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下来,即属于边缘人。乡下孩子在当时的中国社会当然处于边缘的位置。现在还是边缘人。我出国时,中国人比较贫穷,但大家都差不多。现在中国好像富起来了,我回国时没有许多国人身上所有的那种大富大贵的气派,照旧边缘。老朋友赵梅曾告诉我说,国人称我这类人为“四气人”:出手小气,穿着土气,办事傻气,说话洋气。出国多年,中文还是安徽乡音未改,还是不会中文打字。虽长期用英文写作和教书,但毕竟是中途出家,说起英文永远不会字正腔圆。
在国外讨生活,对人文学科出身的中国学者的第一个挑战就是从一开始就必须重起炉灶,从头再来。不像理工科同胞可以利用自己在国内的训练和基础。第二,在英文世界谋生,对人文学者的语言要求比较高,对理工科的人来说挑战可能相对会小一些,语言对他们也不是特别重要。但对人文学科,特别是历史学者,我们是费力不讨好的。但既然走了这条路就得义无反顾,没有别的办法,唯有多写多练。我很幸运地长期跟在一流学者身边,逐渐熟悉他们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做历史研究的训练。我写英文文章的标准是词要达意,不追求语言辞藻的华丽,但一定要说清楚。久而久之,养成一种习惯,不敢说已过关了,但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说起语言,我一直有种极强的边缘感和自卑感。20世纪80年代在上海时,经常受上海人欺负,就是因为我不会说上海话。到美国后,因为三个孩子都在美国长大,为美国人,让我成为美国人的爸。黄西先生是美国有名的脱口秀华人艺人。他在白宫一个脍炙人口的段子说,他的儿子抱怨为什么自己的美国同学可以不学中文,而他却被逼学双语。黄西一抖包袱:“儿子,你作为美国人可以成为美国总统,我要你学好中文的目的就是你将来成为美国总统时,白天用英文同国会议员打交道,晚上用中文同美国的债主谈判。”由于我的中文不标准,在美国如果失业,连教中文的资格都没有,绝不敢误人子弟。我甚至很少跟自己的孩子说中文,不为别的,就是怕把自己孩子的中文带到沟里。我用英文写作时,最怕的是汉语拼音。专著出版后,如果别人说哪句英文有问题,我不见得买账,但如果有人说某处汉语拼音有误,我可能根本不反抗,立即缴械投降。直到今天,我还是不大会用中文打字。唉!莫提起,提起涕泪满衣襟!
如前文所述,不是我选择做历史学者,而是历史选择了我。有时想,如果我当初成为数学家,在美国谋生可能要容易得多,至少在语言上、文化上要轻松些。在国外教历史、写历史,常常为用英文为洋人写及讲解他们能欣赏能懂得的东西叫苦不迭,费力不少。黄仁宇先生在美国的怀才不遇,相当大程度上是他的历史方法和观点不能为西方学者理解和欣赏。“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我在用英文写书的过程中最吃力的不是观点、资料,而是语言。我自1990年底来美以后,一路走来,看上去似乎一帆风顺,但自知常怀不安之心。古人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者谓我何求。”我辈在边缘从事人文事业,教书育人,实在是以己之短,击人之长。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豪情偶然也会有,但是概率是很少的。在美国时,总是感觉江山毕竟是别人的,文字也非母语。虽自认不比金发碧眼们差,但付出比他们要多得多。有时悄悄想,与其寄人篱下,不如归去,不时冒出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和“田园将芜胡不归”的想法。但回国又害怕面临类似刘姥姥二进大观园那样的折磨,所谓近乡情怯是也。故一直进退两难,一直为五斗米不断折腰。
在跌跌撞撞中一路走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太太及孩子的支持可谓关键。(20世纪90年代在写哈佛博士论文时,因进展不快,我曾跟入江昭教授开玩笑说,能否把三个孩子当作博士论文中的三章交给哈佛。)如果还有任何其他所谓成功的心得的话,那就是一直坚持自我,坚持自我价值,抱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心态,尤其是对中国,特别是对文化中国抱有无限的敬意和关怀。自思虽然英文不是我辈强项,但我们有我们的长处,那就是深层的文化意识及对不同文化的独特理解。
边缘人的感觉有时来源于某种莫名其妙的被排斥感。堂堂胡适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旅居时,也是寄人篱下的。凭胡适的学问,在美国找一份教职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吧,但胡适充其量只当了普林斯顿大学一个小小的中文图书馆馆长。胡适跟朋友说他不想抢美国学者的饭碗,实际上是美国人不愿让他抢饭碗。胡适尚且如此,平庸如我者当然只好认命了。无论我们学问多好,知识多渊博,今天的美国一流大学极少雇用像我们这种中国内地背景的边缘人,难怪很少有来自中国内地的历史学者在这些常春藤学校任教了。他们不愿雇聘的原因大概是嫉妒者有之,不信任者有之。不过我们也不能完全怪洋人们,连中国人本身对自己的同胞也不是完全信任,也是觉得外来和尚好念经。梁启超多年前就抱怨过,他的观点比古德诺更高明,但因为自己眼睛不蓝,鼻子不高,不被国人当回事。呼风唤雨的梁启超都有这种感受,何况我辈了。多年来我亲眼看见和亲身经历的类似情形可谓不胜枚举。或许这样的吐槽可能会让部分读者感到不舒服。古人告诉我们:“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但我说的这些应该是事实吧。
