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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及其作品

时间:2023-1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易斯的哥哥比较安于现状,顺着父亲的意愿成长,很快适应了小镇的环境。孤独与寂寞伴随着刘易斯的整个童年。两个月后,刘易斯和纽约一家时尚杂志的职员葛丽丝·丽文斯东·黑格尔小姐结婚,新居位于华盛顿的长岛波特。小说中合理运用了一些写实的手法,结合刘易斯在运牛船上工作的体验,巧妙地利用滑稽的乐天派的语气,勾勒了一个正直、平凡且

如果大家了解辛克莱·刘易斯的过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平凡的孩子,竟然能成为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就算你读了他前期的作品,依然无法相信这国际性的大奖有一天会落到刘易斯的头上。这足以震惊美国国内和整个世界文学界。

1885年2月7日,一个普通而寒冷的日子里,哈利·辛克莱·刘易斯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索克中心镇,这个镇给刘易斯的童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糟糕印象。父亲是一个老旧、顽固又小气的乡下医生,在刘易斯出生前几年才带着两个孩子从威斯康星州来到这个偏远的索克中心镇。那时候索克中心镇只有不到三十年的历史,处处破旧、脏乱,伴着美国西部边疆城镇的各种传说和色彩,人们的思想亦是杂乱不堪。刘易斯的哥哥比较安于现状,顺着父亲的意愿成长,很快适应了小镇的环境。但刘易斯却不能适应,因为他身体很弱,协调能力不够出众,不能跟小朋友们打成一片,更不能跟着父亲和哥哥去打猎、钓鱼。刘易斯长了一头红色的头发(朋友嘲笑他为“红发刘易斯”),长相怪异,脸上全是青春痘的痕迹,他追求过的女孩不但不同情他,反而嘲笑他。不光如此,镇上所有的人,包括家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古怪的男孩子,他在镇上就是一个笑话,没有人跟他接近,别人想开玩笑嘲弄人,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他。孤独与寂寞伴随着刘易斯的整个童年。他对这个镇完全没有感情,这段经历使他对小镇庸俗偏狭的生活深恶痛绝。他一到青年就下定了决心要远走高飞,所以选择大学的时候,他选择了到遥远的耶鲁大学去深造。

在耶鲁大学的时光,也并非一帆风顺。当初去的时候,父亲也同意并出了一笔赞助费,但在入学之前,他必须要花费大半年的时间在一所不知名的专科学校预习。他认为这个预习完成之后会对他的大学时光很有帮助,这些经验会帮他完成学业,交到朋友甚至女朋友。但事情并没有刘易斯想象的那么完美,耶鲁大学是一所贵族学校,他这样一个破衣烂衫的中西部乡下男孩站到这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在经历了这段失落感之后,刘易斯把学业放在了大学生活的首要位置,在文学创作方面,赢得了某些教授的赏识,这更加鼓舞了刘易斯打算在文学方面大干一番的决心。很快,笔和纸就变成了他最好的朋友。高中时期,刘易斯曾试着写过一些唯美感伤的小散文,获得过好评,在大学他继续写诗和散文,但更多时候在构思小说。刘易斯早期的诗歌有模仿但尼生(Tennydon)和卢亚德·吉卜龄(Rudyard Kipling)等名家作品的痕迹,散文也没有主题思想,堆砌辞藻,矫揉造作。虽说如此,在大学的文学杂志上,这样的作品却备受欢迎,这使他更加确信他马上就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了。

刘易斯痛恨生他养他的那个小镇,为了避免回到那里,有两年的暑假他都在驶往英国的运牛船上打零工。在某个夏天,他终于回到家里,因为没有朋友,所以他闷在家里,开始构思有关这个城镇的小说,《大街》的框架形成于此,只不过他还没有动笔的打算。

在大四的那一年,刘易斯突然感觉到大学生活极其无聊,毫无理由地令人厌烦,所以他离开了,到了一家叫做黑利康会堂的地方当门房,这里属于厄普顿·辛克莱创办的社会主义居民试验区。在黑利康会堂待了一个月之后,他去了纽约,准备大干一番事业,做一个自由撰稿人。可想而知,在残酷的经济体制下,没有任何固定经济来源的刘易斯,只靠发表一些作品在并不太有名的期刊上为生,这样的收入极其微薄,父亲也从来不资助他,因此他陷入了真正的贫困之中。后来,他为《横渡大西洋传奇》杂志做法文和德文的翻译工作,收入依然仅够维持基本生活,而且饥一顿饱一顿,相当不靠谱。1907年夏天,刘易斯选择离开纽约前往巴拿马,在那里寻找工作,但那里基本属于未开化地,现实与梦想的差距越拉越大,曾经努力过但却都归于失败。于是,走投无路的刘易斯再次选择向父亲求助,并借助父亲的资金回到纽黑文,回到耶鲁大学重读大四,于1908年毕业。虽然比他同学晚毕业一年,但就是这一年,大量的社会经验、人情冷暖,为刘易斯以后的创作之路开拓了眼界,积累了经验。

