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月社中的批评家[1],是很憎恶嘲骂的,但只嘲骂一种人,是做嘲骂文章者。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是很不以不满于现状的人为然的,但只不满于一种现状,是现在竟有不满于现状者。打人,也不行的。新月社批评家虽然也有嘲骂,也有不满,而独能超然于嘲骂和不满的罪恶之外者,我以为就是这一个道理。现在新月社的批评家这样尽力地维持了治安,所要的却不过是“思想自由”[2],想想而已,决不实现的思想。
新月社中的批评家[1],是很憎恶嘲骂的,但只嘲骂一种人,是做嘲骂文章者。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是很不以不满于现状的人为然的,但只不满于一种现状,是现在竟有不满于现状者。
这大约就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挥泪以维持治安的意思。
譬如,杀人,是不行的。但杀掉“杀人犯”的人,虽然同是杀人,又谁能说他错?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爷要打斗殴犯人的屁股时,皂隶来一五一十的打,难道也算犯罪么?新月社批评家虽然也有嘲骂,也有不满,而独能超然于嘲骂和不满的罪恶之外者,我以为就是这一个道理。
但老例,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这样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甚至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百姓面前显显威风,只要不大妨害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
现在新月社的批评家这样尽力地维持了治安,所要的却不过是“思想自由”[2],想想而已,决不实现的思想。而不料遇到了别一种维持治安法[3],竟连想也不准想了。从此以后,恐怕要不满于两种现状了罢。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年一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注释】
[1]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指梁实秋。
[2]“思想自由”:新月派当时曾提倡“思想自由”。
[3]别一种维持治安法:指国民党的思想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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