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同国家只有一种适合于所有的人的法。这里的法和实际的法律条文不一样,那就是自然法。自然法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影响巨大,这是由斯多亚派首先提出来的。所谓自然法是指源于自然、本性的,因而是对一切人都有效的法。自然也等同于神、理性、灵魂等。它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在法律之上,具有指导作用。它是法的思想,却更具有道德的约束力。它贯穿于宇宙、社会与个人,体现了一种普遍性。
这是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而非奥勒留的意义。就权利而言,皇帝也是公民团体中的一员。马可·奥勒留的前任、养父安东尼·派厄斯皇帝就把自己视为与任何别的公民一样平等的公民。他也是这样想,这样做的。人是平等的,还因为我们大家服从同样的命运,服从于宇宙整体的秩序。主人和奴隶,贵族和平民,富人和穷人,在命运面前都是平等的。宇宙或世界只有一个,生活于世间的人类,不论种族、阶层、性别,都具有同样的来源,互为兄弟,生而平等。这可不像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所说的治理国家的统治者是用金子造的,保卫国家的武士是用银子造的,服从统治的自由民是用铁造的,是生而不平等的。马可·奥勒留所说的平等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不过他并不是针对奴隶制的,而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为建立更大的罗马帝国树立牢固的理论支持。
希腊城邦时代的奴隶主民主政治中,奴隶、妇女、外邦人是享受不到民主权利的,民主的程度和范围十分有限而以马可·奥勒留为代表的斯多亚派所倡导的世界主义人人生而平等,正是要求给更多人以民主,从理论上看是所有人的民主。马可·奥勒留是想由上而下,抹煞阶级差别、鼓吹调和、怜悯弱者,还是想由下而上,抗争奴役和压迫,我们无意猜测,也不必妄下结论。当然,平等、民主在当时更多的仍然是观念,而没有付诸行动,但对后世人追求平等、民主奠定了理论前提。
自然法、权利、人生而平等、言论自由等政治思想,并按这些思想建立的理想国家在当时并不可能实现。但这些思想影响了当时的立法,部分地改善了妇女和奴隶的地位。这些思想还影响了西方社会,基督教接受了这些原则,近代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更是将其发扬,比如“天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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