从毕业到开始写他的第一部小说《我们的雷恩先生》,整整六年的时间,刘易斯都在美国不停地奔波,经历了各种工作和各种磨难。他曾做过爱荷华·瓦特鲁州《地方报》的采编记者,还曾做过曼哈顿地区慈善机构的项目工作者。很偶然的,一篇短篇小说收到了七十五美元的稿费。他随即前往加州的卡摩尔,这里是一个刚刚发展的艺术家乐园。刘易斯与杰克·伦敦(Jack Londn)在此相见,相谈甚欢,并把他的故事构想以五到十五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对方。在这个时期,他还构思了一篇有关美国劳工的小说,但并没有落实。后来,刘易斯被《旧金山报》雇用两个月,同样在美联社的旧金山办事处做了两个多月的记者。后来因为一些理由,他再次起身前往东部,到华盛顿去给一本名为《波特评论》的杂志工作。这本杂志的主要目的就是让聋子讲话,而他主要的作品基本都发表在一本相当可笑,还标榜自己是新思潮、新概念的《鹦鹉螺》杂志上。在业余时间,他开始了他第一部小说《我们的雷恩先生》的创作。为了方便出版,他觉得纽约的机会可能更大一些,于是又回到了纽约这个给他留下痛苦回忆的地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甚至还在弗洛里克艾·史笃克出版公司找到了一份助理编审的工作。

1910年到1915年,在纽约这五年的时间里,除了那份助理编审的工作和偶尔兼职其他的工作能给刘易斯带来少许固定收入之外,时常入不敷出的他也必须写一些有悖于他思想的文章来补贴家用。为了赚取一个月必需的生活经费,他以“汤姆·葛雷姆”的笔名给史努克公司写了《徒步与飞行》,内容是迎合小朋友口味的有关小男孩冒险的童话故事。而当他完成他比较深刻严肃的小说《我们的雷恩先生》之后,史努克公司却拒绝出版,最后由哈珀兄弟公司于1914年2月出版发行。两个月后,刘易斯和纽约一家时尚杂志的职员葛丽丝·丽文斯东·黑格尔小姐结婚,新居位于华盛顿的长岛波特。他的第一本小说除了销路不好之外,其他的都还可以被读者接受。其原因在于小说的人物风格有模仿英国畅销小说家何塞尔·乔治的痕迹。小说中合理运用了一些写实的手法,结合刘易斯在运牛船上工作的体验,巧妙地利用滑稽的乐天派的语气,勾勒了一个正直、平凡且卑微的店员向上挣扎的故事。尽管如此,但却明显体会不出作者有任何成为一位伟大的讽刺家的征兆。

第二部小说依然沉寂,销路还不如第一部。这本叫做《鹰的足迹》的小说于1915年出版发行,主题是有关于最近刚刚发明的飞机,内容新潮但并不贴近生活,但这种讨论当前问题的作品越发能体现出刘易斯写作的特征来。这本小说没有让他摆脱贫困,他依然需要上班前后在家里或者班车上写作。

很多事来不及思考,就这么突然发生了,人生就是这样。刘易斯的几个短篇故事突然大卖,高价被《周六晚邮报》收走,这笔意外的财富让他辞掉了工作,开始自由从事写作。自由的刘易斯立即选择带着太太出发环游美国,作为成功者的他经佛罗里达和芝加哥回到索克中心镇的时候还买了一辆福特旅行车,带着老婆衣锦还乡。随后又到西雅图、加州、新奥尔良,最后回到纽约的时候是1917年,刘易斯的第一个儿子威尔斯出世了。在1918年的冬天,他们旅居在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1919年又去了明尼亚波里。1919年到1921年,他们才回到华盛顿,这几年的经历和生活为刘易斯以后写《大街》做了铺垫。

在这旅途奔波的几年,刘易斯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给一些畅销的通俗杂志大量供稿,同时也写了很多本书,但基本上都是长篇连载的小说。有一篇描写一个老人糊涂剧集的小说,叫做《无辜的人》,应该是刘易斯全部作品中最差的一部。1917年还有一部作品《费力的事》,论及了女性在商业界的地位以及和男性竞争的故事。这篇小说获得了好评,是刘易斯早期小说中最好的。1919年的《自由的空气》,是一部用感伤的情怀来讽刺在环游美国的旅途中所遇到的种种不便,以及年轻人恶劣的没素质的举止。在刘易斯完成《自由的空气》一书之后,他同时开始创作《大街》,并于1920年秋在华盛顿完成出版。刘易斯在大三暑假回到索克中心镇时构思的情节,终于落到了实处。因为《大街》这部书,刘易斯突然间完成了他长期的学徒写作生涯,一夜之间赞誉扑面而来,虽然有一部分人认为他臭名昭著,前期那毁誉参半的评价让他抬不起头来。但这部书,批评家却集体失声,一起叫好,这也让刘易斯享誉盛名。

我们虽然很难想象当时因为《大街》这部书所引起的文学界的巨大骚动,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刘易斯早期有过不少读者,大家并没有把他能跟《大街》这种文笔细腻、语言优雅的作者联系在一起,这种转变几乎是颠覆性的、几近野蛮的。而对于大部分第一次读刘易斯著作的人来说,这本书彻底揭露了美国小城镇人们的骄傲矜持、单调刻板、平庸丑陋和愚昧无知,就像把自已带入其中一样。美国人写的小说看来也是值得一读的。这两种读者的两种见解,其实都不十分正确。

