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的五分钟之内,巴克给桑顿赢了一千六百元。这下约翰·桑顿可以还清他欠下的部分债务,然后和同伴们一块儿到东部去寻找传说中的金矿。这个传说在人们中间流传已久。很多人去找过它,但几乎没人目睹过这座金矿的真容,而且很多人一去不复返。那神秘的金矿浸染着悲剧的色彩,没人知晓第一个发现那个金矿的人是谁。
这个古老的传说还在继续流传着,这个问题的答案无从寻觅,那个人杳无音讯。传说中提到,那里有个古老而破旧的小木屋,临死者发誓说那小木屋是真实存在的,金矿也是存在的,并拿出坚实的金块来作为证据。那金块的成色和北方土地上任何一处的金块都截然不同。
但是所有走进这座金矿的人都一去不复返,而死去的人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因此约翰·桑顿和皮特还有汉斯便携带着巴克和十来条别的狗,顺着一条鲜为人知的小路,向东方走去,想要去完成和他们一样能干的人和狗所没能完成的传奇任务。
他们乘坐雪橇沿育空河逆流而上。走了约七十英里,接着向左转弯进入了史都华河,经过了梅奥和麦克奎斯顿,接着继续向前进,一直到达史都华河上游。史都华河分出众多细流,在高耸的山峰间曲折蜿蜒地流过。
约翰·桑顿并不贪婪,也不惧怕广袤的荒野,只要他随身带着一包盐和一杆枪,就可以在荒野之地随意出入。只要是他喜欢待的地方,想待多久就待多久。他很淡定从容,按照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一路边走边猎取食物;在没打到猎物时,他也照着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继续走下去。
他信心十足,相信猎物早晚会出现的。因此,在这次伟大的东方之行中,他只靠吃猎物为生。雪橇上拉的行李中,主要是一些工具和弹药,日程表上写的是美好的未来。
对于巴克而言,这样猎食、捕鱼和在未知的土地上游走,简直可以带来无限的欢乐。他们有时会马不停蹄地走上几个星期;而有时又会在一个地方连续逗留几个星期。把狗儿们放出去闲晃悠,人们却用火将冻住的腐殖土层和沙岩层烤化,烤出一个个洞来,再凭着火的热量淘洗着泥沙,淘洗过不知多少次。行进中有时运气不好,打不到多少猎物,他们就会挨饿,但如果打猎成果不错,他们也会大肆宴饮。
夏天来到了,狗和人都背上行李,乘坐木筏渡过山林间的湖泊群,驾驶着由整段树木锯成的又细又长的船,沿着无名河顺水而下或逆流而上。
时间飞速流逝,一个月接着一个月,他们的足迹遍布在广袤的土地上,这片土地甚至在地图上未曾标记过。这里人烟罕至,假使那个消失的小木屋存在的话,那么一定有人到过这儿的。他们在夏天的暴风中,越过分水岭。半夜时分,月光皎洁,他们在寸草不生的高山顶上冻得瑟瑟发抖,这是森林地带与永久积雪地带的相交处。
一群一群的苍蝇、蚊子飞过他们身边,他们最终来到了峡谷。他们在峡谷的最深处摘取花朵和草莓,这些花朵像南方的一样鲜艳,草莓也像南方的一样鲜嫩可口。
那年秋季,他们步入了一片荒凉静谧的奇特湖区,那儿曾有过野兽活动的迹象,可当他们到达时,却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刺骨的寒风呼啸而过,在背阴处可以看到很久都冻结不化的冰柱子。满眼都是凄凉荒芜的景象。
他们在此之前就在杳无人烟的地方漂荡了一整个秋天。随后发现了一条通往密林的小路。那条路看上去很古老,那“消失的小木屋”仿佛就在附近,但是这条小路源于哪里和通向何处,却终归让人捉摸不透,因为开辟这条路的人是个谜,开辟的原因也是个谜。
