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形式美
我不擅诗,但常被某些诗句震击,最乐意向诗人鼓掌,有一次还花费自己整月的工资,买来一堆民间油印诗刊,在朋友圈广为散发并为之大吹大擂。那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事。自那以后,我大概仍算得上半个诗读者,一般来说,既为不少诗坛新作而一再惊喜,也为某些诗作的泡沫化而渐生困惑:比如有些诗的情感造作(想必那家伙只是冲着镜子开发灵感),有些诗的意象枯涩(想必那家伙正操一本词典狂搜奇词怪语),有些诗人笔下语言的肥肥大大松松垮垮(比写一张借条或收条更不用心似的)——白话诗就是这样一种口腔随处排泄么?
据说旧体诗容易束缚人的思想感情,当然是事实。为文造情或以辞害意的四言八句,乃至文言政策体、格律口号体,实为一大流弊。不过,把诗体革命理解为信口开河,理解为随意分行的大白话,自由排列的词汇表,放任无拘、恣意胡为、捡进篮子都是菜,则可能是受制于末流译诗的误导,出自对西洋诗的误解。事实上,把译诗当作原诗很不靠谱。大多数西洋诗原作也是讲求声韵效果的,其精美处若未能呈现于译作,只能赖译者,或翻译本身的局限。
文学毕竟是文学,不可缺少一种形式美——或者说是一种积蕴并融化在形式中的“潜内容”,即文化、历史、哲学、道德之全部隐形信号,乃至心律、耳膜、血流、气息、神经的生理所需。在这一方面,汉文学形式美源远流长,其声韵经验至为丰饶和深厚。作为数千年来百炼千锤的美学遗产,且不说粘对、骈偶、词曲制式,光是汉字四声、五声乃至九声(如粤语)的声调乐感,较之拉丁语系与日耳曼语系的两声结构,就曾让不少西洋人士惊羡。这有什么不好呢?有什么丢人吗?莫非这些东西一度被误用为枷锁,就得被今人一股脑儿地弃之若敝屣?其实,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写小说、写理论、写新闻、写公文、写广告或招牌,甚至一个民间草民开口说话,都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讲求语感和语趣,包括词句的品相与搭配,包括节奏与旋律的贴切,难道一个诗人写诗,写文学中的文学,倒是必须口腔随处排泄?
因一次南方访学的机会,与范晓燕久别重逢,谈及以上感想,竟获得她的赞同,让我快慰与欣喜。据说她由此坚定了写诗之志,更令我意外。她长期从事古典诗词的研究和教学,又有现代诗词写作实践,当然比我更有资格谈诗。她的诗作既得古法,又多新意,自成一体,多彩多姿,一再用“新古代”和“旧现代”的文字幻境,把读者引向电子世纪的烟波细雨,都市岁月的绿荷黄鹂,飘出超市或汽车的伊人裙裾,还有眼看就要投入开发或销售的霞染江天……这些白话新诗,自由而轻快,字里行间却又不时闪烁出李清照式的缠绕,辛弃疾式的铿锵,常给人不知今夕何夕之疑。诗人呼吸着现代的炫丽、拥挤、忙碌、浮嚣、富饶、厌倦、凉薄以及零乱,却又深怀一个千年长梦,总是把想象托付给日月山川,凝定于春雨或落叶。这种瞬时与永恒的自我精神紧张,始终深隐于诗体形式的某种古今交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古典诗体美学的一种现代复活吗?至少,不失为汉诗进化的宝贵探索之一吧?
范晓燕是我的大学同学,虽在另一个班,其诗名却早得我闻,一男生曾在课堂上以手抄诗示我,其中便有她不胫而走的少作。几十年后,作为一个现代都市人,她仍能“诗意地栖居”于千年长梦,已足以值得人们尊敬和羡慕。
我应再一次鼓掌致敬。
2010年6月8日
(此文为范晓燕《風裳水珮》序,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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