《大街》是刘易斯的第六部长篇小说,他结合了之前五部小说的精华,从而使《大街》中的各种见解和描绘手法显得更加真实贴切,引人入胜。其实在早期的每一部作品当中,都有同样的模式在里面,一个人面对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制约,挣扎反抗,企图挣脱锁链,虽然某些地方成功了,但最后还是屈服于大环境之下。这种故事,就是构成卡萝尔·肯尼科特这个鲜活人物的模式。比起之前作品来,《大街》抛弃了一些与现实脱节的地方,更贴近了大众的真实生活,摒弃了一些感伤的乐观,增加了慎重和精致。在讽刺方面虽然和前期作品的格调一致,但显得更加真实,这主要缘于他细心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和客观真实存在的事物,把美国人生活方式中共同的缺点,如传统习性、地方主义、狭隘的思想和唯物主义都统统揭示出来,让读者感同身受。

本书描绘了美国乡村传统生活中最真实的一面,这些景致主要表现为“发霉的乡下学派”。默尔德斯·尼克松、巴斯·塔金顿和其他人代表着纯真、善意、美好以及幻想的苦恼和成就,他们属于保守派,反对人际冷漠、冰冷、充斥着失败和野蛮的城市文化。另一方面还有一种通俗的传统乡村生活,贫穷、未开化而且人际冷漠,这种传统早就被一些知名作家批判过。而辛克莱·刘易斯在描绘前一种较不通俗的乡村传统文化时,通过尖锐的强调技巧,把这种文化提升到最高的意境。这就是美国现有小市镇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文化借助《大街》表现出来,让成千上万的人认识到并融入其中,被迫面对这不愿揭开的伤疤。

初读这部书,很多读者都会同情卡萝尔·肯尼科特这个傻里傻气的年轻女子。说她傻是因为她的理想主义,她那些有关“戈弗草原”的构想,无论如何都是理想化而且不可能实现的。再次阅读就会有部分读者发现刘易斯所同情的是她那可怜的丈夫肯尼科特医生,这个善良又任劳任怨的乡下医生,对自己的业务尽心尽力,并通过高超的医术获得大家的肯定。这种本质上的差异,是一个出色的小说家所特意营造出来的。如果说刘易斯讽刺的是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那么对于这些人而言,本质上的意义不可能改变。卡萝尔向往的那种生活,也应该是肯尼科特所能达到的生活层次。刘易斯的小说,本质上大体都是如此。

旁敲侧击的嘲讽,在刘易斯看来远比正面教育一个人要有效得多。所以他描写完小城镇一副破败景象之后,马上就把选题搬到美国的中西部比较商业性的大都市去了。在这里,对于中产阶级旁敲侧击的嘲讽更明显,将中产阶级的卑贱描绘得更加淋漓尽致。1922年,我们要谈到《巴比特》的出版,由于这本小说,他成了美国当时最知名的讽刺大师。刘易斯通过这部小说也总结了他特殊的写作手法,不去以指定人物、环境或论点为主线开始,而以一个大家广泛关注的主题为开始:某一职业、中产阶级中的特殊群体,或者是某一阶层中产生的特殊问题。这种贴近生活的选材让读者感同身受,刘易斯也容易有针对性地接触到其中的代表人物,并努力钻研,做翔实的札记,甚至连有特征的名字、说话时的习惯动作、环境的细节变化和社交场所中人们的行为都列入其中。就像编一本剧集,首先要在生活中把演员选好,这些演员并不是大腕明星,而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刘易斯通过详细了解,能为每一个普通人写出一篇详细的传记来。选好了演员,他就可以把他生活中那些零零碎碎的经历整合到一起,绘出一幅完整的蓝图,然后把它扩展到自己的草稿当中,之后就是无数次的修改和剪裁,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才得以诞生。以《巴比特》为例,在刘易斯写作的过程中,他去过美国许多的大城市,就是为了寻找天顶市的原型。比较明显的是,这原型应该是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因为在那儿,他把皇后城俱乐部当作了落脚点。

《巴比特》在文学圈子里,远比《大街》要轰动,这两部作品带来的口水战让刘易斯经济和事业上都获得了丰收。在《巴比特》中由于巴比特嘲讽了美国企业界,严厉批判了中产阶级的恶行,而被保守的评论人所咒骂,但在社会上,巴比特这一形象却被许多人士所接受,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大大提高了《巴比特》的销量,使它成为一部相当成功的作品。它以小说主人公为书名,不仅在语言上推陈出新,而且就算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更合适的名字来给这部小说命名。小说问世之后,巴比特这个名字便成了一切市侩的代名词,也成了美国资产阶级虚伪、庸俗和两面派的生活作风的典型称谓。

美国南北战争之后,商人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越来越重要,在作家的笔下,总是将这些商人的形象具体化、高大化,称他们为能独立自主而且又有干劲的企业家,十分令人钦佩。他们的生存状况关系到美国经济的持续扩张,小说家关心的正是这一部分有财有势的人,而并非一些像巴比特这样的小角色。不过,还有更多的小说家论及这些企业大亨的时候,都会谈到其没有人性的剥削,和为了追求利益丧失伦理和道德的思想状态。以西奥多·德莱塞为前瞻,美国的商业社会就像一个无情的巨人,强势的个人本位主义占据了主导地位,形成的资本集团和互相野蛮的竞争就由于个人的本位主义思想,腐化堕落到令人难以理解的地步,至于善良和道德,早就从他们的字典中被划去了。