还有一次他们在一间古老的打猎屋中发现了残骸。在腐臭的毛皮碎片中间,约翰·桑顿发现了一杆长管燧发枪,他辨认出这是早期开发西北的哈德孙公司的产品,在那时这样一杆枪所花费的金钱可以买下和这杆枪一般高的一摞貂皮。但除这杆枪外便一无所获。传闻中那个早期在这里搭建了一个小木屋的人,那个把枪留在了毛皮碎片里的人依然杳无音信。
春天再次来临,在长时间的游荡之后,他们最终在一处宽广开阔的峡谷里找到了一条金脉,传说中“消失的小木屋”并没有在金矿旁边。这里的金矿色泽像黄色的奶油一样。他们停止了寻找,他们每一天的工作都可以得到价值几千英镑的纯金块和金沙。他们昼夜不停地干活,淘出来的黄金用麋鹿皮口袋装好,每一袋五十磅,就像劈了大批的柴火一样,堆积在用云杉木材搭建起的木屋门外。他们不知疲倦地工作着,一天接一天,宝藏越堆越高。
现在狗儿们已无事可做,除了偶尔将桑顿打猎得来的肉食叼回来。巴克在火堆边一坐就是很多个小时,做着梦。现在它彻底闲了下来,那个以前经常出现在它的幻觉中的原始人,现在更频繁地在它的梦中出现。而且当它在火堆边迷迷糊糊快睡着时,还常记起自己在另一个世界里和原始人一起漫游。
那个世界充满害怕和恐惧。巴克看到那原始人双手抱住脑袋,将其埋在膝盖之间,原始人睡在火堆边时总是从梦中惊醒。惊醒时,他总是带着恐惧的眼神望向黑暗深处,并且扔更多的木柴到火堆里。当原始人在海滩边上行走时,他一边捡着海星一边吃,眼睛时不时地向四处警觉地察看,并且随时做好准备来应对危险的出现,一旦出现,他就会撒腿逃跑。
原始人在森林里静悄悄地出没,巴克跟在他后面;双方都很谨慎紧张,两耳轻轻颤动着,鼻子两翼也微颤着,因为原始人的嗅觉和听觉都和巴克一样敏锐。原始人能够跳到树上去,靠攀爬树枝前进,其在树上攀爬的速度不亚于在地面上奔跑的速度。
他用手在树枝间攀来攀去,有时候距离地面有十英尺高,一只手一松,另一只手便抓住前面的树干,从不会失手掉落,其实他对树上的生活习以为常。巴克记得在很多个值得警惕的夜晚,那个原始人是蹲在枝丫上度过的,即便睡着了也将树枝抓得紧紧的。
跟那个原始人的幻觉紧密相关的,则是不停从密林深处发出的呼唤声。这种呼唤蕴藏着一种强大而让人不安的东西,奇特的欲望充斥着巴克的内心,让它感到一种模糊却甜蜜的欢乐,让它意识到了一种疯狂而又难以名状的渴望和刺激,也让它渴望去追求某种它所不知晓的东西。
有的时候它会循着呼唤声来到森林中寻找,好像那是一种有形的物体。在寻找时它会随着自己的情绪,时而温顺地叫着,时而挑衅似的嗥着。它将自己的鼻孔探进凉丝丝的青苔中,抑或是伸进肥沃的黑色土壤中,在闻到土壤里那肥沃的气息时,它兴奋异常,高兴地喘着粗气。
有时它又会一连数个小时,坐在长满菌类的卧倒的树干后,仿佛在隐蔽自己,对它身旁活动着或发出声响的东西,瞪大眼睛看,竖起耳朵来听。它之所以这样隐藏埋伏起来,可能是想要进行突袭。它自己也不清楚为何要这样做,但身不由己,不受意识的控制。
它被自己的冲动所左右,这种冲动让其无法抗拒,也无法解释清楚。它在酷热的白天躺在驻营地里懒洋洋地打瞌睡,猛然抬起头竖着耳朵倾听,之后翻身一跃而起急速地跑着,跑呀跑,一连奔跑几个小时,跑过树林长廊,跑过蔓藤成片的开阔之地。
它喜欢越过干涸的河床,去偷看鸟儿们在树林中的生活。而有时它整整一天都躺在树林中的灌木丛里,偷看松鸡走来走去不停地咯咯叫。它尤其爱在夏天的午夜时分在森林中奔跑,聆听着森林里各种窸窣声,就好似人类翻书时发出的声音一样。它寻觅着神秘呼唤声的来源,不论是在醒来的时候,还是睡着的时候,那种声音一直在召唤着它。
有一天夜里,它突然一惊,蹦了起来,眼睛四处寻觅着,鼻子不停地嗅着,双肩上竖起的毛发抖动着。从林子里传来了呼唤声,这回呼唤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晰、响亮——是一种绵长悠远的嗥叫声,有点像雪橇狗的叫声,但又不是很像。
