走在上面能发出阵阵响声。这些发现让延森的心情大好,就像在意大利旅行的歌德一样。走在路上的延森,快乐得好像是一个手持槌子的地质学家。

在德国军队的占领下,延森为什么会想到要探究“我们的源起”呢?很有可能就是他想要借此机会来对德国人揶揄一番吧。对于北方人的金色头发,他觉得很有可能与那里常年湿润的气候有关。他曾经在文章中这样写道:“远在冰河时代,北方人长期居住在黑暗的洞穴之中,常年见不到太阳让他们失去了色素。可能这个原因会让人不那么痛快,不过这里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古时候,人们家中养的猪本来都是黑色的,后来由于一直在猪圈中饲养,它们身上的色素逐渐褪去,眼睛也成了蓝色的了,这个例子就可以很好地说明北方人的发色问题。”

他的一些作品,如《动物的蜕变》《精神的目标》及《我们的起源》,都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让人赞叹不已。不过,他在六十岁时创作的、于1935年发表的小说《鲁诺博士的诱惑》,和1936年出版的小说《库兹隆》,则比之前的作品稍微逊色些。

纵观20世纪文学界的作家,约翰内斯·延森可以算得上是文坛上的巨擘,一如19世纪的文坛巨擘欧伦施莱厄那样。为了表彰这位在文坛十分活跃的诗人,1929年,瑞典的伦多大学授予延森名誉博士。从此可见,瑞典人民非常了解延森在文学上的价值。1944年,瑞典学院还决定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他。这让我们知道,瑞典人民不仅是肯定,更是推崇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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