时间从南北战争过渡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经济界受战后影响,迅速扩张,出现了众多小生意人和中等商人。这一切的根源依然是强大而自以为是的个人主义浪潮,这个浪潮逐步为大众所接受,也慢慢走向沉寂和消亡。小企业家们追求利润,除了自我生产销售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创新,他们比南北战争时期的前辈所走的道路更不顺畅且令人窒息。《巴比特》诞生于此时,算是记载了这一历史变迁。这个有着新鲜特征的小人物,在认知上是道德的,却是傲慢与伪善的道德,认知上的缺陷让自己的道德经常为人诟病。巴比特缺乏个性,进而怀疑别人做事的动机,他认为私人企业没什么可持续性,人云亦云,毫无自信心与勇气,所以他以他满满的口才想要在人群中寻找安全感。这种时常找不到自己存在感的家伙就是大家常讲的那种“广结善缘者”,一旦他与那些互助俱乐部、共济会、商业社团脱离,便马上成为一个六神无主的人。他的友谊来自互帮互助的团体,用公共关系来代替人际关系。理想被现实的各种企划公式所占据,没有艺术性地生活着,对于阴谋诡计、物质还有金钱,几乎可以天天顶礼膜拜了。

综上所述,《巴比特》一书中提到的诸多文化现象并不像实际初始的一样。与古老的小说中庄严、肃穆的氛围不同,《巴比特》极尽讽刺意味,嘲弄着那些邪恶的、卑劣的思想和行为,让小说中和现实中那些碌碌一生的小丑们,置身于荒唐可笑的事件和恐惧的感觉中。随后就会更加理解乔治·巴比特这个人物自始至终也是个可悲的家伙。

“自我挫败”的情景,往往是刘易斯小说中典型人物经常置于的环境,角色跳不出这个环境,虽然环境之外有许多让他感兴趣的事物,他拼命努力去追求他们,结局却只有两个:成功或者失败。这两种结局其实归根结底只有一种结局,那就是巴比特式的失败,或者说是几乎失败。这种悲怆的感觉通常通过诙谐性的角色去表现,使读者产生共鸣,也提升了他早期小说的水平。到后来,这个事实加上刘易斯小说中略为沉重的史实记录,能够掩盖住小说本身的悲怆感觉。绝大多数读者只看到《巴比特》里H.L.麦肯斯所讲的悲观(他狂热地颂赞这本小说)。麦肯斯认为,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根本就不适合人类生存,而是灭绝人性的兽性化的丛林。不过,刘易斯有意在他的下一部小说《阿罗史密斯》里暗示,至少还是有希望存在某些人物身上的,如保罗·李尔斯林和尼克·东尼。保罗属于不成熟但对真正的美有着确定性和敏感性的人;而尼克则是一个对公理正义不抱有什么希望的保守主义者。刘易斯甚至暗示希望也存在于乔治·巴比特这种妄自尊大的行为和对友谊的需求上;他赤裸裸地追求外在美,认为外在美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即使他从来不曾拥有;他用原始的欲望和笨拙的企图去追寻那些超出他能力范围的感情生活;在经济浪潮动荡不安的年代,他迟钝的让人发笑的感觉只能让他顺从命运,从而一步一步走向灭亡。简明扼要地说,刘易斯在《巴比特》里透过整体的描写,让人们感受到,一个堕落的中产阶级,也可以在他自嘲的同时受到周围环境给予的震撼。

刘易斯在塑造尼克·东尼这个人物时,他早年构思的一部有关美国劳工运动的小说又萌芽了起来,尼克属于一个激进派的劳工律师,为此,刘易斯从欧洲回来后,回到美国中西部,怀着这部小说的整体框架,开始着手调查。在芝加哥一次偶然的聚会上,他的框架得到了一个年轻的医学科学家保罗·德尔·古夫的诱导(以至于他推翻了以前的主题)。保罗·德尔·古夫想让刘易斯以医学界的腐朽做法为主题来开展这部小说,他知道刘易斯最近得到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支持和赞助。刘易斯觉着这个主题足够伟大,适时地扩展了他的“访查”,并让保罗·德尔·古夫做他的助手。刘易斯写《阿罗史密斯》是比较得心应手的,早年他父亲就是一位乡村医生,这样的家庭背景让刘易斯在专业性上有了基础,但这基础的专业性只够用来描述主人公早年的场景,这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保罗·德尔·古夫的经验又显得很重要。在刘易斯深入了一些复杂的医学研究之后,决定和古夫共游卡利宾,其后又到了伦敦。这些场景都在《阿罗史密斯》中一一体现,最终刘易斯在古夫的陪伴和指引下,完成了这部划时代的作品。

《阿罗史密斯》这部小说聚集了许多理想主义者,刘易斯或许想把它与早期的小说区别开来。理想化、唯物化充斥其中,一大批为了追求真理而献身的纯粹的科学家,如哥德利伯·颂德利司、泰利·威奇、阿罗史密斯自己,都不是那种以追求商业而生的人,也不屈从于金钱的压力。该小说还称颂了一个理想主义的女英雄,罗拉·马丁夫人。最终,罗拉因为意外死去,但这并不能使这些洁身自好的科学家向基金会妥协,反倒是他们真实的价值意义支配了这个故事,这与之前小说中鲜明的嘲讽对象有着强烈反差,形成的关注和赞誉也是空前的,不需要理由的。这部小说获得了普立策文学奖,但刘易斯出于对《巴比特》没有得到这个奖项的不满,反而拒绝了这个得奖。这一次的拒绝并非刘易斯本人行为怪异,而是一次公开性的反驳。如果刘易斯接受了这个奖项,那《阿罗史密斯》为他在短期内赢得的小说家的新声望便会被瓦解。这次公开的反驳的意义,远大于接受这个奖项的意义,美国人就是这样,刘易斯内心很清楚。