这声音好像很熟悉,它明白自己以前是听到过的。它跳过笼罩在夜色中的驻营地,急速而又无声地穿过树林。在快要靠近嗥叫声时它放缓了自己的脚步,每个动作都小心翼翼的。当它来到林中一片开阔地向远处看时,见到了一头又瘦又长的野狼身子直挺挺地蹲着,鼻子朝向空中。
巴克没发出一点声响,但那狼已经停止了嗥叫,仿佛察觉出了它的到来。巴克走向空地,也半蹲下来,全身绷紧,尾巴又硬又直,接着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它的每一个举动,都夹杂着一些威胁的意味,象征着两兽相遇时那种带着威胁性的挑战,但是那只野狼一见它便逃跑了,它猛追上去,急着想要赶上它,最后将它赶到了河床边的死路上。
在那里有一大堆倒下的树木把去路堵死了。那条野狼像乔和所有被追赶得走投无路的雪橇狗一样,以后腿为支点猛地一转身,竖起肩上的鬣毛低吼着,尖牙不断地咯咯作响。
巴克没有上前进攻它,而是围着它绕圈转,带着友好的情绪。那野狼心怀疑虑,很害怕,因为巴克的体格有它的三倍大,它的头只够得着巴克的肩膀。那只野狼趁着巴克不注意溜走了,巴克继续追逐它,那只狼又再次被巴克逼得走投无路。
但那只野狼又找到机会溜开了,它的身体看起来带着伤病,不然巴克是不会那么轻易地追上它的。经常是巴克的脑袋已到达那狼的腰间时,对方才转过身和巴克对峙,接着又找机会逃走。
但是巴克的忍耐和坚持终于有了回报,因为那条野狼最终意识到巴克对它并没有恶意。于是它俩便相互嗅了一会儿,然后那只野狼既紧张又羞涩地接近巴克,不久它俩就打闹到了一起。在打闹了一会儿后,那狼又大踏步地离开了,它的意思很明确,想要到其他地方去,并示意巴克,希望巴克能跟来。在天色阴沉而又朦胧的夜晚,它俩肩并肩地跑着,逆着河床而上,穿越了小河流源头处的荒芜的分水岭。
跑下了分水岭另一面的山坡,它们踏入了一片宽广平坦的荒原,在那儿有整片整片的密林和数不清的小溪河流。它们穿过密密的树林,一小时接着一小时不停地奔跑着。太阳升了起来,空气开始变暖和了。巴克开心极了,它明白自己和那呼唤声更接近了。它和森林里的兄弟肩并肩奔跑着,奔向那发出呼唤的地方。古老的记忆在它的心底慢慢被唤醒。
它感到十分激动,正如以前因某些事情而激动一样,而回忆只不过是过往的影子罢了。如今它又在做着曾在另一个世界的某地做过的事情,它对自己在那个世界所做过的一切仅有着模糊的记忆。它在平坦的原野中无拘无束地奔跑着,脚下是冰雪渐渐消融的大地,头顶是宽广无垠的蓝天。
它们来到一处河流边停下来休息喝水,可巴克刚一停下脚步就想起了约翰·桑顿,便坐了下来。那野狼开始继续奔跑,要跑向那呼唤声的源头,但它回头看见巴克并没有动身,便又跑了回来,闻闻它的鼻子,好像在鼓励它不要懈怠。
但巴克却转过身去,开始顺着原路慢慢地向回跑,它的野狼兄弟轻声呜咽着,跟着它跑了半个小时,然后停了下来,鼻子朝天发出一声呜咽。巴克却坚持向回跑,它听见那呜咽声渐渐地弱下来,最终消失在远处。
当巴克冲进驻营地扑向桑顿时,他正在吃着午饭。巴克情绪激动,将他扑倒在地,在他身上乱跳,舔他的脸,咬他的手——“胡搞一通”,就像约翰·桑顿所描述的。同样他也像以前一样抱着巴克晃来晃去,充满深情地咒骂它。
接连两天两夜巴克都寸步不离驻营地,没有让桑顿离开过它的视线。他工作的时候,它跟着;他吃饭的时候,它看着。它晚上看着他钻进毛毯里睡觉;早晨又看着他钻出来。
可是在两天之后,那来自森林的呼唤声,变得比任何时候都真切了,巴克便又开始坐立难安。它的野狼朋友的身影,在它的心里不断地出现。它回想起了分水岭另一侧风景优美土地,那次在宽广的密林地带里肩并肩的奔跑。它又开始去森林里毫无目的地游荡,但再也没看见它的那位野狼朋友了。即使整晚不合眼,那凄凉的嚎叫声也再没听到过。