我辈生于乱世,谋生海外。当国人追求物质文明及享受中国的崛起时(1990年后),我们却平静地在波澜不惊的美国讨生活、求新知。与国内同行相比,我们虽不免偶有只求苟全性命,“不求闻达于诸侯”的消沉,但在不少国人享受歌舞升平,追求荣华富贵,名利双收时,我们这些在国门之外的人因为离喧嚣较远,似乎更容易有“手挥琵琶,目送归鸿”的潇洒及“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气概及平和心态。唯有如此心态,加上西方成熟的学术评价机制,可能才会更懂得“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重要。并常以下面的话自勉:“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
作为知识分子,祖籍安徽的余英时先生所谓之“知识人”,顾名思义,必须是边缘人,甚至是流亡者。边缘人必须独立于体制之外,不囿于自己的文化和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可能有多重视角,多重立场。我对我的乡贤余英时先生的学术人生极其佩服。他极力避免使用“知识分子”一词,而大声疾呼“知识人”,就是要尽量恢复与之对称的英文中“intellectual”中的“人”的尊严。他的这一想法实在是深得我心,但我对他悲叹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缘化却不敢苟同。我个人认为,知识分子也好,知识人也罢,首先必须要尽量成为边缘人。毕竟在英语世界里,真正的“intellectual”是要“think otherwise”,即要主动处于边缘,也即陈寅恪先生所标榜的要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
这方面有很多例子。哈佛大学知名国际问题专家赫夫曼的个人定位就是边缘人。他出生在维也纳,母亲是奥地利人,父亲为美国人,成长于法国,工作在美国,但却是法国人的思维和举止,也就是说,他既是美国人,又是法国人,自称不折不扣的边缘人。与他的哈佛同事基辛格、布热津斯基等不同,赫夫曼不愿从政,因为不愿牺牲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思想。所以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法国人和哈佛公民(“I am French,and a citizen of Harvard”)。著名学者萨义德在其《知识分子论》一书中对作为边缘人的知识人也有十分精辟的论述。从他本人作为一个流亡者,作为知识精英的边缘人的心路历程角度出发,萨义德大声疾呼,知识分子要属于边缘人、流亡者、局外人、对权势敢说真话的人,要自甘寂寞。唯如此,才能有不同视角,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他认为真正的流亡者,一旦离开自己所熟悉的家园,都会成为另一个社会的公民,愿意自我流亡。敢于流亡的知识人意味着无畏,代表进步和进取,表示与故步自封决裂。
除西方外,在中国我们也有对知识人寄予高度希望和寄托的标杆。知识人应属于范仲淹所倡导的“以天下为己任”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应属于顾炎武所号召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队伍之列。当然,知识人固然要入世,但更重要的是出世。陈寅恪先生为王国维去世而写的悼词中指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固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一以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世,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难道这种“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应该是所有学者的追寻目标吗?难道真正的知识人不是理应属于边缘者之列吗?
小时候对被斥为边缘人感到无奈,年轻时对被贬为边缘人感到愤怒,现在我对自己主动当边缘人感到十分平静,甚至有些庆幸和骄傲。回首前尘,检点从边缘到边缘的点点滴滴,虽百感交集,但还是有些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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