在《阿罗史密斯》之后,刘易斯又新出了两部作品,第一部《曼特利》和第二部《埃尔默·甘特利》。两部作品依然是毁誉参半,第一部脱离了生活,把故事设定在一个加拿大的荒地上,类似一部荒诞的喜剧。这个故事的取材可能来源于巴比特在缅因森林里度过的无聊假期,也可能是从阿罗史密斯归隐罗蒙山庄中所提取出来的。但更有可能是刘易斯那身为野外生活家的哥哥给他安排的一次糟糕的实地旅行所进入的瑟斯肯荒原,刘易斯把它写出来,基本有悖于自己的思想。第二部作品再次抨击了美国人内心深处最敏感、最不能被触动的东西,那就是暴行与伪善的宗教习俗。美国人认为这种宗教习俗体现了他们的忠诚和信仰,如今刘易斯将本质体现在小说中,他们表示不能接受,这也是这部小说最不堪的地方,从而引起了极大的骚动。

为了《埃尔默·甘特利》,刘易斯又用到了他那特殊的写作手法。他亲身旅居在了堪萨斯,找来一个合适的助手,读了上百本和主题有关的书,访问了一些人作手记,甚至每个礼拜还去和一个牧师团聚会辩论,他参与所有的宗教团体,把自己也置身于教堂里讲神学。有一次他甚至提出一些问题并要求上帝在十五分钟内反击他,可惜的是上帝并未开口,因为它不是实际存在的。这些文字也都如实呈现在《埃尔默·甘特利》的记录当中。

《埃尔默·甘特利》的结构与《巴比特》类似,但被分成了三大部分,每一部分都各自独立,英雄主角埃尔默的性格演变贯穿 始终,不变的只是其乖张的德性。书中两大部分都暴露了主角与一个女人之间明争暗斗的紧张气氛,但又不时显现出主角自鸣得意、稳占上风的风采。刘易斯在第一部分讲述了环境和“巴狄斯特”式的教育,他成为一个宗教学者的授任礼,他首次布道及其他一些事情。第二部分则由作者引领我们在古怪的夏隆·菲尔可娜的陪伴下,开始了其传道师的生涯,最终因为菲尔可娜的引火自焚而告结束。第三部分讲述了作者所展示的新思想的体验与他在基督教卫理公会上的崛起,埃尔默拒绝与克莉奥结婚,并且逃离了海地。克莉奥将他置于舆论的漩涡,虽然最终克莉奥失败了,但她临刑时埃尔默的断言——美国还是一个未开化的国家,它从来都没有被我们改造成一个道德的国家——却让读者印象深刻,好像跟随着刘易斯进入了另一个新的思想浪潮。

赤裸裸地揭开了人们保留了很久的伤疤,刘易斯的这部作品让人们反思。这并不是一部喜剧,更不是人们想象的肥皂剧情的卡通片。事实上他长久以来情感上的反叛,使得这部小说严肃而又有内涵;而他对细节具有真实性而又相当坚韧的描写,又使这部小说如此贴近生活。如果说《巴比特》批判了大多数美国人,《埃尔默·甘特利》批判的则只是一小撮美国人的生活,可以想象,难度更大。而在具体的情节里面,正义、善良、诚实的牧师们被邪恶打败,但却隐藏在情节当中,内涵在其中,并未蓄意描写。这本小说的主要情节,浓墨重笔且语出惊人地完整描述了美国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宗教腐败,使这些生活在阴暗世界当中的东西无处遁身,但却又没涉及人道主义和宗教本身,那可真叫一个残酷了。

刘易斯先生肯定会受到来自各方宗教人士公开的抨击,我们可以预想到的是,这样的抨击只会增加书籍的销量。在美国历史绝对没有一本小说,有充分的理由让作者蹲进监狱里;很自然,麦肯恩又在那里借题发挥了,对他来讲,这本书就是真理,写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另一个“伏尔泰”!

1926年夏天,当刘易斯受到舆论抨击而书籍大卖之时,他的父亲突然离世。家庭的变故,加上当他回到华盛顿后与妻子争执不断,他认为,离婚是当务之急,他已经无法忍受。所以,当《埃尔默·甘特利》完笔,他以寻求新的主题材料为由逃向了欧洲。当邂逅了一个闻名欧洲的美国新闻女记者道格拉斯·汤普森的时候,刘易斯马上就有了第二任妻子。在认识汤普森之后,刘易斯即开始着手写作《多兹沃兹》。山姆·多兹沃兹是工程师出身的百万富翁,曾设计过美国最早的汽车,同时也是一个作家,只不过书不太畅销。这个故事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就是在描写刘易斯首任婚姻的恶化及对第二任太太展开的追求。

在《多兹沃兹》的写作中途,刘易斯还将一个短篇故事扩展成了小说,风格类似《巴比特》的一系列独角戏。1928年发表在《美国使者》杂志上,名字叫做“认识古力吉的人”。这一独角戏的主人公是一个极其愚蠢的名叫罗威尔·夏曼兹的家伙。刘易斯在勾画这个人物上用到了一点点刘易斯式的作者形态;只不过这本书更加极端一些,极端的风格超越了《巴比特》。刘易斯太擅长模仿美国中产阶级说话的口吻了,荒唐的语言和轻佻的口头禅张口就来,这就是刘易斯的天赋么?