巴克开始夜晚在森林里睡觉,连续好多天不回营地。有一回它越过分水岭,来到密林和溪流交错分布的土地上,在那儿游荡了一个星期,想要找寻野狼兄弟的痕迹。它一边寻找一边为自己猎取食物,仿佛永远不知疲倦地大步慢跑。它在一条宽阔的河流边捕捉鱼虾,这河流在某处注入大海。
在这条河流边上巴克咬死了一头大黑熊,那头熊在捕鱼时被蚊子蛰迷糊了,狂怒不已,狼狈地穿过林子。尽管如此巴克和那头熊之间也是一场苦战,这唤醒了巴克那潜在的凶残的本性。两天之后,它来到被杀死的动物面前时,看到十多头狼在争抢,吃着它杀死的战利品,它轻而易举地将这些狼赶跑了。只有两头狼留下来没走,但它们再也不抢了。
这时巴克对血的渴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它是个杀手,是个不需要助手的孤独狩猎者,它是以吃活物为主的杀手。它凭借的是智慧和力量,在这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中高傲地存活下来。因为这一切,它充满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就如同细菌一般,进入了它的身体每一处,在它的每一个动作中体现出来,在每一块肌肉组织中显现出来。
它的姿态就是最真切的语言,使它那一身色泽光亮的毛看上去更加光鲜了,倘若不是它嘴巴上和眼睛上方褐色的毛以及胸脯正下方铺展开来的大片雪白的毛皮,它便很可能会被误以为是一头比所有大狼还大的巨型狼。它从自己的圣伯纳犬父亲那里继承了体格和重量,可是它的形象却像它的牧羊犬母亲。它的嘴形是狼的嘴形,只是比狼的更大;它的头十分宽大,像巨大的狼头。
它像狼一样狡诈,拥有一种野蛮的狡诈;它像牧羊犬和圣伯纳犬一样聪颖。这所有的一切,再加上它在最严酷的环境中获取的经验,使得它变成了一只在荒野中游荡的可怕的动物,一只光吃肉的动物。它处于最好的年华,生命的巅峰期,周身充斥着活力。
桑顿抚摸它的背部时,刚一碰到它,它就开始狂叫不已,周身噼里啪啦地响,每一根毛都随着抚摸而释放出磁电。它的每一个部位:脑袋、身体、神经和组织纤维都调整到了最佳状态,而且每一个部位之间,又有一种完美的平衡。只要情况不利,它就可以闪电般迅速地做出反应。
雪橇狗可以快速地起跳或袭击,巴克却能比它们还快上一倍。一见动作,一听声响,它便能做出反应。其他的狗不过就是听觉灵敏,视觉敏锐而已。它的感知能力、决策能力和反应速度几乎配合得天衣无缝。而且三个步骤的时间间隔太短了,几乎是同时完成。
它的肌肉组织充满了活力,就像钢制的弹簧一样,只要一按下去就会猛地弹起来。生命以优越的形态流水般地流淌过它的全身,带给它愉悦的心情。让它因欢快至极而快要爆发。
“从没见识过这样的狗。”约翰·桑顿有一天和同伴们在一起时,望着巴克走出驻营地说道。
“黄金铸造成功后,就把这块模子毁掉。”皮特说。
“一点没错!我同意。”汉斯肯定道。
他们看到巴克走出营地了,但它在踏入密林深处时,在它身上发生的可怕的变化他们却没有看到。它不再像以前那样前进了,而是变得像荒野中的动物一样隐秘地前进着。它的脚步像猫一样,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捕猎者。
它知晓如何利用每一样可用的东西来做掩护,它像蛇一般腹部紧贴地面匍匐前行,也像蛇那样会猛地跃起发动进攻。它可以从松鸡窝里抓住松鸡,可以趁着野兔熟睡时将它咬死,还可以跳到空中去咬住仅仅晚逃跑了几秒的花栗鼠。
在它看来,在没结冰的水里游动的鱼游得并不算太快;修补河堤的海狸鼠也不是十分机警。它将它们咬死不是为了单纯的杀戮,而是为了果腹。它对死在自己手里的动物情有独钟。因此在它的捕猎行为中隐藏了一种诙谐。
为了取乐巴克会捉弄它们,它悄悄地走到松鼠边上,却又会在抓住它们的时候放掉它们,吓得它们牙齿打战,没命地逃向枝头。
