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代我有个作家梦,读师范时“痴梦”尤烈。白天上课,空余时间呢要打打闹闹或去城郊游荡,所以为圆梦而“笔耕”的时间多在熄灯之后。同宿舍还有一位文学青年,迷得比我张狂,几乎每晚都要缩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写作。我通常先睡,半夜醒来后构思一会,逢得了“好句子”,就悄悄地摸出枕头压着的纸笔,趴在床上,歪歪斜斜地记下那些稍纵即逝的“神话”。开始摸黑“写作”时,字不成行,字之结构也常七零八落,后写的字常常叠到了先写的上面,第二天根本分不清是“乌”还是“马”。几次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先用左手一指固定一行位置,手指随笔平移,写第二行时左手指先下移一行,笔随指平移。这样写出来的字行列虽仍歪斜,但断不至于“叠罗汉”。我宁愿摸黑也不愿打手电的理由有二:一是觉得打手电写作,太正式,很有些不好意思。二是黑暗里思维最活跃也最大胆,怕一见了光,灵感会悄然溜走。《聊斋》中的狐仙,不是天一亮就会消失的吗?后来“写”得熟了,撤去左手指也能摸黑成行。
这个“爱好”一直保持到前几年。
这几年写作时间多为白天。当然床头伸手可及处仍喜置纸笔。夜里偶与“缪斯”相会,如得提纲或一鳞半爪的“观点”,即趴着摸黑记下,完了再一翻身,悠然入梦。有时也会披衣而起,一口气写出草稿。白天写作,常常有了感觉却理不出经纬,有了观点又无从下笔,就像一只要生蛋的母鸡,“咯咯咯”叫着乱转。几圈转下来如仍无眉目,我会选择躺下,睡觉,让“物”与“我”分离,各自回归本来。通常过了几十分钟,无论睡着与否,再坐到书桌前时,都会“顺理”而后“成章”。
前几日读到一位仕途上颇为得意的朋友写的短文。整个三月,他的白天充斥着会议、活动与讲话,“充电”时间只能安排在早上。为完成创作任务,他只能挤时间去工作室折腾。与其对照,我不禁“窃喜”:阳春三月,我在心理上抛开一切俗务的纠缠,白天写了躺,躺了写,晚上好梦联翩。“香消古鼎思沉沉,寂寞城外似远林。”“手倦抛书午梦长,此身只合作羲皇。”一个月时间,生生地完成了一本17余万字的书。一星期后,长得很像赵薇的责任编辑在电话里告诉我:“刚看完一章就急着想看下一章。”第二天,她又发来短信:“读你的书稿是种享受呢!”
忽然觉得,仕途得意的朋友的创作有点像“趴着写”,而草民我则好比是“躺着想”。贵贱不同,姿势各别,快乐则或许相同。
呵呵。我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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