1928年,当刘易斯在伦敦结婚之后返回美国,完成了《多兹沃兹》的写作。在一些权威文学评论杂志上,刘易斯再次被肯定地称为是一个优秀的美国人。这本书的风格更像他之前的作品,除了《埃尔默·甘特利》。相同的框架架构,却描绘出了不同的人和事,当然,谁也不可能第一次通读就能领会其中的内涵。《多兹沃兹》有别于他早期小说的是,他给予了中产阶级充分的同情。在刘易斯早期的小说中,嘲讽的字眼贯穿始终。在嘲讽完西部市民的地方主义之后被大家认为他背叛了他们的西部,现在,他又嘲讽那些莫须有的、巴比特式以低级趣味为主的批评家,并从《多兹沃兹》中得以充分展现。刘易斯现在或多或少地用更尊贵的称谓来形容中西部的人民,比起早期来,显得更温和。小说中,他抨击了自以为是的、打肿脸充胖子的欧化思想,而赞颂起美国人的自信、正直和谦逊。更有甚者,他让一个行尸走肉般的美国商人,发现了他认为正确的美国式的生活方式,在生活方式的指引下,他可以生活得像个绅士。这种风格的变化是毋庸赘述的。

《多兹沃兹》和之前的几部小说是在一个国际大环境之下的必然产物。20世纪20年代,就跟末日似的,全球经济危机爆发,美国也不甘人后地陷入重大的不景气。经济的崩溃像革命一样推翻了既定的行为和道德,所有的理性都不能控制住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而刘易斯的四部重要的破坏旧习的著作无疑成了新革命文学上的主要课题。但一直持续到1930年初期,这种破除旧习的浪潮已经接近尾声,刘易斯所要面对的是两个极端选择:第一,作品选择隐含慵懒贵族气息的题材,类似F.司格特·菲格尔德的小说一样,借着学院批评来说明意义而闻名文学界;第二,作品中激进地表达了革命“劳动阶级”的气息,更贴近大众,类似许多激进派 “普罗主义”作家所揭示的那样。在《多兹沃兹》中,刘易斯摒弃这两种极端,他坚定地以中产阶级、中西部人民为题材写作,忠实地保持了这份财产的价值。无论商业上有怎样的成就,他都会继续去描述他们的生活状态。此后,他偏执地执行着美国小说家这一最古老的风格。

《多兹沃兹》适时出现在时代思潮转变的当头。但就诺贝尔文学奖来说,《巴比特》时期的刘易斯比《多兹沃兹》时期的刘易斯更能引起瑞典学院的注意,并决定在1930年年末把诺贝尔文学奖颁授给他。得奖的消息就像他中了状元一样,瞬间传到美国,就在他第二个儿子——米歇尔生下之后,双喜临门的激动让他喘不过气来。那时候,在美国出版界一直有个谣传,认为今年的奖将落到一个美国人头上,两个人选:刘易斯与西奥多·德莱塞。刘易斯的出版商和朋友,曾担心他疯掉从而试图为他开脱这个谣传。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他却安静地接受了颁奖,这一点让那些辟谣的人差点疯了。所以当新闻记者问他,你当时回绝了普立策文学奖之后为什么能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无论如何这个举动在当时是值得一问的,很明显他当时遭受了诸多质疑,许多作家和批评家都不认为他有资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正像路得温·路易逊说的一样,“好像上帝在保佑他”,然后事实的确如此。

1930年12月12日,中午吃完午餐,刘易斯致信斯德哥尔摩,在信中他针对他的批评者,所有的措辞均针对美国文化中所谓上流社会保守主义的势力对所有这些付诸真实情感的文学上给予的恶意抨击。但刘易斯的反击稍晚而且无力了些。不管怎么样,美国文化对于“官方”监护人有着偏爱。刘易斯过去十年受欢迎的著作,无一不证实了美国人希望看到什么类型的题材。就凭这一点,他也有足够的资格胜任美国艺术家。但他那无力的争辩,则发人深省。我们位于官僚的实体物质文化何以凌驾于我们的知识文化之上?若为我们美国重要作家排个名次,我想德高望重的安德森与德莱塞将居于首位,而部分年轻且优秀的作家也在欧洲绝大多数读者之间引起共鸣,他们不管选择什么样的题材,都唤起了一件不可回避的事实,美国确实已经日趋成熟。如果说刘易斯代表美国人第一次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件历史性的大事,则这件事代表的不仅是将美国文学提升到和世界文学同等的地位,更是承认了美国在各方面都成为了世界强国,这个不可避让的事实,让欧洲不得不承认。刘易斯他自己可能认为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却成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因此,12月13日的《纽约时报》头版头条报道得相当准确: “今天,辛克莱·刘易斯,成了整个斯德哥尔摩的英雄人物。”

这个诺贝尔文学奖,承载了刘易斯一生的最高荣誉,此后他的写作生涯一直在走下坡路。一开始在伦敦,刘易斯因为个人怪异的脾气,加上一时冲动和长久压抑的郁闷,与两大出版商的关系破裂了,这两大出版商曾经带给刘易斯辉煌的岁月。而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版商敢与他合作了,曾经的辉煌,真正严肃地追求文学的日子已经远去。1931年年初,刘易斯四十岁,出版了十二部小说,如果一切都好,他可能还会活二十年或者还能再出版十几本小说。为了重拾辉煌,刘易斯选择了酒精。在之后的二十余年里,他日夜饮酒。他的第二度婚姻也毁于酒精,不久便因心力交瘁而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之际,大儿子死于战争,二儿子成为了一个有名的演员,在演艺圈里混出了点名气。演艺圈的灯红酒绿迷住了刘易斯目光,他却并未从中再挖掘出像样的作品来。