渐渐进入了深秋,麋鹿也越来越多,它们正缓慢地奔下山,到海拔较低、气温不那么寒冷的地方来过冬。它已经成功捕获了一头半大的麋鹿,但它不满足,强烈渴望捕获一头体格更大更凶猛的猎物。
有一天,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它遇到了想要的猎物。一个有着二十多头麋鹿的麋鹿群,穿过那密林与河流交错的土地爬上坡来。领头的是一头巨大的雄性麋鹿,此时此刻正在大发雷霆。那头雄麋鹿身体站直了有六英尺高,是巴克所遇到的最棘手的猎物。雄麋鹿晃动着一对大鹿角,那鹿角分成四叉,鹿角叉之间的距离达七英尺。从它小小的眼睛中可以看出,它正怒火中烧,一看到巴克便愤怒地咆哮了起来。
雄麋鹿一侧肋下的靠前部位插着一支带羽毛的箭,这让巴克明白了它如此愤怒的原因。巴克靠着原始社会那古老的狩猎技巧,开始想办法将雄麋鹿从鹿群中引出来。这可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它在雄麋鹿前乱蹦乱跳,当然,是在雄麋鹿那巨大的鹿角的攻击范围之外,一旦被那巨鹿角顶上肯定会没命的。
那雄麋鹿由于在这个满嘴长着利牙的危险东西面前,没法转身好好地走路,被气得怒气上涌。它开始对巴克发起了进攻,巴克狡诈地躲开了,但却又伪装出自己逃不远的样子,来引诱雄麋鹿进一步进攻。每当雄麋鹿被引诱着离开鹿群时,便会有两三头年轻力壮的麋鹿跟过来进攻巴克,护卫受了伤的麋鹿归队。
捕食动物需要耐性,就像需要那坚定顽强的生命力一样,这种耐性使得织好网的蜘蛛、盘成一圈一圈的蛇和隐蔽埋伏着的豹保持原地不动,这是正在进行捕食活物的动物所特有的耐性。巴克之后挡住了麋鹿群的去路,它的这一行为把那些年轻的麋鹿激怒了,让雌麋鹿和小麋鹿胆战心惊,使得那受了伤的雄麋鹿无奈地大发雷霆。
巴克坚持了整整半天,它好像变成了许许多多的巴克,从各个方向向它们挑衅进攻,威胁像疾风骤雨般包围了鹿群。巴克的对手一返回鹿群巴克就将它赶走,不断地消磨着受威胁者的耐心。受威胁者的耐性是远不如威胁者的。
接近日落时分,太阳慢慢向西沉(夜幕降临了,秋季里的夜有六个小时),那些年轻力壮的麋鹿开始变得越来越不愿返回去搭救它们的受伤头领,寒冷正困扰着它们,逼迫它们朝着地势低洼的地区行进,但它们又总是摆脱不了这只不知疲倦的妨碍它们的动物。
严格来说,受阻的不是整个鹿群,也不是那些年轻壮实的麋鹿们。那家伙想要的只不过是一头麋鹿,一头麋鹿与整个鹿群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最终它们投降了,不再为了护卫一头受伤的鹿而影响整个鹿群的行进。
当夜幕降临时,领头麋鹿低下了头,看着它的同伴们在逐渐暗淡的暮色中匆匆离去——它看着自己所熟悉的雌鹿,自己亲生的小麋鹿和它曾统领的鹿群们。它却没有办法跟上去了,就因为这个在它的鼻子前跳动着的满嘴利牙的凶残而又可恶的家伙不让它离开。
它的体重有半吨重,它曾经历过长久的不断厮杀和战斗的日子,它一直是那么的强悍,但到最后逼死它的却是一个这样渺小的家伙。那家伙还够不着它的身体呢。
从此之后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巴克从来没离开过它的猎物,也从来没让它消停过:从不让它去吃嫩绿嫩绿的枝条和树叶;从不让它在路过潺潺溪流的时候有机会解渴。那麋鹿着急起来便常常奔跑上很久很久。
每当这时巴克也不去阻拦,只是迈着大步慢跑跟着它,内心满足于这场游戏角逐的过程。麋鹿一停下,它就趴在地上休息,只是在那头鹿想要喝水或吃东西时向它发起猛攻。
