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民俗是人们物质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时代的生产技术水平、物质条件及历史文化传统。旧时天津城区及附近的民居,以砖(或以坯代砖)木结构的平房四合院、三合院为主体,并有相当数量的“桶子院”。从近代开始,建筑规模、形制不受定制约束,只要财力允许,尽可以僭越身份把房舍院落盖得富丽堂皇些。这反映了工商业者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淡漠,甚至蔑视。
四合院的格局,门楼(分虎坐门楼、八字门楼两种)和影壁是导引性的建筑,往往十分讲究;二道门或过道门楼,可根据院落面积及财力选择采用。三合院,辛亥革命以前有门楼、影壁;进入民国以后,多取花墙砌大门及门墩的形式,个别的有门楼但无门房和影壁。这两种格局的房屋结构,讲究“四梁八柱”成“联三间”形式(面阔超长的可用“明三暗五”形式)。顶用木椽子铺木板,上面排砖垫土,抹灰压实,讲究者全顶挂瓦,稍次者在两侧靠近山墙处挂瓦几道,余处铺灰作图案,称为“棋盘顶”。两种顶的房檐均排瓦件,俗称“滴水檐”。因用四梁八柱,墙壁不承重,为节约用砖,前檐墙在窗台以上用木板装修,外面或油或漆(讲究之家多用枣红漆),里面一般糊粉笺纸。清咸丰、同治年间,玻璃输入渐多,窗户由百眼窗格改为下层装“三块瓦”玻璃,上层装可开启的“步步紧”花格横窗棂扇。直到20世纪20年代,用煤烧砖技术普及,砖价降低后,前檐墙才改为统用砖砌。在这之后,新建房屋的窗户多用横上亮、四扇门式。
四合、三合式庭院必用方砖墁地,不留黄土地,不能种大树(多进住宅的过厅夹道院除外),以便暑天搭天棚。
辛亥革命前,城区简陋的桶子院,花墙大门,迎门立“插屏子”,以隔绝内外。如砖墙灰顶往往用梁架;如坯墙多为无梁柱的硬山搁檩结构;也有的用梁柱结构,除临街墙及前檐窗台以下用砖砌外,其余各处均用苇把抹灰墙。离城区稍远的附郭村,多盖土坯外抹草泥墙的房子,苇把代替椽子和木板做顶,上抹厚厚草泥。两山及后檐墙用苇梢或高粱秸作贴附层,称作“裖山”,以防雨水冲刷墙面。
住房以坐北面南的房舍为“正房”,东西两侧为“厢房”。如系自建自住,则北房住老家长,晚辈儿孙长东幼西住两厢,住房分配体现着家庭成员间的尊卑长幼关系。南房因终年不进阳光,一般作客厅、书房或储藏间。
联三间住房,中间为“堂屋”,两侧称“里间屋”,一般是卧室,故在前檐窗台以下砌砖(或坯)炕,与堂屋灶台相通。秋冬季节在屋内灶台做饭,烟火从炕内烟道通过,炕面升温,可维持一定时间,接近灶台一端的“炕头儿”最温暖,腰腿有疾患的人就睡在这里;冬日来客也让坐在这里取暖,由此形成待客(特别是女客)必让炕上坐的习俗,以表示热诚。
炕的长短、宽窄没有定制,随房间大小而定。一般是长向与里间屋的面阔相等,横向略小于进深的一半,故谚云“一间屋子半间炕”。但炕高有定制,俗谚“七行锅台八行炕”即炕高砌砖八级,再加木炕沿,坐下后,两脚刚好离地。
炕的睡法(指夜间睡眠),一律头在炕沿这一边,不能头顶前檐墙;如只一二人也可顺炕而卧,但两人头朝一向,很少有“睡通腿”的。一般头向炕沿而睡时,男人睡在炕头,靠近屋门,有守卫之意;妇女靠炕边睡卧,便于迟眠早起侍奉公婆,操持家务。
开埠前到20世纪20年代初,大部分封建官僚及富商在城内或近城繁华地区建筑宅第。纵向连接的,以进深院落层次多为荣;横向连接的以两侧跨院多为富。有的还起造花园,至今“×家花园”的地名还有多处。这些宅第、花园都是中国传统建筑。辛亥革命后,下野的官僚、军阀以及买办等,多在英、法、德、意租界区内兴建欧式楼房或花园洋房。20年代开始,中外私人经营的房地产公司,在市区各地建筑统一形式的平房或公寓式楼房,出租牟利。50年代,公寓住宅楼逐渐向旧城区发展。70年代末加快民居建设以来,住宅楼已遍及全市,劳动人民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新建房外貌虽仍为公寓,但内部已为单元结构,邻里之间较为生疏,昔日平房院杂居时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有所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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