刘易斯似乎走向了一个生命的极端,愈发沉不住气,在哪儿都待不住,房子住个一两年就抛售了搬到新城市的新房子里,周而复始,每一次搬家都怀揣希望,去寻找更加适合自己居住的地方。这些精致的房子使他得以远离给他一生打下卑微烙印的出生地。然而不管是什么样的房子,破旧的、奢华的,都在提醒着他,一直在他心里挥之不去的,还是他曾赖以生存的,那在寒风中颤抖的索克中心镇。他感到恐惧的,还是那些曾经的岁月,他从未被当作一个严肃的艺术家,他仍旧还是那个爱嘲弄人和被他人嘲弄的人,是一个可怜的牺牲者。不过,他带着他的国际性声望,可以在现实中远离这些人,但在梦中,你始终摆脱不了这些梦魇。刘易斯落魄的更年期之后,他在一个年轻女人身上找寻到了些许慰藉。在这段时光中,他给剧院和自己创作剧本,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女演员来进行合演。终于,在1930年末期到1940年十年的时间里,他确实找到这样一个年轻女人,真心对他,想使他安乐地度过剩下的时光。然后,他破碎的心灵已经无法真正受到抚慰,在她终于选择放弃了刘易斯而和一个年龄与她相近的男人结婚之后,刘易斯便几近癫狂地在欧洲无休止地飘荡。1951年1月,在罗马,他终于孤独地客死他乡。

即便如此,在历经这么多人与事之后,他仍然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工作,强迫自己进行创作,虽然作品的水准退化很快,并不引人注目,但我们也不想追究原因了。

其中的一本小说是在1933年写的,题目为《安·维克》,这本书跨越的年度有点大,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到经济大萧条,主要描写一个美国女人的生平。其内涵在于他早年在纽约的痛苦打拼,尤其侧重写到了他第二任妻子的生活,通过他在婚姻中不断游移的感情,来表达出他对首次婚姻的痛恨,也把责任统统推到那次婚姻上。他认为正是由于这次婚姻,使得他第二任妻子过着一种繁复忙碌又独立于他的妇女生活。下一部小说《艺术作品》于1934年完成,是一个有关家族旅馆企业沉闷又严肃的故事,除了再次叙述他两次失败的婚姻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是,第三部小说的问题来了,这部小说于1935年完成,题目为“它不能发生在这里”。放在平时,如果他从没暴露他妻子对国际事务所产生的浓烈兴趣,他也不可能写出这样一本小说,这就好像他是被法西斯独裁政权逼迫才来构思一样,这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刘易斯在后期至少还有一部小说,继《它不可能发生在这里》之后很是畅销,此外的作品便乏善可陈了。法西斯在欧洲的恐怖统治和对新闻出版的垄断,已经让许多读者深信,刘易斯写出了一部大胆又发人深省的作品。其实在未发表这篇小说之前,刘易斯早已专心致力于政治斗争,与所有宣扬自由和激进的党派站在一起对抗法西斯主义。但刘易斯犯了一个小过错,自由的人士,怎么可能也同样会是政治的激进分子呢?直到《浪子的父母》一书在1938年出版,刘易斯才在书中纠正了之前的错误。在该书中,佛莱德与黑吉尔·康普罗,反驳那些愚顽的激进分子和胡说八道的毛头小子,其中康普罗是刘易斯作品中经常出现的所谓的“优秀”的美国人,有一大把索然无味的世俗之见,并偏爱中产阶级的陈腔滥调。熟知刘易斯作品的人已经知道这些肯定是书中所要双双讽刺的对象了。

美国正式宣布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我们的主人公辛克莱·刘易斯则选择了退隐,由于女人和其他原因,聚精会神地研究起了剧本。他的剧本并没什么出彩的地方,都是些微不足道的主题事件。《柏特利·梅莉迪》于1940年发表,这剧本给人的印象极不深刻,主要描写一个年轻女演员在暑期研究班中做教育工作和做巡回演出,其背后隐藏着离经叛道的舞台生涯,从1943年发表的《吉阿迪恩·普兰尼希》一书中,我们看到他有回归的希望,故事的一开头嘲讽地抨击着美国慈善组织和自由主义者的伪善行动,但没过多久,就转化成了一场简单而又粗糙的闹剧。紧接着的一部描写美国婚姻的小说《卡斯·泰伯南》也被指属于缺乏原图,像缺少生活原型的石型浮雕,语气时而暴怒,时而伤感,与刘易斯当时正值更年期的风格极为相似。