那头麋鹿巨大的脑袋,在树枝般的巨鹿角的重压下垂得越来越低了,它缓慢的步伐越来越无力了。它开始长时间地站立,鼻子挨着地,耳朵耷拉下来,而与此同时巴克却有充足的时间来喝水或休息。在垂下血红的舌头,双眼死死盯住雄麋鹿的时候,巴克仿佛在雄麋鹿身上看到了某种变化。它可以在大地上感觉到一种新的颤动。在鹿群来到这片土地时,还有其他的动物也来到了这片土地。
密林、河流和空气似乎因为它们的出现而显得局促不安。它能感受到这种变化,不过却没有闻到和看到。它是凭着一种微妙的感觉判断出的。它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但它却感觉到了大地上出现的某种变化,感觉有陌生的东西在大地上活动。它决定在解决完眼前的事之后再去了解下。
最终,在第四日的最后时间里它将那巨大的麋鹿扳倒了。巴克在它杀死的猎物旁边休息了一天一夜,吃了就睡,睡了又吃。它恢复了体能,这才结束休息,转身回驻营地,向着约翰·桑顿轻松地大踏步跑去,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奔跑着,尽管森林中的小路互相交错,但巴克从不迷路。它直直地穿越过陌生的土地,它有极强的方向感,完全可以将人类那些有着魔力的指南针比下去。
它奔跑的时候,能感受到空气中出现的新的震动。除了已知的生命外还有着陌生的生命在活动。这一事实不再是巴克微妙的感觉了。林中的鸟儿讨论的是他们,松鼠叫的是他们,就连风儿细语时也提起他们。它几次停下步伐来大口呼吸着清晨的新鲜空气,仿佛嗅出了某种信息,于是便加快脚步向前奔跑。
它感到灾难即将降临,这种感觉督促着它,即便灾难还未出现。在穿过分水岭,向山下峡谷中的驻营地走去时,它开始变得谨慎起来。
它在距营地三英里处发现了一条新踏出来的小路,不禁鬣毛耸起。那条小路直通向驻营地和约翰·桑顿。它急忙奔跑起来,又快又隐蔽,身上的每一处神经都紧绷着,大量的细节和线索,告诉它,确实有问题出现,这使它警觉起来——虽然还不知道有什么情况。
巴克灵敏的嗅觉告诉它有陌生的生物来过,而自己此时正在这生物的后面跟着。它注意到了林子里异常诡异的静谧。鸟儿全飞走了,松鼠也全都躲了起来,它只看到一只色泽亮丽的松鼠被什么砸扁了,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折断的树枝上,仿佛成了它的一部分,一个树瘤。
巴克像个滑动中的影子静悄悄地行动着,鼻子突然一颤,歪向了一旁,似乎有什么力量迎面而来,触动了它的感觉。它凭着自己的直觉来到一处树丛中,看到了尼格。它死了,侧躺在他爬到的地方,一支箭穿心而过,箭头和羽毛从它的身体两边露出来。
在前面一百码的地方巴克还发现了桑顿曾在道森买下的一只雪橇狗。那只狗也已经奄奄一息,在小路上翻来覆去做最后的挣扎。巴克并没有停下脚步,绕过了它。从驻营的地方隐隐约约地传来了嘈杂的人声,忽高忽低,有点像唱歌一样。它腹部紧贴地面来到空地边,发现了汉斯,它脸朝下趴在地上,身上插满了箭,像个刺猬。
巴克立即朝小木屋的方向望去,看到的景象让它惊愕得鬣毛倒竖,一股难以压制的怒火油然而生。它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大声咆哮,但却已十分愤怒地咆哮开了。这是它生平最后一次让冲动战胜了狡诈和理智,它对约翰·桑顿深深的爱,让它奋不顾身,以致失去了理智。
当地的印第安人依哈人正在被他们毁坏的小木屋前跳着舞,突然听到一声可怕的嗥叫声,随后看到一只之前从未见识过的奇怪的动物向他们扑过来。那便是巴克,它怀着一腔愤怒,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他们疯狂地扑去,想要摧毁他们。它直扑向最前方的那个人(那人是他们部落的首领),撕咬开了他的喉咙,直咬到鲜红的血从撕咬开的喉咙动脉里喷射而出。
