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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

时间:2023-1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第三条原则,迪尔凯姆指出,社会环境所具有的两种属性是驱动社会现象发展的动力。迪尔凯姆认为,把社会环境视做社会进化的决定性因素对社会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研究中,他卓有成效地使用功能分析思想,在混乱的社会事实中梳理出一幅有序的画面,打破了前人“原因”与“功能”混淆的研究局面,为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的确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与历史学、哲学和心理学的方法进行了区分之后,迪尔凯姆提出了社会学独有的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即:

①社会事实只能用社会事实来解释,而不必在社会事实以外去寻求解释现象的原因;

②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应该到个人意识中去寻找;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

③一切比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文化制度与人虽然构成社会环境,但这不能决定社会变革,只有社会环境才是驱动力。

对前两条原则,前面已经作出了详尽说明,这里不再赘述。对第三条原则,迪尔凯姆指出,社会环境所具有的两种属性是驱动社会现象发展的动力。一种是社会单位的数目,即我们所说的社会容量;另一种是人群的集中程度,即我们所说的动力密度。社会的容量与动力密度的全面扩大能够使社会生活日益充满活力,扩大个人的思想视野和活动范围,从而从根本上改变集体生活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人们的社会交往越多,互动越频繁,集体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也将随之发生改变。社会环境是这样一种事实,它能够普遍地解释大量其他的事实。这是因为一旦社会环境发生改变,必然会表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且不同程度地影响到社会的各种功能。

迪尔凯姆认为,把社会环境视做社会进化的决定性因素对社会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他指出,社会环境是社会进化的决定性因素,社会现象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后一个事件不是前一个事件的简单重复。只有通过因果分析的方法,才能找出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从而得出科学的预见。

迪尔凯姆的理论观点,给功能主义带来了直接影响。功能研究方法在社会学研究中最早是由斯宾塞采用的。斯宾塞为当时先进的达尔文的思想所折服,试图把进化论引入到刚刚开始的社会学研究之中。迪尔凯姆与斯宾塞的观点大不相同。在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研究中,他卓有成效地使用功能分析思想,在混乱的社会事实中梳理出一幅有序的画面,打破了前人“原因”与“功能”混淆的研究局面,为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的确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迪尔凯姆的思想对其他社会学科影响很大。比如,法律功能主义把法律放在社会整体及其与组成整体的诸多部分之间的关系中对法律的功能进行分析。在一定意义上法律也成为一个自我生成的体系,自成一体,并且在各部分的相互作用中发挥着社会功能。迪尔凯姆自己还直接运用功能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宗教的功能。他认为,宗教的功能主要是强调宗教、集体意识等社会事实对个人的外在强制作用,它有助于团体的整合。而他对自杀现象的研究,更是其功能主义分析方法的具体体现。

不过,迪尔凯姆的功能主义研究方法也有欠缺之处。在一定程度上,他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对人与社会事实之间互动关系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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