刘易斯把他最后的心血、真正的严肃全部致力于1947年发表的小说《肯斯布莱德·罗耶尔》上。他在此书中低声下气地为美国黑人少数民族问题请愿。此书像某些社会纪录片一样唤起了一些共鸣和振奋的情绪,但它始终不能成为一种文学成就;只不过鉴于它的社会功能,现在是更清晰如初见了。刘易斯在这部书中过度的机械化、单纯化的行为,使美国生活中遇到的种族压迫等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受到重视。为了解决这些眼前的问题,刘易斯又去追寻往昔,退隐明尼苏达州。1949年出版的《求神者》是他当年筹划的劳工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分,刘易斯最后的希望是去实现这三部曲的写作,以完成他旧有的雄心壮志,但他并没有等到那个时候,而他最后时光所写的小说《广阔的世界》于他死后的1951年出版。这本书主题意识很薄弱,思想深度远远不及《多兹沃兹》(实际上山姆·多兹沃兹最终出现在这部小说中,以一个佛罗伦萨居民的身份),这是刘易斯最后的自我嘲讽。

我们回顾了刘易斯珍贵的十年辉煌为他带来的一系列五个显赫的头衔之前,他在前期经历过很长时间的模仿期,而且不甚高明,直到现在刘易斯面临了为期更长的沮丧期,属于他真正的创作低潮。以批评开始,又以批评结束,我们不可能给刘易斯先生做出什么类型的文学定论,这个问题很单纯,也很复杂,但是,有些结论仍然可以被我们拿来作为参考。

在所有刘易斯的小说中,不论评价好与坏,都会提出一个面面观,那就是美国真正的面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美国作家为了深入发掘关于美国面面观的创作灵感所形成的一种思想,这种思想被刘易斯所传承。刘易斯显然不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他更深入地发掘出美国社会深层次的东西,乐天主义的美国被他用感伤的手法记录出来,这是他要成为一位严肃派作家所必须经历的主题。第一次世界大战过后是属于美国的时代,是一个相信美国精神、生活、民主承诺的时代,而对于刘易斯来说,最终的美国精神,仅仅是一个承诺罢了。

那么,究竟所谓的美国精神在承诺什么呢?是不是承诺美国在道德上要领先于他国,不仅能容忍而且还可能会去尊重他人的社会?最难控制的就是个人思想,而这则恰恰要以个人思想为基础。换句话讲,人人向往的美国已经变成理想化的老美国。而19世纪这样一个年轻的国家,土地广袤、思想混沌,到处都蕴藏着巨大的潜力,人们是自由且奔放的,这是思想开放的现实因素。个人为追求幸福而努力奋斗,而社会交往方面,在精神上却是容忍至上,和异己也能开心地聊天,这就是索罗·惠特曼、早期的马克·吐温、荒野小店中的流浪汉、乡陬林径上的侃侃而谈的无宗教主义者眼中理想的美国。像索罗·惠特曼和马克·吐温一样,刘易斯也了解什么叫做理想的美国,而这种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不平衡,正是小说家们下笔的地方。当刘易斯在公开场合宣称索罗的思想对他作品的影响力最大时,唯一的原因,便是其思想的个人自由,在压抑许久的刘易斯心中早已通过他的笔锋解放出来。

刘易斯讽刺的源动力正是那些阻碍了个人自由主义思想的条条框框。美国背弃了个人自由的发挥,于是他用温和的方式刺痛了美国,他说美国人尚未获得解放,仍旧受到以下因素的束缚:经济制度,唯物主义,知识的陈旧僵化,神学的教条,法律的压迫,党派斗争,社会精神的懦弱、伪善、忸怩作态与自大自满。

个人的思想与社会的大思想相悖,一个鼓励自由民主,一个限制自由,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让他写出了一部又一部震撼人心的小说。根基在于此,小说的结论也归纳于此。即使刘易斯以欧洲作为对立面,美国和欧洲思想上的冲突,也不见得比真实的美国(个人自由主义的美国)和虚伪的美国(毫无主见、固守尘封的美国)之间的冲突要来得大。刘易斯在他的小说中会时不时地很明显地赞美地方主义甚至实利主义,这是因为他在抨击这些事情的时候,同时存在着对这些事情的一种褒奖。

如果年轻的作家没从刘易斯那里吸取经验,那可能是因为他讲的是一个比这些年轻作家年龄更大的美国经验,在这些所谓已经“解放”了的美国文学中,刘易斯的思想可以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典型。

他的思想、他的作品为他创造出了一个现世的浮世绘,他们并非是小说中的人物,而是真实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他们依然生活在美国自身的传统中,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亡。反而其中的几个典型,几乎已经成为神话般的偶像,在现世的生活圈子当中,这些偶像的音容笑貌随时都会浮现在人们的脑海之中。总而言之,刘易斯的小说应该是最先关心社会阶层的小说,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它们只是依靠着各种奇怪的部门统计出来的数据和排外的社会报告来幻想,无论如何也深入不到大家的心中,仅仅就是把一些社会的丑恶现象曝光一下而已,在刘易斯之前,从来也没有作家捕捉到这么细微的东西。

这个总有人要完成的任务,让刘易斯达成了。在以后的美国小说中,那些被阐述和表达过的现象,却愈发显得式微了,而这样的一种缺失,让美国小说变得极其薄弱。刘易斯很少告诉美国人,什么才是积极的生活。他也不太明白悲剧在人类社会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他并没有觉察到人类除了要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丑恶,更需要美感上的喜悦或抒情的印象。可就是这样,他依然给予美国人在他们首次阅读他的小说时,所能带给他们的那种真实的感官上的刺激和战栗。刘易斯可能不会想到他的作品影响力会这么大,他让千百万迂腐的美国人不再固守陈规,通过他认知了那些可怕的陈腔滥调。正因为如此,到了最后,他终于达成了上帝派给他至高远大的艺术任务:协助美国人进入他们自身思想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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