它没有在这人身上滞留太久,咬一口后便走。第二回跃起它又将另一个人的喉咙咬出了个大口子。它无人能敌,在依哈人群中左扑右咬,疯狂猛烈地撕咬着,大肆破坏着,使得射向它的那些箭毫无作用。
事实上它的动作十分敏捷,而同时这些依哈人又挤在一块儿,相互妨碍,所以他们射出的箭反倒伤了自己人。一个年轻的猎手向着一跃而起的巴克一标枪投过去,结果却插进了另一个猎手的胸膛,标枪射穿了那个人的身体。依哈人十分恐慌,狼狈不堪,都往树林里逃跑,一边跑还一边喊着“见鬼了”。
巴克确实是魔鬼的化身。它紧追这些印第安人毫不松懈,在他们越过树林时,像扳倒之前的麋鹿一样将他们扳翻。那是依哈人的噩梦。他们只好向荒野里四处溃逃。
在一个星期之后,那些活下来的,没被巴克咬死的依哈人收拾了残局。巴克追得不耐烦了才返回到荒凉的驻营地。他找到了皮特,他躺在毛毯里,依哈人刚来袭击时就杀了他。桑顿曾做过奋力的反抗,在地上还留下了他反抗的迹象。巴克把每一处都闻了个遍,最后来到一个深水塘边。史琪特躺在塘边,脑袋和前腿浸泡在水中,直到最后都忠诚地守护自己的主人。
那水塘受淘金的影响水已经变得很浑浊,这很好地隐藏了其中的东西——约翰·桑顿。巴克追踪他的足迹来到了水塘边,但却再也没发现更进一步的线索。
巴克整整一天都在水塘边思考着或是起身在驻营地上徘徊着。它明白死亡的意义,那意味着生命的停止,生命的消亡。它清楚约翰·桑顿已经死了。他的死去使巴克的心里出现了巨大的空白,巴克感到有点饿,但是这种饥渴难以言表,那是一种食物无法解决的饥饿。
有时它停下脚步研究起依哈人的尸体,便会短暂地忘记那空白带来的苦楚,那时它感到的是一种无比的骄傲和自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到骄傲。它杀了人,杀了最高等的猎物,它是面对着棒子与利牙的铁律将人杀掉的。它好奇地闻了闻尸体。他们如此轻而易举地就被杀掉了,比杀雪橇狗还简单,倘若没有那些箭、长矛和棒子,他们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从今以后只要他们手上没有弓箭、长矛和棒子,它就再也不会害怕他们了。
夜幕降临了,一轮满月挂上枝头,照亮了整个大地,整个大地都笼罩在一种阴森的夜色中。巴克在水塘边哀悼着,心中充满忧思。随着夜晚的降临,密林中那种新的生活又在它心中激荡起来,不包括被依哈人破坏的那部分。它站起来,闻着,听着,隐隐约约传来一声凄凉的尖叫声,那尖叫声来自很遥远的地方,紧接着是一阵又一阵同样凄凉的尖叫声。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尖叫声越来越近了。巴克知道了,那便是不断在它耳边响起的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它走到空地的正中央倾听着,那是呼唤声,有着特别的音色和声调。只是这次的呼唤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引诱力,且带着催促性。
这次和以前不同,它准备立刻回应这呼唤声。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它与人类的最后的一根纽带都断了,也再没有了牵绊。
狼群在迁徙的麋鹿群旁边捕食,就像依哈人一样,最终越过了密林和河流,进入了巴克所在的峡谷,它们就像一道道银色的水流一样翻滚着来到这里,踏入月光倾洒的空地上。巴克如雕像般在空地正中央一动不动,只等着它们的来到。
整个狼群愕然了,它是如此的平静,如此的高大——出现了片刻的宁静。有一头最勇猛的狼扑过来,巴克像闪电般快速地咬断了它的脖子,接着又一动不动地站着,和开始时一样。被它咬的狼在它身后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接下来又有三头狼接连发动攻击,但也都一个个吃了败仗,它们被巴克咬破的喉咙或肩膀汩汩地流着血。
