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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实践的产物与情感

时间:2023-0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美感受一、优美对象及优美感优美对象的根本特征是和谐。了解、掌握不同景观审美的基本规律、对象特征、审美方法,对提高旅游景观审美质量,获得更佳的旅游景观审美效果是非常必要的。美感以认识为基础,认识可以激发审美情感。审美客体的情感信息传达给审美主体,情感与信息的结合是美学积淀的结果。情感是审美共鸣的基础,情感愈是崇高,对人的审美便愈有益。审美愉悦中的情感是依据审美对象的不同内容而生的。
审美感受_实用旅游审美

审美感受

一、优美对象及优美感

优美对象的根本特征是和谐。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形式与内容浑然交融、和谐统一是优美对象基本的美学特征。

“优美”,又称秀美或优雅。从美的形态看,优美属于一种优雅的、柔性的、偏于静态的美。美学界也有人将它视为狭义上“美”的全部。在我国古代画论、文论中,优美又被叫做“阴柔”、“秀婉”,因而,有人又将之称为“阴柔美”、“柔性美”。

优美感是最单纯的审美情感。它由优美的审美对象引起,其最重要的情感因素是愉悦。

一般来说,引发优美感的对象,其形式直接表现内容,往往呈现出秀丽、优雅、幽静、清新、柔和、纤细、小巧、精致、清秀、圆润、轻盈、舒缓等基本形态。其具体表现为:适度的体积、典雅的色彩、柔和的线条等;其流动变化,也常常采取渐次的方式。

在自然审美中,优美对象往往偏重于形式,在形式中极力排除跳跃、怪诞等因素,体现出人的意志目的与自然规律的统一。如,流水潺潺的小溪、蜒绵起伏的群山、“杨柳岸晓风残月”、“月光下的凤尾竹”的美景,可爱的小熊猫、灵巧的金丝猴等等。

不同类别的旅游景观对旅游审美主体的鉴赏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的要求是有区别的。自然景观审美对象相对来说更容易被感受;人文景观审美对象则不那么容易被人们“读懂”。了解、掌握不同景观审美的基本规律、对象特征、审美方法,对提高旅游景观审美质量,获得更佳的旅游景观审美效果是非常必要的。

审美情感往往是与道德感、理智感相联系的。旅游者在观赏故宫、颐和园等古代宫殿、园林时,既有对能工巧匠的敬佩之情,也有对封建统治者骄奢淫逸的憎恨之情;在游览圆明园时,对八国联军禽兽般的肆虐行径深表痛绝,往往是与对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挚爱交织融合在一起的。

美感以认识为基础,认识可以激发审美情感。认识的“折射”,往往通过信息而引发情感。审美客体的情感信息传达给审美主体,情感与信息的结合是美学积淀的结果。“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辛弃疾),诗中所寓的客体之情可导发出主体的审美情感。英国艺术史家洛斯金说过,一个少女歌唱失去的爱情,这是一种能感动人的美感;一个守财奴歌唱他失去的钱财,不是美感,因为这绝不能激发人的审美情感。

在旅游娱乐活动中,一些低级庸俗乃至近乎暴力或色情的表演、展示,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也许可以片刻满足旅游者的生理情感,但这绝不会有真正的审美情感的满足。

情感是审美共鸣的基础,情感愈是崇高,对人的审美便愈有益。情感由理性认识引发,情感又可加深理性认识。情感作为联想和想象的中介,可以将两种相同的内心情感通过两个表象联系起来。比如:在自然景观审美过程中,人们可以从海啸听出与人的吼声相似,从闪电的光辉看到人明亮的眼睛,从松林中的鸣鸣风声听到人的诉泣,从明媚灿烂的风景中看到人的甜蜜微笑……

美感中的象征意义是人们长期社会实践的产物。在审美实践中,人们往往不胶着于审美对象本身所表现的真理和情感,而是更看重审美对象中更深邃的真理和更炽烈的情感。例如,登泰山、黄山、峨眉山等名山或濒临东海岸的旅游者,不辞辛劳地奔向山巅、海滩苦候日出,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天文审美现象了,人们更多的是要体验旭日东升那蓬勃向上的朝气,亲身感受那万众雀跃欢呼 “东方红、太阳升”的审美激情。

审美愉悦中的情感是依据审美对象的不同内容而生的。“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便是旅游审美愉悦情感的生动写照。

由物我关系所激发的日常生活情感是人在受到突然刺激或打击时迅速产生的。由于大脑皮层的极度兴奋,人的正常认识活动受到局限,理智分析受到抑制,因而,其或狂喜、或极悲、或暴怒的情感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自泄性。心理学家常把它称作“粗糙的情感”。

审美情感则是由心物对应所产生的经过理智陶冶、提炼了的,更深刻、更自觉的一种“净化”了的情感。人类的社会实践表明,正确把握和区分日常生活情感与美感的联系和区别,对审美实践尤其是对艺术创作与欣赏是十分必要的。如果被“粗糙情感”所驱使,无视美感所具有“寓热于冷”的情感再体验特征,如果将日常生活情感与美感混为一谈,不但不利于健康的审美活动,甚至还会导致荒唐、鲁莽的举动。

“情必依乎理,情得然后理真。”(叶燮,《原诗·内篇》下)情感悖于常理,即或是在日常生活之中也是不恰当的。

旅游审美中注意美感与日常生活情感的联系和区别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著名旅游景区景点到处乱刻乱划以求“芳名永存”或以表“爱情不渝”之个人情感,不但严重有违公德,从旅游审美的角度来说,也是一种个人“粗糙情感”的盲目自泄,毫无健康审美成分可言。在这类旅游者心目中,长城、古殿、名树等已经不是旅游审美对象,而是成了他们“占为己有”的物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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