这样整个狼群愤怒地向它扑来了,为了尽快将它拖翻,它们一窝蜂地冲上去,相互阻碍着。巴克速度惊人,身体灵敏。它以自己的后腿为中心旋转着撕咬着;同时四处出击,形成了一道很明显的未被攻破的坚强防御线;为了防备对方从后面偷袭,它被迫向后退,绕过水塘进入河床中,最后退到了之前三人淘金时所挖的一个坑里,在那里和狼群斡旋着。那里三面都能受到保护,只需要正面迎战众多的对手。
它进行正面攻击的效果很明显,在半小时之后狼群就失败了,都向后退了。每一头狼都伸出舌头,在月光下显露出尖利的白色利牙。有的狼趴下了,只是脑袋还翘起来,耳朵还向前竖着;有的狼还站立着,盯着它;还有的直接跑向水塘边去喝水。一头又瘦又长的长着白皮毛的狼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态度很友好。巴克认得它,它就是上次和自己一起奔跑过一天一夜的野狼兄弟。那头狼低声呜咽着,巴克也跟着呜咽作为回复,彼此碰了碰鼻子。
就在这时一头老狼走向前来,它看上去又瘦又老,瘦骨嶙峋,身上满是伤痕。巴克张大嘴,正准备嗥叫,却改变主意闻了闻对方的鼻子。之后老狼便坐了下来,鼻子朝向那轮满月,发出了悠远而尖厉的嗥叫声,其他的狼也都像它一样坐了下来,开始嗥叫起来,叫声悠远而凄凉。
现在这种呼唤声传到了巴克耳朵里,它明白了。它也坐下来发出那悠远绵长的嗥叫声。嗥叫结束后便走出了自己所在的那个角落。狼群围上前来不停嗅它,其中野蛮和友好参半。几个狼领袖发出了吼叫,跳进了密林里。其他狼叫着跟了上去,巴克也跟了上去,和它那些野生的狼兄弟们肩并肩奔跑,还一边奔跑一边不停地嗥叫。
巴克的故事说到这里本来该告一段落了。几年之后依哈人发现这一带的狼有了一些变化:有些狼脑袋上和嘴巴上长出了些许的棕毛,胸前还有两道白色的毛。
根据依哈人的传说,有一条幽灵狗总是跑在狼群前面。他们害怕这条幽灵狗,因为它比那些狼更狡猾奸诈。在酷寒的冬季它会来帐篷里偷食物,偷吃捕狼机上的食物,还将他们养的狗咬死,就连他们最优秀的打猎手不放在眼中。
不,不,还有更为严重的。有些打猎者一出去打猎就一去不复返,他们被找到时喉咙被残忍地撕开了,在雪地里留存下的足迹比任何狼的足迹都大。依哈人在每年秋天追捕麋鹿时,有一个峡谷是从来不敢踏入的。有些女人在火堆边一谈到那凶残的幽灵狗已定居在那个峡谷中时,便感到非常害怕。
但是到了夏季时,总会有客人拜访那个依哈人不知晓的峡谷。那是头毛发闪闪发亮的大型狼,和别的狼都一样,也不一样。它独自穿过那密林地带来到一块空地上。
在这里有一种金黄色的东西,从早已腐蚀的鹿皮袋中流出来,流到地上,那里芳草萋萋,堆满了腐殖土,隐藏住了金黄色的东西,让它受不到阳光的照射。
大型狼在这里痛苦地沉思很长时间,然后仰头长嗥,嗥叫声悠远绵长,流露出无穷的伤感,最后它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它并不总是独来独往。随着冬天的来临,狼群可捕捉的猎物越来越有限,因此进入了活动低潮期,但人们却常常看到它那巨大的身影。在银白的月光中,或是在绚丽的北极光下,它在狼群前面带领着它的狼群奔跑着。每当它唱起那原始的,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歌时,它那巨大的喉咙便会发出轰鸣般的声音,那便是狼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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